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漢時長沙商業興盛形式與劉備的計相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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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9章 漢時長沙商業興盛形式與劉備的計相謀劃

  隨著麋竺將長沙工商稅法正式頒行全郡,臨湘城迅速成為荊南商賈匯聚之地。

  以往郡縣關津林立,層層抽稅,導致很多商船、商隊無法通行全郡,商業不通。

  如今全郡統一稅引,稅不過百取其二,吏員侵奪商賈者嚴懲不貸,這迅速使得整個荊南盤活起來。

  如一石擊破洞庭春水,激起的漣漪迅速擴散到了零陵、桂陽、武陵乃至江北的南郡。

  到了四月,湘江上的商船已是往來如梭,每日進出臨湘碼頭的商船不下百餘艘。

  長江、湘江之上更是千帆競渡,百爭流。

  洞庭的魚鮮、零陵的蜜橘、桂陽的鐵礦石、長沙的稻米與竹木,順江而下,北抵江陵,東達吳會。

  中原的鹽鐵絲綢、巴蜀的蜀錦井鹽、江東的漆器銅鏡,則溯江而上,直入荊南腹地。

  碼頭上的搬運之夫從早到晚不得歇息,東西兩市的邸舍日日客滿,臨街的商鋪更是鱗次櫛比,叫賣之聲不絕於耳。

  這個時代,就有崇尚經商之利的風氣,新稅法推行僅一個月,麋竺便捧著厚厚一摞帳冊,滿臉振奮地走進郡府正堂。

  「府君!」麋竺將帳冊雙手奉至劉備案前,聲音里滿是按捺不住的激動,「金曹已將本季商稅匯總完畢。自三月新法頒行以來,僅臨湘一城,東西兩市及湘江碼頭三處市署,便徵收行商之稅三十餘萬錢!」

  「坐賈之稅,全郡工坊、商鋪、邸舍共登記在冊者一千二百餘家,徵收市租兩百餘萬錢。」

  「軺車、商船之稅,徵收車船稅二十萬餘錢。市租百取其二,徵稅百餘萬錢。」

  「三項合計,本季商稅已逾三百萬錢!」

  「若以此推算,全年商稅當不下兩千萬錢。」

  劉備聞言,放下手中竹簡,接過帳冊翻看了幾頁,臉上也不禁露出了笑意。

  在泰山時,一年的賦稅總收入不過六千萬錢上下,那可是包括了全部稅賦,從農田到口賦,從商稅到關稅。

  而如今長沙推行新法,不到月余,商稅便有三百萬錢!

  長沙著實可謂大郡矣!實乃王業之基,富庶非常。

  不過對此,劉備依舊不滿意,因為簡單計算一下便知,這三百萬錢里大部分是坐賈之稅,也就是對工坊和商鋪徵收的經營稅。

  這一年也就徵收一次,下個月開始,就只能看交易額徵稅了。也就是所謂的市租。

  市租百取其二,非常的寬容。長沙累月所得為百萬錢,也就是整個長沙所有市肆、行商、豪強等,一月交易量才五千萬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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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顯然這個交易量是不太夠的,或者說市曹吏員太少,統計不及。

  按照算,也就是對車船徵收的租稅,長沙千帆競渡、百舸爭流,每船不可能只有幾萬錢的貨物。

  而且按照市租的交易額,一個月交易量五千萬錢,那些巨賈、豪強忙來忙去,才能賺多少?每船隻賺幾千錢、幾萬錢?也對不起他們賓客數百,往返數郡啊。

  不過劉備還是非常寬容的,他放下帳冊,溫聲寬慰道:「新法初行,金曹吏員大多初次經手市署徵稅之事,有所疏漏在所難免。待日後吏員日漸嫻熟,徵稅之法愈發完善,那些隱匿未報的交易自然會被逐步納入稅冊。」

