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遲到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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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沈伯遠?」姜婉把信封放到桌面,「那就拆吧。」

  宋清晚抬手攔住。

  「先確認封存方式。」

  工作室的長桌上鋪著白色無酸紙。信封被透明薄膜托住,正反面、摺痕、膠痕和郵戳都已拍照。姜婉坐在一旁,手指始終壓著自己的舊日程冊。

  沈小橘從休息室探出頭。

  「裡面是不是外婆寫給媽咪的信?」

  「是。」姜婉朝他招手,「但要先讓律師檢查。」

  小橘走過來,踮著腳看那隻信封。

  「信也要排隊嗎?」

  「證據要。」宋清晚說,「小朋友也一樣,先洗手,再碰自己的畫。」

  小橘把手背到身後。

  「我的畫不是證據。」

  「上次你那棵樹把沈伯遠畫成了土豆,差點被你媽咪拿去當宣傳圖。」

  「那是他長得像土豆。」

  沈念棠抬手,把一張空白便簽遞給他。

  「去裡面畫。」

  「我想聽外婆的信。」

  「先畫。」

  小橘接過便簽,走了兩步又停下。

  「如果信里有壞人,媽咪要先告訴我。」

  沈念棠看了他一眼。

  「去吧。」

  門內傳來蠟筆劃紙的聲音。

  宋清晚戴上手套,沿著信封封口檢查。

  「膠痕沒有二次開啟的明顯撬動,但年代久,不能只憑外觀判斷。姜姨,你確認這封信一直在你手裡?」

  「準確說,是夾在惜雲的病房物品里。」

  「誰交給你的?」

  「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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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婉翻開日程冊,找到二十六年前十二月的一頁。

  「她那時已經知道孩子不在親戚家。她讓我把信寄給周曼瑤負責的慈善基金會。」

  「為什麼不直接寄?」

  「她躺在醫院,手上有針。沈伯遠說他會替她處理。」

  姜婉的指腹擦過頁角。

  「後來他帶人收走了病房裡的東西。我只來得及把這封信夾進自己的資料里。」

  宋清晚把信封放進證據托盤。

  「拆封會改變原狀,但內容關係到沈念棠的身份和沈惜雲是否同意送養。按保全標準,先由兩人在場見證,再逐頁拍攝。」

  「我簽字。」沈念棠說。

  「我也簽。」姜婉接過記錄表,「寄件人寫的是惜雲的名字,但她沒有在信封外簽名。」

  「裡面的筆跡才是關鍵。」

  宋清晚剪開封口邊緣,沒有撕動原來的膠層。信封里是一疊折過的紙,最上面夾著一張基金會回函。

  沈念棠的手停在紙頁上方。

  「先拍照。」

  閃光燈沒有開。宋清晚調好角度,逐頁記錄編號。

  第一張紙上是沈惜雲的字。

  字跡比姜婉提供的設計稿更細,橫畫收得短,落筆處有幾處墨色堆積。開頭沒有稱呼,直接寫著:周女士,我是沈惜雲。關於我女兒沈念棠被送入第七福利院一事,我從未簽署放棄撫養的文件。

  沈念棠的手指搭在桌邊。

  宋清晚繼續拍攝,才將信紙遞給她。

  後面的字跡有些歪。

  信里寫明,沈伯遠曾告訴她,孩子被親屬帶去外地暫住。她多次要求探視,得到的答覆卻從「孩子生病」變成「路上不便」,最後連聯繫地址也沒有。

  沈惜雲請求基金會協助核實福利院登記、查找送養經辦人,並要求在她住院期間不要將任何文件交給沈伯遠單獨處理。

  「她知道有人在騙她。」姜婉的聲音落在紙邊,「她只是沒有想到,騙她的人會把文件做得這麼完整。」

  沈念棠按住信紙中央。

  信的最後一頁寫著:如果我出院後仍見不到棠棠,請把這封信交給能查到原始檔案的人。我不接受任何以我名義完成的送養或放棄撫養。

  落款是沈惜雲。日期比福利院留存的棄養手續早三天。

  宋清晚將基金會回函擺在旁邊。

  回函只有兩行字:經查,無沈惜雲女士求助登記。相關事項已由家屬處理,基金會不再介入。

  回函右下角蓋著紅色印章,編號與信封郵戳日期相隔九天。

  「查無此人。」姜婉把回函翻過來,「可郵戳證明他們收到過。」

  宋清晚用尺子壓住編號。

  「不能只憑郵戳證明具體哪一天由誰簽收。要調基金會收發登記、經辦編號和當年重點案例台帳。」

  沈念棠把信和回函分開。

  「再查周曼瑤。」

  「已經在查。」宋清晚翻開記錄本,「二十六年前,她是周家慈善基金會的項目負責人,負責重點家庭救助和醫療轉介。周婉琴的工作證屬於她那條線。」

  姜婉抬頭。

  「我當時不知道周曼瑤會看到這封信。」

  「你不需要為別人截信負責。」沈念棠說。

  姜婉的手落回日程冊。

  「我該盯住它。」

  「你已經替我保了二十六年。」

  這句話說完,沈念棠把信紙重新放回無酸袋。她沒有折回原來的四折,只將每一頁按編號排列。

  門被推開一條縫。沈小橘抱著畫紙進來,紙上畫著三棵樹,最左邊的樹旁邊多了一個歪歪扭扭的土豆。

  「媽咪,外婆有沒有說想我?」

  沈念棠接過畫,沒有看土豆,先看那三棵樹之間留出的距離。

  「她說她一直在找我。」

  「那她一定會找到。」

  「她沒來得及。」

  小橘把土豆塗成黑色。

  「那就把壞人找出來。」

  宋清晚將回函裝進另一隻證物袋。

  「先找證據,不急著找人算帳。」

  「證據找到了,就能算帳嗎?」

  「能不能算,得看法院。」

  小橘點點頭,把畫紙往沈念棠懷裡一塞。

  「那我先畫法院。」

  他跑回休息室,門沒有關嚴。

  姜婉看著信紙背面。

  「這裡有一塊水漬。」

  水漬蓋住了半行字,只剩下下半截筆畫和一個模糊的姓氏起筆。

  宋清晚把紙頁舉到側光下。

  「不能硬看。做紅外和紙張顯影,先確認有沒有被水遮住的文字。」

  沈念棠沒有伸手碰那一頁。

  她看著母親留下的落款,又看向回函右下角的編號。

  編號前綴與福利院經辦社工周婉琴的工作證一致,後面卻多了一個「韓」字開頭的手寫標記。

  「把這個標記也錄進去。」

  「好。」宋清晚拿起筆,「只登記,不先下結論。」

  沈念棠把信袋封口壓實。

  信紙背面還有一句被水漬遮住的話:「若我出事,請去找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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