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 不需要核實,因為你們連預判都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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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個人的視線在走廊里碰上了。

  深藍西裝不急不慢地站起來,扣了扣袖口。

  陳夜沒停步,視線從那塊表上收回來,徑直走向法庭門口。

  深藍西裝沒開口,只是側身讓了半步。

  不像讓路,更像在打量。

  孫律師放下手機,站起來整了整領帶。

  看到陳夜身後跟著的四個人,嘴角抖了一下。

  上回在律所會議室被安然堵得沒話說的場景估計還沒消化乾淨。

  法警推開法庭的門。

  陳夜走在最前面,右手插在褲兜里,左手拎著公文包。

  安然緊跟在後面半步,文件袋豎著夾在臂彎。

  王浩和李哲一前一後,溫怡走在最後。

  原告席,五把椅子陳夜坐正中間。

  安然在左手邊,李哲在右手邊負責遞材料。

  王浩和溫怡坐在旁聽席第一排。

  被告席那邊,孫律師坐下來打開公文包。

  把一疊文件按順序擺好。

  陳夜掃了一眼被告代理席上插著的名牌。

  孫文海,清河律師事務所。

  旁邊那張名牌上寫著另一個名字趙啟明,正達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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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達。

  這名字在腦子裡過了一遍,新城排名前五的商事律所。

  主營業務是公司併購和金融訴訟。

  這種所的律師,跑來替一家鎮上的養老院打侵權官司?

