第6章 七零小炮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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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煜來洗漱的時候,大家就問她:「你爸昨天氣的厲害啊?」

  「他昨天念叨了半天,我讓他別念叨了,這麼多年了,趕緊把人忘了吧。他竟然想打我,還好我躲得快,沒讓他打著。他大概是有氣沒處撒,都憋到臉上了吧。」

  鄰居們震驚,「他竟然還想打你!真是太不像話了!」

  「我也覺得他不像話。但是算了吧,誰叫他是我爸呢。」

  明煜收穫了一波讚揚。

  原主群眾基礎打得太好了!她從小到大就是個乖孩子,又乖又軟,特別討人喜歡。而且她遺傳了王有珍的容貌,小時候長得像個精緻的洋娃娃,深受各年齡段女同志的喜愛。這種喜愛從小一直延續到大。

  說實話,上輩子要不是李勝宗偷偷搞事,還出其不意,原主的人生應該會挺順利的。

  她後來從鄉下回來的時候,李勝宗替盧世濤坐牢去了,那時候鄰居們其實都有挽留她在家裡暫住,慢慢想辦法解決問題。

  但是那時候家家戶戶都不好過,家裡都添丁進口了,房子還是那麼大,三四十平的房子裡住八九口人,轉個身都費勁,還有從鄉下拖家帶口回來的,暫時沒有工作,只能先吃家裡的喝家裡的。

  大家都不容易,家庭矛盾也挺多的,原主不願意再給大家添麻煩,就想著先回鄉下去,沒想到那麼倒霉,人直接沒了。

  明煜洗漱完回去,李勝宗已經出門了。

  她拿出一枚兩分錢的硬幣,在硬幣的兩面都畫了箭頭,然後開始拋硬幣,朝上的那一面的箭頭指向哪個方向她就往哪個方向走。

  好不容易見天日了,她可不想在家裡待著,必須得出去。既溜達著玩,也看看能不能找到工作。要是找到了,她就把戶口遷走。找不到也不怕,反正戶口本在她手裡呢。

  箭頭指向了西方,略偏北一點。

  明煜收好硬幣,背上了原主一直用的一個挎包,裡面裝了一點點錢票,還裝了一支筆和一個本。她還把一個軍用水壺灌滿水斜挎在了肩上。然後,她就出門了。

  先就近找個早點鋪子吃早飯,明煜要了兩根炸油條、一碗小餛飩,一根油條才3分錢,一碗餛飩九分錢,這一頓早飯只花了一毛五。

  明煜心情明媚,物價和她擁有的財富比起來實在是太實惠了。油條外酥里嫩,小餛飩鮮香可口,明煜吃得眉眼含笑,心滿意足,連餛飩湯都喝得一乾二淨。

  吃飽之後,她還又買了兩個火燒帶走。

  一路向西。

  一邊走一邊欣賞沿路的風景。

  渴了就打開水壺喝點水,餓了就拿出火燒吃兩口,累了就找個陰涼歇一歇。

  她已經不是昨天初來乍到的明煜了,今天是全新的明煜,對炙熱太陽的熱愛已經沒有昨天那麼強烈了。

  但她依舊愛這個陽間世界。

  她喜歡陽光,喜歡微風,喜歡樹上不停鳴叫的知了,喜歡跟著微風嘩啦嘩啦響的楊樹葉子,喜歡在路邊蹦跳著覓食的麻雀,喜歡路上或走路或騎車的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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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什麼都喜歡。

