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8章 抓到你的馬腳了(二合一)
雖然表面上看起來周雲好像很簡單就發現這個問題了,但實際上,也就是他這樣的律師,有這種很敏銳的洞察力。
於小慧夫妻倆之前也不是說沒有找過其他律師,但那些律師基本上都看了不動產登記中心給出的材料後就直接說這案子風險太大。
當然,接肯定是會接的,這年頭的律師不會把送上門的案子給推掉,只是在接案子之前會做充分的風險告知。
到時候你在筆錄上簽了字,基本上就能認定你已經知曉風險了,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你還要堅持起訴的話,那案子輸了和律師就沒關係了。
於小慧夫妻倆本來就因為這件事,所有的錢都花沒了,找律師也是沒辦法的辦法,勉強來試試。
結果律師還跟他們說,風險特別大,而且律師費也不便宜,在這種情況下,他們肯定不願意來打官司。
可以這麼說:不是其他律師不知道這些東西,也不是他們發現不了,而是他們壓根就沒有去發現。
查封裁定作出即生效,這個知不知道,都知道,不動產登記中心收到法院的查封裁定之後,不是馬上就登記的,這個知不知道,很多人也都知道。
但把兩方面放在一塊,有時候就是看不出來。
那麼現在第一個問題已經解決了,只要在訴訟中把這個證據拿出來,這個居住權肯定能被打掉。
因為這個居住權是在查封期間作出的,那麼,顯而易見,它肯定是無效的。
但是這不夠,之前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勝訴只是第一步,後面的執行依舊是老大難問題。
所以問題的關鍵就是,怎麼能一勞永逸的把這個執行的問題也給解決了,換句話說就是能讓那個老人心甘情願的放棄居住權。
酒店房間內,周雲的桌上擺著很多寫滿字的紙,他在思考。
這個案子肯定是要用刑事手段來解決的,因為除了刑事手段,其他方法面對這樣一個老人,基本上沒有任何辦法。
現在有一點可以明確,那就是,這個叫程浩的人,他是在明確知道自己的房子被查封之後,專門卡了個 bug 設立居住權。
換句話說,他自己很清楚自己的居住權是有問題的,但依然把這個居住權給登記了,在這之後,又趕緊把房子給賣了。
從表面上看,他這種行為完全是吃力不討好的,畢竟這樣做對他自己沒有任何好處。
那麼,他肯定是想通過這種方法達成某個目的。
周雲首先想到的是,這個程浩和那個老人之間存在什麼債務糾紛,所以不得已用這樣的方式來進行一個債務上的補償。
但這個需要去查,查程浩和那個老人之間是否存在債務糾紛,而且還不一定是和這個老人之間存在糾紛,也有可能是和這個老人的子女之間存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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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因為這個,給老人設定了十年的居住權。
這是其中一個可能,明天周雲就打算去查程浩的銀行流水,他要看看這個程浩到底是什麼情況。
時間很快到了第二天,周雲開始行動了。
這裡要給很多人說一下,之前有人詢問過律師,怎麼來查對方的銀行流水,有人比較好奇,律師怎麼知道另一方在哪個銀行開戶?難道他要每家銀行都去問嗎?
