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錦繡·真相
錦繡集團戰略合作部的郵件停在溫以寧的收件箱裡。
標題寫得很克制:《折線集六款作品權利鏈及後續設計確認主體核驗》。正文沒有提傅家,也沒有提她的名字,只要求項目主體說明六款作品的權利來源、歷史創作確認人,以及後續設計是否由同一主體繼續確認。
這不是普通的渠道盡調。
項目主體剛剛完成第一次權利回復,錦繡就把問題從「六款是否完成轉移」推到了「誰曾經確認過設計」。對方知道項目主體手裡的材料不止一份,也知道六款之外還有一條沒有寫進授權清單的線。
溫以寧把郵件原件下載下來,連同收件時間、附件哈希和抄送名單放進新目錄。她沒有點開附件里的批註,也沒有把郵件轉進傅家那條線。
顧律師剛提醒過,明早九點前的溫家授權補正、法院材料和兒童發展中心風險說明必須分開。錦繡的問詢屬於商業項目,不能因為它來得更快,就把三件事混成一份解釋。
她先給陸承霄發了一封項目郵件。
「按項目主體身份回執。請錦繡說明核驗依據、對應作品編號、資料用途和保存期限。六款只確認已轉移範圍,不回答歷史作者與後續系列。」
陸承霄的回覆在三分鐘後回來:「照此處理。對自然人身份的請求,要求對方通過律師或提交明確法律依據。」
他沒有問她為什麼在意「歷史創作確認人」,也沒有把那封郵件另抄給工作室其他人。溫以寧看著這行字,合上了電腦。
她真正要查的,不是錦繡為什麼現在問,而是錦繡為什麼會知道這條舊線存在。
桌邊的灰色文件盒還沒有收走。此前從舊檔案里翻出的供應商溝通紀要、培訓流程圖和幾張沒有抬頭的複印件,被她按來源分在不同文件袋裡。那張培訓流程圖的右下角,曾露出一串被咖啡漬蓋住的編號。
溫以寧把掃描件放大,逐字辨認出三個字母和兩組數字:JXDC-20-047。
她以前見過這個編號。
不是在項目合同里,是在原身一隻沒有標籤的布袋裡。布袋曾被她在臨時住處打開過,裡面只有一枚舊胸牌、兩張面料色卡和一頁被撕掉右半邊的評審表。那時候她以為只是原身參加過錦繡的培訓,沒有繼續追。
現在,錦繡主動發來的核驗表里也出現了這個編號。
附件並不是六款作品的完整權利鏈,而是一張歷史項目索引。第一行寫著:錦繡設計中心,青年設計師導師制項目。第二行是項目編號,第三行是創作確認人:溫以寧。導師欄沒有姓名,只寫「核心導師組」。
狀態欄更刺眼:階段性審閱完成,項目關係未結項。
溫以寧的手指壓在屏幕邊緣。原身不是偶然去過錦繡的樓,也不是只參加過一次面向外部設計師的公開培訓。她曾進入過錦繡內部的導師制項目,並由核心導師組直接審閱作品。
郵件最後要求項目主體說明:歷史創作確認人是否已經變更,若變更,請補交變更依據及新的確認權限來源。
錦繡問的不是六款屬於誰。
它在等一個人主動把「溫以寧」寫進現在的項目文件里。
溫以寧沒有回覆附件中的任何問題。她把編號抄進紙質記錄冊,又去翻那隻布袋。舊胸牌背面粘著一張窄紙條,上面只有一句評語:結構可以繼續,但不要交給公開評審。
落款處被裁掉了,只剩一枚深紅色印章的半邊。
她閉了閉眼。
原身的記憶從胸牌、門禁和紙張里慢慢接上來。那是一間沒有窗的審閱室,牆上掛著六幅未署名的成衣圖。一個人站在投影幕旁,用指尖敲了敲其中一張紙的肩線,說她的結構感比同批人乾淨,缺的是把作品從家裡的陰影里拿出來。
原身問過那個人,為什麼自己的稿子總被要求改成錦繡現有的系列語言。
