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走,我們回家!】
返回漢水市局後。
穆正風第一時間就聯繫了北林縣局,將梁乾郎被成功解救的好消息告知了廖局。
廖金文在電話那頭一口一個「小穆」,叫得親熱得很。
「我現在就聯繫省廳,當年他們都沒找到的人現在被我們給救了,還得告訴老梁,他盼他兒子都盼了多少年,這下總算是能團聚了。老穆,你們抓緊回縣裡,加快馮春麗和孫文軍案的進程,這案子辦完了,好拿去邀功領賞!」
穆正風嘿嘿一笑,道:「邀功領賞就不用了,這是我們身為人民警察該有的職責。」
這話是沒錯,也很有政治修養,可這話從穆正風嘴巴里說出來,不由讓廖金文感覺到一絲膽寒!
穆正風這人但凡有個案子破獲,恨不得昭告天下,恨不得扒掉廖金文一層皮來好好給股里的兄弟們犒勞一下。
事出反常必有妖!
而且還不是一般的妖!
廖金文咽了咽口水,握緊話筒:「你們是不是出什麼事了?」
穆正風嘿嘿一笑,奉承道:「廖局果然料事如神,什麼事也瞞不過您的眼睛。其實也不是大事,就是在營救行動中擊斃了一個匪徒。」
「擊斃了一個匪徒啊,我還真以為是什麼大事呢......」
廖金文聽著穆正風那輕鬆的語氣,話也沒聽清,還真以為不是什麼大事。
可說完,他又立馬反應了過來。
殺人,這件事無論放在任何場景,無論對方是誰,都不是一件小事。
哪怕擊斃馮春金的過程事實清楚,確實也是對方持槍威脅我方執勤警員,可這最大的問題不是別的,是小汪沒有持槍證啊!
其實這件事也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可未來呢?
小汪職業生涯中遇上了什麼對手,那麼這件事稍加利用,就是足以毀掉汪正職業生涯的污點!
縣局的人都知道,小汪是個人才,未來一定不會局限於北林縣局。
小小的北林縣,出了汪正這麼一個麒麟兒,肯定是得舉全局之力進行托舉。
等小汪升上去那時,廖局還想讓小汪念一點娘家北林縣局的好,帶著娘家人一起進步!
這事,可不能有一點差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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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金文琢磨著,隨後一咬牙:「別急,我馬上帶老田趕過來,這事沒我倆,你們玩不轉。」
小汪?這事和小汪有什麼關係?......穆正風若有所思地眨了眨眼,解釋道:「小汪那邊已經問完話了,廖局,你是不知道,小汪真他娘的是個天才,那口頭報告滴水不漏,成熟得像個經常擊斃匪徒的老警察,大家也就都默認小汪一定有持槍證,所以也沒有人去管他這件事。」
聽到這個回答,廖金文長呼了一口氣,隨即面色不悅,道:「既然不是小汪的事,還能有什麼事?」
「嘿,廖局,肯定是我的事不,我也開了槍......」
「你他媽的開槍就開槍了唄,你開槍的次數還少了啊?這種小事以後別跟我匯報!」
廖金文對著話筒吼道,剛剛以為汪正出事嚇得心臟病都要犯了,自然也沒好氣對穆正風說話。
田春秋和汪正,這對師徒倆,是北林縣局的大忽悠和小忽悠。
而穆正風和崔小虎,這對師徒倆,則是北林縣局的大受氣包和小受氣包。
你要問為什麼?
很簡單,穆正風的婆娘姓廖,廖金文的廖!
人啊,甚至都不能共情與年少自己有相同經歷的人。
不過,縣局最可憐的還是崔小虎,畢竟穆正風此時已經是縣偵察股股長,除了廖金文也沒人敢找他撒氣。
穆正風聽著對面掛斷電話,心裡暗自腹誹:
廖金文這老東西又在抽什麼瘋?
想到這,穆正風不自覺打了噴嚏,他更懵了,我罵的不是廖金文嗎,為什麼打噴嚏的是我?
...
...
