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孩子必須隨劉姓
好半天,外面沒了動靜,蒙在被子裡的寧四,偷偷伸出腦袋。
媽呀!老根裝了這菸袋鍋子旱菸,在炕梢那坐著,吧嗒吧嗒抽了起來。
與寧四想的一頓拳打腳踢場景不一樣。
「老根,你到底想幹嘛?」
哪曾想,老根轉頭看向寧四,臉上沒有一絲怒意,語氣平和得很。
「四哥,跟我回趟家,我有正事跟你商量。」
寧四一想,這明顯是抓他家去,雙方對質,然後再定罪,頓時頭搖得像撥浪鼓。
「去、去你家?我看、還是算了吧……」
他做賊心虛,哪敢往老根跟前湊。
人都說老實人發起狠來,那叫個狠,國頭就是一個活生生例子。
「別磨嘰,拿上筆和紙,走。」
「我、我不去!」
寧四死死拽著被子,賴在炕上不動彈。
看著寧四的熊樣,老根從心裡鄙視他。
「你這人,搞事情的時候膽大包天,這會兒倒慫了?孬種一個。」
「老根兄弟,真不是你想的那樣,春香瞎說的,我、我倆清清白白!」
到了這時候,寧四早就把昨晚的海誓山盟拋到腦後。
此刻,一想到有可能和國頭下場,啥都不顧了,還是保命要緊。
心裡暗暗想,一定是春香啥都交代了。
「大丈夫敢作敢當,趕緊起來!別逼我動手!」
老根說著,直接上炕,伸手就掀了他的被子。
「放心,我不打你,也不殺你。春香都跟我和好了,我還能再犯法嗎?」
寧四瞅著老根的樣子,不像是來尋仇的,這才長長鬆了口氣。
半推半就,被老根拽著,一路拉到了自己家。
一進屋,就看見春香穩穩噹噹坐在炕沿上,還偷偷朝他拋了個媚眼。
寧四徹底放下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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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根指了指炕桌。
「四哥,把紙筆放下。我和春香商量好了,咱立個字據,中不中?」
寧四往後縮了縮,想推脫。
「你們兩口子的事,你們自己解決就行,我還得去鎮公所上班呢。」
「放屁!」老根瞬間瞪圓了眼睛,嗓門拔高,「沒有你,我們兩口子好好的,風平浪靜!現在事是你惹的,你想撇乾淨?不敢認了?」
寧四一看老根急眼,立馬慫了,連連點頭。
「我認我認,你們說,我聽著,全聽你們的。」
春香開口,把話挑明:「四哥,早上我和老根說好了,我不離婚,保住這個家,他同意咱往後來往。」
寧四眼睛一亮,立馬來了精神,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啥?還有這好事?」
他立馬轉頭,對著老根點頭哈腰。
「老根兄弟,多謝你成全我倆!」
「少來這套!」老根惡狠狠瞪他,「要不是怕春香傷心,我早扒了你的皮!」
「別別別,」寧四嬉皮笑臉,還往自己臉上貼金,「我這不是心疼春香,幫你照顧她嘛,我這是做好事呢。」
一段見不得人的醜事,到他嘴裡,反倒成了助人為樂。
老根懶得跟他廢話。
「我不跟你掰扯。但話說死,等我從省城看病回來,要是病好了,你立馬給我滾,有多遠滾多遠,再也別登我家的門。」
寧四喜不自勝,連忙追問:
「這麼說,你真不管我倆了?同意我倆好了?」
「只要春香不離開這個家,我答應她的,全都算話。」
寧四心裡樂開了花——天底下還有這等美事?有人把媳婦拱手讓人?