  從機械廠所在的鐵十字走到了西山,午飯點都過了。水壺裡的水喝完了,兩個燒餅也吃完了。

  明煜出了一身汗,熱得臉蛋紅撲撲。

  但她的收穫也是很大的。

  西山這塊有個部隊文工團,此刻正在招人。

  明煜是怎麼知道的呢?她看到人多,直接就湊過去了。隨口一打聽,大家就告訴她了,她們是來報名參加文工團招工的。

  明煜立刻喜滋滋地跟著隊伍去報了名。

  她有原主的記憶,自然知道,這幾年,很多文工團都改叫宣傳隊了,只有少數文工團還保留著「文工團」這個很正式的稱呼。公開的招錄工作基本停滯了,都是基層單位進行推薦。

  她真的運氣極好,出門閒逛都能趕上近幾年罕見的公開招錄。

  報了名,拿了號,就在外面排隊等著叫號了。

  明煜仔細回憶了一下原主看過的電影和那些現場演出,從中選擇了一個電影主題曲和一段舞蹈,在腦子裡演練了兩遍。

  原主樂理還行,舞蹈一竅不通。

  至於明煜自己,可能大概也就是個半吊子水平吧。畢竟是末世人,平時接觸的、訓練的還是以生存技能為主。像是做飯、槍枝彈藥、異能這些,才是明煜學習和鑽研的重點。

  前半輩子有人陪的時候,她還唱唱歌跳跳舞什麼的,後來地下城就剩下她一個人,空空蕩蕩的,她連聲音都很少發,更別說唱歌了。

  旁邊跟她一起排隊的姑娘跟她搭訕:「同志,你好,我叫林芳。你呢?」

  「李明煜。」

  「你等會打算演什麼呀?」

  「唱歌。」

  「你練了多久了?」

  「從小就練。」

  原主從一年級就開始上音樂課了,沒毛病。

  「你看起來很有自信。」

  「當然。我的自信來源於我的刻苦學習和訓練。」

  明煜語氣極為堅定,所謂輸人不輸陣是也。

  更別說明煜確實對自己充滿自信,她從小就被人夸,在她上輩子還有人陪著的時候,大家天天都誇她,說她是個天才,學什麼都是一學就會、一點就通。

  明煜對此深信不疑。

  林芳原本就有點緊張,一看身邊這位自信爆棚的競爭對手,就更緊張了。她對著明煜笑了笑,深呼吸,跑到一邊小聲練習唱歌去了。

  其他幾位排隊的也都到一邊去練習了。

  明煜看了看她們,也坐直了身體,在腦子裡把曲子和舞蹈動作又過了兩遍之後,站起身試著跳了一遍。

  林芳問她:「你不是唱歌嗎?」

  「昂。首選唱歌,唱歌不行就跳舞。我準備了兩種才藝。」

  林芳:「……加油。你肯定可以的。」

  其實她覺得不管李明煜同志唱的好不好,她都會被錄取的。因為她的形象太好了,明眸皓齒、國色天姿,更絕的是她的氣質,燦如朝霞、生機勃勃。

  才藝是可以練的,這種好形象卻十分罕見。

  更別說人家還是有才藝的。歌唱得怎麼樣暫時不好說,剛才的舞跳得是真不錯,動作輕盈靈動,舞姿優美蹁躚,還透著一股力量感。

  「你跳得很棒。」林芳又補充了一句。

  「謝謝。」明煜笑得開懷,「我是被你們激勵了。我看你們那麼努力的練習,都不好意思繼續坐著了。」

  大家:「……」

  算了,繼續練習去吧。

  等待的時間還挺漫長的。雖然每個人耗的時間並不長,但架不住人多啊。也不知道大家都是從什麼渠道知道這次招工信息的,門口並沒有貼通知。

  ❀

  「23號,李明煜。」

  「在!」

  明煜聽到叫號,趕緊跟著工作人員進了面試間。

  那是一間很大的屋子,前面留出了空間給大家表演,中間幾排桌椅,坐著評委們。

  看到明煜進來,所有人都眼前一亮。

  明煜站在前面,面向評委老師們,先鞠了一躬,做了自我介紹。

  得知她來自第一機械廠,大家的表情都有點微妙,很顯然,明煜不在他們的預料之內。

  事實上,這次招工並不是公開的,只給幾個單位發了通知,說文工團的歌舞團要招幾個人,歡迎有才藝的同志來試試。這其中並不包括第一機械廠。

  但是,來都來了,也是正經單位來的,外形條件還這麼優秀,但凡她稍微有一丁點才藝,他們也就收了。

  實在不行,還能當主持人嘛。

  她剛才的自我介紹口齒清晰、發音標準、落落大方,已經證明她是塊當主持人的料了。

  一位四十歲左右的女同志笑容可掬地問明煜:「你準備了什麼才藝呀?」

  「唱歌和跳舞我都準備了。」

  「那就都來一遍吧。」

  明煜調整了一下站姿,深呼吸,唱了一首《紅梅贊》,唱功卓越,音色優美。她自己都唱陶醉了。

  評委們微笑頷首。

  其實只這一首歌就夠了。

  但他們沒叫停,又讓明煜把舞也跳了。

  等她跳完,剛才的女同志就跟她說:「從你剛才的表演來看,你的基本功相當紮實。我們期待你未來能有更優秀的表現。」

  明煜笑著應了一聲,又鞠躬道謝,這才出了屋子。

  雖然當場沒有明說她被錄取了,但是以明煜的觀察,她覺得自己被錄取是板上釘釘的事情。

  結果要後天才公布。

  明煜出來之後就先回家了。後天一早再來看結果。

  來的時候是走著來的,回去的時候是坐公交車回去的,路上倒了三趟車。

  在家附近下了車之後,她還拐到商店去買了一把鎖。

  既然說了要換鎖,那就要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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