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不是走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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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止我父親一個?」

  沈念棠按下通話錄音提示。宋清晚把自己的律師證信息和本次核實事項重新報了一遍。

  「老人家,請您只說親眼見到的。時間久了,記不清也沒關係。」

  老院長咳了兩聲。

  「送孩子來的男人自稱姓沈。另一個人沒進辦公室,只在車邊等。我看見的是個女人,戴著帽子和口罩。」

  「您能認出她嗎?」

  「不能。那天下雨,車停得遠。她中途下過一次車,跟姓沈的男人爭了幾句。」

  「聽見內容了嗎?」

  「只聽見『醫院』和『不能讓她知道』。後面有輛送菜車進來,聲音蓋過去了。」

  「車牌、車型還有印象嗎?」

  「沒有。檔案里原本夾過一張車輛登記條,後來找不到了。」

  這條線索只能證明當時還有第二人在場,無法確認身份。

  宋清晚結束錄音,寫下證言核實、檔案保全和墨跡鑑定三項申請。

  「先封存原冊。不能讓媒體碰,也不能讓沈氏的人先拿到。」

  許知夏推門進來。

  「沈氏回應了。」

  屏幕上,沈氏公關把「棄養」改成了「父女誤會」。聲明稱沈念棠幼年曾接受社會機構臨時照料,沈伯遠始終承擔父親責任,只因家庭矛盾未能團聚。

  聲明末尾又加了一句:近期有人反覆炒作悲慘經歷,不排除為個人品牌引流。

  唐語薇把一卷面料拍到裁床上。

  「二十年沒領孩子,現在領功勞倒挺快。」

  宋清晚看完全文。

  「他在賭我們拿不出正式入院記錄。」

  沈念棠問:「能公開到什麼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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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記編號、入院日期、離院日期和無人認領狀態。隱去兒童健康、住址、就讀學校及無關人員信息。」

  「後續就學記錄呢?」

  「助學檔案可以證明多年無人履行監護與撫養義務。由福利機構出具摘要,比直接曬原始檔案穩妥。」

  「就按這個範圍。」

  下午兩點,福利服務檔案中心完成紙質原冊保全。宋清晚取得加蓋公章的事實摘要。

  沈念棠於登記日期正式入院,不屬於臨時寄養。

  此後連續多年,檔案中沒有沈伯遠辦理探視、認領、監護變更或生活費用繳納的記錄。

  配套的助學材料從小學延續到高中。每次需要監護人簽字,都由福利機構負責人或依法指定人員完成。

  宋清晚將材料逐頁編號。

  「我發法律聲明,你不需要再錄一遍視頻。」

  「加一句。」

  沈念棠拿起筆,在聲明末尾補上兩行。

  「我追查送養檔案,不是為了確認沈伯遠是否願意做我的父親。」

  「我要確認的是,我母親沈惜雲是否知道女兒被送走。」

  宋清晚看著那兩行字。

  「這句會把你母親住院的時間帶進公眾視線。」

  「只寫姓名和知情問題。病歷不公開。」

  「可以。」

  聲明發出後,沈氏沒有馬上回應。

  半小時內,三家慈善會聯合贊助方撤下宣傳標識。第一家公司稱活動敘事與簽約時提交的方案不符。第二家要求沈氏退還已支付的宣傳費用。最後一家直接取消現場展位。

  程記者守在會場外,把拆卸中的「父女團聚見證區」拍進直播。

  工人先撤照片,再撕掉「迎回」兩個字。膠痕留在背景板上,黑金色紙面缺了兩塊。

  沈伯遠從側門進場,公關負責人追在後面。

  「沈董,認親環節得取消。兩家媒體也要求重新確認採訪主題。」

  「取消照片,不取消活動。」

  「主持稿里有十二處提到念棠小姐。」

  「全部改成失散家庭援助。」

  「可贊助方撤了大半,場地尾款還沒付。」

  沈伯遠停在空下來的展位前。

  「先從沈氏公關預算里墊。」

  程記者的話筒遞了過來。

  「沈董,福利院已出具記錄,證明沈小姐不是短期寄養,而是長期無人認領。您所謂的尋找多年,有沒有報案、探視或撫養憑證?」

  保安上前一步。

  沈伯遠抬手攔住。

  「上一代的家庭矛盾很複雜。念棠當時年紀小,只知道自己在福利院,不知道大人做過什麼安排。」

  「她從小學到高中都沒有沈家監護記錄。」

  「我承認自己沒有盡到父親責任。」

  沈伯遠看向鏡頭,眼圈泛紅。

  「可父女之間,不該只剩一份冷冰冰的檔案。我願意用餘生補償她。」

  「那您是否承認,她不是走失,而是被送養?」

  他的嘴角繃住。

  會場內,工作人員正在測試音響。主持人那句「歡迎沈氏董事長尋找愛女」穿過半扇門,又被人掐斷。

  沈伯遠整理了一下袖口。

  「法律措辭交給律師解釋。我只知道,她是我女兒。」

  直播評論刷過滿屏質問。

  慈善會最終保留了援助項目發布,認親環節全部取消。沈念棠沒有去現場。

  她坐在檔案中心的閱覽室里,看工作人員將登記冊放進無酸紙檔案盒。入院日期露在透明護頁下。

  姜婉趕到時,外套扣錯了一顆。

  「檔案編號給我看。」

  沈念棠把事實摘要遞過去。

  姜婉沒有看編號,先看日期。她指腹停在那一行,另一隻手扶住桌沿。

  「這天不對。」

  「哪裡不對?」

  「惜雲當時還在醫院。」

  姜婉拉開椅子坐下,從包里取出一本舊日程冊。封皮磨得發白,內頁夾著幾張探視登記複印件。

  「我連續一個月去看她。這個日期,她剛做完第二次治療,連病房那層樓都沒下過。」

  宋清晚接過探視登記。

  「這能證明她不在送養現場,不能直接證明她不知情。」

  「她不知道。」

  姜婉翻到後面。日期旁寫著一行小字:給棠棠換秋衣,托人送過去。

  再往後一周:伯遠說孩子住在姨媽家,周末接來。

  紙角被反覆折過,裂了一道口。

  沈念棠盯著「周末」兩個字。

  「後來呢?」

  「每個周末,他都有新藉口。孩子感冒,路上不方便,學校有活動。」

  姜婉從夾層里抽出一張舊便箋。上面只記著福利機構的總機號碼,號碼前寫了三個不同的姓。

  「惜雲起過疑心。她讓我幫忙找,可沈伯遠說你被親戚帶去了外地,還拿來幾封以你口吻寫的信。」

  「信還在嗎?」

  「沒有。她去世後,病房物品由沈家收走。我只留了自己的探視記錄。」

  閱覽室的頂燈亮了一排。

  工作人員推來待簽的檔案保全回執。沈念棠接過筆,筆尖懸在簽名欄上。

  「她找了多久?」

  姜婉按住那頁裂開的紙角。

  「沈念棠,你母親臨終前,還托我替她找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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