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0057【就是他!】
第58章 0057【就是他!】
「對啊!」田春秋眼睛一亮,驚詫道,「北林的夜晚非常悶熱,睡覺都能出一身汗,打井水是為了沖涼洗澡,這麼簡單的問題怎麼就沒人想到呢。」
汪正順著思路繼續道:「如果是簡單的沖涼洗澡,楊梅花應該是不用找藉口說去開會的。」
田春秋梳了梳毛:「會不會是楊梅花和男人......咳咳,小汪,你懂我意思吧。」
汪正眯著眼,思索道:「確實有這可能,如果是什么正當理由是沒必要背著孩子和婆婆的。
發生男女關係......無論何種情況也好,關係肯定非常親密。
那大小慶兄弟的嫌疑基本可以排除了。
張又泉和楊梅花年輕的時候好過,嫌疑比較大,只不過他有另外七個舍友的不在場證明,也可以排除。
那剩下的又只有馬長河和沈邱,或者還有我們沒查到的第三人.
」
說完,田春秋和汪正對視了一眼,表情都變得凝重起來。
楊梅花在村中口碑很好,勞動積極,作風正派,說實話這種人汪正很難相信她會與人通女干。
最主要一點是什麼,村子裡的大媽們是最能說閒話的,楊梅花死後都只是編排她生不出兒子;人死在井裡晦氣之類的話;從未說過她私德上有什麼問題。
雖然這些大媽嘴又臭又碎,可說閒話的口碑是沒人質疑的。
她們都挑不出毛病,那就證明這人很大概率是清白的。
可汪正轉念一想,反駁道:「師父,我記得給楊梅花屍檢的時候不是沒發現有被侵犯的痕跡嗎?」
田春秋點了點頭:「所以,我才覺得有些奇怪,只要發生了關係,無論是否自願,下體都會有充血的表現。
可除了這個我也想不出有什麼不正當的理由,能讓楊梅花找藉口長時間離家了。
有可能是要發生,嫌疑人或者楊梅花自己藉口說想沖個涼,所以,楊梅花才出門打水。」
這世界千奇百怪,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查案只要停滯在原地,單憑單一證據很容易讓人有很多種聯想。
汪正抿著唇,思索了半會後,腦中發散出的可能性不下十種,這就是推理的局限性,容易讓人胡思亂想,他還是更習慣用證據說話,便搖了搖頭道:「師父,我覺得這案子還是得動起來,楊梅花是跌入井裡的,我們只要確定嫌疑人里
有誰去過井邊,基本就能鎖定真兇了。」
田春秋略微沉吟了一刻,問道:「我記得你好像是會碼蹤術吧?可現場水井旁腳印凌亂、錯亂重疊,我想是省里的專家來了,也很難辨別吧?」
汪正點了點頭,剛出案發現場的時候,就因為現場那凌亂的腳印,兩眼一黑差點暈厥過去。
正是因為覺醒了犯罪現場勘查這項技能,他才清楚,這案子本質上並不難,就是因為現場被圍觀群眾還有派出所的民警破壞得不成樣子,才會顯得如此束手束腳。
要不然單靠腳印,不說破案,最少能夠極大地縮小嫌疑人範圍。
砰!砰!砰!
