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公堂之上,無從辯駁
蕭雲卿思索。
無內力傍身,僅憑肉身蠻力,便能一拳重創他貼身護衛。
而且沐尋手腕上的傷……
暗處定然藏著身懷絕技的高人,且實力極強。
蕭雲卿的目光再次穿透人群,遙遙落在李嬌嬌身上,眼底探究濃烈。
此女年紀輕輕,生在偏僻山村,言談對權貴毫無半分敬畏之心。
甚至剛剛還提到了大亂
難道亂世將起的消息,已悄然傳遍了鄉野?
若真是如此,那方才宋卓在客棧中侃侃而談的局勢剖析,便不是他自行推演預判。
而是提前得知了內幕消息,藉機在自己面前賣弄,博取賞識。
「你們二人如何看待宋卓此人?」蕭雲卿收回思緒,沉聲詢問。
沐風沉吟片刻,據實回稟:「此人看似只是鄉野寒門讀書人,但對南方邊境局勢,天下亂象的分析,實在太過透徹精準,太過完美也讓人不得不防。」
蕭雲卿清醒過來,也是如此覺得。
他們來南方滯留多日,暗中查探局勢,所得訊息尚且模糊片面。
宋卓一介偏遠小鎮書生,卻能洞徹全局,預知禍亂。
此人若非天生奇才,便是早有預謀,有可圖。
「主子,那我們現下該如何行事?」沐風問。
蕭雲卿抬眸:「沐尋,你去醫館診治手腕傷勢,沐風,隨我去縣衙一趟,我倒要看看是非曲直。」
「是!」
縣衙公堂。
縣丞高坐公案之上,身著官服,手持驚堂木。
堂下左右衙役列隊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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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案之下,站著一群人。
張秀雅拉著李嬌嬌站在堂下。
旁邊是六個面色慘白造謠婦人,宋卓,宋萬頭,李正德。
張嘯天,李豐收,李逵,錢響鈴一眾李家至親,張家壯漢,皆被衙役攔在縣衙大門之外。
只能駐足門口,觀望堂內動靜。
堂內寂靜無聲,只余公堂威嚴之氣。
縣丞敲響驚堂木,目光落定張秀雅身上:「原告張秀雅,你狀告本村婦人造謠生事,污衊你女兒清白,可有實情原委,速速道來。」
張秀雅上前一步,躬身行禮:「回稟大人,民婦之女李嬌嬌,昨日遵從婚約,堂堂正正嫁入宋家村宋家,三媒六聘,禮數周全,光明正大嫁入宋家。
大婚當夜,宋家主動提出和離,昨日宋家村全村族人,里正盡數在場見證,是非曲直,全村人皆可作證。
小女清清白白,無半點過錯,乾乾淨淨回歸娘家,未有過半分逾矩失禮,敗壞門風之舉。
今日白日這六名婦人,聚眾蹲守村口,惡意造謠,當眾污衊小女不潔,品行敗壞,被夫家休棄。
空口白牙,無憑無據,糟踐我女兒清譽,女子名節重於性命,她們這般惡意抹黑,聚眾詆毀,句句誅心。
存心逼死人,此等惡行,還請大人為民女做主,嚴懲造謠惡人,還我女兒清白。」
張秀雅將前因後果說得明明白白,有理有據。
縣丞聞言,轉頭看向下方瑟瑟發抖的六名婦人,厲聲喝問:「爾等六人,為何無端詆毀李家女子?速速從實招來。」
六名婦人本就滿心惶恐,此刻被官威震懾,雙腿一軟,齊刷刷跪倒在地。
其中一名膽子稍大的婦人,哆哆嗦嗦開口辯解,試圖脫罪:「大,大人,民婦也是心中揣測,絕非有意害人。
宋公子是十里八鄉有名的讀書人,品行文雅、學識出眾,家世清白,為人端正。
宋家求娶李家女,三媒六聘樣樣齊全,兩家互換庚帖,親友相看,禮數周全。
若是李嬌嬌自身乾乾淨淨,宋家怎麼可能大婚當夜就合離,將人送回娘家?」
「是啊大人。」其餘婦人連忙附和。
「李嬌嬌若非有錯,惹怒宋家,不然好好的婚事,正經的婚約,豈能說散就散?我們不過是隨口議論心中疑惑,絕非刻意造謠生事。」
縣丞再度發問:「爾等口口聲聲說是李嬌嬌有錯在先,可有實打實的憑據?可有親眼所見,實證可查?」
六名婦人啞口無言,面面相覷,無人能答。
她們所有的論斷,全憑揣測,從頭到尾沒有半分真憑實據。
縣丞驚堂木輕輕一拍,沉聲定論:「無憑無據,肆意揣測,聚眾傳謠,糟踐良家女子清譽,便是實打實的造謠污衊!」
張秀雅哭訴:「大人,女子清白,名節聲譽有多重,當眾詆毀、廣為傳播,毀人一生名節,與持刀殺人一般。
還請大人秉公執法,從重嚴懲,以正鄉風。」
縣丞看向一旁的宋卓:「宋卓,本官問你,昨夜大婚當夜合離,可是屬實?
