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殺意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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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琛看著林瑜,坦然道:「是,昨天剛去戶籍司辦的手續。」

  面上不動聲色,心裡卻忍不住肉疼了一下。


  剩下那二十兩去哪了,不言自明。

  這戶籍司的差事才是真肥差,什麼也不用干,坐在那兒蓋個章、過一遍手,二十兩銀子就落袋了。

  怪不得贖身的銀子要全部交到戶籍司那邊,不能私下跟東家交割。

  不過這也沒法子,規矩就是規矩,從古到今,衙門抽水向來是這個世上最天經地義的買賣。

  他正想著,林瑜的聲音卻冷了下來。

  「方琛,你知不知道規矩?」

  她把手裡那捲文書往桌上重重一拍。

  「誰讓你去消籍了?」

  方琛愣了愣。

  我自己贖我自己的身,還需要別人同意?

  但這話他壓住了沒說出口,只是安靜地等著林瑜繼續往下說。

  林瑜見他不吭聲,冷笑了一聲:「哦,我知道了,你是用前天我給你的那筆銀子,對吧?」

  她把手往桌上一攤,語調利落:「那些錢,都是因為你是我林家的人,我才會給你的,現在,我要你全部還給林家。」

  方琛聽完,眉頭微微皺了一下。

  他站起來,看著林瑜,語氣不卑不亢:

  「二小姐,我的錢都是自己掙來的,無論是剿妖獸,還是當護衛。

  而且當時您也說了,那筆銀子不涉及預支工錢,是額外賞的。

  既然不是預支,那便是我自己的錢,怎麼支配是我的事。」

  「你可以拿去買功法,買兵器,隨你。」

  林瑜的聲音抬高了幾分:「但唯獨不能拿去消籍。

  哼!

  之前聽說你是個刺頭,我還以為是底下人嚼舌根,後來看你在碧波谷立了功,以為你已經改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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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想到還是這副德行,淨幹些沒規矩的事。」

  方琛吸了一口氣,儘量讓自己的聲音保持平穩:

  「二小姐,我是真的不知道林家有這麼一條規矩。

  從來沒有人跟我講過,賣身契上也沒寫。」

  「行了行了。」

  林瑜打斷他,不耐煩地擺了擺手。

  「現在知道也不晚,你趕緊去戶籍司把申請撤了,趁鎮守府的遞送文書還沒發出去。

  至於錢。」

  她指了指桌上那六錠銀子:「還是你的,人也照樣可以在武備堂當族衛,一個月三兩,什麼都不耽誤。」

  方琛低頭看了看那六十兩銀子。

  六十兩。

  自己被戶籍司截走的那二十兩呢?

  如果現在去撤銷申請,戶籍司肯不肯把截走的二十兩吐回來?

  憑什麼。

  他抬起頭,語氣平靜:

  「二小姐,恕難從命。

  而且我想不通,我消不消奴籍,跟我在武備堂的差事有什麼影響?

  該做的事我一分不會少做,林家該給的工錢按月結給我,跟以前不是一樣?」

  「一樣?」

  林瑜像是聽到了什麼天大的笑話,轉頭掃了一圈屋裡幾個低頭裝死的族衛。

  「還想繼續當族衛?你問問他們,哪個是自己去消了奴籍的?

  就你沒規矩。

  既然你這麼有主意,這樣的貴公子,我們林家也用不起。」

  她頓了頓,似乎還想提那筆賞銀的事,手指在桌上的銀錠上敲了兩下,最終只是把手一甩:

  「算了,滾吧。」

  說完,她轉身推開門,頭也不回地扎進了雨里。

  門在方琛面前砰地關上,灌進來一陣夾著雨絲的冷風,吹得火盆里的炭火明滅了兩下。

  方琛站在原地,一時有點摸不著頭腦。

  這有關係嗎?

  消個奴籍,怎麼就跟犯了天條似的。

  旁邊幾個族衛的反應倒是比他先一步到位。

  有人從鼻子裡嗤了一聲,有人搖了搖頭,跟旁邊的人交頭接耳說了幾句什麼,聲音壓得很低,聽不清內容,但表情里寫著「活該」兩個字。

  方琛能怎麼辦?

  人家都讓他滾了。

  走唄。

  他又不是圖林家什麼。

  反正從一開始他就沒打算在林家長待,身份銘牌下來之後也是要走的,早一個月晚一個月差別不大。

  武備堂那個族衛的身份固然安逸,但說到底也就是打手,他一個玄階武者,放在整個青石鎮都是能橫著走的存在,到哪兒不能弄口飯吃。

  只是……

  他一邊彎腰撿起靠在牆角的油紙傘,一邊在心裡嘆了口氣。

  怎麼沒有離職補償呢?