忽然,法醫室的門被敲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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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小剛滿頭大汗地推開門,一臉興奮,語氣鄭重地喊道:「田法醫,小汪,馬上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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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被外派至蓉錦的楊小剛回來,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們肯定也是帶回重要線索。
「楊哥,你們是發現什麼了嗎?」
楊小剛看了他一眼,回答道:「一句兩句說不清楚,我們找到一名同樣搭乘大巴車的乘客了!」
九月三號,下午五點五十分。
距離楊梅花死亡已經過了近六十八個小時左右。
穆正風不在,偵察股的各項事宜都田春秋負責,所以他當仁不讓地坐在最上頭的位置,看著黑板前正在粘貼證物照片的葛平,點頭示意了一下。
葛平點了點頭,開口道:「蓉錦,有很多車票發售點,我和小剛持票到蓉錦火車站調查時,首先請了搞業務的同志一起對車票上的各種符號進行了會診。
首先是火車票背面的【A聯】字樣,是售票處聯運口出售,所謂的聯運口意思是能夠同時購買省內各地長途大巴票。
而【蓉錦站聯】,就代表這是在蓉錦火車站車票發售處購買的。
【預售次日】字樣,說明這張票是在開車前一天,也就是三十日出售的。
經查蓉錦車站出勤表,找到了三十號在聯運口售票的同志,經她辨認車票後回憶,介紹和證實了以下情況:
這種票均為聯運口出售,其他票口一律不辦理這種票。
聯運口專售當日和預售次日的火車、汽車聯運票,但如果旅客持有火車票,可以售給汽車聯運票,但只買汽車票不買火車票或者只買火車票不買汽車票,這裡一律不予發售。
從馬長河車上查出的火車、汽車票,都是在聯運口同時出售的,汽車票上的到站【北林】二字是該售票員親筆所寫。
與此同時,又查閱了售票帳單。
根據馬身上發現的汽車票根號,七月三十號當天,聯運處一共就賣出兩張到站北林的汽車票。
馬身上的為售出的第二張。
所以,根據售票員回憶,可以肯定,馬身上的票是在三十號同時預售給一人的。
但很可惜的是,售票員對購票人印象不深,只記得是一個男人。」
話聽到這,彭彰略微沉吟了一下,抬手問道:「車票的發售時間和地點找到了,但持票人是否有進站、乘車?
這幾張是為了通行的需要,還是某些人為了別的目的而專門購買的?」
聞言,葛平從公文包里抽出幾張照片,示意道:「在我出發蓉錦前,小汪就提醒我要把這些問題弄清。
想要弄清楚,就得確認火車票上的m型剪口是怎麼回事。
我們找到車票上的對應列車的包乘組,看了每個同志的票剪,共發現了m型剪刀八把,但發現這八把剪刀剪下去,都無法造成與馬身上火車票同樣的一個直線撕裂痕跡。
當時我和小剛就在想,會不會在蓉錦買票,別的地方上車,或者不經剪票上車,或者是自己偽造的剪痕。
但我想,罪犯所持車票,無論是乘車作案或是嫁禍於人,在這些小問題上絕不會自找麻煩。
所以,我還是將重心放在了蓉錦火車站,發現了考勤表上找不到的一名女同志,因為她當天是替別人上班。經過比對,發現她的票剪和馬長河所持的車票剪口相同。
證明乘車人確實是從蓉錦火車站上車的。」
有時候辦案,一個小小的證據和線索,離不開外勤人員的辛勤。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警察破案,功勞是屬於集體的。
田春秋皺了皺眉,問道:「火車票確定了,那汽車票和公交車票呢?」
聞言,葛平咧嘴一笑,解釋道:「先說公交車票,發現No:031915】號車票,查詢了帳本,發現是十一號當天晚上
九點,從江川火車站發車的末班車票,途徑江川長途汽車站。
重點就這個汽車票,這個票讓罪犯露出了個巨大的馬腳。
江川至北林的聯運長途汽車票雖然在蓉錦火車站出售,但必須到江川辦理簽字手續才能乘車。
聯運車票一般比直接到汽車站購票要貴五分錢,所以很少會有人購買。
剛剛不是說蓉錦火車站那邊只賣出兩張聯運票嘛?
三十一號當天,江川汽車站也剛好只有兩名同志辦理了簽字手續,所以汽車站的同志印象非常深,特別是其中一個人,證實為北林食品廠的職工!
而另一位,根據車站人員回憶,另一個辦理簽字的那個男人,年齡約在三十歲左右,遠低於沈邱五十四歲的年紀,反倒是與馬長河的年齡十分符合!
