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三章 梅花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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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則天發這麼大的火,是因為她對男女之事,太熟悉了,當年她身為太宗的才人,她連太子李治都敢勾搭。她也最清楚,青春年少的女子的慾念,如何會影響人心。她怒火中燒,所有人都嚇著了。

  從未見女皇發那麼大的火,上官婉兒魂飛魄散。她從席上滑下來,雙膝跪地,膝頭磕在金磚上,發出一聲沉悶的鈍響。她跪在那裡,身體伏得很低,額頭幾乎貼到了地面。她喊冤,磕頭,一下又一下,額頭磕在金磚地面上,磕得額角滲血,血珠從破皮的地方滲出來,沿著額角往下淌,滴在金磚上,洇開一小片暗紅色的濕痕。她磕了很久,磕到額頭上那片皮肉已經麻木了,磕到眼前一陣一陣地發黑。

  武則天不聽。她坐在龍座上,冷冷地吐出兩個字:黥刑。

  黥刑者,以刀刺面,以墨涅之。刀鋒過處,皮肉翻卷,從此這張臉上便烙下罪人的印記。對女子而言,與毀容無異。

  行刑之時,張氏兄弟難得起了點善心。他們一同跪在武則天面前求情,張昌宗磕頭磕得比她還快,嘴裡說著「皇上開恩,婉兒姑娘只是一時失態」之類的話。張易之也跪了,他的膝蓋比張昌宗軟得慢一些,但到底跪了。武則天這才鬆口,命行刑者改用朱色,在婉兒額間刺一朵梅花,權作黥痕。

  那朵梅花落在眉間,紅艷如血。行刑的時候她沒有哭,只是咬著牙,嘴唇咬出了兩道白印。刀尖刺進皮肉的時候,她感覺到一陣尖銳的疼痛,那疼痛從額頭傳遍了整張臉,像有人在她的骨頭縫裡扎了一根針。然後朱墨被揉進傷口,那種灼燒般的痛讓她差點昏過去。她沒有昏。她只是坐在凳子上,兩隻手緊緊攥著裙角,指節泛白,指甲掐進掌心的肉里,掐出了四道血印。

  說來也奇,原是一道羞辱的印記,落在婉兒那張芙蓉面上,反倒襯出幾分楚楚風致。那朵朱紅的梅花開在眉間,像一粒小小的、不會凋謝的硃砂。訊息傳至宮外,長安貴女爭相效仿,以胭脂點額,號為「梅花妝」。武則天本意是要毀掉一個人的臉,結果卻給長安城留下一場延續百年的時尚。

  這便是婉兒額上那朵真實梅花烙印的來歷,也是她此生最大的笑話:女皇想毀她的容,反倒成全了她的美;而這朵「美」,又無時無刻不在提醒她——龍椅上那個老婦人,隨時可以再動一次刀。

  所以今夜,當張易之的手探進她衣襟的時候,上官婉兒只是抖,只是哭,卻不敢出聲。

  唐人的衣衫寬大。隔著一層薄薄紗羅,那隻手像一條游蛇,順著她的腰線,一節一節地往上攀。他的手指修長而靈活,指腹上有一層薄薄的汗,滑膩而溫熱。那層紗羅在他的手指底下幾乎不存在,像一層水,一碰就透了。上官婉兒的身體僵住了,從腰到肩,整條脊背像被澆了一桶冰水,肌肉繃得緊緊的,一根一根的肋骨在皮下凸出來,硬得像琴鍵。她的呼吸變得又短又急,胸口急促地起伏著,每一次吸氣都帶著一聲極細的、像絲線被扯斷的顫音。

  婉兒心裡比誰都清楚:只要她喊一聲,武則天必醒。而女皇一旦睜開眼,看見的又是一個「蕩婦勾引男寵」的場面。上一次是黥刑,這一次,怕是連命都要搭進去。她不敢喊。她也不敢掙。她只能死死咬住嘴唇,把那件月白色的宮裝領口咬在牙齒間,咬得牙關發酸,咬得布面上留下了一排深深的齒痕。眼淚無聲地滾下來,一顆接一顆,沿著面頰淌下去,打濕了衣領,打濕了那隻游蛇般的手背。

  張易之低頭看著懷中這個敢怒不敢言的女人,似乎很受用。他的嘴角歪了一下,彎出一個得意的、緩慢的弧度。手上的動作反倒更輕慢了,指尖順著她的肋骨一根一根地數過去,像在彈一架無聲的琴。

