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不可信,不可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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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嬌嬌冷聲音清亮:「大人,宋卓這場婚事從頭到尾,就是一場精心算計的騙局。

  我李家陪嫁五十兩嫁妝,真心誠意結親聯姻,可他宋家,只想白白占我嫁妝,耗我青春,利用我遮掩事端,三年期滿,便一腳將我掃地出門。

  三年白得五十兩,為了錢,宋家可真是煞費苦心,還請大人明見。」

  坦蕩利落的話語,將溫文爾雅的書生假面,將宋家的貪婪算計,無恥心思,赤裸裸扒在公堂之上。

  站在一旁的宋萬頭,抬手擦了擦額頭的汗水。

  昨日見證和離,尚且不知其中還有這般隱秘算計。

  他活了大半輩子,從未見過如此荒唐無恥的算計!

  人家李家傾盡家底,拿出五十兩重金嫁妝真心結親,宋家反倒步步算計,想要空占嫁妝,白用人三年,期滿無情踢人!

  宋卓這讀書人,心思太深,太貪,太狠!

  李正德目瞪口呆,心頭震顫不已。

  五十兩嫁妝,足以尋常農戶安穩富足一輩子,宋家竟然貪心至此,妄圖巧取豪奪,白白霸占,這般行徑,實在令人不齒!

  滿堂眾人目光,盡數落在宋卓身上,鄙夷,震驚。

  宋卓臉上手指都握出了血,無從反反駁。

  明晃晃的證據,雖然他心中並非要算計李嬌嬌的嫁妝,但此情此景說了也無事於補。

  縣丞看向宋卓:「宋卓,你身為寒窗苦讀,通曉聖賢書的讀書人,本該知禮明義,恪守德行,

  竟將終身婚嫁視作兒戲,精心算計,貪圖他人嫁妝,如此卑劣心性,齷齪做派,如何對得起聖賢教誨。」

  宋卓語氣無力:「大人……我與李嬌嬌之間,毫無情意,娶妻並非我所願,在下也不想,彼此皆是耽誤……」

  李嬌嬌目光冷冽:「宋卓,大婚當夜我便說過,你若對這門婚事,大可婚前直言坦蕩退婚,我李嬌嬌絕非非你不嫁之人,

  可你所作所為,樁樁件件皆是卑劣算計,第一,你懦弱無能,不敢反抗家中長輩安排的婚事,轉頭將憋屈算計,發泄在我一個女子身上,拿捏威風,玩弄心思。

  第二,大婚當夜,你宋家長輩第一時間便取走我李家五十兩陪嫁銀兩,當場瓜分分配,你全程一言不發、未曾半分阻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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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你轉頭回房,寫下這荒唐至極的約法三章,內容說直白些,就是我李嬌嬌嫁入你宋家,不是成婚,是白白帶著五十兩養你宋家,還要我給你宋家免費做工三年,事後再把我踹了。」

  李嬌嬌的話,層層拆解,句句直白。

  讓圍繞在衙門門口的百姓聽的更真切了,也更明白了。

  「我的天,原來是這麼一回事,我還頭一次見騙婚騙的這麼有心機的,要是我一下都不一定明白吧。」

  「五十兩銀子啊,尋常農戶勤勤懇懇勞作一輩子,都未必能攢下這麼多錢財,宋家這算盤打得太精了。」

  「不愧是讀書人,心思就是縝密,娶進門就想拿捏,空耗人家姑娘三年青春,白吞巨額嫁妝,三年後一腳踢開。」

  「還好這李家姑娘性子硬。若是換個怯懦隱忍的,真乖乖在宋家熬上三年,最後被無情合離,錢財兩空。

  青春耗盡,那才是真的一輩子毀了,當即合離,這姑娘是真通透,硬氣!」

  縣衙大門口,擠滿了旁聽的百姓,得知原由議論紛紛。

  蕭雲卿聽完也愣了,從未見過新婚當晚就拿走人嫁妝的,也從未聽過新婚當晚就想著和離的。

  新婚不同房,拿了人家五十兩,三年後將人趕走?

  就算是合離,在婆家三年未有所出,謠言只會比現在更烈,合離,與休書無疑了。

  和離的女子舉步艱難。

  蕭雲卿沒想到看著儒雅的讀書人會有如此算計,而且還是算計一個女子。

  就算他對於局勢有見解,這樣的人如果得了勢……

  他能將一個女子算計到如此,將來未必不會反撲。

  蕭雲卿又想到他剛剛借錢……臉色更難看了。

  此人,不可信,不可重用。

  堂下跪著的六名造謠婦人,都懵了。

  她們活了大半輩子,見過算計彩禮,貪圖嫁妝的,卻從未見過這般操作。

  宋卓面色沉冷,被人指指點點,抿著唇,隱忍不語。

  宋萬頭看得心頭大亂,冷汗直冒,生怕縣丞震怒,遷怒整個宋家村。

  連忙上前一步,躬身拱手,急切開口:「縣丞大人,此事,此事昨日我宋家已然致歉認錯,並且依規賠付了李家損失。

  合離始末我等盡數見證,絕非李嬌嬌姑娘之過,我是宋家村里正,前來只為當堂作證,絕無半點抵賴之心,還請大人明察。」

  生怕宋卓一人之錯,連累整個村子背負污名,遭受懲處。

  縣丞眸光沉沉:「既然昨日已然賠付了結,婚約算計一事就此揭過,不予再論,現下,只論六婦人造謠污衊,損毀良家名節一案。」

  驚堂木重拍宣判:「爾等無事生非,造謠損毀女子清白,判每人罰紋銀十兩,以儆效尤!」

  十兩銀子!

  六名婦人當場哭嚎求饒。

  「大人饒命,民婦家中貧寒,實在拿不出十兩銀子啊。」

  「我家上有老下有小,全靠家中漢子種地度日,一年到頭都掙不到幾兩碎銀,十兩銀子實在是掏空家底也拿不出來啊。」

  「民婦知錯了。往後再也不敢胡亂嚼舌根了。求大人從輕發落。」

  哭聲淒切,求饒不斷。

  李嬌嬌眼底沒有半分憐憫,非常不滿:「大人,十兩罰金,太過輕縱,不足以讓造謠者銘記教訓,敬畏律法。」

  縣丞眉頭微蹙,面露不悅:「十兩紋銀對於鄉野農戶而言,已是不小數目,足以懲戒小過,李嬌嬌,你莫要得理不饒人,貪得無厭。」

  「貪得無厭?」李嬌嬌直視縣丞:「大人這話,民女不敢苟同,若十兩銀子便能隨意造謠,糟踐他人清白,毀人一生名聲,民女不服。」

  縣丞拍案:「李嬌嬌處罰不滿,便是質疑本官,質疑本官就是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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