這當然不是了,律師怎麼可能每家銀行都去查呢,你這樣的話連調查令都開不下來。
你要開律師調查令必須得有明確的調查對象,就是比如說你要查一個帳戶的銀行流水,你必須有明確的名字、帳戶信息、銀行信息等,然後還要有和這些信息有直接關聯的證據,才能把調查令開出來。
周雲之前就是先通過調取把方曉慧給程浩的轉帳信息調取出來,再以該轉帳信息作為證據,申請調查令。
有了調查令,這樣就能去對應的銀行查對應的帳戶信息、銀行流水,律師是根本不可能挨個去查的。
同樣,也就是說,如果你不知道這個人還有其他帳戶的話,那你是查不到的,至於怎麼查對方其他帳戶信息,以及公積金等各種信息,這就需要律師的個人本事了。
一路到了程浩這個帳戶的開戶銀行,提交調查令後,這次還算很順利,很快就拿到了對方的銀行流水。
一個帳戶的銀行流水是特別繁瑣的,密密麻麻,畢竟你想想最近這麼兩三年你的每一筆進出都在銀行有記錄。
而律師要做的,就是從這些記錄裡面把可疑的部分找出來。
方曉慧曾經說過,那個老人叫王桂英,她丈夫已經沒了,只有一個兒子也在淮州,叫李永軍。
那麼,周雲現在要做的,就是重點核查程浩、李永軍以及王桂英之間的相應往來。
當然不只是這些,其他那些大額的資金往來都必須進行核查,看看這些資金往來後面代表著什麼。
就這樣足足查了半天,周雲起身伸了個懶腰。他並沒有發現這些資金往來有什麼特別大的問題,尤其是沒有發現程浩、李永軍以及王桂銀之間存在債務糾紛。
但能看得出來,程浩確實存在債務問題,欠的錢很多。
聯繫到那套房子曾經被查封的事實,周雲隱隱約約好像猜到了什麼。
從銀行流水就能看出來,程浩這個人特別喜歡網賭,眾所周知,網賭基本上都是騙人的。
別說網賭了,你在現實中去玩這些,也是十賭九輸,更不用說網上了。
網上的所有這些,那都是假的,說白了,程序這個東西,想給你怎麼設定就給你怎麼設定,而且,但凡懂一點程序的人都知道,網際網路世界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隨機。
自然而然,程浩輸得一塌糊塗,欠了一屁股債。
而他手裡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那套房子,估值差不多有一百八十多萬,在懷州市,這樣的房子已經算很不錯的了。
畢竟不是前幾年那個房地產行情了,相比來說,已經跌了不少。
那麼程浩設立這個居住權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呢?王桂英母子倆和他之間是不存在直接的債務糾紛的,當然,也有可能存在帳戶上沒辦法顯示的一些債務,但周雲覺得概率不是很大。
而程浩之前欠了那麼多錢,以至於連房子都被查封了,那麼,有沒有一種可能,他故意設立這個居住權,是為了保住房子呢?
這不是周雲在異想天開,而是他之前確實接觸過類似的案例。
正常情況下,張三和李四之間發生了債務糾紛:張三欠了李四一大筆錢,而張三名下有一套房子。這個時候,李四起訴張三,首先要做的就是把這套房子保全起來。
房子保全以後,起訴、勝訴、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時發現對方名下沒有其他財產,只有這套房子,那麼這套房子就會被拿出來進行法拍。
但是這裡又有一個問題,法拍房很難賣上高價。
具體為什麼,相信就不用多說了,很多人但凡接觸過一點法拍房的內幕,就會明白這裡面的水有多深,真的不是普通人能玩得轉的。
指望法院給你擔保?想得美呢,法院只負責賣,只負責收錢給申請執行人,至於你買了房子以後能不能住,那是你的事。
所以稍微關注一下,就會知道各地但凡能買法拍房的那要麼是當地的刀槍炮,要麼就是有這個本事能搞定的人。
那麼很大可能是,程浩不願意通過法拍這種方式賣這套房子。
那麼,怎麼做才能讓一套房子,讓債權人看了都不想要的呢?怎麼做才能讓一套房子根本沒辦法在法拍中賣出去呢?
周雲的手指在面前的材料上緩緩下移,點到了一個地方,居住權!
