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陳安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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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大區,第七號倖存者基地。

  說是基地,其實就是一片用巨大的廢棄鋼筋和報廢汽車堆砌起來的難民營。

  夜幕降臨,營地中央生著幾堆有些刺鼻的篝火。

  那是用低級魔物「火火史萊姆」的粘液當燃料點燃的。

  幾十個全副武裝的覺醒者正圍坐在火堆邊,喝著渾濁的肉湯,商量著明天的行程。

  「明天去推東城那邊的『狂暴哥布林』巢穴。」

  坐在主位上的光頭壯漢扒拉了一口湯,抹了抹嘴上的油漬,「最低要求等級30級以上,來兩個前排劍士或者騎士,缺個群療牧師,法師位滿了。爆出的裝備按職業需求Roll點,用不上的材料統一賣給後勤回收。」

  光頭叫張猛,是基地里有頭有臉的拓荒小隊隊長,等級已經高達38級。

  周圍的人開始踴躍報名。

  「張隊,我!我32級大劍,滿配藍裝!」

  「張隊看我,33級聖騎士,有個紫色的嘲諷技能!」

  角落裡。

  一個穿著打滿補丁的舊衣服,身形有些單薄的女孩,猶豫了半天,還是咬著牙舉起了手。

  「張隊長......能、能不能帶我一個?」

  瞬間,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了過去。

  氣氛安靜了兩秒。

  隨後,一陣毫不掩飾的鬨笑聲爆發開來。

  「不是吧陳安歌?你又來湊熱鬧?」一個捏著法杖的火法師嗤笑了一聲。

  張猛看著陳安歌,也是無奈地揉了揉眉心,放下手裡的大鐵碗。

  「安歌妹子,不是張哥我不通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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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猛嘆了口氣,「你看看你現在的面板,才3級!哥布林巢穴里的怪,隨便拎一隻出來都35級往上!那是等級壓制啊明白嗎?哥布林放個屁的AOE濺射,都能把你給秒了!」

  陳安歌深吸了一口氣,手捏著衣角:「我可以在很遠的地方躲著......我不需要分裝備,也不要金幣,我只想蹭一點點通關的經驗值......求您了。」

  「行了行了!別隔這兒找晦氣了!」

  旁邊的火法師不耐煩地擺擺手,「你3級進去,拉高了副本的平均怪物強度不說,還得專門派個人看著你別死。真當你張哥開善堂的呢?一邊去,別耽誤我們組人。」

  陳安歌眼眶微微一紅,默默放下了手。

  她知道別人說的是實話,在這殘酷的末世里,沒有誰有義務帶著一個真正的累贅。

  就在這時,一隻手忽然從旁邊伸出來,一把將陳安歌拉了起來。

  「走。」

  拉她的是個留著短髮、穿著緊身作戰服的女生。

  一直把陳安歌拉到營地邊緣的一段報廢大巴車上,女生才停下腳步,恨鐵不成鋼地看著她。

  「你腦子進水啦?那是你去的地方嗎!」

  短髮女生叫林夏,是陳安歌在這廢土上唯一的好閨蜜,等級也有36級了。

  「夏夏......我總得升點級。」

  林夏看著她這副委屈的模樣,心一下子就軟了。

  她拉著陳安歌坐下,從背包里摸出一塊壓縮餅乾塞進她手裡。

  「我知道你想變強,但一口吃不成一個胖子。你卡在3級好幾年了,現在去那種高級副本就是找死。」

  林夏嘆了口氣,「我今天下午去找了『先鋒小隊』的大虎哥。他45級,明天接了個去清理低級變異鼠的任務。我拉下臉求了他半天,他答應明天帶你一起去,你可以在旁邊蹭經驗,最起碼能安穩升到個10級。」

  陳安歌猛地抬起頭,眼睛裡閃過亮光:「真的嗎?夏夏,謝謝你!」

  「行了,別沖我來這套。」

  林夏沒好氣地翻了個白眼,但隨即,她的眼神變得有些複雜,甚至有些火氣。

  「安歌,我說句不該說的話。」

  林夏盯著她,「你能不能別再找那個叫陳風的了?」

  聽到這個名字,陳安歌的身體明顯僵硬了一下。

  「遊戲降臨現實已經整整十年了!」

  「這十年裡,你天天拿著他那張破照片到處問,去過的人你問,來過的商隊你也問!有個屁用啊!」

  「他不會是在......」陳安歌想反駁。

  「你閉嘴,聽我說完!」

  林夏打斷了她,「當初遊戲降臨第一天!滿大街的人都在搶著殺出門就能遇到的史萊姆,搶占新手期最寶貴的經驗池!你呢?」

  「你跟個瘋子一樣,滿城市地跑去找你那個好哥哥陳風!新手開荒黃金期那兩年,你全用來翻磚頭,找活口了!」

  在這個遊戲數據同步的末日裡,一步慢,就等於步步慢。

  等陳安歌回過神來,意識到不升級就活不下去的時候,城市周圍的新手怪早就被殺絕了取而代之的,是刷新出來的十幾級,甚至是二三十級的精英怪。

  一個幾乎白板的零級玩家,怎麼跟精英怪打?