  好歹也給結個6+1什麼的。

  他推開門撐開傘,剛走到武備堂外面的廊下,身後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

  一個瘦高個從後面追了上來。

  「這位兄弟。」

  瘦高個湊上來,和他並排走在廊下,壓低聲音:「你呀,怎麼就把自己的奴籍給註銷了呢?」

  方琛偏頭看了他一眼。

  這人面相就是那種肚子裡存不住事的人,嘴皮子薄,眼睛滴溜溜轉,說話的時候眉毛一挑一挑。

  方琛估計就算自己不接話,他也會一個勁地往下說。

  「敢問這位兄台,此事有何不妥?」

  瘦高個顯然對他的配合非常滿意,拍了拍自己胸脯:「呵呵,我叫常汀,你叫我一聲常哥就行。」

  ……

  方琛沒叫。

  常汀也不在意,自顧自地接了下去:「這林家用人啊,就愛用奴籍的,你知道為啥不?」

  方琛想了想:「月錢便宜?」

  「這只是其中一方面。」

  常汀壓低了聲音:「關鍵是你死了,沒人找麻煩,你懂不懂?」

  方琛腳步頓了一下。

  他腦子裡迅速閃過幾個名字。

  趙旺,蔣山。

  這兩個人失蹤之後林家從頭到尾沒有報過官,甚至連像樣的搜尋都沒組織過,直接按逃寇處理了事。

  然後是碧波谷那五個人。

  五條人命,范爺聽完了連眼皮都沒怎麼眨。

  從頭到尾沒有任何鎮守府的官員來調查死因,沒有任何人追問為什麼出來六個人只回去一個。

  常汀見他若有所思的樣子,滿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繼續說道:

  「你要是普通人籍,那就不一樣嘍。

  打不得,更殺不得。

  萬一出了什麼意外,鎮守那邊要派人下來調查死因,問這個問那個,還要牽扯一大堆賠償的事。

  總之就是麻煩。」

  方琛這下徹底明白了。

  說白了就是奴籍的生死大權在林家手裡握著,所以林家把你當自己人用。

  一旦你不再是奴籍,有了自由身份,隨時可以走,遇到危險也能選擇不往上頂,那對林家來說你的用處就大打折扣了。

  人家當然不用你了。

  「原來如此。」

  方琛朝常汀拱了拱手:「多謝指教。」

  話雖這麼說,他心裡卻一點動搖都沒有。

  比起一個月三兩銀子的族衛差事,他還是選自由身。

  那點月錢還不夠林家從妖獸身上貪掉的那部分呢。

  回到那間十來平米的小屋,方琛收拾了一下東西。

  其實也沒什麼好收拾的。

  幾件換洗衣裳,幾塊碎銀子,一本《融妖訣》。

  林家的族衛衣裳他疊好放在桌上,又去武備堂把腰牌交還給了當值的管事。

  前後不過一刻鐘,他在林府的所有痕跡就清理乾淨了。

  走到大門口時,雨已經停了。

  方琛站在林府大門外的石板路上,深深吸了一口雨後清冽的空氣。

  沒有奴籍,沒有東家,沒有差事。

  一身乾淨。

  那麼問題來了。

  今天去哪兒歇腳?

  他站在街邊想了片刻,忽然想起外婆。

  上次送外婆回鄉下的時候,看見她那間老屋的屋頂瓦片有好幾處破了,院牆也塌了一截,門板也破損了。

  當時走得匆忙來不及弄,現在正好。

  既沒差事又沒別的事,過去給老人家干幾天農活,把屋子能修繕的地方都修一修。

  打定主意,他往鎮門口走。

  現在沒了林家開具的路引,但戶籍司給他的那份更籍憑據就頂用,出入鎮門不再需要別人點頭。

  衛兵驗過文書上的官印,什麼也沒說就放行了。

  出了青石鎮,踏上通往外婆家的那條土路。

  方琛走了約莫半個時辰,方琛忽然放慢了步子。

  他有一種感應。

  一種他突破玄階之後才有的直覺。

  像有什麼東西正從暗處注視著他。

  惡意感知。

  或者說,殺氣的捕捉。

  這不是什麼玄乎的讀心術,而是修為提升之後五感被整體拔高了一個層次。

  就像野獸能聞到遠處獵物的恐懼,他也能察覺到那些指向自己的、不加掩飾的敵意。

  方琛沒有停步,也沒有猛地轉頭,只是不動聲色地環顧了一圈。

  左邊是一片半人高的野草叢,右邊是幾棵歪脖子槐樹和一片低矮的灌木叢。

  然後他看見了一處動靜。

  二十步開外的草叢輕輕晃了一下。

  他沒有喝問,沒有靠近,直接彎腰從路邊撿起一塊拳頭大的石頭,運轉真氣灌入右臂,手腕一抖。

  石頭帶著低沉的呼嘯聲砸進草叢裡,像一發實心炮彈,把半人高的野草砸得往兩邊炸開。

  草叢裡猛地跳出兩個人影。

  一高一矮,都穿著粗布短褐,手裡握著刀。

  方琛定睛一看,不由得愣了一下。

  居然是他們倆。

  那天在玲瓏閣門口當街殺了王嵐、又策馬衝過來想連林瑜一起砍了的那兩個殺手。

  刀疤臉和阿松。

  自己當時還跟那個叫阿松的年輕人過了幾招,最後用鬼步晃了他一下把他一掌打退了回去。

  這兩人後來跑了,王家滿鎮子搜了這麼多天都沒找到人,沒想到藏在這種地方。

  方琛納悶。

  是來尋仇的?

  那你去找林瑜啊。

  那天下令射馬的是她,放箭逼退你們的是她的護衛,自己不過是擋了一刀劈了一掌,而且那一掌他特意散了真氣,根本沒下死手,只是把人推開了事。

  林瑜那個正主在林府里錦衣玉食活得好好的,倒是我這個做做樣子的武仆被惦記上了?

  再說我現在又不是林家的人了,林瑜剛才還指著門讓我滾來著,我犯得著替她再挨一頓刀?

  麻蛋,這都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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