  沮授也是通情達理,在一旁說道:「府君所言極是。金曹上下已是晝夜不息,殫精竭慮了。然每縣金曹不過十餘人,郡府金曹亦不過三十餘人,卻要管轄全郡十餘處市署、碼頭,還要逐筆核驗貨值、發放稅引,實在是力有未逮。」

  歸根到底,這還是如今官制的限制。金曹吏員是太守的私屬,就像金曹掾、金曹史都還稱呼劉備為府君,那是劉備出資養著他們。

  作為府君私屬,劉備就沒辦法太過偏頗,若郡府之中,金曹吏員有兩百餘人,而其他諸曹不過數人,那其他諸曹必定心懷不公之念。

  所以,劉備想了一下,便從案後起身,說道:「既然如此,公與、憲和、子仲,陪我走一趟。既是視察市署徵稅之況,也是慰問金曹吏員之勞。」

  一行人出了郡府,沿臨湘城中主街向北而行。

  此時正是午後,街上車馬輻輳,行人如織。

  臨湘城分南北兩門,南門臨湘江碼頭,每日商船雲集。

  北門通陸路官道,車馬商隊往來不絕。

  麋竺引著劉備行至南門,只見城門內側貼著一排榜文,正是新頒的稅法章程。

  兩旁設有幾間新建的青磚瓦舍,門楣上掛著「臨湘市署」的匾額,十餘名金曹吏員正在其間忙碌。

  麋竺指著城門處排著隊的幾輛牛車,向劉備介紹道:「府君請看,此處便是南門市署。凡從南門入城的商賈,皆須在此登記貨值、繳納行商之稅。」

  「市吏驗核貨物後發給稅引,商賈憑引便可入東西兩市發賣。商賈運貨入城,城門市署便是第一道關卡。」

  「不論是從碼頭來,還是從陸路來,只要載貨入城發賣,皆須在此處先納稅、後入市。若是在此漏了稅,到了東西兩市便無法取得市籍,貨物便無法合法發賣。」

  劉備微微頷首,這正與《東京夢華錄》所載「城門徵稅」之法如出一轍。

  漢代市署本就設於城門與市門之間,商賈入城先稅而後入市,既方便管理,又杜絕逃漏。

  他走到一輛正在接受核驗的牛車前,那車上滿載著一捆捆竹木,顯然是剛從零陵販運而來。

  那商賈是個四十來歲的中年人,見劉備一行氣度不凡,連忙躬身行禮。

  麋竺問道:「你這車竹木,貨值幾何?納了多少稅?」

  商賈連忙答道:「回稟明公,這一車竹木是從零陵運來的,本錢三千錢,在臨湘發賣可得五千錢上下。方才市吏驗過貨,按入市稅,已納了稅錢六十文。」


  市吏也認出了劉備一行,連忙起身行禮。

  麋竺取過那本登記冊翻了幾頁,只見上面密密麻麻記錄著每一筆交易的貨值、稅額與發放的稅引編號,條目清晰,一絲不苟。

  他點了點頭,又將冊子放回案上,對市吏道:「爾等辛苦。新法初行,務必公正核驗,不可刁難商賈,亦不可徇私放縱。」

  離開南門市署,一行人又向北行,穿過城中主街,便到了臨湘最繁華的東市。

  漢代市制,市必有垣,四面設門,每日定時啟閉。

  《考工記》載「匠人營國,面朝後市」,市中設有市署,由市令、市丞主之,負責徵收市租、管理市籍、平準物價。

  東市的圍牆以夯土築成,高約一丈,四面各開一門,門上皆有市吏把守。走進東市,只見街巷縱橫,兩側商鋪林立,各色旗幟在風中獵獵作響。

  鐵器鋪掛著黑底白字的「寇」字旗,織錦鋪懸著赤底金字的「吳」字旗,漆器鋪則是青底白字的「黃」字旗,還有賣陶器的、賣竹器的、賣魚鮮的、賣稻米的,叫賣聲此起彼伏,熱鬧非凡。

