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下一場對B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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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號下午一點四十分,沈硯辭帶隊走進昌平校區法學院一樓第一模擬法庭。

  旁聽區座位幾乎全滿,幾個拿著DV機的學生蹲在過道邊上調角度,組委會今天安排了全程錄像。

  沈硯辭掃了一眼評委席。

  六個人。

  左起第一位是昨天小組賽見過的那個BJ仲裁委仲裁員,第二位是國家政法大學的教授,第三位是賀振邦。

  果然。

  沈硯辭在原告席坐下,把代理詞文件夾擺正。

  後排靠門的位置許清禾踮著腳探了一下頭,跟他對上視線後比了個OK的手勢,然後就被後面進來的人擋住了。

  對面被告席上坐著華東政法的四個人,主辯趙勁松在低頭跟旁邊的隊友說話。

  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審判長落槌。

  開庭。

  沈硯辭站起來。

  「審判長、審判員,原告認為原被告之間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其真實性質為讓與擔保,該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當認定為有效。」

  這套開場白他在小組賽已經用過兩次了,對面應該有所準備。

  果然,趙勁松沒有表現出中南財經那種手忙腳亂的反應。

  華東政法不愧是去年八強,心理素質過關。

  但沈硯辭今天的牌不止這一張。

  「在此基礎上,原告進一步提請法庭關注一個問題……」

  他故意停頓了兩秒鐘。

  「讓與擔保中,債權人的信賴利益保護。」

  對面趙勁松有些驚訝的抬起頭來,這個概念現在不在任何一本教科書里。

  因為這玩意兒要等到2019年《九民紀要》出台之後才會被正式討論,而且還是其中爭議最大的部分。

  讓與擔保有效這個結論到2019年已經基本沒什麼爭議了,真正撕裂學界和實務界的問題在後面,有效之後怎麼辦?債權人到底享不享有優先受償權?

  如果不給優先權,債權人費那麼大勁做讓與擔保圖什麼?跟普通債權有什麼區別?

  如果給完全的優先權,那跟抵押權又有什麼區別?借款人的財產不就成了砧板上的肉?

  答案是有限優先,不等於抵押權那種完全優先,但高於普通債權,這是九民紀要最終採取的折中方案,也是前世他在中院審案時反覆適用的裁判規則。

  「如果讓與擔保有效,但不賦予債權人任何優先性,那它與普通債權有何區別?」沈硯辭的語氣不急不緩,「債權人已經承擔了物權轉移的成本,過戶登記、稅費繳納、權屬變更的一切手續費用,這些成本是真實存在的,法律是否應當對這種額外付出給予一定程度的認可?」

  他沒有直接給出自己的答案,而是把問題留在現場。

  評委席上,賀振邦抬起頭看了他一眼,微微的點了下頭。

  趙勁松坐不住了,立馬站起來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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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方變相承認了讓與擔保具有物權效力,這違反了物權法定原則!我國《物權法》第五條明確規定,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讓與擔保不屬於法定擔保物權類型,原告不能通過信賴利益這個模糊概念繞開物權法定的底線!」

  攻擊角度選得不差,但他明顯急了,沈硯辭辦了十幾年案子,能夠敏銳的捕捉到他發言中的情緒變化,趙勁松沒有準備好應對這個論點,他的反擊方案並不完美,物權法定是他能抓到的最趁手的兵器。

  審判長示意進入質證環節。

  華東政法提交了三組證據,核心是第二組,被告方主張自己構成善意取得,簡單說就是房子過戶到我名下,我不知道這是擔保,我以為這是正常買賣,所以我善意取得了房屋所有權,你沒資格要回去。

  這是他們的殺手鐧。

  韓序在小組賽期間就分析過華東政法的套路,質證拉分差是他們的看家本領,善意取得這張牌一旦立住,整個案件的走向就會被拉到物權歸屬的戰場上去,對原告方極為不利。

  接下來是秦放的表演時間了。

  第一個問題。

  「請問被告方,房屋過戶登記的時間是2012年3月15日,原告向被告借款的時間是2012年3月13日,兩者相隔僅兩天,被告方認為,兩天之內完成看房、議價、簽約、過戶的全部流程,是否符合正常的房屋交易習慣?」

  趙勁松團隊的質證選手,就是韓序說的那個陶正,顯然沒料到秦放上來就打時間線,他翻了一下材料,回答說當事人有權自行約定交易節奏,法律沒有規定房屋交易必須經過多長時間。

  回答得還算穩。

  第二個問題。

  「被告提交的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的交易價格為三十八萬元,而同期同地段的房屋市場評估均價為每平米八千四百元,涉案房屋面積為八十七平米,市場價值約七十三萬元,請問被告方,交易對價不足市場價值的百分之五十三,被告方如何解釋這一顯著低價?」