對,沒錯,就是居住權。想到這一層之後,周雲感覺面前的迷霧慢慢散開了。
程浩故意設立這個居住權,就是為了讓他的這套房子多一根刺。
有了這一根刺,他的那些債主們一看,誒這房子上面居然有10年的居住權,而且還是登記了的,這樣的情況下,我要你的房子就沒用了。
同樣,這樣的房子拿出來進行法拍,就算是那些刀槍炮們一看,這房子上面已經有這樣的居住權了,那肯定也是不願意要的,畢竟人家這是經過登記的居住權,是能夠對抗你第三人的。
這種情況下,你要是強行驅離,那妥妥違法,他有居住權,你隨便進去,想把他趕出來,這叫非法侵入住宅罪。
在這樣的情況下,迫使債主們和他調解也是有可能的。畢竟他已經沒錢了,唯一的房子也處在這種情況。
他大可以說:你們先等等,我把這套房子賣了,再給你們錢,或者只給你們一部分錢,大家和解。
周雲覺得這些情況都有可能。但現在又有了新的問題:既然這套房子已經賣了,錢也已經收到了,為什麼程浩依舊要讓王桂英住在房子裡,阻撓方曉慧一家人入住?
雖然這個房子上的居住權依舊存在,但他必須得有理由來做這件事。
不過很快,周雲就想到了這個動機。或者說,其實很容易想到,無非是程浩還想收一筆錢。
當然,這只是周雲的猜測。想驗證這一點的話,就得看看程浩後面的舉動了,他如果後面自己說要調解的話,那肯定就是這樣。
把所有這些想法都寫在紙上,一層一層地推進,周雲覺得應該就是這樣。
那接下來怎麼辦呢,周雲仔細考慮後,他覺得應該和程浩之前的債權人進行溝通。
畢竟現在這種情況,如果想做點什麼,必須得之前的債權人配合才行。
那怎麼找到之前的債權人呢?還是得法院那邊幫忙。
一邊想著,周雲再次來到聯安區法院,再次見到了那位劉庭長,說明了來意。
原本想著對方應該不會這麼容易幫他查,結果沒想到,這位劉庭長很快就把結果給他了。
「周律師,這就是之前和程浩發生債務糾紛的那個人,叫王強,你看一下,聯繫方式在這裡。」劉潔茵笑著說道。
周雲接過材料看了看,點點頭道:「這真的是太謝謝劉庭長了,太麻煩您了,我實在不好意思。」
劉潔茵擺擺手笑道:「周律師,不用這麼客氣。我們這也是為人民服務嘛,希望周律師辦案子辦得順利。」
劉潔茵為什麼會這麼客氣,原因也很簡單,當天,他把周雲到了聯安區法院的事向領導進行了匯報。
領導那邊的意思也很明確,趕緊讓他把案子做完,送他走人,別讓他繼續留在這邊。
之前其他地方的那些經驗告訴他們,絕對不能讓這個周雲在一個地方待太長時間,不然的話,很容易引發其他問題。
主要是這個姓周的,他不能閒著,只要他閒著了,就會查這個查那個的。
但是這年頭,很多事情那都是經不起查,總不能什麼都查吧,那萬一查出點什麼呢?
所以領導就一句話:讓這個姓周的趕緊把案子做完滾蛋,你們下面全力配合就行,對,就是送瘟神的態度。
周雲自然不清楚這些,反正對他來說,拿到資料就行,他現在要做的,就是聯繫這個叫王強的人。
走出法院,周雲撥通了電話。
響了幾聲之後,一個男聲在電話中響起:「餵誰啊?」
「是王強先生嗎?我是京海振天律師事務所的周雲。周雲很快說道。
一般對於這種聯繫陌生人的事,周雲都是上來自報家門的,不然對方覺得你是騙子,直接把電話掛了,那就坑了。
本來周雲還想著獲取對方信任會比較難。結果沒想到,手機中的王強聽了周雲的話後,頓時驚訝道:「振天律師事務所,你就是那位周雲律師?」
知道對方聽過自己的名字,周雲鬆了口氣,笑道:「是的,王先生,如假包換。你要是不信,可以和我見一面,我可以把我的證件給你看。」
而聽到周雲這麼說,王強趕緊道:「不用不用,周律師,那倒是不用,我當然是相信您的,畢竟這也沒幾個人敢冒充您。」
