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老周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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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款這種事,在漢街太普遍了。這一年,漢街出現了很多賣成衣的鋪子:以往也有成衣鋪子,款式一般來自廣州或杭州。基本是那邊流行什麼,漢街就賣什麼。這一年出現的成衣鋪子,不少款式是本地打版、本地工廠生產的——說是打版,其實也不過是抄。爆款一旦出現,就有無數個作坊、工廠買來各個尺碼的成衣,拆解後,自己生產。速度之快,令人咋舌:當天買回的成衣,當天仿款就生產出來了,第二天就能大批量生產、上市。

  程越從上海買了二十多件成衣寄給周婧,跟她說,穿不完就賣掉。周婧聽話聽音,賣完了大部分自己做的、不穿的衣服之後,在程越寄回來的那些衣服里,挑了十幾件不喜歡的,給程越,讓程越拿去賣掉。程越攔住她,說:「這些衣服不著急賣,先留著。」

  留著做什麼,程越沒說。之後就是做西裝裙了,周婧就把這事給忘了。

  西裝裙賣不動了,程越問周婧,那些衣服放哪裡了,拿出來看看。

  周婧覺得奇怪,衣服明明已經送給她了,他卻要「拿出來看看」。


  「是的,我打算賣那些衣服了。」程越說。

  程越說的「賣那些衣服」,和周婧說的不是一回事。程越跟周婧說,那些都是上海那邊的爆款,走商場的款式,讓她憑感覺挑幾款可能會暢銷的,拆一下樣,再跟他一起去定布料,做一批出來,拿到市場上去賣。

  周婧傻乎乎地問程越:「別的款也都留著,改天拆出來賣嗎?」

  「到時候再說吧!」程越說,「市場一直在變化。而且這些衣服都是薄款,季節變了,也賣不了了。」

  從以上對話,其實可以看出程越對抄款的態度。他不僅能接受抄款,甚至在創業初期,想的就是抄款——西裝裙是程越抄的第一個款,最後果然成了爆款。

  雖然自己也抄款,但當別人抄了自己的,還把自己擠得沒了生意時,程越無疑是惱怒的。他私下罵過他們不要臉,罵完也就算了——他的年齡,他此時的閱歷,周圍環境都如此,他習以為常,就想不到,這樣做,是不對的。要過很多很多年,他因為抄款摔了跟頭,那時候他才會知道,原創和版權的重要性。這些都是後話了。

  程越讓周婧拆款、抄款的對話,發生在周婧家,老周當時也在。兩人說這些話的時候,老周全程沒插話,程越走後,老周突然跟周婧說:「你們結婚以後,你什麼都聽程越的吧!」

  「為什麼?」周婧問。

  「他腦子比你好使。」老周說。

  老周還有一句話,沒說出來:只要程越對周婧沒有二心,周婧一定會又有錢、又幸福。

  老周突然想到一個問題:一肚子心眼的程越,一輩子對著沒心眼的周婧,真的會永遠沒有二心嗎?老周不確定。但兩人已經訂婚了,他總不能因為他擔心,就拆散他們吧!至少程越現在,對周婧沒有二心不是嗎?

  老周看出來程越想幹什麼:他大概率想要做服裝了。

  老周想著,程越這幾年,根本離不開周婧——離開了她,他到哪兒找用得這麼順手、這麼讓人放心的打版師和裁縫呢?雖然用心找,肯定能找到,但這麼全心全意為他做事、為他考慮的,買一送一的父女倆,可真不一定能找到了。

  老周不知道,程越和周婧在一起,真心占幾分,想用她的手藝和能力占幾分。他是過來人,他知道,有些事情不能細想,一想,就可能想多。他還知道,懷疑的時候,只要對方沒露出苗頭,最好疑罪從無,日子才能和和美美過下去。

  老周心想:就算程越衝著周婧的手藝和能力,那也沒關係,手藝和能力,是她這個人的一部分,不可分割。只要有一天,程越還用得著她,無論感情怎麼樣,他們都能過下去——最好早點要孩子,孩子是一個家庭的紐帶。很多人,一輩子,不都是稀里糊塗過下去的嗎?

  隨著婚期越來越近,程越和周婧倒還好,他們忙著搞事業,忙著搞錢,抽空還得去新房子看裝修,看家具,去拍婚紗照,去飯店訂菜單……忙得腳不沾地。得了「婚前綜合徵」,整日都很難受、想要找個人吵個架的,反而是老周。

  女兒要不了多久,就得出嫁,會搬到自己的房子裡住,裁縫鋪、老房子這邊,就只有他一個人了。從此,沒有人關心他,也沒人跟他吵架、鬥嘴了。她生的孩子,會冠以別人的姓氏,她要孝順的,除了自己,還有別人的父母……

  周婧十七歲的時候,就有人上門說媒了。老周說,周婧還小,他想多留她幾年。後來有人問他,想沒想過,招個上門女婿,生了孩子姓周,留在周家,給他養老。

  說實話,老周還真認真想過這個方案。那個年代,像他這種,只有女兒的,但凡條件不錯的城市家庭,都可能會考慮招個上門女婿。鄉下來城裡討生活的小伙子,或打算來城裡討生活的小伙子,家裡有好幾個兄弟的,靠自己,沒辦法在城市立足的,想走捷徑的,都可能會給人當上門女婿。

  上門女婿依附老丈人一家生活,沒地位,街坊鄰居都瞧不起。他們是女方家傳宗接代的工具,是勞動力,卻沒有話語權。於老丈人一家來說,自然是極好的。但老周活了這把歲數,他見了太多招上門女婿的家庭的結局:除非女兒本身夠強勢,老丈人活得也夠久,老丈人死的時候,第三代已經成年了,否則,大概率上門女婿會被吃絕戶。

  沒有哪個男人甘心被女人壓著一輩子。老丈人還在世的時候,錢和資源都在老丈人的手裡,上門女婿不敢反抗,對妻子尚有幾分尊重。老丈人若死了,孩子還小,妻子的性格不夠強,壓不住男人,要不了多久,孩子改了男人姓,房子家產一切都歸了男人,再提起老丈人,上門女婿恨得咬牙切齒,而那個弱勢的女人,可能連句話都不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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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婧被老周護得太好了,沒見識過世道的艱難,對老周一天到晚牙尖嘴利的,心偏偏又很軟,在外面,要多慫有多慫,這樣的女孩子,不適合招上門女婿。勉強招了,老周的晚年順意了,他死了,周婧有苦頭吃。這一點,老周很快就想明白了。

  他會把他女兒風光嫁出去,不考慮招上門女婿。

  1988年5月,程越和周婧結婚了,他們拍了婚紗照,在飯店辦了婚禮。婚禮很隆重,兩邊的親朋好友都來了。

  婚禮過後,程越邀請程家人去大房子住,吳其芳代表全家人拒絕了。自己住大房子,長輩、弟妹擠小房子,程越過意不去,但他拗不過吳其芳。鄰居們也有說怪話的,程越聽見不吱聲,他確實覺得對不起家人。吳其芳聽到了,會跳起來罵,跟人吵架,說程越孝順著呢,他們不願意去住,不是兒子不肯接。

  周婧當然也邀請了老周去住,老周同樣也拒絕了。後來,幫程越做事,經常忙到深夜,回去不方便,小兩口讓他留宿,他便也留下了。但老周似乎從未想過常住,從未把周婧的家,當成自己的家。但凡收工時間早一點,他還是要回去的。

  他是那樣的寂寞,他的無條件付出,任誰看到都會動容。他的邊界感贏得了女兒女婿的尊重,卻也把他們推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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