不容寧四多想,老根又開口了。
「不過,四哥,我還有個條件。」
寧四大手一揮,裝出很義氣的樣子。
「說!啥條件都行!」
「你和春香好,我沒意見。但將來春香要是懷了孩子,不管男孩女孩,都得隨我姓劉,得管我叫爹!」
這話一出,春香當場急了,拍著炕沿站起來。
「那你願意孩子一生下來,就被人說成私生子嗎?」
「最起碼他和親爹在一起。」
「人家一大堆孩子,根正苗紅,屬於正室所生,誰稀罕你的私生子。」
「四哥,你倒是說句話呀!」
春香以為寧四絕對不同意,他倆計劃過幾年就在一起,怎麼可能把孩子留在老根家。
寧四也沒想到老根會提出這個問題,竟有些懵。
看兩個人都沒有痛快話。
老根臉色一沉,立馬起身往柜子那邊走,翻找起來。
「不願意是吧?不願意就算了!我還是去自首!媳婦被人占著,連個傳宗接代的要求都答應不了,我活著還有啥勁!」
寧四一看,趕緊給春香使眼色,連忙攔住老根。
「老根兄弟,別急別急!春香就是小孩子脾氣,不懂事!」
說完,轉頭對著春香,壓低聲音勸:
「你傻啊!孩子要是生下來,讓人知道是私生子,一輩子都被人戳脊梁骨!跟著老根姓劉,堂堂正正,有啥不好?這是老根為孩子著想,是大格局!」
春香咬著唇,還想反駁。
「可……」
「別可是了!就這麼定了,聽老根的!」
老根沒想到寧四這麼痛快,立馬抱拳,一臉感激。
「四哥,真沒看出來,你這麼通情達理!放心,只要給我老劉家傳了宗,接了代,你的功勞最大,往後我拿你當親哥對待!」
「好說,好說,都是自家兄弟!」
三人一拍即合,當場寫起了字據。
白紙黑字,寫得明明白白:
一、劉占全(劉老根)因身有隱疾,無法行夫妻之事,自願允許寧澤濤(寧四)與王春香往來,三人和平相處,保住劉家完整。
二、若劉老根病癒,能盡丈夫本分,寧四必須徹底退出,與王春香斷絕往來,永不糾纏。
三、二人往來期間,王春香所生子女,一律歸劉家,隨劉姓,稱呼劉老根為爹,稱寧四為伯父。
四、日後若政策變動,劉老根與王春香離婚,子女全部留在劉家,寧四、王春香不得帶走。
五、三方必須嚴守約定,絕不反悔,誰若違約,以命相抵。
三人挨個簽字、按手印,一人一份收好。
這份荒唐至極、見不得光的協議,就算徹底做成了。
老根把字據小心翼翼藏了起來,再三囑咐春香看好家門,揣上僅有的兩塊銀元,放心地往省城趕去。
此時,三個人心裡都在偷偷盤算。
這事兒,到底誰占了便宜?
咋每個人,都覺得自己一點沒虧呢?
寧四白嫖個女人,老根沒費力得孩子,而春香,兩個男人捧著,也不寂寞。
真是何樂而不為……
媽呀!老根裝了這菸袋鍋子旱菸,在炕梢那坐著,吧嗒吧嗒抽了起來。
與寧四想的一頓拳打腳踢場景不一樣。
「老根,你到底想幹嘛?」
哪曾想,老根轉頭看向寧四,臉上沒有一絲怒意,語氣平和得很。
「四哥,跟我回趟家,我有正事跟你商量。」
寧四一想,這明顯是抓他家去,雙方對質,然後再定罪,頓時頭搖得像撥浪鼓。
「去、去你家?我看、還是算了吧……」
他做賊心虛,哪敢往老根跟前湊。
人都說老實人發起狠來,那叫個狠,國頭就是一個活生生例子。
「別磨嘰,拿上筆和紙,走。」
「我、我不去!」
寧四死死拽著被子,賴在炕上不動彈。
看著寧四的熊樣,老根從心裡鄙視他。
「你這人,搞事情的時候膽大包天,這會兒倒慫了?孬種一個。」
「老根兄弟,真不是你想的那樣,春香瞎說的,我、我倆清清白白!」
到了這時候,寧四早就把昨晚的海誓山盟拋到腦後。
此刻,一想到有可能和國頭下場,啥都不顧了,還是保命要緊。
心裡暗暗想,一定是春香啥都交代了。
「大丈夫敢作敢當,趕緊起來!別逼我動手!」
老根說著,直接上炕,伸手就掀了他的被子。
「放心,我不打你,也不殺你。春香都跟我和好了,我還能再犯法嗎?」
寧四瞅著老根的樣子,不像是來尋仇的,這才長長鬆了口氣。
半推半就,被老根拽著,一路拉到了自己家。
一進屋,就看見春香穩穩噹噹坐在炕沿上,還偷偷朝他拋了個媚眼。
寧四徹底放下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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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根指了指炕桌。