  麋竺指著市中央一座三層高的樓閣,對劉備道:「府君,那便是旗亭」。旗亭乃市中所設之高樓,市令、市丞每日登樓監察全市交易。」

  「樓上有旗,每日清晨開市時升旗,傍晚閉市時降旗。市中有爭訟,市吏便在旗亭中斷案。市中物價,亦由市吏每日在旗亭前張榜公示,商賈不得隨意漲跌,以防囤積居奇。」

  劉備抬頭望去,果見那座旗亭高約三丈,飛檐翹角,朱柱青瓦,比市中的商鋪都高出許多。亭上懸著一面赤色大旗,正迎風獵獵作響。

  亭前立著一方木牌,上面貼著今日的物價公示一粟米每斛八十錢、稻米每斛九十錢、鹽每斗十錢、鐵鋤每柄百錢。條目清晰,一目了然。

  劉備心中感慨,這便是漢代的「市」了,有垣有門,有署有亭,有令有吏,有市籍有稅引,一切皆有法度,一切皆有章可循。

  劉備駐足觀望之際,忽然傳來一陣爭執之聲。他循聲望去,只見一名市吏正攔著一輛滿載貨物的手推車,車前站著個身穿短褐的漢子,滿臉不忿地爭辯著什麼。

  那市吏年約三十,面容端方,腰間懸著一方銅印,正是東市旗亭的值日市丞。

  他一手按住那輛手推車的車轅,一手指著車上貨物,威嚴呵斥道:「汝既無市籍,又無稅引,擅入東市發賣貨物,依律當罰。這車草鞋暫扣旗亭,待查明來歷再行處置。」

  那漢子漲紅了臉,爭辯道:「小人不過是編了幾雙草鞋,想換些鹽米,怎的就成了奸猾之輩?這市肆之中,賣草鞋的又不止我一人,憑什麼只攔我?」

  市丞並不動怒,從袖中取出一卷帛書,展開示於那漢子面前,朗聲道:「漢家制度,凡入市交易者,必先至市署登記貨值,載入市籍,依率納稅,領取稅引,方可於市中發賣。汝一無市籍,二無稅引,私攜貨物入市交易,便是逃稅。依律,貨物沒官,罰徭役十日。念汝初犯,貨物暫扣,速去市署登記補稅,便可領回。」

  那漢子見市丞搬出律條,又見周圍商賈紛紛點頭稱是,知道再爭辯下去也是無用,只得垂頭喪氣地跟著一名市吏往旗亭方向去了。

  市丞收起帛書,正要繼續巡視,旁邊一個穿著體面的老農連忙迎了上來,身後跟著個年輕後生,牽著一頭壯實的黃牛。老農對市丞拱手道:「明公,小老兒要將這頭牛賣給這位後生,敢問明公此牛價值幾何?當納多少稅?」

  市丞走到牛旁,伸手在牛背、牛腹按了按,又掰開牛嘴看了看牙齒,沉吟片刻,對老農道:「此牛齒齡四歲,正當壯年,膘肥體壯,肩高五尺有餘。按今日市署公示之平賈,這等壯牛價在七千至八千錢之間。你二人議定之價是多少?」

  老農連忙答道:「正是七千五百錢。」

  市丞點了點頭,從懷中取出一方木牘,以筆墨迅速寫下交易雙方的姓名、籍貫、貨物種類、議定價格,又在末尾註明「依律百取其二,應納稅錢百五十文」。

  然後將木牘遞到二人面前,正色道:「你二人在此畫押,各執一份為憑。老翁為賣主,納稅錢一百五十文;後生為買主,另納契稅錢五十文。繳訖之後,此牛便歸後生所有,日後若有糾紛,憑此契書至旗亭申理。」

  老農與後生依言畫押,各自掏出錢袋繳了稅。市丞收了稅錢,仔細登記入冊,又從懷中取出一方小小的木牌,繫於牛角之上,木牌上以墨書寫著「東市第一百七十三號契」字樣,又加蓋了旗亭的銅印。