結合以上情況我推測,馬長河就是我們要找的這個用票人。」
這個結論一出,會議室里的眾人精神為之一振。
顯而易見,馬長河在之前的審訊中撒了謊,板上釘釘就是他殺害的楊梅花。
想要假借接送沈邱的原由,前往外地,給自己做一個不在場證明,甚至以昏迷、車票、硫酸等布置轉移警方視線,栽贓嫁禍給沈邱。
然而坐在田春秋一旁的汪正臉上卻沒多少喜悅,舉起手道:「平哥,乘車人可以確定了,那購票人呢?」
聞言,葛平臉上笑容一僵,抿了抿嘴道:「聯運口的售票員確實記不清了。」
汪正略微沉吟了片刻,繼續道:「我們現在手裡的證據,只能證明馬長河在案發時在北林縣,北林縣這麼大,你也沒辦法確定他就在小馬莊是不是?」
「這......確實是。」
汪正嘴沒停,繼續提出疑問,道:「還有,購票人我們沒有確定,我們怎麼能確定沈邱與本案就無關呢?
有一句俗話叫,一個巴掌拍不響。
馬長河如果真殺妻了,他為什麼要栽贓嫁禍給沈邱呢?
沈邱從被抓到現在,一夜了,熬了這麼久,經歷了這麼多輪審訊,一句話也不說,一句冤也不喊,他難道不知道有人嫁禍給他嗎?
換句話來說,為什麼馬長河會認為嫁禍給沈邱,就一定能成呢?」
「這..
」
剛剛還熱鬧的會議室,此時又陷入了一片死寂。
田春秋好奇地打量著自己徒弟,小汪對案件思考的方式在他看來有些奇怪。
就不像警察,倒是有點像檢察院的,只有極個別檢察院的人對待案子會這般精益求精。
當然,這肯定是件好事。
要說這個年代警察辦案最大的缺點是什麼?
就是想當然。
想當然的認為馬長河撒謊就一定是因為殺妻,想當然的認為馬長河嫁禍給沈邱,沈邱就與本案無關。
哪怕馬長河殺妻,沈邱與本案無關,也要找到證據和原因。
辦案要講證據,邏輯要通順,有一點不對,這案子就算不上板上釘釘。
彭彰看了看沉默的眾人,問道:「那現在怎麼辦?繼續摸排走訪?」
「問題是怎麼走訪摸排,小馬莊整個村子的村民都問遍了,案發時間在晚上十點左右,這個點太晚了,根本就沒村民出門,更別說看到水井旁邊有誰經過了。」
「小汪不是會看腳印嗎?先前在巷子裡追馮春麗不就是靠這個?不能從腳印分辨誰是誰嗎?」
汪正搖了搖頭,解釋道:「出現場的時候我就看過了,都被圍觀群眾、派出所還有我們自己人踩的亂七八糟,根本沒法看。」
一聽這話,股里幾個糯米老頭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顯然沒想到自己只是走進看一看現場,能耽誤這麼多事。
有些不好意思地賠笑點頭道:「下次注意,下次注意。」
「反正,小汪剛剛說的那些我是沒意見,現有證據確實不足。」
葛平表示贊同,然後拉開椅子癱坐了下來,長長地吐出一口濁氣,翹起二郎腿展示著自己的腳底板,繼續道:「不過,我得申請休息一下,這兩天在蓉錦和江川到處跑,鞋子都磨破了。」
彭彰翻了個白眼:「誰不累啊,我這幾天爬小馬莊那山,爬得腰酸背痛,嘴裡一口一個支持小汪,合著你是不想幹活?」
「我有說不幹活嗎?並不是不幹活,我的意思是緩干慢干有次序的干。」
「我日你媽,你這不是脫了褲子放屁咩。」
「嚯~給勞資勒,勞資沒招你惹你吧..
