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經權之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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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遜志和高拱在衙役的引領下來到縣衙內堂,見到了蕭鳴鳳。

  對於這位蕭神棍,張遜志還是很好奇的。

  他原本是不信命數這些事情的,但如今穿越的事情都發生在了自己身上,他至少也抱著將信將疑的心態了。

  蕭鳴鳳見二人便直接說明緣由:「兩位賢侄年齡尚小,高兄和張兄都隨隊去了通州,本官理應盡一份同僚情誼,這幾日兩位賢侄便住在縣衙,待縣試時自有衙役送你們前往考場。」

  他說著又指了指身後的一摞書繼續道:「這些書便給兩位賢侄溫習所用。」

  說罷他轉身便走,留下張高二人面面相覷。

  高拱乃是愛書之人,蕭鳴鳳走後他急匆匆便去翻那一摞書。

  這些書乃是四書五經和各類程文,楊廷和與楊慎的文章便占了大半。

  可翻著翻著他忽然驚呼一聲,接著便立馬把書合上。

  張遜志頓時有些好奇,便湊過去看了一下,這一看可不得了,竟然是一篇落款為蕭鳴鳳的八股文。

  這下他也意識到了什麼,已經踏入官場的蕭鳴鳳沒事寫什麼八股文,難道是這次的考題?

  只見蕭鳴鳳在文章里以聖人之言變著花樣的誇了楊廷和的繼嗣論,而高拱在一旁則輕聲嘀咕道:「我只看了不到一半,不算作弊,不算作弊。」

  張遜志心中一笑,忽然大聲把文章念了出來。

  高拱立馬捂住耳朵,嘴裡嘀咕著「非禮勿聽,非禮勿視」。

  ……

  時間很快便到了六月十五,縣試第一天。

  這一日北京城但凡是家裡有考生的都披星戴月前來送考,天還未亮滿大街便熱鬧起來。

  張遜志和高拱帶著烏紗帽,穿著沒有補子的官服,這兩套衣服還是蕭鳴鳳派人送來的。

  因為縣試時考生必須穿官衣,這既是為了防止作弊,也是為了區分考生身份。

  當然考試畢竟只是考試,若是買不起真正的官服,做兩件普通布料官服樣式的衣服權且對付也可以。

  「我高拱以後一定能穿上正式的官服。」高拱給自己打氣道。

  張遜志一本正經道:「以高兄才學,日後是要入閣拜相的。」

  高拱瞬間漲紅了臉,覺得張遜志是在打趣他。

  宛平縣試考場設在縣學旁邊的考棚里。

  所謂考棚,其實就是一片簡陋的木板房,隔成一個個三尺見方的小間,每間放一張桌、一把椅、一盞油燈。

  天還沒亮,考棚外已經排起了長隊。

  宛平縣今年報名縣試的童生有一百二十餘人,從十一二歲到五六十歲都有,老的少的擠作一團,場面頗為壯觀。

  張遜志站在隊伍里,背著書袋,神色淡定。

  陸炳則一大早前來送考,他抱著胳膊,打量著考棚外的人群,嘖嘖稱奇:「時敏,你看那個,鬍子都白了,少說五十歲了吧?這麼大年紀還來考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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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遜志瞥了一眼:「五十歲算什麼?正德十二年浙江鄉試,有個考生七十三歲,朝廷還賜了他舉人出身。」