  陳安歌就這樣被困在了最低級的泥潭裡,整整十年,靠著在營地洗衣服,修修補補一些破爛裝備,才勉強活到現在,苟到了3級。

  「我就說他兩句,怎麼了?」

  林夏看著眼淚開始打轉的陳安歌,咬了咬牙,「他就是個不負責任的混蛋!遊戲降臨那麼危險,他哪怕有一點點在乎你,第一天就應該死回來找你匯合!結果呢?十年一點音訊都沒有!他要麼就是早死在哪個下水道里了,要麼......要麼就是覺醒了牛逼的職業技能,看你沒用,把你當成拖油瓶拋棄了!」

  「別說了!」

  陳安歌突然大喊了一聲。

  她看著林夏,眼淚大顆大顆地往下掉,但眼神卻異常堅定。

  「我哥不是那種人!他絕對不是!」

  「我是個孤兒,是他把我撿回來的,是他省吃儉用供我讀書,給我買衣服!他自己連個遊戲頭盔都不捨得買,用的還是別人退下來的二手潛行艙......他絕對不會不要我的。」

  陳安歌倔強地抹掉眼淚,「他肯定是被困在某個地方了,或者遇到了什麼危險,只是在等我去救他。」

  林夏看著執迷不悟的陳安歌,直接氣笑了。

  「去救他?就憑你現在這3級的身板?你連鎮子口的變異野狗都打不過,你救個屁!」

  空氣陷入了沉默。

  夜風吹過,捲起幾絲篝火的火星。

  「算了。」

  林夏站起身,拍了拍褲子上的灰土,有些失望。

  「你自己好好考慮吧。我勸你,不如趁著明天大虎哥帶你,好好開始琢磨怎麼變強活下去。」

  「從今往後,就把陳風當成死了。在這個吃人的世界裡,能救你的只有你自己。」

  說完,林夏轉身走出了大巴車,消失在了夜色中。

  陳安歌一個人坐在冰冷的生鏽車廂里。

  她看著車窗外那輪猩紅的月亮,呆呆地發著愣。

  十年了。

  一個人在這個提心弔膽的世界上掙扎了十年,說不累是假的。

  有時候她也真的快撐不下去了,夜裡被怪怪物的嘶吼聲驚醒的時候,她多希望一睜開眼,自己還躺在哥哥出租屋裡那張柔軟的小床上。

  哥哥會在廚房裡煎著雞蛋,一邊用鍋鏟敲著平底鍋,一邊喊她起床。

  陳安歌深吸了一口氣,把眼淚憋了回去。

  「不行,陳安歌,你不能哭。夏夏說得對,你得變強。」

  她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臉頰。

  現在想找哥哥,憑現在的自己根本做不到。

  明天,明天一定要抓住機會,好好在大虎哥的隊伍里升幾級,攢點爆出來的金幣,換一把能看的防身武器。

  只有等級高了,能去更遠的區域探索,才有機會找到哥哥的消息。

  她小心翼翼地把手伸進貼身的衣服內側,從兩層粗布包裹里,掏出了一個有些年份的舊物。

  一台早就屏幕碎裂的智慧型手機。

  在如今這個每個人都通過系統面板進行交流的時代,這種老古董早就成了廢品。

  因為電池技術的落後,陳安歌花了小半個月的口糧,才在黑市里換了一塊低階雷系晶核,勉強接上正負極,讓這台手機保留了最後一丟丟的電量。

  不為別的。

  只因為這手機的相冊里,有一張照片。

  按下開機鍵,幾秒鐘後,屏幕亮起,直接進入了相冊。

  屏幕光照亮了陳安歌沾著灰塵的臉。

  照片上,是十年前的遊樂園。

  一個笑得很陽光的高大男生,正使勁揉著一旁扎著雙馬尾,滿臉嫌棄的女孩的腦袋。

  男生的另一隻手裡,還拿著兩個化了一半的甜筒。

  陳安歌的手指輕輕撫摸著屏幕上男生的臉,眼眶又紅了。

  「哥......你到底在哪啊。」

  她吸了吸鼻子。

  忽然。

  原本安靜停留在照片界面的手機屏幕,猛地黑了一下。

  緊接著。

  「嗡——嗡——嗡——!」

  一陣土味十足的,十年前火遍大街小巷的手機彩鈴,突兀地從揚聲器里炸了出來!

  「蒼茫的天涯是我的愛——!!綿綿的青山腳下花正開——!!!」

  陳安歌嚇得渾身一哆嗦,差點把手機直接扔出去!

  怎麼回事?!

  她瞪大了眼睛死死盯著屏幕。

  畫面強行跳轉!

  原本黑屏的手機上,跳出了一個最基礎不過的來電顯示畫面!

  一個綠色的接聽鍵,一個紅色的掛斷鍵。

  而在最上面,來電人的備註,只有一個字:

  【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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