」
楊梅花死亡接近六十八個小時了,北林偵察股撲在這案子上也幾平兩天兩夜沒合過眼
後世說的什麼996,007之類的,早在70年代警察就已經過上這種生活。
心裡沒怨氣是假,但大多就耍個嘴皮,然後罵罵咧咧繼續投入工作當中去,誰也沒當個事。
看著眾人散去,田春秋拍了拍汪正,道:「散會咯,走咯。」
而此時,汪正眼睛死死盯著葛平的腳底板,若有所思。
「師父,我腦子裡忽然冒出個點子,好像能夠確定馬長河究竟有沒有出現在案發現場。」
田春秋皺眉道:「不是?怎麼一有案子,你腦子裡就能冒出個點子?說說又是哪來的靈感?」
汪正指了指葛平,葛平疑惑地歪了歪腦袋指了指自己:「咋子?我?我又幹啥子咯?」
汪正猛然站起身,嚇得一旁的田春秋一激靈,像是炸了毛的大肥橘貓:「小汪,你想要幹什麼?」
在田春秋和葛平不解的目光下,汪正只留下背影,只丟下一句:「師父,等下去解剖室集合我再跟你解釋。」
北林縣局。
審訊室的鐵門緊閉,裡面隱隱約約傳來馬長河的叫苦聲。
「警察同志,梅花的死真和我沒關係,她是我婆娘,是我孩子的媽,我幹嘛要殺她?
」
「再說了,我當時在蓉錦,隔著北林十萬八千里,我難道還能飛回來把我婆娘殺了不成?」
「求求你們了,就算不放我走,最少得讓我睡個覺吧,這麼熬,我身子真扛不住了。」
砰的一聲!
審訊室的大門被推開。
不止嚇得馬長河一跳起,就連負責審訊的錢江和另一名預審股警員也被嚇得一哆嗦。
錢江眉頭剛皺起,想要轉身罵人,可定睛一看,語氣一善,問道:「小汪?你來這幹什麼?是找到什麼證據了嗎?」
一聽這話,馬長河心裡一跳,不自覺地咽了咽口水。
汪正眯著眼看向馬長河,衣服上果然沾著些許泥點子,問道:「你這衣服還有鞋子多久沒換了?三十一號那天你是不是穿著這身衣服去接的沈邱到的蓉錦?」
馬長河雙手下意識抓緊老虎椅的把手,點了點頭:「對......對的,警察同志,怎麼了嘛?」
「到現在都沒再換過,對吧?」
「對。」
汪正嘴角勾起一抹自信的笑容,開口道:「最後問你一次,三十一號從你起床出門到現在,這套衣服和鞋子都沒換過,並且你沒有回過小馬莊,對吧?」
馬長河看著汪正這幅自信的模樣,有些慌了神,仔細回憶斟酌了一下,才顫顫巍巍地點了點頭:「對的,警察同志,我真的是冤枉的,我三十一號一天都在接送沈老師的路上,我一號晚上才回的家,剛到家門口,鄰居就出來和我說我婆娘死了,我衣服什麼的都沒來得及換,就立馬開車趕回來了。
梅花的死真和我沒關係,這車是我們電熱廠的車,這麼多天了.