擊斃馮春金確實不算個事。
無論是屍檢、現場痕跡、物證調查、彈道比對還是目擊證人,都證明(他們)立於不敗之地,合法合規,挑不出一絲問題。
有了廖金文跟省廳以及市局上下打點。
汪正和穆正風在詢問流程結束後,簽上了自己的大名,穆正風就提議要走。
哪怕這事放在九十年代,速度都沒這麼快,但現在是百廢待興的79年。
能夠早些回北林,也能早日圓滿梁鑫淼的夙願。
唯一感到不舍的就是孫杉,他這人重情重義,哪怕他和小汪還有老穆只認識不到三天。
可已經是經過患難生死的關係!
估摸著孫杉是有些淚失禁體質,看著穆正風帶著汪正和梁乾郎上了船,就哭得泣不成聲。
知道的,知道他們這是離開了。
不知道,還以為他們這是離開了。
穆正風不自覺顫了顫,感覺怪滲人的,招手道:「老孫,就別遠送了,我們都是臨近市縣的,打交道的機會還有很多,有機會來北林再聚。」
「孫局,保重。」汪正點頭附和。
孫杉一邊抹著眼淚,一邊正色道:「此行路遠,一切保重。」
天微微亮起之後,一艘快船載著穆正風、汪正還有梁乾郎送回了北林縣。
一直到了第二天,天再次微微亮起,船才在北林縣的城關碼頭停靠,立即就有抱著長槍短炮攝影機的報社記者們圍過來。
咔嚓!咔嚓!咔嚓......
閃光燈射在汪正的臉上,下意識一擋,卻看見不遠處廖金文笑得滿臉燦爛,一旁還有手捧鮮花的孩童。
一下船,這些拿著花的孩童們就圍了上來。
「不?老廖,搞這麼大場面幹什麼?」
「縣裡安排的,拍照給省里看的,配合宣傳。昨天你們不在,賀佳禾被營救回來,市局那幫子人的陣仗不比我們小。」
廖金文堆起滿臉的假笑,手握著同樣假笑的穆正風,這幅積極和諧的模樣,立馬被報社的記者給拍照了下來。
但這還不足夠吸引眼球,不足以作為頭版頭條。
記者們搖著頭四處張望,尋找頭版頭條。
「被拐孩童呢?」
「對啊,讓我們把被營救的孩童和久別重逢的父親,那熱淚盈眶的感動畫面給拍下來!」
像UC新聞部那種頭版頭條選手,自古有之。
而且七八九十年代裡,報社記者這個職業幾乎可以說是為了稿子,可以為所欲為。
不像是後世報社,有專門的編輯監管,有什麼內容,不讓發就是不讓發。
哪像1979年的報社似的,只要不是散發什麼掉腦袋的內容,你想發就發啥!
廖金文本意就沒想著喊記者來。
父子團聚,這屬於私事,這照片一拍,報紙上再一發,那老梁父子倆以後還咋過日子啊?
所以,他剛剛眼神示意了小汪一番,沒想到他還真能懂自己心思。
汪正低著身子拉著梁乾郎穿過人群,就看見不遠處,田春秋正朝著他揮了揮手。
「乾郎,真的是你?」
田春秋的身旁,一道顫抖的嗓音響起。
只見梁鑫淼眼濕了一片,嘴唇哆哆嗦嗦著,看著眼前這陌生又極為熟悉的男孩,有些不敢相認。
乾郎!
真的是乾郎!
真的是他兒子梁乾郎!
儘管五年時間沒見,可他那眉眼像極了他媽媽......哪怕梁乾郎因為營養不良,面容消瘦脫了相,可那種存在於血液中那名為父子的共鳴不會錯的。
「嗚......我的兒啊,你受苦了。」
梁鑫淼猛地上前抱住了梁乾郎,痛哭流涕,那雙手緊緊地抱著,任何人都無法將他們倆分開。
這個性格堅毅,肩扛一縣法律公正的男人,此時只是一個與兒久別重逢,思念嵌進骨子裡的一名父親。
在離開馮家村後,梁乾郎那閉塞的心理,其實就已經逐漸放下防備。
他看著梁鑫淼,那張既熟悉又陌生的臉,愣神了許久,抬起手摸向梁鑫淼的眼角,摸向那深深的皺紋。
梁乾郎的表情依舊呆滯,可這足以讓梁鑫淼好不容易壓抑住的情緒,再次崩潰。
被擁入懷中的梁乾郎頓在了原地,記憶中父親的肩膀沒有這麼窄啊!
