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顧曼拿出聊天截圖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顧曼把第一組聊天截圖發出來時,陳慧蘭的起訴材料剛送達她家。

  截圖裡,陳慧蘭說:「你先拿去用,什麼時候方便什麼時候還。」

  顧曼回了一個抱抱的表情,又說:「媽你放心,我賺了就給你買新的。」

  顧曼配的文字是:母親自願支持女兒創業,後來因為林昭挑撥才反悔。

  評論區很快吵成一片。有人說女兒借錢不還,有人說母親把錢送出去又反悔,更多人只看見「林昭」兩個字,順手把她的離婚舊事翻出來。

  唐經理氣得把手機按在桌上:「母女倆為一百二十萬翻臉,她還嫌戲不夠大,非得把你拖進去。」

  「她需要把這場官司講成顧家受害。」林昭把截圖轉給何律,「我不是當事人,不陪她湊這個背景。」

  林昭讓何律把幾張截圖收進輿情證據目錄,又通知管理團隊不要在私下群里評價案情。顧曼和陳慧蘭之間的借款糾紛,任何一句「我聽說」都可能被截出去變成新的口供。

  顧曼的律師很快向法院提交電子聊天記錄,主張一百二十萬元中至少八十萬元是母親贈與,剩餘部分屬於家庭共同投資,不能要求她一次性返還。

  陳慧蘭那邊也提交了一組聊天。

  她還提交了一筆單獨的二十萬元轉帳。顧曼說這是母親替她支付的房屋定金,陳慧蘭卻拿出中介回執,證明定金後來被退回顧曼個人帳戶。顧曼收到退款後沒有把錢還回母親,而是分三次轉給了工作室的廣告投放和一名主播的合作定金。

  她說顧曼每次要錢都承諾「下個月還」,還曾發過一張工作室流水錶,寫著「先把媽這筆補上」。兩組記錄看上去都是真的,區別在於前者只截取了情緒最重的幾句,後者把每次轉帳前後的對話都放了出來。

  第一次證據交換沒有立刻確定誰在撒謊。

  法官要求雙方提交原始載體、帳號登錄信息、完整聊天區間和轉帳對應說明。顧曼的律師提出,聊天記錄是陳慧蘭手機導出的,可能被人為整理;陳慧蘭則說自己不懂導出,只是讓鄰居幫忙拷到U盤。

  兩個人都開始往「我不懂」上退。

  法院指定的電子數據鑑定機構在第三周給出初步意見。顧曼提交的那組截圖,圖片本身沒有明顯改圖痕跡,但相鄰消息存在時間跳躍,前後窗口邊界也不一致。她把「我賺了就給你買新的」前面的兩段催還信息裁掉了,不能單憑這組截圖證明贈與。

  鑑定人員沒有用「造假」兩個字,只寫了「存在選擇性截取,不具備完整性」。

  顧曼看到結果後,第一反應是發語音罵律師。

  「你不是說截圖夠了嗎?現在怎麼又要原手機?我哪裡知道那些舊消息還在不在?」

  律師把文件重新翻給她看:「法院要的是完整記錄。截圖不是不能用,是證明力有限。」


  「與案件無關的內容可以申請遮蔽,但不能由你自己決定刪。」

  顧曼把手機攥得很緊。她過去習慣把一個畫面剪成自己需要的樣子,誰問原始文件,她就說別人不信任她。

  這次法院沒有把「我不想給」當成理由。

  (由於緩存原因,請用戶直接瀏覽器訪問 讀小說上 TW 看書網,𝒔𝒉𝒖.𝒕𝒘超省心 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陳慧蘭那組完整聊天也沒有全站在她這邊。