」
汪正直接打斷了馬長河的話,道:「不用說這麼多,只要你確定了就好了。」
隨後,轉頭看向錢江,道:「錢哥,不好意思,事比較急我沒敲門就衝進來了,麻煩幫個忙,幫我把馬長河身上的衣服和鞋子脫下來。」
錢江點了點頭,對著身邊的警員道:「小劉,你去幫幫汪法醫。」
看著汪正一步一步靠近,馬長河身子往後縮了縮,聲音都有些發顫,也就是手被銬住,要不然他肯定得擋在胸前。
「你們脫我衣服鞋子要幹嘛?」
「別動,你不是說你是冤枉的嗎?既然有冤情,我們做警察的肯定得幫你,你說是不是啊?」
馬長河身子不自覺地有些發抖,明明汪正是在笑,可為什麼感覺那麼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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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田春秋眼睛一亮,驚詫道,「北林的夜晚非常悶熱,睡覺都能出一身汗,打井水是為了沖涼洗澡,這麼簡單的問題怎麼就沒人想到呢。」
汪正順著思路繼續道:「如果是簡單的沖涼洗澡,楊梅花應該是不用找藉口說去開會的。」
田春秋梳了梳毛:「會不會是楊梅花和男人......咳咳,小汪,你懂我意思吧。」
汪正眯著眼,思索道:「確實有這可能,如果是什么正當理由是沒必要背著孩子和婆婆的。
發生男女關係......無論何種情況也好,關係肯定非常親密。
那大小慶兄弟的嫌疑基本可以排除了。
張又泉和楊梅花年輕的時候好過,嫌疑比較大,只不過他有另外七個舍友的不在場證明,也可以排除。
那剩下的又只有馬長河和沈邱,或者還有我們沒查到的第三人.
」
說完,田春秋和汪正對視了一眼,表情都變得凝重起來。
楊梅花在村中口碑很好,勞動積極,作風正派,說實話這種人汪正很難相信她會與人通女干。
最主要一點是什麼,村子裡的大媽們是最能說閒話的,楊梅花死後都只是編排她生不出兒子;人死在井裡晦氣之類的話;從未說過她私德上有什麼問題。
雖然這些大媽嘴又臭又碎,可說閒話的口碑是沒人質疑的。
她們都挑不出毛病,那就證明這人很大概率是清白的。
可汪正轉念一想,反駁道:「師父,我記得給楊梅花屍檢的時候不是沒發現有被侵犯的痕跡嗎?」
田春秋點了點頭:「所以,我才覺得有些奇怪,只要發生了關係,無論是否自願,下體都會有充血的表現。
可除了這個我也想不出有什麼不正當的理由,能讓楊梅花找藉口長時間離家了。
有可能是要發生,嫌疑人或者楊梅花自己藉口說想沖個涼,所以,楊梅花才出門打水。」
這世界千奇百怪,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查案只要停滯在原地,單憑單一證據很容易讓人有很多種聯想。
汪正抿著唇,思索了半會後,腦中發散出的可能性不下十種,這就是推理的局限性,容易讓人胡思亂想,他還是更習慣用證據說話,便搖了搖頭道:「師父,我覺得這案子還是得動起來,楊梅花是跌入井裡的,我們只要確定嫌疑人里
有誰去過井邊,基本就能鎖定真兇了。」
田春秋略微沉吟了一刻,問道:「我記得你好像是會碼蹤術吧?可現場水井旁腳印凌亂、錯亂重疊,我想是省里的專家來了,也很難辨別吧?」
汪正點了點頭,剛出案發現場的時候,就因為現場那凌亂的腳印,兩眼一黑差點暈厥過去。
正是因為覺醒了犯罪現場勘查這項技能,他才清楚,這案子本質上並不難,就是因為現場被圍觀群眾還有派出所的民警破壞得不成樣子,才會顯得如此束手束腳。
要不然單靠腳印,不說破案,最少能夠極大地縮小嫌疑人範圍。
砰!砰!砰!