萬般情緒湧上心頭,最終只化作痛苦的淚水。
「爸,我好想你啊!我好想家啊!」
看著此時的梁乾郎趴在父親的懷裡,肆意宣洩著這些年的委屈和恐懼,看著梁鑫淼終於迎來夢寐以求的團圓,那粗糙的手指能再次觸摸到兒子的臉龐。
跨越五年的別離,歷經千山萬水的阻隔,離散的家庭終得缺月重圓、血脈團聚。
一旁的田春秋和汪正師徒倆皆為之動容,潸然淚下。
梁鑫淼轉過身子,彎腰感謝道:「謝謝......謝謝你們,老田,小汪......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感謝你們才好。」
田春秋笑了笑,拍了拍老戰友的肩膀,道:「一家人不說兩家話,跟我們道謝,你還真是外道了。」
人民群眾的生命和希望得到了拯救,對於汪正而言,這一刻,勝過千言萬語的褒獎。
梁鑫淼也明白大恩不言謝,收拾好心情,擦乾臉上的淚水,握著梁乾朗的手,道:
「走,我們回家。」
望著他們二人離去的背影,田春秋看向汪正,道:「你小子,膽子也太大了點,沒有證,拿的還是我的槍擊斃犯人。你知不知道稍有不慎,你這就是捅了個天大的簍子?」
看著老田滿臉關心的神色,汪正點了點頭:「知道的,師父。」
「不過,你們人沒傷著總歸是好事。你這幾天就別回縣局上班了,先去市里把持槍證考了,拿了證分了槍,再回來報到。」
汪正眨了眨眼:「就我一個人去嗎?」
「怎麼?黑燈瞎火的,拿著五四式手槍,遠距離一發爆頭,你這準度,你爸......」
五四式手槍後坐力極強,彈道偏左,距離越遠越難精準射擊。
這把槍是軍用手槍出身,對於警察來說缺點一大堆,但是軍用手槍的威力極大,即便穿著防彈衣也難以抵擋,這可是自帶高貴的穿甲屬性!
老田雖然是軍人出身,但當年他們玩的都是駁殼槍。
能把五四式手槍這把槍玩溜的,指哪打哪的,在這之前,整個北林縣局也就穆正風一個。
田春秋本來想吐槽一句,你有這技術,你爸當時怎麼送你來當警察,不送去當兵?
可想一想,小汪要是去當兵了,換了別人當他徒弟,肯定是沒法像這樣天天合法摸魚。
汪正問道:「那我這最多能休幾天?」
「你想要幾天?給你批一年唄?最多就一周,局裡還有一大堆事要做。」
其實汪正這槍法想要考持槍證,一考一個過。
一周的時間,其實是局裡變相給汪正的一種獎勵。
帶薪休假。
你說你,年紀輕輕,天天奮戰在一線,覺不睡,飯不吃,要不了幾年你這身子就會扛不住。
誒,如果你要問廖金文,崔小虎不也是和汪正一個年齡嗎?他不也天天熬夜工作,奮鬥在一線嗎?
廖金文就說:你怎麼睡得著的?你這個年齡段,你這個階段,你睡得著覺?有點出息沒有?年輕的時候不拼還得等老了再拼嗎?
卸下了擔子,想了想能夠休息這麼久,汪正的心情也變得愉悅起來。
剛一回到家,汪正高喊著:「媽媽我回來了!」
李麗英同志看見小汪,就又是一頓關心,一頓噓寒問暖,生怕小汪在外餓了受委屈了。
大魚大肉,狠狠弄了一頓豐盛的午餐,都是汪正愛吃的菜。
休息的頭幾天,李麗英同志的母愛程度濃烈得溢於言表。
兒行千里母擔憂。
兒在家裡母想抽。
最多三天,三天以後小汪就得靠做家務試圖喚醒母愛,維持親情。
第四天,天還沒亮,汪正就被李麗英一腳給踹下了床:「你看看幾點了?天天就知道睡懶覺,沒出息的玩意兒,你說你是不是犯錯誤了,所以才回家停職反省?」
汪正看了看牆上的掛鍾,才五點三十分!