王強這話當然沒有亂說,這年頭,敢冒充周雲的律師確實沒有,至少現在還沒有人敢這麼做。
王強很快道:「那周律師,您這突然給我打電話,是有什麼事嗎?」
周雲這邊再次笑道:「王先生,我這邊確實是想和您見個面,是關係到您之前的一筆債務,和一個叫程浩的人的債務。」
於小慧夫妻倆之前也不是說沒有找過其他律師,但那些律師基本上都看了不動產登記中心給出的材料後就直接說這案子風險太大。
當然,接肯定是會接的,這年頭的律師不會把送上門的案子給推掉,只是在接案子之前會做充分的風險告知。
到時候你在筆錄上簽了字,基本上就能認定你已經知曉風險了,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你還要堅持起訴的話,那案子輸了和律師就沒關係了。
於小慧夫妻倆本來就因為這件事,所有的錢都花沒了,找律師也是沒辦法的辦法,勉強來試試。
結果律師還跟他們說,風險特別大,而且律師費也不便宜,在這種情況下,他們肯定不願意來打官司。
可以這麼說:不是其他律師不知道這些東西,也不是他們發現不了,而是他們壓根就沒有去發現。
查封裁定作出即生效,這個知不知道,都知道,不動產登記中心收到法院的查封裁定之後,不是馬上就登記的,這個知不知道,很多人也都知道。
但把兩方面放在一塊,有時候就是看不出來。
那麼現在第一個問題已經解決了,只要在訴訟中把這個證據拿出來,這個居住權肯定能被打掉。
因為這個居住權是在查封期間作出的,那麼,顯而易見,它肯定是無效的。
但是這不夠,之前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勝訴只是第一步,後面的執行依舊是老大難問題。
所以問題的關鍵就是,怎麼能一勞永逸的把這個執行的問題也給解決了,換句話說就是能讓那個老人心甘情願的放棄居住權。
酒店房間內,周雲的桌上擺著很多寫滿字的紙,他在思考。
這個案子肯定是要用刑事手段來解決的,因為除了刑事手段,其他方法面對這樣一個老人,基本上沒有任何辦法。
現在有一點可以明確,那就是,這個叫程浩的人,他是在明確知道自己的房子被查封之後,專門卡了個 bug 設立居住權。
換句話說,他自己很清楚自己的居住權是有問題的,但依然把這個居住權給登記了,在這之後,又趕緊把房子給賣了。
從表面上看,他這種行為完全是吃力不討好的,畢竟這樣做對他自己沒有任何好處。
那麼,他肯定是想通過這種方法達成某個目的。
周雲首先想到的是,這個程浩和那個老人之間存在什麼債務糾紛,所以不得已用這樣的方式來進行一個債務上的補償。
但這個需要去查,查程浩和那個老人之間是否存在債務糾紛,而且還不一定是和這個老人之間存在糾紛,也有可能是和這個老人的子女之間存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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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因為這個,給老人設定了十年的居住權。
這是其中一個可能,明天周雲就打算去查程浩的銀行流水,他要看看這個程浩到底是什麼情況。
時間很快到了第二天,周雲開始行動了。
這裡要給很多人說一下,之前有人詢問過律師,怎麼來查對方的銀行流水,有人比較好奇,律師怎麼知道另一方在哪個銀行開戶?難道他要每家銀行都去問嗎?