忽然,法醫室的門被敲響。
TW 看書網超順暢,𝕤𝕙𝕦.𝕥𝕨任你讀
楊小剛滿頭大汗地推開門,一臉興奮,語氣鄭重地喊道:「田法醫,小汪,馬上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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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被外派至蓉錦的楊小剛回來,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們肯定也是帶回重要線索。
「楊哥,你們是發現什麼了嗎?」
楊小剛看了他一眼,回答道:「一句兩句說不清楚,我們找到一名同樣搭乘大巴車的乘客了!」
九月三號,下午五點五十分。
距離楊梅花死亡已經過了近六十八個小時左右。
穆正風不在,偵察股的各項事宜都田春秋負責,所以他當仁不讓地坐在最上頭的位置,看著黑板前正在粘貼證物照片的葛平,點頭示意了一下。
葛平點了點頭,開口道:「蓉錦,有很多車票發售點,我和小剛持票到蓉錦火車站調查時,首先請了搞業務的同志一起對車票上的各種符號進行了會診。
首先是火車票背面的【A聯】字樣,是售票處聯運口出售,所謂的聯運口意思是能夠同時購買省內各地長途大巴票。
而【蓉錦站聯】,就代表這是在蓉錦火車站車票發售處購買的。
【預售次日】字樣,說明這張票是在開車前一天,也就是三十日出售的。
經查蓉錦車站出勤表,找到了三十號在聯運口售票的同志,經她辨認車票後回憶,介紹和證實了以下情況:
這種票均為聯運口出售,其他票口一律不辦理這種票。
聯運口專售當日和預售次日的火車、汽車聯運票,但如果旅客持有火車票,可以售給汽車聯運票,但只買汽車票不買火車票或者只買火車票不買汽車票,這裡一律不予發售。
從馬長河車上查出的火車、汽車票,都是在聯運口同時出售的,汽車票上的到站【北林】二字是該售票員親筆所寫。
與此同時,又查閱了售票帳單。
根據馬身上發現的汽車票根號,七月三十號當天,聯運處一共就賣出兩張到站北林的汽車票。
馬身上的為售出的第二張。
所以,根據售票員回憶,可以肯定,馬身上的票是在三十號同時預售給一人的。
但很可惜的是,售票員對購票人印象不深,只記得是一個男人。」
話聽到這,彭彰略微沉吟了一下,抬手問道:「車票的發售時間和地點找到了,但持票人是否有進站、乘車?
這幾張是為了通行的需要,還是某些人為了別的目的而專門購買的?」
聞言,葛平從公文包里抽出幾張照片,示意道:「在我出發蓉錦前,小汪就提醒我要把這些問題弄清。
想要弄清楚,就得確認火車票上的m型剪口是怎麼回事。
我們找到車票上的對應列車的包乘組,看了每個同志的票剪,共發現了m型剪刀八把,但發現這八把剪刀剪下去,都無法造成與馬身上火車票同樣的一個直線撕裂痕跡。
當時我和小剛就在想,會不會在蓉錦買票,別的地方上車,或者不經剪票上車,或者是自己偽造的剪痕。
但我想,罪犯所持車票,無論是乘車作案或是嫁禍於人,在這些小問題上絕不會自找麻煩。
所以,我還是將重心放在了蓉錦火車站,發現了考勤表上找不到的一名女同志,因為她當天是替別人上班。經過比對,發現她的票剪和馬長河所持的車票剪口相同。
證明乘車人確實是從蓉錦火車站上車的。」
有時候辦案,一個小小的證據和線索,離不開外勤人員的辛勤。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警察破案,功勞是屬於集體的。
田春秋皺了皺眉,問道:「火車票確定了,那汽車票和公交車票呢?」
聞言,葛平咧嘴一笑,解釋道:「先說公交車票,發現No:031915】號車票,查詢了帳本,發現是十一號當天晚上
九點,從江川火車站發車的末班車票,途徑江川長途汽車站。
重點就這個汽車票,這個票讓罪犯露出了個巨大的馬腳。
江川至北林的聯運長途汽車票雖然在蓉錦火車站出售,但必須到江川辦理簽字手續才能乘車。
聯運車票一般比直接到汽車站購票要貴五分錢,所以很少會有人購買。
剛剛不是說蓉錦火車站那邊只賣出兩張聯運票嘛?
三十一號當天,江川汽車站也剛好只有兩名同志辦理了簽字手續,所以汽車站的同志印象非常深,特別是其中一個人,證實為北林食品廠的職工!
而另一位,根據車站人員回憶,另一個辦理簽字的那個男人,年齡約在三十歲左右,遠低於沈邱五十四歲的年紀,反倒是與馬長河的年齡十分符合!