對方沒有回答,只把一張導師制保密條款推到她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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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留下,再談歸屬。」
這句話沒有說出是誰。
溫以寧睜開眼時,屏幕上的字已經有些發虛。她從桌邊拿起記錄冊,想寫下那個人的聲音,卻只記得對方敲桌面的節奏,想不起自己曾經在哪一次會議里聽過同樣的停頓。
她打開手機通訊錄,想給一個現代同事發消息,手指在搜索框裡停了很久。那個名字像被人從句子裡抽掉,只剩下姓氏的輪廓。
原身的記憶補上了一塊,屬於她自己的記憶又退開了一步。
溫以寧沒有再調用畫面。她把手機扣下,先把這次記憶缺口記進「不得憑感覺確認」的一欄,再繼續翻文件。
布袋底部還有一張郵件列印回執,日期在原身出事前不到一周。
收件地址屬於錦繡設計中心的導師項目專用郵箱。正文只保留了兩段:有人要求她補簽一份舊作授權,文件里出現了溫家舊宅和家庭資產的描述;她不確認文件的用途,希望導師組保留原始稿件和收件記錄。
列印紙下方蓋著收件時間,卻沒有正常的案件編號。處理欄寫著:家庭及私人爭議,不進入導師項目申訴檔案。另有一行手寫備註:轉合作事務組核看。
溫以寧盯著「合作事務組」四個字,沒有把它直接等同於錦繡掌門人,也沒有把它寫成傅老太太與錦繡已經聯手的證據。
但這張紙至少證明了一件事。
原身在出事前曾向錦繡師門求助。她求的不是資源,也不是一次公開發布,而是保留自己的作品和一份涉及溫家資產的原始文件。求助材料沒有進入正常的導師項目記錄,卻被轉去了一個權限更高、用途不明的合作事務組。
她把郵件回執、導師制索引和錦繡今天的核驗表並排放好。三份資料的編號格式不同,收件系統也不同,唯一重合的是那枚深紅色印章的邊角。
溫以寧拍下印章、編號和紙張邊緣的狀態,文件名只寫「JXDC-20-047—來源待核」。她沒有給舊硬碟接電,也沒有把那張求助回執交給陸承霄去問錦繡。
這件事已經超出項目主體能解釋的範圍。
她先把商業問詢單獨轉給顧律師,說明目前只確認三項:錦繡掌握原身參與導師制項目的歷史記錄;錦繡試圖以歷史創作確認人追問當前項目;原身曾在出事前向該體系求助,但求助材料沒有進入正常申訴檔案。
「不寫結論。」顧律師回得很快,「尤其不要把合作事務組和傅家直接連起來。我們先做來源核驗,問清這張回執是誰列印、由誰保管、何時從哪份檔案取出。」
「我知道。」溫以寧說,「傅念和溫家授權仍按明早的三條線處理。」
顧律師又補了一句:「錦繡若要求你確認歷史身份,先讓他們提交授權依據。你不需要替他們補全檔案。」
電話掛斷後,溫以寧把三份資料封進不同的文件袋。她在商業問詢目錄里留下回執,在原身線索目錄里保存印章照片,在傅念文件夾里什麼都沒有放。
錦繡的補充郵件到了。
這次發件人不再是戰略合作部,而是錦繡集團董事長辦公室的公共收件地址。郵件沒有署名,只說:本次權利核驗經掌門人辦公室授權,歷史項目導師審閱記錄可作為補充依據。若項目主體拒絕說明後續設計確認主體,錦繡將按既有檔案啟動內部覆核。
附件的最後一頁,是那張被裁掉姓名的導師評審表。
右下角的深紅印章完整了一半,印章上方只有一個代號:M-01。
溫以寧把照片放大,認出印章邊緣那道缺口,和求助回執上的一模一樣。她沒有因此知道掌門人是誰,卻終於看清,原身當年求助的那扇門,和錦繡今天追問她的這扇門,曾經由同一個人打開過。
她把郵件原件存入加密目錄,指尖停在「M-01」三個字符上。
錦繡掌門人到底是誰,又為什麼要在原身出事前壓下那份求助?