  陶正心下大驚失色,這個數據他們估計算過,但沒想到對方會算得這麼精確,他只能硬著頭皮回答說價格是雙方協商的結果,市場評估價不能作為判斷合同效力的唯一標準。

  回答的方向對,但力度不夠,韓序昨晚整理的資料起了大作用,數據精確得很,對面想模糊過去已經不可能了。

  第三個問題。

  秦放開始了搓大招的前搖,他深吸了一口氣,接下來他要說一個對方無法迴避的事實。

  「原告提交的證據第四組第三頁顯示被告王強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於2010年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請問被告方一個具備法律專業資格的人,在兩天內以半價購入一套剛借完款給賣方的房屋,被告方仍然主張自己不知道合同的擔保性質,這個說法是否經得起推敲?」

  陶正張了張嘴,無法做出回答

  最終說了一句被告的職業背景不能作為推定其主觀狀態的依據,但這句話說出來的時候他自己都沒什麼底氣。

  善意取得這張牌廢了。

  秦放坐下來,坐下之後就一直在抖腿,韓序在旁邊輕輕碰了一下秦放的胳膊肘,他深吸了口氣,這才停了下來。

  進入法庭辯論。

  趙勁松站起來之前還整理了一下桌面的材料,沈硯辭見過太多人在法庭上做這種無意義的整理動作,都是在給自己找幾秒鐘的緩衝時間。

  「審判長,被告方堅持認為本案的核心問題不在於合同的性質認定,而在於物權法定原則的邊界。」

  趙勁松在刻意的控制節奏,這說明他已經放棄了剛才那套急攻的打法,轉向防守。

  「物權法定原則是物權法的基石,讓與擔保不屬於我國法律規定的任何一種擔保物權類型,抵押權、質權、留置權,都不是,如果法院承認讓與擔保具有物權效力,哪怕是原告方所謂的有限優先效力,本質上就是在創設一個法律沒有規定的新型物權。」

  他目光掃過評委席。

  「這不是法官的權力,也不是法庭辯論能解決的問題,這是立法者的任務。」

  說完坐下。

  沈硯辭承認這段說得不錯,這是之前他用過的招數,看來他們確實用心研究過自己的比賽,可惜的是發明這套打法的人當然也會知道如何破解這套打法。

  物權法定是民法的硬骨頭,正面硬啃確實不好啃,趙勁松把球踢給了立法機關,等於在告訴評委你們也不應該支持原告,因為你們沒這個權力,這招在學術討論中非常有效。

  沈硯辭站起來。

  「被告方說物權法定是基石,我是同意的。」

  他沒有急著反駁。

  「但法律的歷史告訴我們一件事,每一種今天被寫進法條的物權,都曾經是法律沒有規定的東西。」

  「抵押權三百年前不存在於成文法中,融資租賃五十年前沒有對應的法律概念,建設用地使用權在1988年之前是不可想像的,法律從來不是在真空中長出來的,它是被實踐倒逼著一步一步往前走的。」

  趙勁松的嘴唇抿緊了。

  「讓與擔保不是什麼新發明,羅馬法時代它叫為了債權人的信託,已經距今兩千多年了,日耳曼法中有安全分配,德國判例法承認了它的效力,進入中國之後它甚至沒有名字,沒有法條,沒有司法解釋,但無數的交易都在使用它。」

  沈硯辭仍舊停頓了兩秒鐘。

  「法律不管它,不代表它不存在,法律不管它,只意味著那些使用它的人,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他們不是學法律的,不知道自己簽的合同叫什麼名字,屬於哪個類型,他們只知道我借了錢,我還了錢,我的房子應該還給我。」

  他的視線從趙勁松身上移開,同樣掃過評委席。

  「如果法律連這麼簡單的正義都做不到,那法律保護的到底是誰?」

  法庭裡面徹底安靜了下來。

  沈硯辭沒有再說話。

  審判長清了一下嗓子,提醒雙方時間已到。

  賀振邦把手裡的筆放下了。

  他看著沈硯辭,眼睛直放光。

  評委退庭合議。

  合議用了十二分鐘。

  審判長宣讀結果:原告方勝訴。

  沈硯辭帶隊起身向評委席鞠躬,餘光看到賀振邦正與旁邊的評委說話,手指還指了指自己的方向。

  退場。

  走廊里人不少,其他組的參賽隊伍和旁聽的學生三三兩兩地聚在一起討論剛才的比賽,裴正言靠在走廊盡頭的窗台邊等他們,手裡當然還是那杯美式。

  許清禾從人群里鑽出來,她剛張嘴想說什麼,沈硯辭抬手拍了一下她腦袋。

  「走,吃飯去。」

  許清禾跟上來,把筆記本塞進包里,伸手挽住了他的手臂。

  「明天打誰?」

  「B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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