汪正:「......」
可以常回家看看,但不能長期在家。
汪正穿戴好警服後,就蹬著大錳鋼自行車朝北林縣火車站趕去。
自己都工作了,還天天住在家裡也不是個事。
得想一想辦法,催一催縣局抓緊把新房建好,自己好搬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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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正風嘿嘿一笑,奉承道:「廖局果然料事如神,什麼事也瞞不過您的眼睛。其實也不是大事,就是在營救行動中擊斃了一個匪徒。」
「擊斃了一個匪徒啊,我還真以為是什麼大事呢......」
廖金文聽著穆正風那輕鬆的語氣,話也沒聽清,還真以為不是什麼大事。
可說完,他又立馬反應了過來。
殺人,這件事無論放在任何場景,無論對方是誰,都不是一件小事。
哪怕擊斃馮春金的過程事實清楚,確實也是對方持槍威脅我方執勤警員,可這最大的問題不是別的,是小汪沒有持槍證啊!
其實這件事也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可未來呢?
小汪職業生涯中遇上了什麼對手,那麼這件事稍加利用,就是足以毀掉汪正職業生涯的污點!
縣局的人都知道,小汪是個人才,未來一定不會局限於北林縣局。
小小的北林縣,出了汪正這麼一個麒麟兒,肯定是得舉全局之力進行托舉。
等小汪升上去那時,廖局還想讓小汪念一點娘家北林縣局的好,帶著娘家人一起進步!
這事,可不能有一點差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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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個回答,廖金文長呼了一口氣,隨即面色不悅,道:「既然不是小汪的事,還能有什麼事?」
「嘿,廖局,肯定是我的事不,我也開了槍......」
「你他媽的開槍就開槍了唄,你開槍的次數還少了啊?這種小事以後別跟我匯報!」
廖金文對著話筒吼道,剛剛以為汪正出事嚇得心臟病都要犯了,自然也沒好氣對穆正風說話。
田春秋和汪正,這對師徒倆,是北林縣局的大忽悠和小忽悠。
而穆正風和崔小虎,這對師徒倆,則是北林縣局的大受氣包和小受氣包。
你要問為什麼?
很簡單,穆正風的婆娘姓廖,廖金文的廖!
人啊,甚至都不能共情與年少自己有相同經歷的人。
不過,縣局最可憐的還是崔小虎,畢竟穆正風此時已經是縣偵察股股長,除了廖金文也沒人敢找他撒氣。
穆正風聽著對面掛斷電話,心裡暗自腹誹:
廖金文這老東西又在抽什麼瘋?
想到這,穆正風不自覺打了噴嚏,他更懵了,我罵的不是廖金文嗎,為什麼打噴嚏的是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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擊斃馮春金確實不算個事。
無論是屍檢、現場痕跡、物證調查、彈道比對還是目擊證人,都證明(他們)立於不敗之地,合法合規,挑不出一絲問題。
有了廖金文跟省廳以及市局上下打點。
汪正和穆正風在詢問流程結束後,簽上了自己的大名,穆正風就提議要走。
哪怕這事放在九十年代,速度都沒這麼快,但現在是百廢待興的79年。
能夠早些回北林,也能早日圓滿梁鑫淼的夙願。
唯一感到不舍的就是孫杉,他這人重情重義,哪怕他和小汪還有老穆只認識不到三天。
可已經是經過患難生死的關係!
估摸著孫杉是有些淚失禁體質,看著穆正風帶著汪正和梁乾郎上了船,就哭得泣不成聲。
知道的,知道他們這是離開了。
不知道,還以為他們這是離開了。
穆正風不自覺顫了顫,感覺怪滲人的,招手道:「老孫,就別遠送了,我們都是臨近市縣的,打交道的機會還有很多,有機會來北林再聚。」
「孫局,保重。」汪正點頭附和。
孫杉一邊抹著眼淚,一邊正色道:「此行路遠,一切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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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了第二天,天再次微微亮起,船才在北林縣的城關碼頭停靠,立即就有抱著長槍短炮攝影機的報社記者們圍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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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船,這些拿著花的孩童們就圍了上來。
「不?老廖,搞這麼大場面幹什麼?」
「縣裡安排的,拍照給省里看的,配合宣傳。昨天你們不在,賀佳禾被營救回來,市局那幫子人的陣仗不比我們小。」
廖金文堆起滿臉的假笑,手握著同樣假笑的穆正風,這幅積極和諧的模樣,立馬被報社的記者給拍照了下來。
但這還不足夠吸引眼球,不足以作為頭版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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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七八九十年代裡,報社記者這個職業幾乎可以說是為了稿子,可以為所欲為。
不像是後世報社,有專門的編輯監管,有什麼內容,不讓發就是不讓發。
哪像1979年的報社似的,只要不是散發什麼掉腦袋的內容,你想發就發啥!