  陸炳咋舌:「七十三?那考中了還能做幾年官?」

  「人家考的不是官,是一口氣。」張遜志淡淡道,「一輩子被人叫童生,死了都不甘心。」


  張遜志面無表情:「什麼順口溜?我不知道。」

  陸炳嘿嘿一笑:「裝,你接著裝。」

  張遜志不理他,目光掃過人群,落在考棚門口。

  那裡站著幾個縣衙的書吏,正在檢查考生的考籃。

  按規矩,考籃里只能放筆墨紙硯和乾糧,不許夾帶片紙隻字。每個考生都要被搜身,查得極嚴。

  這時候一個書吏高聲道:「諸位聽好了!本次縣試的考題,乃是順天府統一擬定,各縣通用,日暮交卷。現在排好隊,依次入場!」

  張遜志心中瞭然,順天府統一擬題,必然是楊閣老的手筆。

  搜身、入場、對號入座,一切按部就班。

  張遜志分到第三排第五間考房,他坐定之後,便閉目養神。

  辰時三刻,鼓聲三響,考試正式開始。

  書吏們手捧試卷,挨個分發。

  張遜志接過試卷,沒有急著看題,而是先把紙鋪平,硯台加水,墨錠勻勻地研了一池濃墨。

  又將兩支毛筆的筆鋒舔得尖尖的,擱在筆擱上。

  最後把乾糧和水擺好,一切收拾停當,這才低頭看題。

  試卷上只兩道題。

  第一道是帖經,從「四書五經」中摘一句,讓考生默寫出上下文。

  這種題目考的是死記硬背,對張遜志來說不算什麼。

  但第二道題讓他目光一凝。

  那道題是一句經義,要求考生闡發義理。

  題目是:「為人後者為之子」。

  張遜志盯著題目,心道一句「來了!」

  「為人後者為之子」,出自《春秋公羊傳》。這句話的意思是:繼承某人的宗祧,就是某人的兒子。

  這看起來是在考經義,但放在眼下這個節骨眼上,指向性太明顯了。楊

  嘉靖以藩王身份入繼大統,按照「為人後者為之子」的古禮,就該認明孝宗為父,把親爹興獻王放到一邊。

  楊廷和出這道題,用心不可謂不深。

  如果張遜志按照正統註疏來答,就必須承認「為人後者為之子」是天經地義的禮法,等於在考場上替楊廷和的大禮議主張背書。

  這樣一來,他爹張璁在朝堂上還怎麼爭?

  可如果張遜志標新立異,批駁這句話,那就是離經叛道,主考官可以名正言順地判他不及格。

  進退兩難。

  這就是楊廷和的陽謀,我用你的才學來困住你。

  你不是才子嗎?那你來做這道題,我看你怎麼破。

  張遜志深吸一口氣,閉上了眼睛。

  四周傳來考生們奮筆疾書的聲音,有人已經開始答卷了,有人還在發呆,有人急得直撓頭。

  他坐著不動,足足坐了一炷香的工夫。

  監考的書吏注意到了他,走過來看了一眼,見他面前的白紙一個字都沒寫,皺了皺眉,又走了。

  又是半炷香過去。

  張遜志忽然睜開眼睛,拿起筆,在草稿紙上寫了五個字:

  「經權之辯也。」

  經,是常道,是原則。

  權,是變通,是權衡。

  他微微點頭,筆不停,繼續往下寫。

  「為人後者為之子,經也。然經有權變,禮有從權。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權也。周公誅管蔡,為安社稷也,權也……」

  他引經據典,層層推進。

  先承認「為人後者為之子」是禮法常經,沒有錯。

  然後話鋒一轉,指出任何常經都有權變之時。

  舜娶妻沒有稟告父母,按禮是錯的,但為了不絕後,所以權變,聖人也沒有指責他。

  周公誅殺兄弟管叔蔡叔,按禮也是錯的,但為了安定天下,所以權變,孔子也稱讚他。

  「今陛下入繼大統,社稷為重。繼統不繼嗣,乃權變之大者也……」

  你不是說「為人後者為之子」嗎?

  好,我承認這是禮法。

  但禮法也有例外,也有權變。

  「故曰:禮者,理也。理有固然,勢有必至。執經而不知權,是膠柱而鼓瑟也……」

  張遜志寫完最後一個字,日頭已經偏西,考棚里光線漸暗,有人點起了油燈。

  他看看天色,開始往正式答卷上謄抄。

  申時三刻,鼓聲響起,交卷的時候到了。

  張遜志剛走出考棚,陸炳不知從哪兒竄出來,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怎麼樣?答出來沒有?」

  張遜志揉了揉手腕,淡淡道:「餓了,先去吃爆肚。」

  陸炳急得跳腳:「吃什麼爆肚!你先說題難不難!」

  張遜志頭也不回向外走去:「比那首臨江仙稍微難點。」

  陸炳愣在原地,品了品這句話,忽然哈哈大笑,追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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