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庭審·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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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的話落下後,書記員將剛補進來的申請單放到卷宗一側。紙張壓得很平,邊緣卻露出一截藍色便簽,寫著傅家法務剛才補充的幾個關鍵詞:持續收入、實際控制、照護穩定。

  溫以寧看著那幾個字,沒有去碰桌上的文件袋。

  上一輪交鋒里,法庭只決定了項目關聯暫不作為收入事實認定。那不是結論,更不是對她的認可。傅家要的也從來不是一句結論,他們只要不斷把問題擺到她面前,直到她為了自證,把不該交出去的東西交出去。

  傅家律師重新起身,語氣比先前平緩許多。

  「被告提交的兩筆服務結算,我們不否認其真實性。但金額有限,且形成時間集中。它們至多證明被告偶有收入,不能證明她已經具備持續承擔未成年子女生活、教育和醫療支出的能力。」

  他將一頁測算表遞給書記員。

  「更需要注意的是,被告近期參與的商業項目,已經引發多方對主體、收益歸屬與實際控制關係的核驗。一個收入基礎尚待釐清的人,是否適合在協議即將終止時擴大探視,原告認為應當謹慎。」

  「核驗是誰發起的?」顧律師沒有立刻翻那張表。

  傅家律師看向法官:「相關合作方。」

  「名稱、函件、具體核驗事項?」

  「涉及第三方商業信息,目前不便全部提交。」

  顧律師這才拿起測算表,掃過上面的數字。傅家把孩子未來兩年的支出列得很細,課程、醫療、日常照護,甚至連臨時看護都折算進了月度成本。每一項單獨看都合理,合在一起,像一堵先算好高度的牆。

  「對方用一張無法核驗來源的表,推定我的當事人今後無法承擔全部支出。」顧律師抬起頭,「可撫養安排不是要求一方當庭展示未來數年的全部現金流。現有收入是否真實、是否存在穩定的履約基礎、照護安排是否能夠持續,這些都應當分別舉證。」

  傅老太太坐在旁聽席第一排,手裡的佛珠停在拇指間。

  她沒有看律師,只把目光放在溫以寧臉上。那目光很安靜,像是早已替她想好了退路。只要溫以寧承認項目,傅家就會問項目的來處;只要她說出陸承霄,下一份材料就會追著陸承霄而去。

  溫以寧垂下眼,看到自己手邊那支筆。

  她不能把折線集交出來。不是因為那份工作見不得光,而是它還在最開始的履行階段。面料款剛剛付清,樣衣沒有驗收,任何一句提前的收益說明,都會被傅家拆成她依附旁人的證據。

  法官問:「被告方對持續收入還有沒有補充材料?」

  顧律師停了兩秒。

  「現階段能夠提交的材料,已在卷。對於對方今天新提出的項目關聯和未來收入推定,我方申請合理期限補充與現有履約關係相關、且可核驗的材料,同時請原告明確其所稱關聯的具體事實依據。」

  「被告又要補材料?」傅家律師接得很快,「庭審已經開始。原告方不可能無限期等待一個始終說不清收入來源的人補出答案。」

  「也不能讓原告用未提交的第三方核驗,替代自己的舉證責任。」顧律師將那張測算表放回桌面,「今天之前,對方從未向我方列明所謂關聯的主體、資金或合同。現在要求當庭回應一個沒有邊界的問題,才是真正的拖延。」

  法庭里安靜下來。

  溫以寧聽見空調出風口持續的低響。她想起傅念上周隔著視頻叫她媽媽時,手裡正舉著一張畫。畫上只有三個人,一扇藍色的門,還有一團被塗得很重的黃色。

  傅家總愛把孩子放在每一句話前面,好像只要提到他的安穩,任何對她的盤問都變得理所當然。

  她抬起頭,先看向法官。

  「我願意補充現有工作的履約材料,也願意接受對已發生收入的核驗。」

  傅家律師看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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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以寧繼續說:「但沒有到帳、沒有形成的收入,不該算進我的能力,也不該被拿來證明我沒有能力。對方如果認為某個項目影響照護安排,請先把項目和我的監護能力之間的關係說清楚。」

  她的聲音沒有提高,最後一句落得很輕。

  傅老太太的手指又撥了一顆佛珠。她顯然等的是溫以寧解釋,而不是溫以寧把問題原樣推回來。

  傅家律師沉默片刻,換了一個方向。

  「被告承認自己需要依靠未來工作補足經濟能力。那麼在此之前,孩子的穩定性由誰保證?她現在的住所是租賃,服務收入只有兩筆,所謂履約材料又還沒有提交。原告要求的不是苛刻,是謹慎。」

  顧律師的筆尖在記錄本上劃出一道直線。

  「原告有傅家提供的居所與資源,不等於被告只能以同樣規模證明自己。法院應判斷的是她能否獨立、持續地承擔相應責任,而不是誰能先拿出一套更昂貴的生活方案。」

  這句話讓傅家律師的表情有了極短的一滯。

  傅老太太終於開口,聲音從旁聽席傳來,克製得近乎溫和。

  「顧律師,孩子不是用來試錯的。」

  法官抬眼:「旁聽人員請勿發言。」

  傅老太太朝法官微一頷首,沒再說話。她把佛珠收進掌心,像剛才那句話只是替所有人說出了一個最普通的擔憂。

  溫以寧沒有回頭。

  她知道這句話比律師的測算表更難反駁。傅家有足夠的房子、足夠的人手,也有一套讓外人聽來滴水不漏的安排。她現在能拿出的,只有已經發生的合同、帳目和她一次次沒有缺席的探視。

  可孩子不是傅家用來證明富足的陳列品,也不是她必須立刻交出全部未來,才配靠近的人。

  法官翻過幾頁卷宗,問傅家律師:「關於項目關聯,你方能否在本庭結束前提交具體線索?」

  「需要與當事人進一步核實。」

  「那麼現階段不作事實認定。」法官轉向顧律師,「被告方所申請的補充期限,預計需要多久?」

  「五個工作日。」

  傅家律師立刻反對:「期限過長。協議到期在即,臨時探視安排不能一直處於不確定狀態。」

  「三日。」顧律師改口,沒有看溫以寧,「我方只補充已經發生或已經具備核驗條件的事項。」

  溫以寧握著筆,指節壓得發白。

  三天不夠從無到有,卻夠把已經在運行的事,一件件落進文件里。合同、付款、交付、驗收,所有她曾經嫌麻煩的留痕,此刻都可能成為她不必向傅家低頭的憑據。

  法官與書記員低聲確認了幾句,才抬頭宣布:「項目關聯部分,原告三日內補充具體依據;被告三日內補充現有收入與履約基礎的可核驗材料。臨時探視調整申請與實體爭議一併審查,本庭不作即時處理。」

  書記員的鍵盤聲又響起來。

  「本案擇日宣判。」

  傅家律師收起測算表,動作很利落。他沒有再看溫以寧,只向傅老太太略一點頭。那份被壓住的核驗函件沒有進入法庭,可傅家也沒有空手離開。

  他們逼出了一個期限。

  庭審結束後,顧律師在走廊里翻開日程本:「三天內,所有材料必須能經得起對方逐項核驗。只要有一處說不清,他們就會把它寫進宣判前的意見。」

  溫以寧點頭,手機在掌心震了一下。

  陸承霄發來一條簡短的消息:樣衣驗收時間,可以提前兩天。

  她盯著那行字,半晌沒有回覆。

  法庭給她的不是機會,是一扇只開了三天的門。門外,傅家正等著看她能不能拿出足夠的證據;門裡,是她還不能讓任何人看清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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