標題寫得很克制:《折線集六款作品權利鏈及後續設計確認主體核驗》。正文沒有提傅家,也沒有提她的名字,只要求項目主體說明六款作品的權利來源、歷史創作確認人,以及後續設計是否由同一主體繼續確認。
這不是普通的渠道盡調。
項目主體剛剛完成第一次權利回復,錦繡就把問題從「六款是否完成轉移」推到了「誰曾經確認過設計」。對方知道項目主體手裡的材料不止一份,也知道六款之外還有一條沒有寫進授權清單的線。
溫以寧把郵件原件下載下來,連同收件時間、附件哈希和抄送名單放進新目錄。她沒有點開附件里的批註,也沒有把郵件轉進傅家那條線。
顧律師剛提醒過,明早九點前的溫家授權補正、法院材料和兒童發展中心風險說明必須分開。錦繡的問詢屬於商業項目,不能因為它來得更快,就把三件事混成一份解釋。
她先給陸承霄發了一封項目郵件。
「按項目主體身份回執。請錦繡說明核驗依據、對應作品編號、資料用途和保存期限。六款只確認已轉移範圍,不回答歷史作者與後續系列。」
陸承霄的回覆在三分鐘後回來:「照此處理。對自然人身份的請求,要求對方通過律師或提交明確法律依據。」
他沒有問她為什麼在意「歷史創作確認人」,也沒有把那封郵件另抄給工作室其他人。溫以寧看著這行字,合上了電腦。
她真正要查的,不是錦繡為什麼現在問,而是錦繡為什麼會知道這條舊線存在。
桌邊的灰色文件盒還沒有收走。此前從舊檔案里翻出的供應商溝通紀要、培訓流程圖和幾張沒有抬頭的複印件,被她按來源分在不同文件袋裡。那張培訓流程圖的右下角,曾露出一串被咖啡漬蓋住的編號。
溫以寧把掃描件放大,逐字辨認出三個字母和兩組數字:JXDC-20-047。
她以前見過這個編號。
不是在項目合同里,是在原身一隻沒有標籤的布袋裡。布袋曾被她在臨時住處打開過,裡面只有一枚舊胸牌、兩張面料色卡和一頁被撕掉右半邊的評審表。那時候她以為只是原身參加過錦繡的培訓,沒有繼續追。
現在,錦繡主動發來的核驗表里也出現了這個編號。
附件並不是六款作品的完整權利鏈,而是一張歷史項目索引。第一行寫著:錦繡設計中心,青年設計師導師制項目。第二行是項目編號,第三行是創作確認人:溫以寧。導師欄沒有姓名,只寫「核心導師組」。
狀態欄更刺眼:階段性審閱完成,項目關係未結項。
溫以寧的手指壓在屏幕邊緣。原身不是偶然去過錦繡的樓,也不是只參加過一次面向外部設計師的公開培訓。她曾進入過錦繡內部的導師制項目,並由核心導師組直接審閱作品。
郵件最後要求項目主體說明:歷史創作確認人是否已經變更,若變更,請補交變更依據及新的確認權限來源。
錦繡問的不是六款屬於誰。
它在等一個人主動把「溫以寧」寫進現在的項目文件里。
溫以寧沒有回覆附件中的任何問題。她把編號抄進紙質記錄冊,又去翻那隻布袋。舊胸牌背面粘著一張窄紙條,上面只有一句評語:結構可以繼續,但不要交給公開評審。
落款處被裁掉了,只剩一枚深紅色印章的半邊。
她閉了閉眼。
原身的記憶從胸牌、門禁和紙張里慢慢接上來。那是一間沒有窗的審閱室,牆上掛著六幅未署名的成衣圖。一個人站在投影幕旁,用指尖敲了敲其中一張紙的肩線,說她的結構感比同批人乾淨,缺的是把作品從家裡的陰影里拿出來。
原身問過那個人,為什麼自己的稿子總被要求改成錦繡現有的系列語言。
對方沒有回答,只把一張導師制保密條款推到她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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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沒有說出是誰。
