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盟友·集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M-01的接收主體欄仍是空白,頁面卻多出一項新的協作提示:若同一批材料涉及多個項目主體,須分別確認用途、讀取範圍和退出條件。

  顧律師把提示截下來,放在N-17的補交通知旁邊。兩份文件的截止欄位挨得很近,要求卻沒有合併成一條責任鏈。

  「棲梧和南岸願意把各自的記錄拿出來。」他說,「但他們不接受統一舉報,也不接受統一責任人。」

  溫以寧打開新的目錄。左欄寫著折線集與四款既有交付,右欄分別標出棲梧、南岸的合同和平台回執,中間只留一頁脫敏索引。

  「中間這頁只能告訴對方有哪些事實。」她說,「不能把三家的事實拼成一個項目。」

  顧律師點開棲梧發來的確認函。推薦入口被暫緩,既有評估記錄仍在,合同中的非排他條款沒有被刪除。棲梧願意提供條款編號和平台回執,但不交客戶名單、採購價格和未公開款式資料。

  南岸的回執更短。四款已交付成衣仍按原責任表售後,下一輪採購入口暫時關閉,項目方可以提交單獨覆核。它同意共享交付事實和收件記錄,價格、庫存與買手聯繫人不進入協作目錄。

  兩家品牌沒有把選擇交給溫以寧。授權頁上,「脫敏材料」「程序用途」和「可撤回」三項先後亮起,頁尾各自留下一句:不構成排他合作,不轉移設計歸屬,不承擔他方責任。

  溫以寧把這兩份確認函並排放好,沒有使用「聯合聲明」這個標題。她另起一頁,寫下「受限程序協作登記」,下面分出來源、用途、讀取範圍、保管主體、責任人和退出條件六欄。

  「如果我們要一起發聲,能不能把格式做成一份?」棲梧的負責人問。

  「格式可以一致,事實不能混寫。」溫以寧將光標移到模板第一行,「每一方各自說明哪條合同、哪份回執、哪一個具體後果。誰的材料出問題,誰發起更正。」

  南岸負責人接上話:「那協調人承擔什麼?」

  「只承擔索引和轉遞,不承擔你們的事實結論。」

  視頻窗口裡安靜了片刻。棲梧先點了確認,南岸隨後補上自己的電子簽名。兩個簽名落在不同的責任欄,系統沒有把它們合併成一個主體。

  顧律師看著頁面:「這樣最多只能證明各自被限制過,不能馬上證明限制來自同一方。」

  「先把能證明的留在紙上。」溫以寧說,「共同的壓力,不等於共同的操盤。」

  傅時硯的公共帳號在這時生成了新的轉遞草稿。他沒有把傅氏內部材料拖進來,只列出公開頁面存檔、標準申訴入口、合規聯繫人和四款已公開產品資料。

  草稿最下方有一行灰字:本轉遞不保證刊登、推薦或資源准入,不對實際設計人關係作判斷。

  「這是傅氏能給的全部?」溫以寧問。

  「這是我能留痕的全部。」傅時硯回復,「公開頁面可以轉,申訴規則可以轉,是否受理和何時處理由平台決定。傅氏帳號不進入你們的歷史核驗層。」

  𝖳𝖶看書網→𝗌𝗁𝗎.𝗍𝗐

  她把棲梧和南岸的脫敏索引拖進公開資料目錄,卻沒有把兩家的合同原件放進去。每一份文件後面都添了收件人、用途和保存期限,實際讀取方仍保持空白。

  傅時硯看見那一欄:「你不讓公共帳號代填?」

  「誰讀取,誰確認。」溫以寧說,「轉遞記錄只能證明材料經過你的帳號,不能證明誰看過它。」

  「我會把這條限制寫進操作回執。」

  系統的回執落下。傅氏公共帳號只保留公開欄位轉遞權限,歷史核驗層沒有新增訪問;公開資料已提交,狀態為待合規初審,沒有出現排期或推薦承諾。

  那條狀態比前一頁多了一個「已收件」,卻沒有把媒體封鎖變成解除。溫以寧將編號抄進索引,文件名仍然只寫平台用途和項目主體,沒有出現作者、身份或關係判斷。

  陸承霄的付款用途單也送了進來。項目主體確認一筆受限協作款,範圍包括四款既有交付的售後、程序遞交和已經發生的必要脫敏核驗費用;第五款、宏立補料、恆遠新增補貨和下一階段資源全部列在排除項。

  「這筆款可以覆蓋棲梧和南岸的覆核費用嗎?」顧律師問。

  陸承霄沒有立刻回答。他把用途單翻到責任頁:「項目主體只能承擔自己對摺線集的付款和交付說明。其他品牌的合同費用,由各自主體確認。若要共同提交,公共程序費可以按登記範圍結算,不能替任何一家補上經營缺口。」