廖金文本意就沒想著喊記者來。
父子團聚,這屬於私事,這照片一拍,報紙上再一發,那老梁父子倆以後還咋過日子啊?
所以,他剛剛眼神示意了小汪一番,沒想到他還真能懂自己心思。
汪正低著身子拉著梁乾郎穿過人群,就看見不遠處,田春秋正朝著他揮了揮手。
「乾郎,真的是你?」
田春秋的身旁,一道顫抖的嗓音響起。
只見梁鑫淼眼濕了一片,嘴唇哆哆嗦嗦著,看著眼前這陌生又極為熟悉的男孩,有些不敢相認。
乾郎!
真的是乾郎!
真的是他兒子梁乾郎!
儘管五年時間沒見,可他那眉眼像極了他媽媽......哪怕梁乾郎因為營養不良,面容消瘦脫了相,可那種存在於血液中那名為父子的共鳴不會錯的。
「嗚......我的兒啊,你受苦了。」
梁鑫淼猛地上前抱住了梁乾郎,痛哭流涕,那雙手緊緊地抱著,任何人都無法將他們倆分開。
這個性格堅毅,肩扛一縣法律公正的男人,此時只是一個與兒久別重逢,思念嵌進骨子裡的一名父親。
在離開馮家村後,梁乾郎那閉塞的心理,其實就已經逐漸放下防備。
他看著梁鑫淼,那張既熟悉又陌生的臉,愣神了許久,抬起手摸向梁鑫淼的眼角,摸向那深深的皺紋。
梁乾郎的表情依舊呆滯,可這足以讓梁鑫淼好不容易壓抑住的情緒,再次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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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著他們二人離去的背影,田春秋看向汪正,道:「你小子,膽子也太大了點,沒有證,拿的還是我的槍擊斃犯人。你知不知道稍有不慎,你這就是捅了個天大的簍子?」
看著老田滿臉關心的神色,汪正點了點頭:「知道的,師父。」
「不過,你們人沒傷著總歸是好事。你這幾天就別回縣局上班了,先去市里把持槍證考了,拿了證分了槍,再回來報到。」
汪正眨了眨眼:「就我一個人去嗎?」
「怎麼?黑燈瞎火的,拿著五四式手槍,遠距離一發爆頭,你這準度,你爸......」
五四式手槍後坐力極強,彈道偏左,距離越遠越難精準射擊。
這把槍是軍用手槍出身,對於警察來說缺點一大堆,但是軍用手槍的威力極大,即便穿著防彈衣也難以抵擋,這可是自帶高貴的穿甲屬性!
老田雖然是軍人出身,但當年他們玩的都是駁殼槍。
能把五四式手槍這把槍玩溜的,指哪打哪的,在這之前,整個北林縣局也就穆正風一個。
田春秋本來想吐槽一句,你有這技術,你爸當時怎麼送你來當警察,不送去當兵?
可想一想,小汪要是去當兵了,換了別人當他徒弟,肯定是沒法像這樣天天合法摸魚。
汪正問道:「那我這最多能休幾天?」
「你想要幾天?給你批一年唄?最多就一周,局裡還有一大堆事要做。」
其實汪正這槍法想要考持槍證,一考一個過。
一周的時間,其實是局裡變相給汪正的一種獎勵。
帶薪休假。
你說你,年紀輕輕,天天奮戰在一線,覺不睡,飯不吃,要不了幾年你這身子就會扛不住。
誒,如果你要問廖金文,崔小虎不也是和汪正一個年齡嗎?他不也天天熬夜工作,奮鬥在一線嗎?
廖金文就說:你怎麼睡得著的?你這個年齡段,你這個階段,你睡得著覺?有點出息沒有?年輕的時候不拼還得等老了再拼嗎?
卸下了擔子,想了想能夠休息這麼久,汪正的心情也變得愉悅起來。
剛一回到家,汪正高喊著:「媽媽我回來了!」
李麗英同志看見小汪,就又是一頓關心,一頓噓寒問暖,生怕小汪在外餓了受委屈了。
大魚大肉,狠狠弄了一頓豐盛的午餐,都是汪正愛吃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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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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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都工作了,還天天住在家裡也不是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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