溫以寧睜開眼時,屏幕上的字已經有些發虛。她從桌邊拿起記錄冊,想寫下那個人的聲音,卻只記得對方敲桌面的節奏,想不起自己曾經在哪一次會議里聽過同樣的停頓。
她打開手機通訊錄,想給一個現代同事發消息,手指在搜索框裡停了很久。那個名字像被人從句子裡抽掉,只剩下姓氏的輪廓。
原身的記憶補上了一塊,屬於她自己的記憶又退開了一步。
溫以寧沒有再調用畫面。她把手機扣下,先把這次記憶缺口記進「不得憑感覺確認」的一欄,再繼續翻文件。
布袋底部還有一張郵件列印回執,日期在原身出事前不到一周。
收件地址屬於錦繡設計中心的導師項目專用郵箱。正文只保留了兩段:有人要求她補簽一份舊作授權,文件里出現了溫家舊宅和家庭資產的描述;她不確認文件的用途,希望導師組保留原始稿件和收件記錄。
列印紙下方蓋著收件時間,卻沒有正常的案件編號。處理欄寫著:家庭及私人爭議,不進入導師項目申訴檔案。另有一行手寫備註:轉合作事務組核看。
溫以寧盯著「合作事務組」四個字,沒有把它直接等同於錦繡掌門人,也沒有把它寫成傅老太太與錦繡已經聯手的證據。
但這張紙至少證明了一件事。
原身在出事前曾向錦繡師門求助。她求的不是資源,也不是一次公開發布,而是保留自己的作品和一份涉及溫家資產的原始文件。求助材料沒有進入正常的導師項目記錄,卻被轉去了一個權限更高、用途不明的合作事務組。
她把郵件回執、導師制索引和錦繡今天的核驗表並排放好。三份資料的編號格式不同,收件系統也不同,唯一重合的是那枚深紅色印章的邊角。
溫以寧拍下印章、編號和紙張邊緣的狀態,文件名只寫「JXDC-20-047—來源待核」。她沒有給舊硬碟接電,也沒有把那張求助回執交給陸承霄去問錦繡。
這件事已經超出項目主體能解釋的範圍。
她先把商業問詢單獨轉給顧律師,說明目前只確認三項:錦繡掌握原身參與導師制項目的歷史記錄;錦繡試圖以歷史創作確認人追問當前項目;原身曾在出事前向該體系求助,但求助材料沒有進入正常申訴檔案。
「不寫結論。」顧律師回得很快,「尤其不要把合作事務組和傅家直接連起來。我們先做來源核驗,問清這張回執是誰列印、由誰保管、何時從哪份檔案取出。」
「我知道。」溫以寧說,「傅念和溫家授權仍按明早的三條線處理。」
顧律師又補了一句:「錦繡若要求你確認歷史身份,先讓他們提交授權依據。你不需要替他們補全檔案。」
電話掛斷後,溫以寧把三份資料封進不同的文件袋。她在商業問詢目錄里留下回執,在原身線索目錄里保存印章照片,在傅念文件夾里什麼都沒有放。
錦繡的補充郵件到了。
這次發件人不再是戰略合作部,而是錦繡集團董事長辦公室的公共收件地址。郵件沒有署名,只說:本次權利核驗經掌門人辦公室授權,歷史項目導師審閱記錄可作為補充依據。若項目主體拒絕說明後續設計確認主體,錦繡將按既有檔案啟動內部覆核。
附件的最後一頁,是那張被裁掉姓名的導師評審表。
右下角的深紅印章完整了一半,印章上方只有一個代號:M-01。
溫以寧把照片放大,認出印章邊緣那道缺口,和求助回執上的一模一樣。她沒有因此知道掌門人是誰,卻終於看清,原身當年求助的那扇門,和錦繡今天追問她的這扇門,曾經由同一個人打開過。
她把郵件原件存入加密目錄,指尖停在「M-01」三個字符上。
錦繡掌門人到底是誰,又為什麼要在原身出事前壓下那份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