這當然不是了,律師怎麼可能每家銀行都去查呢,你這樣的話連調查令都開不下來。
你要開律師調查令必須得有明確的調查對象,就是比如說你要查一個帳戶的銀行流水,你必須有明確的名字、帳戶信息、銀行信息等,然後還要有和這些信息有直接關聯的證據,才能把調查令開出來。
周雲之前就是先通過調取把方曉慧給程浩的轉帳信息調取出來,再以該轉帳信息作為證據,申請調查令。
有了調查令,這樣就能去對應的銀行查對應的帳戶信息、銀行流水,律師是根本不可能挨個去查的。
同樣,也就是說,如果你不知道這個人還有其他帳戶的話,那你是查不到的,至於怎麼查對方其他帳戶信息,以及公積金等各種信息,這就需要律師的個人本事了。
一路到了程浩這個帳戶的開戶銀行,提交調查令後,這次還算很順利,很快就拿到了對方的銀行流水。
一個帳戶的銀行流水是特別繁瑣的,密密麻麻,畢竟你想想最近這麼兩三年你的每一筆進出都在銀行有記錄。
而律師要做的,就是從這些記錄裡面把可疑的部分找出來。
方曉慧曾經說過,那個老人叫王桂英,她丈夫已經沒了,只有一個兒子也在淮州,叫李永軍。
那麼,周雲現在要做的,就是重點核查程浩、李永軍以及王桂英之間的相應往來。
當然不只是這些,其他那些大額的資金往來都必須進行核查,看看這些資金往來後面代表著什麼。
就這樣足足查了半天,周雲起身伸了個懶腰。他並沒有發現這些資金往來有什麼特別大的問題,尤其是沒有發現程浩、李永軍以及王桂銀之間存在債務糾紛。
但能看得出來,程浩確實存在債務問題,欠的錢很多。
聯繫到那套房子曾經被查封的事實,周雲隱隱約約好像猜到了什麼。
從銀行流水就能看出來,程浩這個人特別喜歡網賭,眾所周知,網賭基本上都是騙人的。
別說網賭了,你在現實中去玩這些,也是十賭九輸,更不用說網上了。
網上的所有這些,那都是假的,說白了,程序這個東西,想給你怎麼設定就給你怎麼設定,而且,但凡懂一點程序的人都知道,網際網路世界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隨機。
自然而然,程浩輸得一塌糊塗,欠了一屁股債。
而他手裡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那套房子,估值差不多有一百八十多萬,在懷州市,這樣的房子已經算很不錯的了。
畢竟不是前幾年那個房地產行情了,相比來說,已經跌了不少。
那麼程浩設立這個居住權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呢?王桂英母子倆和他之間是不存在直接的債務糾紛的,當然,也有可能存在帳戶上沒辦法顯示的一些債務,但周雲覺得概率不是很大。
而程浩之前欠了那麼多錢,以至於連房子都被查封了,那麼,有沒有一種可能,他故意設立這個居住權,是為了保住房子呢?
這不是周雲在異想天開,而是他之前確實接觸過類似的案例。
正常情況下,張三和李四之間發生了債務糾紛:張三欠了李四一大筆錢,而張三名下有一套房子。這個時候,李四起訴張三,首先要做的就是把這套房子保全起來。
房子保全以後,起訴、勝訴、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時發現對方名下沒有其他財產,只有這套房子,那麼這套房子就會被拿出來進行法拍。
但是這裡又有一個問題,法拍房很難賣上高價。
具體為什麼,相信就不用多說了,很多人但凡接觸過一點法拍房的內幕,就會明白這裡面的水有多深,真的不是普通人能玩得轉的。
指望法院給你擔保?想得美呢,法院只負責賣,只負責收錢給申請執行人,至於你買了房子以後能不能住,那是你的事。
所以稍微關注一下,就會知道各地但凡能買法拍房的那要麼是當地的刀槍炮,要麼就是有這個本事能搞定的人。
那麼很大可能是,程浩不願意通過法拍這種方式賣這套房子。
那麼,怎麼做才能讓一套房子,讓債權人看了都不想要的呢?怎麼做才能讓一套房子根本沒辦法在法拍中賣出去呢?
周雲的手指在面前的材料上緩緩下移,點到了一個地方,居住權!
對,沒錯,就是居住權。想到這一層之後,周雲感覺面前的迷霧慢慢散開了。
程浩故意設立這個居住權,就是為了讓他的這套房子多一根刺。
有了這一根刺,他的那些債主們一看,誒這房子上面居然有10年的居住權,而且還是登記了的,這樣的情況下,我要你的房子就沒用了。
同樣,這樣的房子拿出來進行法拍,就算是那些刀槍炮們一看,這房子上面已經有這樣的居住權了,那肯定也是不願意要的,畢竟人家這是經過登記的居住權,是能夠對抗你第三人的。
這種情況下,你要是強行驅離,那妥妥違法,他有居住權,你隨便進去,想把他趕出來,這叫非法侵入住宅罪。
在這樣的情況下,迫使債主們和他調解也是有可能的。畢竟他已經沒錢了,唯一的房子也處在這種情況。
他大可以說:你們先等等,我把這套房子賣了,再給你們錢,或者只給你們一部分錢,大家和解。
周雲覺得這些情況都有可能。但現在又有了新的問題:既然這套房子已經賣了,錢也已經收到了,為什麼程浩依舊要讓王桂英住在房子裡,阻撓方曉慧一家人入住?