  他拍了拍牛頭,對二人笑道:「契稅已納,交易已成。這牛便是後生的了,老翁的草料錢可省下來了。」

  劉備見狀也不知該如何評價,只能莞爾一笑,又嘆息一聲。

  沒錯,這便是當今時代的買賣經典情形,不存在什麼自由買賣。

  說在古代,買賣經營的八成精力是用在了跟官府打交道上,絕不是一句虛言。

  常人印象中的那種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買賣自由,要到宋明之後才有了。

  甚至在北宋,很多交易也是這般情形,要一直到明朝,徹底拆光了市牆,買賣自由才成了常態。

  眼下,商賈不能自己定物價,也不得隨意漲跌,想要賣一頭羊,也先要找官府吏員,讓其進行市估然後徵稅,才能交易。

  這便是《金布律》所言,有買及賣也,各嬰其賈。

  這種情況至少要持續到唐宋,劉備也沒有急於去改變。既然還能運行生效,就沒必要去猝然全部改變。

  一次政令改變太多,而工商繁華水平不夠,只會導致豪強得利,價格暴漲,小民受難,最終一片混亂。

  至少也要等工商發展幾年、幾十年,商業繁華之後,他再考慮要不要取消市估,讓市場自由交易。

  有時候太過先進的理念,未必就符合這工商發展水平低下的時代。

  劉備正思量間,那市丞已繼續向前巡視。他手中捧著一卷厚厚的冊子,每至一家商鋪,便先在門前駐足,對照冊上登記的市籍編號,核驗商鋪的旗幟與招牌是否相符。

  進店之後,便逐項核對帳簿—上旬進了多少貨,中旬賣了多少件,下旬結餘幾何。

  每一項都要與上月登記的數目比照,若有明顯出入,便要追問緣由。

  那市丞動作嫻熟,一問一答之間,帳薄便翻過了數頁,顯然是做慣了這差事的。

  走到一家織錦鋪前,市丞剛跨進門,那掌柜便連忙迎了上來,滿臉堆笑地將一本厚厚的帳簿雙手奉上。

  市丞接過,逐筆核對,手指在帳頁上緩緩移動,口中念念有詞。看到某一頁時,他忽然停了手,眉頭微皺:「上月爾鋪進了二十匹蜀錦,帳上只記了十六匹的發賣,餘下四四何在?」

  掌柜連忙答道:「明公容稟,那四匹不曾發賣,是換給了隔壁吳氏的染織坊,換了兩匹染好的紅錦。換貨之時未入帳冊,是小民的疏忽,還望明公寬宥。」

  市丞也不動怒,只從懷中取出筆墨,在帳冊上補了一行字,又算了片刻,說道:「以貨易貨,仍須估其貨值,依率納稅。四匹蜀錦按今日平賈,每匹值三千錢,合計一萬二千錢,應納稅兩百四十錢。補上這筆,下月便不必再繳了。

  掌柜鬆了口氣,連忙從錢櫃中數出兩百四十錢,雙手捧上。市丞收了錢,登記入冊,又叮囑了一句「下月莫再漏記」,便轉身出了鋪子,向下一家走去。

  就這樣一家一家地走下去—鐵器鋪里核對的是型鏵與鋤鐮的數目,漆器鋪里清點的是杯盤與盒匣的庫存,陶器鋪里查驗的是瓦罐與陶瓶的燒制,魚鮮鋪里過秤的是乾魚與鮮魚的斤兩。

  每至一處,市丞便重複著同樣的動作:核市籍、查帳薄、算稅額、收稅錢、登入冊。

  他腳步不停,手中筆墨也不停,那捲木牘冊子已翻過了大半,密密麻麻地記滿了今日的稅收明細。

  劉備看得頗有興趣,忽然便明白了影視作品上那些古代商鋪、客棧為什麼月月日日皆有貪官污吏登門徵稅。

  這個時代,要經營商業買賣,真的是無日不跟官府打交道。

  而也正因如此,一旦吏治腐敗,必定是貪腐橫行,民不聊生。

  麋竺見劉備面有慨嘆之色,在一旁連忙解釋道:「府君,這些商鋪都是登記在籍的坐賈。坐賈之稅,分為兩類一其一為市租,每年按商鋪規模分等定額徵收,已在年初繳訖。」

  「其二便是這逐月徵收的交易稅,按每月實際交易額百取其二。市吏須每日巡視,逐戶核查,以防瞞報。」

  劉備點了點頭,自光落在那市丞的背影上,感慨道:「今日親至東市,方知金曹吏員之勞。僅此一市,便有商鋪數百家,每日交易不下千筆,而旗亭吏員不過十餘人。新法初行,已是應接不暇。」