「四哥,把紙筆放下。我和春香商量好了,咱立個字據,中不中?」
寧四往後縮了縮,想推脫。
「你們兩口子的事,你們自己解決就行,我還得去鎮公所上班呢。」
「放屁!」老根瞬間瞪圓了眼睛,嗓門拔高,「沒有你,我們兩口子好好的,風平浪靜!現在事是你惹的,你想撇乾淨?不敢認了?」
寧四一看老根急眼,立馬慫了,連連點頭。
「我認我認,你們說,我聽著,全聽你們的。」
春香開口,把話挑明:「四哥,早上我和老根說好了,我不離婚,保住這個家,他同意咱往後來往。」
寧四眼睛一亮,立馬來了精神,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啥?還有這好事?」
他立馬轉頭,對著老根點頭哈腰。
「老根兄弟,多謝你成全我倆!」
「少來這套!」老根惡狠狠瞪他,「要不是怕春香傷心,我早扒了你的皮!」
「別別別,」寧四嬉皮笑臉,還往自己臉上貼金,「我這不是心疼春香,幫你照顧她嘛,我這是做好事呢。」
一段見不得人的醜事,到他嘴裡,反倒成了助人為樂。
老根懶得跟他廢話。
「我不跟你掰扯。但話說死,等我從省城看病回來,要是病好了,你立馬給我滾,有多遠滾多遠,再也別登我家的門。」
寧四喜不自勝,連忙追問:
「這麼說,你真不管我倆了?同意我倆好了?」
「只要春香不離開這個家,我答應她的,全都算話。」
寧四心裡樂開了花——天底下還有這等美事?有人把媳婦拱手讓人?
不容寧四多想,老根又開口了。
「不過,四哥,我還有個條件。」
寧四大手一揮,裝出很義氣的樣子。
「說!啥條件都行!」
「你和春香好,我沒意見。但將來春香要是懷了孩子,不管男孩女孩,都得隨我姓劉,得管我叫爹!」
這話一出,春香當場急了,拍著炕沿站起來。
「那你願意孩子一生下來,就被人說成私生子嗎?」
「最起碼他和親爹在一起。」
「人家一大堆孩子,根正苗紅,屬於正室所生,誰稀罕你的私生子。」
「四哥,你倒是說句話呀!」
春香以為寧四絕對不同意,他倆計劃過幾年就在一起,怎麼可能把孩子留在老根家。
寧四也沒想到老根會提出這個問題,竟有些懵。
看兩個人都沒有痛快話。
老根臉色一沉,立馬起身往柜子那邊走,翻找起來。
「不願意是吧?不願意就算了!我還是去自首!媳婦被人占著,連個傳宗接代的要求都答應不了,我活著還有啥勁!」
寧四一看,趕緊給春香使眼色,連忙攔住老根。
「老根兄弟,別急別急!春香就是小孩子脾氣,不懂事!」
說完,轉頭對著春香,壓低聲音勸:
「你傻啊!孩子要是生下來,讓人知道是私生子,一輩子都被人戳脊梁骨!跟著老根姓劉,堂堂正正,有啥不好?這是老根為孩子著想,是大格局!」
春香咬著唇,還想反駁。
「可……」
「別可是了!就這麼定了,聽老根的!」
老根沒想到寧四這麼痛快,立馬抱拳,一臉感激。
「四哥,真沒看出來,你這麼通情達理!放心,只要給我老劉家傳了宗,接了代,你的功勞最大,往後我拿你當親哥對待!」
「好說,好說,都是自家兄弟!」
三人一拍即合,當場寫起了字據。
白紙黑字,寫得明明白白:
一、劉占全(劉老根)因身有隱疾,無法行夫妻之事,自願允許寧澤濤(寧四)與王春香往來,三人和平相處,保住劉家完整。
二、若劉老根病癒,能盡丈夫本分,寧四必須徹底退出,與王春香斷絕往來,永不糾纏。
三、二人往來期間,王春香所生子女,一律歸劉家,隨劉姓,稱呼劉老根為爹,稱寧四為伯父。
四、日後若政策變動,劉老根與王春香離婚,子女全部留在劉家,寧四、王春香不得帶走。
五、三方必須嚴守約定,絕不反悔,誰若違約,以命相抵。
三人挨個簽字、按手印,一人一份收好。
這份荒唐至極、見不得光的協議,就算徹底做成了。
老根把字據小心翼翼藏了起來,再三囑咐春香看好家門,揣上僅有的兩塊銀元,放心地往省城趕去。
此時,三個人心裡都在偷偷盤算。
這事兒,到底誰占了便宜?
咋每個人,都覺得自己一點沒虧呢?
寧四白嫖個女人,老根沒費力得孩子,而春香,兩個男人捧著,也不寂寞。
真是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