雖然這個房子上的居住權依舊存在,但他必須得有理由來做這件事。
不過很快,周雲就想到了這個動機。或者說,其實很容易想到,無非是程浩還想收一筆錢。
當然,這只是周雲的猜測。想驗證這一點的話,就得看看程浩後面的舉動了,他如果後面自己說要調解的話,那肯定就是這樣。
把所有這些想法都寫在紙上,一層一層地推進,周雲覺得應該就是這樣。
那接下來怎麼辦呢,周雲仔細考慮後,他覺得應該和程浩之前的債權人進行溝通。
畢竟現在這種情況,如果想做點什麼,必須得之前的債權人配合才行。
那怎麼找到之前的債權人呢?還是得法院那邊幫忙。
一邊想著,周雲再次來到聯安區法院,再次見到了那位劉庭長,說明了來意。
原本想著對方應該不會這麼容易幫他查,結果沒想到,這位劉庭長很快就把結果給他了。
「周律師,這就是之前和程浩發生債務糾紛的那個人,叫王強,你看一下,聯繫方式在這裡。」劉潔茵笑著說道。
周雲接過材料看了看,點點頭道:「這真的是太謝謝劉庭長了,太麻煩您了,我實在不好意思。」
劉潔茵擺擺手笑道:「周律師,不用這麼客氣。我們這也是為人民服務嘛,希望周律師辦案子辦得順利。」
劉潔茵為什麼會這麼客氣,原因也很簡單,當天,他把周雲到了聯安區法院的事向領導進行了匯報。
領導那邊的意思也很明確,趕緊讓他把案子做完,送他走人,別讓他繼續留在這邊。
之前其他地方的那些經驗告訴他們,絕對不能讓這個周雲在一個地方待太長時間,不然的話,很容易引發其他問題。
主要是這個姓周的,他不能閒著,只要他閒著了,就會查這個查那個的。
但是這年頭,很多事情那都是經不起查,總不能什麼都查吧,那萬一查出點什麼呢?
所以領導就一句話:讓這個姓周的趕緊把案子做完滾蛋,你們下面全力配合就行,對,就是送瘟神的態度。
周雲自然不清楚這些,反正對他來說,拿到資料就行,他現在要做的,就是聯繫這個叫王強的人。
走出法院,周雲撥通了電話。
響了幾聲之後,一個男聲在電話中響起:「餵誰啊?」
「是王強先生嗎?我是京海振天律師事務所的周雲。周雲很快說道。
一般對於這種聯繫陌生人的事,周雲都是上來自報家門的,不然對方覺得你是騙子,直接把電話掛了,那就坑了。
本來周雲還想著獲取對方信任會比較難。結果沒想到,手機中的王強聽了周雲的話後,頓時驚訝道:「振天律師事務所,你就是那位周雲律師?」
知道對方聽過自己的名字,周雲鬆了口氣,笑道:「是的,王先生,如假包換。你要是不信,可以和我見一面,我可以把我的證件給你看。」
而聽到周雲這麼說,王強趕緊道:「不用不用,周律師,那倒是不用,我當然是相信您的,畢竟這也沒幾個人敢冒充您。」
王強這話當然沒有亂說,這年頭,敢冒充周雲的律師確實沒有,至少現在還沒有人敢這麼做。
王強很快道:「那周律師,您這突然給我打電話,是有什麼事嗎?」
周雲這邊再次笑道:「王先生,我這邊確實是想和您見個面,是關係到您之前的一筆債務,和一個叫程浩的人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