  「待四方商賈聞風而至,交易再增數倍,如何應付得過來?增設吏員,已是勢在必行。」

  這方面,劉備覺得可以參考大宋。

  宋明基本上就是漢人封建王朝的巔峰了,而明又只重農稅,不重商稅,就凸顯的大宋工商業尤其發達。

  於是他說道:「自孝武皇帝設均輸平準以來,漢家商稅之法漸成體系。然郡國之中,商稅徵收多由市令、市丞兼領,並無專司之署。」

  「長沙欲大興工商,不可因循舊制。我意於郡府之外,增設商稅專司,統籌全郡商稅徵收之事。」

  劉備這是有意打造一套獨立於地方官員之外的稅收體系。將來劉備組建朝廷,徵稅才能不受地方郡縣官僚的干預。

  沮授聞言,問道:「府君之意,可是效法孝武皇帝「斡官」之制?」

  劉備微微頷首,沮授所言「斡官」,正是漢武帝時設於郡國的鹽鐵專賣與商稅徵收官員,屬大司農,專司商稅徵收與鹽鐵管理。

  長沙工商初興,正需這等專司機構。

  「不止斡官。」劉備緩緩道,「我意分設兩署。其一,設鹽鐵都官,專掌鹽酒專賣之事—鹽場煮曬、釀酒發賣、鹽鐵之稅的徵收,皆歸其管轄。」

  大概前身和如今的劉備對禁酒都有些情有獨鍾吧。

  如今劉備雖然不禁酒,但他還是有意將酒變為專營。如今已近亂世,少喝點酒是利大於。所以他不打算跟豪強們商議,直接把這制度定下來。

  「其二,設商稅監,專掌商稅徵收—凡行商之稅、坐賈之稅、車船之稅、市租之徵,皆歸其統籌,各縣市署受其節制。二署並行,一管專賣,一管商稅,各有專司,不相混淆。」

  麋竺在旁聽得連連頷首,補充道:「府君此策,正合時宜。除鹽監之外,確實應新設一榷酤令」,專掌酒類專賣。長沙稻米豐饒,釀酒之業方興未艾,若能將酒利收歸官營,既可增府庫之入,又可防私釀濫造、耗費糧食。」

  於是意見達成一致,劉備當即命麋竺、沮授擬定章程。

  兩人用了幾日初擬了一套條陳:鹽酒都官,設都官一人,秩六百石,統管鹽鐵專賣與酒榷,下設鹽監、榷酤令各一人,秩三百石,分駐產鹽、釀酒各縣。

  商稅監,設監丞一人,秩六百石,統管全郡商稅徵收,下轄各市縣市署,分征行商過稅與坐賈住稅,稅率仍依百取其二,而奢侈品如蜀錦、珠璣、犀角、象牙之屬,則另征百取其五。

  沮授又建議,為防日後冗吏之弊,可暫定兩署吏員編制總計不超過百人。

  若日後商稅增長,再酌情增設。

  章程既定,劉備又特意敕令全郡:「鹽酒都官、商稅監之設,非為興利斂財,實欲通商賈、利貨殖,使百姓各安其業,府庫得以充實,甲兵得以繕治。」

  「新增吏員,俸祿皆由郡府支給,不得於俸外別取一文。若有藉故侵漁商賈、苛擾市肆者,一經查實,依律嚴懲,絕不寬貸。其各凜遵,勿謂言之不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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