結合以上情況我推測,馬長河就是我們要找的這個用票人。」
這個結論一出,會議室里的眾人精神為之一振。
顯而易見,馬長河在之前的審訊中撒了謊,板上釘釘就是他殺害的楊梅花。
想要假借接送沈邱的原由,前往外地,給自己做一個不在場證明,甚至以昏迷、車票、硫酸等布置轉移警方視線,栽贓嫁禍給沈邱。
然而坐在田春秋一旁的汪正臉上卻沒多少喜悅,舉起手道:「平哥,乘車人可以確定了,那購票人呢?」
聞言,葛平臉上笑容一僵,抿了抿嘴道:「聯運口的售票員確實記不清了。」
汪正略微沉吟了片刻,繼續道:「我們現在手裡的證據,只能證明馬長河在案發時在北林縣,北林縣這麼大,你也沒辦法確定他就在小馬莊是不是?」
「這......確實是。」
汪正嘴沒停,繼續提出疑問,道:「還有,購票人我們沒有確定,我們怎麼能確定沈邱與本案就無關呢?
有一句俗話叫,一個巴掌拍不響。
馬長河如果真殺妻了,他為什麼要栽贓嫁禍給沈邱呢?
沈邱從被抓到現在,一夜了,熬了這麼久,經歷了這麼多輪審訊,一句話也不說,一句冤也不喊,他難道不知道有人嫁禍給他嗎?
換句話來說,為什麼馬長河會認為嫁禍給沈邱,就一定能成呢?」
「這..
」
剛剛還熱鬧的會議室,此時又陷入了一片死寂。
田春秋好奇地打量著自己徒弟,小汪對案件思考的方式在他看來有些奇怪。
就不像警察,倒是有點像檢察院的,只有極個別檢察院的人對待案子會這般精益求精。
當然,這肯定是件好事。
要說這個年代警察辦案最大的缺點是什麼?
就是想當然。
想當然的認為馬長河撒謊就一定是因為殺妻,想當然的認為馬長河嫁禍給沈邱,沈邱就與本案無關。
哪怕馬長河殺妻,沈邱與本案無關,也要找到證據和原因。
辦案要講證據,邏輯要通順,有一點不對,這案子就算不上板上釘釘。
彭彰看了看沉默的眾人,問道:「那現在怎麼辦?繼續摸排走訪?」
「問題是怎麼走訪摸排,小馬莊整個村子的村民都問遍了,案發時間在晚上十點左右,這個點太晚了,根本就沒村民出門,更別說看到水井旁邊有誰經過了。」
「小汪不是會看腳印嗎?先前在巷子裡追馮春麗不就是靠這個?不能從腳印分辨誰是誰嗎?」
汪正搖了搖頭,解釋道:「出現場的時候我就看過了,都被圍觀群眾、派出所還有我們自己人踩的亂七八糟,根本沒法看。」
一聽這話,股里幾個糯米老頭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顯然沒想到自己只是走進看一看現場,能耽誤這麼多事。
有些不好意思地賠笑點頭道:「下次注意,下次注意。」
「反正,小汪剛剛說的那些我是沒意見,現有證據確實不足。」
葛平表示贊同,然後拉開椅子癱坐了下來,長長地吐出一口濁氣,翹起二郎腿展示著自己的腳底板,繼續道:「不過,我得申請休息一下,這兩天在蓉錦和江川到處跑,鞋子都磨破了。」
彭彰翻了個白眼:「誰不累啊,我這幾天爬小馬莊那山,爬得腰酸背痛,嘴裡一口一個支持小汪,合著你是不想幹活?」
「我有說不幹活嗎?並不是不幹活,我的意思是緩干慢干有次序的干。」
「我日你媽,你這不是脫了褲子放屁咩。」
「嚯~給勞資勒,勞資沒招你惹你吧..