  殺雞用牛刀,要麼是牛跟雞有親戚關係。

  要麼是雞背後站著一頭更大的牛。

  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

  審判長坐在正中央,四十來歲短髮。

  戴黑框眼鏡翻了一下卷宗,開口了。

  「新城中院民事審判庭現在開庭審理。

  原告張秀蘭等四人訴被告清水鎮夕陽養老院侵權責任糾紛一案。」

  「原告代理人?」

  陳夜站起來。

  「原告委託代理人,陳夜,君誠律師事務所。」

  「被告代理人?」

  灰西裝站起來。

  「被告委託代理人,孫文海,清河律師事務所。」

  深藍西裝跟著站起來。

  「被告委託代理人,趙啟明,正達律師事務所。」

  審判長在卷宗上記了一筆。

  「被告方是否有程序性事項提出?」

  孫律師剛要開口,被旁邊的趙啟明按了一下手腕攔住。

  趙啟明站起來,西裝紋絲不動。

  從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件遞給法警。

  「審判長,被告方對本案管轄權提出異議。」

  法警把文件轉交。

  審判長接過去翻了兩頁,抬頭看向趙啟明。

  「請被告代理人陳述理由。」

  趙啟明左手背在身後,右手搭在桌沿上。

  「本案系侵權責任糾紛,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案侵權行為發生地為清水鎮。

  被告住所地同樣位於清水鎮行政轄區。

  原告以住所地法院管轄為由提起訴訟,缺乏法律依據。

  我方請求將本案移送至清水鎮所屬的縣人民法院審理。」

  字正腔圓,邏輯清晰,挑不出毛病。

  安然的手指在文件袋邊緣捏了一下。

  這套說辭和三天前庭審模擬里王浩扮被告律師時用的幾乎一字不差。

  連措辭都差不多。

  陳夜坐在椅子上沒起身。

  等趙啟明說完了,審判長轉向原告席。

  「原告方對管轄權異議有何意見?」

  陳夜站起來,不緊不慢地從提綱旁邊抽出三張紙,分別遞給法警。

  「審判長,原告方認為被告管轄權異議不成立理由如下。」

  趙啟明的視線落在那三張紙上。

  「第一,關於侵權行為地的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明確規定。

  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與侵權結果發生地。

  本案四名原告的被撫養人均為新城戶籍居民。

  其被侵權後果直接影響四名原告在新城的正常贍養義務履行。

  侵權結果發生地包含新城,本院管轄權成立。」

  「第二。」陳夜翻到第二頁。

  「2019年蘇省高院民事裁定書,案號2019蘇民轄終215號。

  該案中,養老機構侵權糾紛的管轄權爭議。

  法院最終裁定侵權結果發生地可以延伸至被侵權人家屬的經常居住地。

  本案四名原告的經常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均為新城。

  與該判例的事實高度吻合。」

  趙啟明的右手從桌沿上收了回去。

  安然低頭看了一眼自己膝蓋上攤開的筆記本。

  第二條判例的頁碼旁邊畫了個圈。

  是庭審模擬那天陳夜糾正過一次引用順序的那個。

  「第三。」陳夜的聲調沒有任何變化,平穩得過分。

  「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指導案例第187號。

  多名原告分屬不同行政區劃時。

  原告住所地法院對具有共同事實基礎的侵權糾紛享有管轄權。

  本案四名原告住所地均在新城中級人民法院轄區範圍內。

  且訴訟標的具有共同事實基礎。

  同一被告、同一侵權行為、同一時間段。」

  陳夜把手裡最後一頁紙遞出去。

  「以上三條,分別從法律條文、近似判例和最高院指導案例三個層面。

  證明本院對本案具有完整且充分的管轄權。

  被告方的管轄權異議在法律上不能成立,請審判長依法駁回。」

  說完,坐下。

  整個過程不超過兩分鐘。

  三條理由,三個來源,像三枚釘子,一枚比一枚深。

  法庭里安靜了幾秒。

  旁聽席上,王浩的鋼筆停在筆記本上沒動。

  他歪頭看了一眼坐在旁邊的溫怡。

  溫怡的嘴微微張著,手裡捏著的筆帽差點掉在地上。

  她在君誠實習這些天,整理案卷、校對文書。

  看過的庭審錄像加起來上百個小時。

  但錄像里的律師和坐在面前不到三米遠的陳夜之間的差距。

  不是技術層面的差距。

  那三條判例的編號、年份、裁定要旨。

  剛才從陳夜嘴裡出來的時候沒有任何停頓。

  連頁碼都沒翻全憑記憶,流水一樣淌出來。

  但每一句砸下去都精準得讓人後脊發涼。

  被告席上,孫文海低頭翻自己的材料。

  翻了兩遍,嘴唇抿著,沒翻到能反駁的東西。

  趙啟明坐在椅子上,表情沒有太大變化。

  但他翹著的那條腿放了下來。

  審判長翻完陳夜提交的三份材料。

  黑框眼鏡後面的視線在兩份判例全文上停留了一下,然後抬頭。

  「被告代理人,是否有補充意見?」

  趙啟明站起來。

  「審判長,我方需要時間核實原告方提交的判例材料,申請——」

  「趙律師。」陳夜沒站起來,坐在原告席上開口打斷了他。

  「第一份判例是最高院司法解釋。

  公開發布,任何法律資料庫都能查到。

  第二份是省高院裁定書,裁判文書網全文公開。

  第三份是最高院指導案例,編號187,2021年第四批。」

  陳夜的手指在桌面上輕輕叩了一下。

  「這三份材料不需要核實時間。

  除非貴方沒有提前檢索過相關判例。

  對自己提出的管轄權異議缺乏充分的法律論證準備。」

  法庭里又安靜了。

  安然坐在旁邊,脊背挺得筆直。

  手心全是汗,但臉上繃著。

  這一刀補得太狠了。

  表面上在說「不需要核實」。

  實際上是當著審判長的面挑明。

  你們連對方可能的反駁都沒預判過,就敢來提異議?

  這不是法律交鋒,這是降維碾壓。

  你費心思準備的第一招。

  對面在三天前的模擬法庭上就已經拆過一遍了。

  趙啟明的下顎線條收緊了一瞬。

  沒再開口。

  灰西裝孫文海往他那邊靠了靠,湊近耳邊嘀咕了兩句什麼。

  趙啟明沒理他,目光平視前方。

  審判長合上材料。

  「本庭經審查認為,原告方提交的法律依據充分。

  管轄權異議理由不成立。

  依據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

  本庭依法駁回被告方的管轄權異議,本案繼續由本院審理。」

  法槌落下,聲音在法庭里彈了一下。

  陳夜身後的旁聽席上王浩吐了一口氣。

  筆尖終於落在紙上把剛才卡住的那行字補完了。

  溫怡把掉在腿上的筆帽撿起來蓋好,手指尖還在抖。

  安然低頭在筆記本上飛快地記了一行。

  她側頭瞄了對面一眼。

  趙啟明重新翹起了腿,但不是之前那種鬆弛的姿態。

  他的右手搭在左手腕上。

  大拇指壓著錶帶的搭扣,無意識地來回撥弄。

  開局這一刀,切的不只是管轄權異議。

  切的是被告席上兩個人對這場官司的全部信心。

  審判長翻開卷宗下一頁。

  「管轄權異議已處理完畢,進入法庭調查階段。

  請原告方陳述訴訟請求及事實理由。」

  陳夜從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件,站了起來。

  安然的筆停在紙上。

  旁邊的李哲已經把下一份材料準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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