  棲梧負責人看向屏幕:「那我們不是拿到資本支持,只是少承擔一部分程序成本。」

  「是。」陸承霄說,「這筆錢不是重啟資金,也不是對你們結果的承諾。」

  南岸負責人沒有猶豫:「這樣反而清楚。我們不需要欠一份會改變歸屬的投資。」

  溫以寧把公共程序費從各家品牌預算里單獨劃出,付款責任寫成項目主體,使用範圍寫成脫敏材料的提交與必要核驗,退出條件則是本輪協作撤回、責任完成或項目主體無法繼續承擔。

  陸承霄簽下項目主體責任欄,又在備註里補充:本付款不構成新增款式、未來系列、作者資料或他方合同義務的授權。

  「這句留下。」溫以寧說。

  「你擔心他們把費用理解成共同項目。」

  「一句方便的話,可能變成別人替我們擴大責任的依據。」

  陸承霄沒有反駁,只把簽名頁轉成只讀版本。付款回執生成後,四款售後入口保持綠色,第五款和新增資源仍是灰色。

  顧律師把三類材料放進同一份登記冊,卻沒有合併原文件。靠近門口的一欄記錄傅氏公共帳號的公開轉遞,中間一欄記錄項目主體的受限付款,最裡面才是棲梧、南岸各自提交的合同事實。

  「現在缺什麼?」他問。

  溫以寧拿起筆,在每欄末尾分別寫下「誰可提交」「誰可讀取」「誰可更正」。寫到N-17時,她停在「實際設計人關係」前;寫到M-01時,接收主體、實際讀取方和保全責任仍是一片空白。

  她的筆尖在兩個空欄上各敲了一下:「人多了,空白還在。只是每個人能站的位置更清楚了。」

  棲梧負責人忽然問:「如果平台要求我們用同一個責任人提交呢?」

  「那就先要欄位依據和後果說明。」顧律師答道,「不能因為對方只給了一個入口,就把協作人變成共同責任人。」

  傅時硯的公共帳號彈出一條查詢結果:公開入口允許多主體分別提交,但關聯項目可能被轉入人工覆核。頁面沒有說明什麼叫關聯,也沒有列出統一控制主體的判斷標準。

  溫以寧把截圖放進程序目錄,沒有給它加上錦繡的名字。

  「先別下結論。」她對顧律師說,「這只能證明平台留了一個覆核入口,不能證明是誰設置的。」

  顧律師點頭:「那協作登記要不要繼續?」

  棲梧的負責人先開口:「我們可以繼續,但必須保留單獨退出權。」

  南岸接上:「各自負責各自的回執,不能用共同目錄替代原始收件。」

  傅時硯說:「公開渠道按各自編號轉遞。我不把你們的合同發送給傅氏內部,也不替任何人回答關係來源。」

  陸承霄的聲音從另一端傳來:「項目主體只承擔用途單里的費用。狀態進入新增資源層後,是否繼續付款要重新核驗。」

  沒有人承諾勝利。傅時硯的轉遞編號、陸承霄的付款責任和兩家品牌的獨立回執,已經各自落進登記冊。溫以寧把「協調人」改成「程序索引維護人」,又在後面加上「不得據此推定統一控制、設計歸屬或代理權」。

  她沒有把自己的名字寫進N-17的關係來源欄,只在協作登記中確認了材料範圍。顧律師負責提交程序性文件,傅時硯負責公開轉遞,陸承霄負責項目主體付款,棲梧和南岸各自保留合同事實與更正責任。

  確認框亮起時,頁面沒有自動要求她補齊實際設計人關係。受限程序協作登記顯示為「非排他,多主體,已完成集結確認」。

  顧律師看著那行字:「這算聯盟成立了。」

  「算資源協同成立。」溫以寧說,「不是責任合併,也不是結論成立。」

  她按下保存。三份操作回執進入公共目錄,公開資料顯示已收件,受限協作款顯示用途待執行,棲梧和南岸的脫敏事實顯示待單獨核驗。沒有一項回執寫著資源恢復,也沒有一項解鎖第五款的排期。

  頁面刷新時,新的關聯覆核提示壓在最上面:多主體材料若由同一協調路徑轉遞,須補充協調主體是否承擔共同責任;涉及實際設計人關係的材料,仍需另行確認提交人和實際讀取方。

  顧律師把提示讀完,視線落到M-01的空白欄:「它還是在等一個人簽字。」

  「它等的不是一個人。」溫以寧收起筆,「它等的是誰願意把沒有核過的關係,寫成已經核過的結論。」

  傅時硯的公共帳號停在待合規初審,陸承霄的付款回執停在受限用途,棲梧和南岸的事實材料停在各自核驗層。三條線沒有互相替代,卻第一次在同一張索引上留下了可追溯的起點。

  她把索引鎖進只讀目錄。屏幕角落的紅色提醒仍在:N-17關係來源待核,M-01接收與讀取責任待定,新增資源准入繼續暫緩。

  聯盟已經集結,可傳媒只給了入口,資本只夠守住既有責任,小品牌也只能用各自的回執站穩。下一份人工覆核若要求他們交出統一責任人,這個剛剛成形的聯盟,究竟夠不夠撐住第一輪反擊?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