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偽君子小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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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年,驕陽似火的盛夏。

  「小叔,你是不是想把我扔掉?」

  方知味垂下眼眸就對上了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孩約莫三四歲,臉上肉嘟嘟的,身上卻髒兮兮的。

  他小心翼翼拽住了方知味的褲腿,又眼巴巴喊了一聲,「小叔。」

  方知味彎腰將小孩抱在懷裡,伸出食指戳了戳肉肉的臉頰,「誰說我要將我們朝朝丟掉?」

  朝朝伸手握住方知味的手指,更加委屈,強忍住想要哭的衝動,「那小叔你為什麼要帶我來這裡?」

  方知味聞言四下掃視了一圈,一片無際的荒野,不遠處還有工地,一看就是丟小孩兒的地方。

  朝朝見方知味不答話,『哇』得一聲哭了出來,「小叔,不要丟掉我。」

  「朝朝很乖的,吃很少的。」

  小孩哭聲震耳欲聾,方知味伸手捂住小孩嘴巴,「別哭,我說了不會將你丟掉的。」

  見他哭聲一頓,方知味雙手將懷裡的小糰子高高舉起,整個人像是剛出籠的白面饅頭,只不過這饅頭在地下滾了一圈。

  小臉肉嘟嘟的堆疊出兩道深深的嬰兒肥,不停揮舞的雙手更是肉感十足,手背上隱約可見四個淺淺的小肉窩,十根手指頭短短粗粗的,像是一排剛剝了殼的嫩藕芽。

  就是這小東西以後毀天滅地?

  怎麼看怎麼不像啊。

  方知味舉了一會兒有些沉,又把他放下抱在懷裡,聞聲道,「放心,我才不會扔掉你,我帶你到這裡來是想去問問工地的負責人要不要定盒飯。」

  「小屁孩兒,別一天到晚胡思亂想。」

  朝朝貼在方知味的肩膀上,不動聲色撇了撇嘴。

  夢裡面,他就是今天將他扔掉的!

  大壞蛋,鬼話連篇,他才不信。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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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知味就像是後腦勺長了眼睛似的,知道懷裡的小傢伙在偷摸哼他,不動聲色輕拍了他屁股一巴掌。

  肉肉的,手感還挺好。

  懷裡的小傢伙沒有反應,方知味不動聲色嘆了一口氣。

  原主真是造孽啊!

  朝朝是他的侄子,親侄子,只不過沒有血緣關係。

  原主是朝朝爺爺在回家的路上撿的,撿到他的時候就已經奄奄一息了,後面送到醫院,又檢查出先天性肺氣道畸形。

  若是治療,能治好,但花費不小,足以拖垮一個家庭。

  原主的親生父母不想治,所以將才出生沒多久的他給扔了。

  朝朝爺爺一開始也沒有想過給原主治療的,但又在轉身之際衣服被病床上的鐵絲鉤住了。

  他剛一轉身,小嬰兒沖他樂的不行。

  他心一軟,猶豫幾瞬還是走了。

  回家的路上,他腦子裡全都是孩子沖他笑的畫面,隨即又是醫生對他說如果這孩子找不到家人的話會被送到福利院。

  全程沒有提過治療。

  明眼人都知道,如果不治療,那孩子活不久的。

  最後,他心一狠,還是回醫院了,決定治好這個孩子,再領養這個孩子。

  就當是為他方家積德了。

  再一個,他爺的兄弟姐妹因為戰爭死完了,他爸和他媽又只生了他一個,在那個貧苦年代他吃夠了沒有兄弟姐妹單打獨鬥的苦,他媳婦兒又走的早,兩人只育有一子,將這孩子帶回家他兒子也能有個伴。

  朝朝爺爺自己說服自己,給原主治病又帶回家撫養。

  這一養就是十八年,好吃好喝將他養大,還送他讀了中專。

  原本一切都在朝美好未來發展,直到入伍的朝朝爸爸傳來了噩耗。

  他不幸在戰爭中身亡。

  唯一的親兒子走了,朝朝爺爺一口氣沒有喘上來走了,當時懷著朝朝的朝朝媽媽也早產了。

  朝朝媽媽拼著一口氣將朝朝生下來也撒手人寰了。

  好好的一個家只剩下原主和朝朝了。

  原主那時候已經上中專了,早產病弱的朝朝在他眼裡就是一個累贅,他將朝朝扔給他的外祖奶奶,一走就是三年。

  這次回來,是因為原主收到小道消息,老家馬上就要拆遷了!

  九十年代的拆遷戶,可謂是一夜暴富,只要不作,小半輩子吃喝不愁。

  原主算了一筆,朝朝爺爺留下的房子和田地繼承人是他和朝朝。

  可若是朝朝出意外了,那繼承人不就他一個?

  按照原計劃,原主回老家是打算處理掉朝朝的,不過回家後他發現朝朝活著或許更有用。

  朝朝媽媽也是從外面領養回來的孩子,領養她的王婆婆新婚沒多久就守寡,後面也未再嫁人。

  或是為了以後有人給她養老,又或是一個人太乏味了,她將朝朝媽媽領養回來了。

  前不久,她壽終正寢了,

  她走後,留下的房子那些,理應由朝朝繼承。

  等到以後拆遷,又是一大筆巨款。

  為此,原主本意是將朝朝養到拆遷後,待拿到拆遷款之後再藉口去城市發展,等去了城裡朝朝怎麼處置還不是他說了算?

  可原主實在不會養小孩,三歲的朝朝可精了,原主少他一口奶就嚎的震天響,引得左右鄰居對原主指指點點。

  原主這個人還是要面子的。

  再一個,為了拆遷款,有些表面功夫還是要做的。

  所以他不得不老老實實伺候這個『小祖宗』。

  終於耐心點耗光,他不想伺候了。

  此外他也終於打聽到作為監護人的他可以幫朝朝代收拆遷款的。

  到時候他拿到拆遷款藉口去尋找丟失的朝朝還不是一樣?

  今天,原主打算將朝朝扔掉。

  按照劇情發展,被扔掉的朝朝成為了流浪孤兒,一路吃了很多苦才長大,後面成為了毀天滅地的大魔頭。

  待朝朝長成大魔頭之後,那時候的原主已經拿著拆遷款逍遙很多年了。

  大魔頭朝朝對於三歲前的記憶已經很模糊了,不過他長大後第一次見原主就覺得討厭,特別特別討厭。

  他討厭的人,能是什麼好人?

  宰了吧。

  二十年前,原主拋棄了朝朝。

  二十年後,他又陰差陽錯死在了朝朝的手裡。

  想到這,方知味不可見地嘆了一口氣,也算是因果輪迴,一報還一報了。

  還有他現在滿腦子都是未來的大魔頭朝朝,以至於他感覺懷裡熱乎乎的肉糰子都不太真實。

  此外,對於原主長成那副忘恩負義的噁心模樣,方知味只能用兩個字解釋——

  隨根。

  不說了,獎勵他一積分下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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