  「哭什麼?」他湊在她耳邊,聲音低得像蛇吐信子。他的嘴唇幾乎貼著她的耳廓,撥出的熱氣灌進她的耳朵里,又濕又熱又癢。她偏了偏頭,但那隻手按在她的後背上,把她往回一攏,她又無處可退了。「你越哭,我越要……」

  「太平公主求見!」

  殿外,一個小太監扯著嗓子,喊了一聲。

  這一聲,不啻驚雷。

  張易之的手像被火燙了一般,「嗖」地縮了回來,整個人退出三步開外。他的腳在地上踉蹌了一下,差點踩到自己的袍角,身體向後仰了一仰才站穩。臉上的狎暱之色瞬間斂盡,換了一副端方模樣。他的手指在袍袖上捋了一下,把那些被揉皺的布料抹平,然後垂在身側,十指併攏,站得規規矩矩。張昌宗也趕緊站直了身體,把集翠裘的領口正了正,臉上那層殘留的紅暈被他用力壓了下去。

  太平公主李令月。

  這個名字,比武則天的名號更能讓張氏兄弟脊背發涼。

  說來荒唐:他們兄弟倆如今在朝中橫行無忌,可追根溯源,不過是太平公主玩剩下的。

  太平公主這時候,在朝中的權力已經穩固,她不僅是唐高宗與武則天的么女,容貌性情,活脫脫一個小武則天。她十六歲那年,下嫁高宗嫡親外甥薛紹。婚禮在萬年縣館舉行,十里紅妝,轟動長安。照明的火把從萬年縣館一直排到長安城的東門,火把的光把沿途的槐樹葉子都烤焦了,那些葉子捲曲著,在夜風中簌簌地落了一地。車隊經過的街道上,撒滿了銅錢和絹帛,長安城的百姓擠在路邊爭搶,有人被擠掉了鞋,有人被踩破了衣服,但沒有人抱怨,因為那是太平公主的婚禮。

  起初幾年,夫妻恩愛,太平公主安分守己,相夫教子,並無半點風流韻事。她和薛紹生了兩個兒子,日子過得安穩而平靜。她會親手給薛紹煮茶,會在院子裡種牡丹,會在春天的時候帶著孩子們去曲江池邊踏青。那時候的她,還只是一個普通的妻子和母親,身上沒有權力的味道,也沒有野心的影子。

  變故出在垂拱四年。薛紹的兄長薛顗捲入宗室李沖謀反一案,薛氏一門盡數下獄。當時太平公主的兒子才剛滿月,她抱著襁褓衝進宮,跪在母親面前,哭求她把丈夫還給自己。她跪在永珍神宮的金磚地上,額頭頂著地面,眼淚把面前的金磚洇濕了一大片。她的肩膀在抖,整個身體在抖,那個襁褓中的嬰兒在她懷裡也跟著抖,發出細弱的、貓叫般的哭聲。

  武則天看著哭成淚人的女兒,只淡淡說了一句:「奈何你生在帝王家。」

  薛紹最終沒能活著走出牢獄。杖一百,餓斃其中。行刑的人把薛紹按在地上,一根一根地打,打到皮開肉綻,打到骨頭斷了,打到他連喊叫的力氣都沒有了。最後把他扔在牢房裡,不給水,不給飯,讓他慢慢地、一點一點地死去。太平公主後來聽人說,薛紹死的時候,身上沒有一塊好皮,肋骨斷了三根,手指頭被夾棍夾碎了兩根,整張臉腫得認不出原來的模樣。她聽到這些話的時候沒有哭。她把那些話聽進去了,記在心裡,然後從此再也沒有在任何人面前流過一滴眼淚。

  武則天為了安撫女兒,破例將太平公主的食封加到一千二百戶,打破了公主食封不過三百五十戶的舊例。可封戶再多,也換不回一個活人。太平公主整日以淚洗面,見了母親便絮絮叨叨,活像個怨婦。她坐在宮裡的廊下,手裡攥著薛紹的一件舊袍子,一遍一遍地摩挲著袍面上的針腳,嘴裡翻來覆去地念著薛紹的名字。

  武則天煩了。她不喜歡看到女兒這副模樣。她喜歡的是一把刀,一把能替她殺人的刀。於是她下旨:改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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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公主生下兒女之後,漸漸嘗到了權勢的滋味。她開始學著母親的樣子豢養男寵,開始學著母親的樣子插手朝政,開始學著母親的樣子用權力來填補心裡那個越來越大的空洞。她玩得盡興了,遇到「合用」的,還會當作貢品,進獻給母親。張昌宗,便是她獻上去的「貢品」之一。

  所以在太平公主眼裡,張氏兄弟連人都算不上,至多是兩條拴在武則天裙帶上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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