  鑑定人員從她的雲端記錄里找出兩段早於第一筆轉帳的語音。陳慧蘭對顧曼說:「我給你的錢不用打借條,咱們母女之間不用那些東西。」

  三個月後,她又發了一句:「帳面上先寫借款,稅務和工作室流水好看。」

  陳慧蘭聽到這段語音時,臉一下白了。

  她去問顧建國怎麼辦。顧建國沉著臉說:「就說你當時是隨口說的,沒真給她免債。」

  「可這話是我說的。」

  「家裡說話,哪能每句都算數?」

  「那她說下個月還,也能不算數?」

  顧建國被問住,轉身去找律師。

  這場官司第一次讓陳慧蘭意識到,過去她用來維持家庭的那些模糊話,到了法院面前沒有一個能自動消失。

  林昭從何律那裡聽到這段內容,只說:「法院會按資金性質和雙方真實意思判斷,不會替任何人把親情改成合同。」

  「顧曼可能會主張,母親後來沒有及時催還,所以形成了贈與。」

  「那就看她用錢的時間和母親催還的時間。」

  何律把一張流水錶發過來。顧曼收到第一筆錢後三天,買了一個昂貴包;第二筆到帳後一周,支付了醫美尾款;第三筆錢進入工作室帳戶後,她又轉給一名主播作為合作定金。每一筆都有具體用途,沒有證據顯示錢被投入能產生回款的項目。

  顧曼的直播間當天晚上照常開播。

  她沒有直接說官司,先講自己這幾年有多辛苦,講母親從小偏心林昭,講自己被所有人看不起。直播到一半,有人問:「你媽為什麼起訴你?是不是你真的拿了她一百二十萬不還?」

  顧曼臉上的笑僵了。

  「家裡人之間的事,外人不懂。」

  「那你把完整流水放出來啊。」

  「我沒有義務向網友證明。」

  「你剛才不是說自己被冤枉?」

  顧曼把問題划走,換了一個話題。可直播回放沒有消失,網友把這幾句剪出來,和她前一天發布的完整截圖口徑放在一起。

  她的律師提醒她不要再直播談案情。

  「可我不說,別人就會先說。」顧曼瞪著他,「林昭就是靠不說話裝清白。」

  「林昭不是本案當事人。」

  「她是所有事情的起點。」

  律師沒有接這句話。他手裡的材料越多,越清楚顧曼真正缺的不是一段能打動人的話,而是對每筆款項的解釋。

  兩天後,法院再次通知雙方提交原始設備。

  陳慧蘭交出用了多年的手機,顧曼則提出手機送修過,部分聊天記錄可能被自動清理。鑑定機構要求她同步提交雲端備份和維修記錄。

  顧曼找遍家裡,沒有找到維修單。

  她想起手機壞掉那天,自己曾在工作室直播里抱怨「修手機花了八百」。直播回放還在平台後台,時間、店名和維修項目都能對上。

  她讓助理把那段回放刪掉,平台提示帳號涉及訴訟相關內容,歷史直播已被依法保全,無法自行刪除。

  顧曼坐在工作室地毯上,第一次發現網絡留下來的東西,並不只對她有利。

  鑑定機構隨後補充說明,手機維修記錄只能證明設備曾經被處理,不能證明聊天內容被誰刪除;雲端備份的時間戳也沒有出現整體回滾。顧曼的律師提醒她,不要把「記錄不完整」直接說成「記錄被篡改」,否則對方會要求她承擔相應的舉證風險。

  顧曼不服:「那我什麼都不能說了?」

  「可以說你無法確認,但不能把推測說成事實。」

  她盯著律師看了幾秒,第一次意識到法庭不是直播間。直播間裡說錯一句,可以靠下一場直播補回熱度;法院會把前後每個版本都放在一起,留給她的空隙越來越小。

  她最終提交了手機維修店的聯繫人和支付記錄。維修店老闆證實手機只更換了屏幕,沒有重置系統,但也無法證明顧曼提交的截圖就是從這部手機截取。一個新的事實出現,原來的爭議卻沒有因此結束。

  當晚,林昭收到一封法院送達的第三方協查通知。陳慧蘭的律師申請調取顧曼過去向她轉帳和公開承諾的記錄,理由是雙方長期存在家庭資金往來,需要判斷一百二十萬元的性質。

  何律問她是否申請排除。

  「不用。」

  「裡面有你和顧沉舟離婚期間的幾筆往來。」

  「屬於我的就說明來源。」

  林昭把授權簽回去:「別讓他們把我拖進情緒里。」

  第二天,鑑定機構發來完整性結論。

  顧曼最重要的那張截圖,確實沒有被軟體改過。

  但它缺了前後共三十六條消息。

  其中二十七條,是陳慧蘭連續催還;五條,是顧曼承諾出售奢侈品後還款;最後四條,正好是她把「我賺了就給你買新的」發出去之前。

  截圖沒有說謊。

  只是它沒有說完整。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