」
楊梅花死亡接近六十八個小時了,北林偵察股撲在這案子上也幾平兩天兩夜沒合過眼
後世說的什麼996,007之類的,早在70年代警察就已經過上這種生活。
心裡沒怨氣是假,但大多就耍個嘴皮,然後罵罵咧咧繼續投入工作當中去,誰也沒當個事。
看著眾人散去,田春秋拍了拍汪正,道:「散會咯,走咯。」
而此時,汪正眼睛死死盯著葛平的腳底板,若有所思。
「師父,我腦子裡忽然冒出個點子,好像能夠確定馬長河究竟有沒有出現在案發現場。」
田春秋皺眉道:「不是?怎麼一有案子,你腦子裡就能冒出個點子?說說又是哪來的靈感?」
汪正指了指葛平,葛平疑惑地歪了歪腦袋指了指自己:「咋子?我?我又幹啥子咯?」
汪正猛然站起身,嚇得一旁的田春秋一激靈,像是炸了毛的大肥橘貓:「小汪,你想要幹什麼?」
在田春秋和葛平不解的目光下,汪正只留下背影,只丟下一句:「師父,等下去解剖室集合我再跟你解釋。」
北林縣局。
審訊室的鐵門緊閉,裡面隱隱約約傳來馬長河的叫苦聲。
「警察同志,梅花的死真和我沒關係,她是我婆娘,是我孩子的媽,我幹嘛要殺她?
」
「再說了,我當時在蓉錦,隔著北林十萬八千里,我難道還能飛回來把我婆娘殺了不成?」
「求求你們了,就算不放我走,最少得讓我睡個覺吧,這麼熬,我身子真扛不住了。」
砰的一聲!
審訊室的大門被推開。
不止嚇得馬長河一跳起,就連負責審訊的錢江和另一名預審股警員也被嚇得一哆嗦。
錢江眉頭剛皺起,想要轉身罵人,可定睛一看,語氣一善,問道:「小汪?你來這幹什麼?是找到什麼證據了嗎?」
一聽這話,馬長河心裡一跳,不自覺地咽了咽口水。
汪正眯著眼看向馬長河,衣服上果然沾著些許泥點子,問道:「你這衣服還有鞋子多久沒換了?三十一號那天你是不是穿著這身衣服去接的沈邱到的蓉錦?」
馬長河雙手下意識抓緊老虎椅的把手,點了點頭:「對......對的,警察同志,怎麼了嘛?」
「到現在都沒再換過,對吧?」
「對。」
汪正嘴角勾起一抹自信的笑容,開口道:「最後問你一次,三十一號從你起床出門到現在,這套衣服和鞋子都沒換過,並且你沒有回過小馬莊,對吧?」
馬長河看著汪正這幅自信的模樣,有些慌了神,仔細回憶斟酌了一下,才顫顫巍巍地點了點頭:「對的,警察同志,我真的是冤枉的,我三十一號一天都在接送沈老師的路上,我一號晚上才回的家,剛到家門口,鄰居就出來和我說我婆娘死了,我衣服什麼的都沒來得及換,就立馬開車趕回來了。
梅花的死真和我沒關係,這車是我們電熱廠的車,這麼多天了.
」
汪正直接打斷了馬長河的話,道:「不用說這麼多,只要你確定了就好了。」
隨後,轉頭看向錢江,道:「錢哥,不好意思,事比較急我沒敲門就衝進來了,麻煩幫個忙,幫我把馬長河身上的衣服和鞋子脫下來。」
錢江點了點頭,對著身邊的警員道:「小劉,你去幫幫汪法醫。」
看著汪正一步一步靠近,馬長河身子往後縮了縮,聲音都有些發顫,也就是手被銬住,要不然他肯定得擋在胸前。
「你們脫我衣服鞋子要幹嘛?」
「別動,你不是說你是冤枉的嗎?既然有冤情,我們做警察的肯定得幫你,你說是不是啊?」
馬長河身子不自覺地有些發抖,明明汪正是在笑,可為什麼感覺那麼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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