此次和離,是否真是女方李嬌嬌品行有虧,行事有錯所致?你據實回話,不得隱瞞。」
一時間,眾人的目光落在宋卓身上。
宋卓身形微僵,掌心沁滿冷汗,只能據實回話:「回大人,昨夜和離屬實,此次和離,過錯並非李嬌嬌,與她無關。」
一語落下。
跪在地上的六個婦人身軀一震,滿臉不可置信。
沒想到宋卓都和離了,不想著將錯推給對方,反說對方無錯?
無錯為何要和離?
縣丞繼續追問:「既然女方無錯,你身為讀書人,知禮明法,通曉禮數,為何偏偏要在大婚當夜提出和離?」
宋卓欲言又止,窘迫至極。
「大人,民女有證呈上。」
李嬌嬌邁步上前,從懷中取出一張摺疊整齊的宣紙,雙手捧著,高高舉起,遞至公案之前。
「此乃大婚當夜,宋卓親手寫下的約法三章,也是和離真相,請大人過目。」
縣丞立刻示意衙役取上紙張,展開細看。
宣紙上字跡工整,是宋卓所寫。
宋卓袖中手指緊握,沒想到李嬌嬌會將約法三章呈上去。
縣丞看完臉色難看:「宋卓,此約法三章可是你所寫?」
宋卓無從辯駁:「是。」
縣丞臉色更難看了,他將宣紙遞給師爺。
「將這份約法三章,念出來。」
師爺接過,當眾宣讀。
「約法三章,一,婚後不同房。二,相敬如賓,外人面前恪守夫妻本分。三,三年期滿,即刻和離。」
眾人聞言驚的夠嗆。
誰家大婚夜晚會做出約法三章這事。
成婚不同房,這不是要人守活寡嗎?
無內力傍身,僅憑肉身蠻力,便能一拳重創他貼身護衛。
而且沐尋手腕上的傷……
暗處定然藏著身懷絕技的高人,且實力極強。
蕭雲卿的目光再次穿透人群,遙遙落在李嬌嬌身上,眼底探究濃烈。
此女年紀輕輕,生在偏僻山村,言談對權貴毫無半分敬畏之心。
甚至剛剛還提到了大亂
難道亂世將起的消息,已悄然傳遍了鄉野?
若真是如此,那方才宋卓在客棧中侃侃而談的局勢剖析,便不是他自行推演預判。
而是提前得知了內幕消息,藉機在自己面前賣弄,博取賞識。
「你們二人如何看待宋卓此人?」蕭雲卿收回思緒,沉聲詢問。
沐風沉吟片刻,據實回稟:「此人看似只是鄉野寒門讀書人,但對南方邊境局勢,天下亂象的分析,實在太過透徹精準,太過完美也讓人不得不防。」
蕭雲卿清醒過來,也是如此覺得。
他們來南方滯留多日,暗中查探局勢,所得訊息尚且模糊片面。
宋卓一介偏遠小鎮書生,卻能洞徹全局,預知禍亂。
此人若非天生奇才,便是早有預謀,有可圖。
「主子,那我們現下該如何行事?」沐風問。
蕭雲卿抬眸:「沐尋,你去醫館診治手腕傷勢,沐風,隨我去縣衙一趟,我倒要看看是非曲直。」
「是!」
縣衙公堂。
縣丞高坐公案之上,身著官服,手持驚堂木。
堂下左右衙役列隊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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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案之下,站著一群人。
張秀雅拉著李嬌嬌站在堂下。
旁邊是六個面色慘白造謠婦人,宋卓,宋萬頭,李正德。
張嘯天,李豐收,李逵,錢響鈴一眾李家至親,張家壯漢,皆被衙役攔在縣衙大門之外。
只能駐足門口,觀望堂內動靜。
堂內寂靜無聲,只余公堂威嚴之氣。
縣丞敲響驚堂木,目光落定張秀雅身上:「原告張秀雅,你狀告本村婦人造謠生事,污衊你女兒清白,可有實情原委,速速道來。」
張秀雅上前一步,躬身行禮:「回稟大人,民婦之女李嬌嬌,昨日遵從婚約,堂堂正正嫁入宋家村宋家,三媒六聘,禮數周全,光明正大嫁入宋家。
大婚當夜,宋家主動提出和離,昨日宋家村全村族人,里正盡數在場見證,是非曲直,全村人皆可作證。
小女清清白白,無半點過錯,乾乾淨淨回歸娘家,未有過半分逾矩失禮,敗壞門風之舉。
今日白日這六名婦人,聚眾蹲守村口,惡意造謠,當眾污衊小女不潔,品行敗壞,被夫家休棄。
空口白牙,無憑無據,糟踐我女兒清譽,女子名節重於性命,她們這般惡意抹黑,聚眾詆毀,句句誅心。
存心逼死人,此等惡行,還請大人為民女做主,嚴懲造謠惡人,還我女兒清白。」
張秀雅將前因後果說得明明白白,有理有據。
縣丞聞言,轉頭看向下方瑟瑟發抖的六名婦人,厲聲喝問:「爾等六人,為何無端詆毀李家女子?速速從實招來。」
六名婦人本就滿心惶恐,此刻被官威震懾,雙腿一軟,齊刷刷跪倒在地。
其中一名膽子稍大的婦人,哆哆嗦嗦開口辯解,試圖脫罪:「大,大人,民婦也是心中揣測,絕非有意害人。
宋公子是十里八鄉有名的讀書人,品行文雅、學識出眾,家世清白,為人端正。
宋家求娶李家女,三媒六聘樣樣齊全,兩家互換庚帖,親友相看,禮數周全。
若是李嬌嬌自身乾乾淨淨,宋家怎麼可能大婚當夜就合離,將人送回娘家?」
「是啊大人。」其餘婦人連忙附和。
「李嬌嬌若非有錯,惹怒宋家,不然好好的婚事,正經的婚約,豈能說散就散?我們不過是隨口議論心中疑惑,絕非刻意造謠生事。」
縣丞再度發問:「爾等口口聲聲說是李嬌嬌有錯在先,可有實打實的憑據?可有親眼所見,實證可查?」
六名婦人啞口無言,面面相覷,無人能答。
她們所有的論斷,全憑揣測,從頭到尾沒有半分真憑實據。
縣丞驚堂木輕輕一拍,沉聲定論:「無憑無據,肆意揣測,聚眾傳謠,糟踐良家女子清譽,便是實打實的造謠污衊!」
張秀雅哭訴:「大人,女子清白,名節聲譽有多重,當眾詆毀、廣為傳播,毀人一生名節,與持刀殺人一般。
還請大人秉公執法,從重嚴懲,以正鄉風。」
縣丞看向一旁的宋卓:「宋卓,本官問你,昨夜大婚當夜合離,可是屬實?
此次和離,是否真是女方李嬌嬌品行有虧,行事有錯所致?你據實回話,不得隱瞞。」
一時間,眾人的目光落在宋卓身上。
宋卓身形微僵,掌心沁滿冷汗,只能據實回話:「回大人,昨夜和離屬實,此次和離,過錯並非李嬌嬌,與她無關。」
一語落下。
跪在地上的六個婦人身軀一震,滿臉不可置信。
沒想到宋卓都和離了,不想著將錯推給對方,反說對方無錯?
無錯為何要和離?
縣丞繼續追問:「既然女方無錯,你身為讀書人,知禮明法,通曉禮數,為何偏偏要在大婚當夜提出和離?」
宋卓欲言又止,窘迫至極。
「大人,民女有證呈上。」
李嬌嬌邁步上前,從懷中取出一張摺疊整齊的宣紙,雙手捧著,高高舉起,遞至公案之前。
「此乃大婚當夜,宋卓親手寫下的約法三章,也是和離真相,請大人過目。」
縣丞立刻示意衙役取上紙張,展開細看。
宣紙上字跡工整,是宋卓所寫。
宋卓袖中手指緊握,沒想到李嬌嬌會將約法三章呈上去。
縣丞看完臉色難看:「宋卓,此約法三章可是你所寫?」
宋卓無從辯駁:「是。」
縣丞臉色更難看了,他將宣紙遞給師爺。
「將這份約法三章,念出來。」
師爺接過,當眾宣讀。
「約法三章,一,婚後不同房。二,相敬如賓,外人面前恪守夫妻本分。三,三年期滿,即刻和離。」
眾人聞言驚的夠嗆。
誰家大婚夜晚會做出約法三章這事。
成婚不同房,這不是要人守活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