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談判
第99章 談判
在和這位公司代表的閒聊之中,姜天也終於意識到為什麼之前的《植物大戰惡魔》很難找到靠譜的代理公司。
原因也很簡單,《植物大戰惡魔》是一款休閒遊戲。
和能一眼就看出好壞的大型遊戲不同,休閒遊戲的成功與否往往被很多機緣巧合所影響。很多時候,就連製作遊戲的公司本身也不懂自己的遊戲為什麼會大火,並且這種公司做出的下一款遊戲,往往會迅速撲街。
就比如說開心農場這類模擬經營遊戲。這類遊戲或許在歐美等地也有大火的時候,但絕對沒有到達國內這種影響一代人的程度。
那麼為什麼國內農場遊戲可以大火到這樣的地步?
自然和華夏玩家骨子裡的種田愛好有關。
甚至對於國內很多遊戲廠商來說,遊戲中內置農場遊戲已經是一個默認的操作了。
可是如果將環境放到國外呢?
情況還能一樣嗎?
開心農場還能像當初在國內那樣大火嗎?
大概率不能。
剛做出《植物大戰惡魔》的神光互娛在那些代理商眼中就是這樣一個公司。在很多發行商看來,當時的神光互娛,就是偶然做出了一個爆款小遊戲的初創公司,《植物大戰惡魔》轉到海外發行很有可能會火,但大概率是撲街,和那時候的神光合作壓根沒有什麼利潤可言。
對此,姜天也不好說什麼。
難道說《植物大戰惡魔》和其他遊戲不一樣?
雖說玩法來自前世《植物大戰殭屍》的《植物大戰惡魔》和其他休閒遊戲確實不一樣,但這種話說出來,也要有人相信才行啊。
不過現在,情況不一樣了。
姜天和神光互娛,用《殺戮之裔》這款遊戲證明了自己。
對於那些代理商而言,或許《植物大戰惡魔》這種休閒遊戲一樣看不出好壞,但《殺戮之裔》這種大型單機遊戲如果再看不出,那麼他們就不用在遊戲這一行里繼續幹下去了。
西幻類型、黑暗風格,並且還和前段時間大火的《惡魔》畫風相似。
雖說遊戲中帶有一定折磨玩家的元素,但是就連華夏玩家都能忍受遊戲裡的這種折磨,最終賣出將近七百萬的銷量,那麼北美的玩家沒道理無法忍受。
要知道歐美玩家向來擅長赤石!
而在經過一番試探性的閒聊後,姜天也在接下來的談判中提出自己的條件。
第一,遊戲的推廣與修改神光互娛擁有最高審核權,如果發行時,代理商使用不符合遊戲風格的宣傳策略,那麼神光互娛將擁有否決權。
姜天提出這一點,是為了保證遊戲內的風格能保證一致。
要知道炫光和大翅膀這種土味審美,從來不只是國內某些玩家的愛好,很多國外玩家同樣有這類喜好,就比如說越南。而為了避免矛盾公司在發行時為了貼合北美玩家的某些喜好,而對遊戲內容進行不符合風格的修改,姜天必須擁有這個否決權。
畢竟《殺戮之裔》從來不只是他一個人的遊戲。
從前世的角度來說,這款遊戲充分「借鑑」了小高同學的《黑暗之魂》與《艾爾登法環》,從這一世的角度來說,《殺戮之裔》的一切內容都來自戰爭位面。
出於對前世小高和戰爭位面眾人的尊敬,姜天絕不允許任何人隨意修改遊戲內容。
【記住本站域名ᴛᴡ看書網→sʜᴜ.ᴛᴡ】
第二,遊戲在海外發行時,必須最大程度地曝光神光互娛的女神商標,如果做不到這一點,神光互娛有權終止雙方的合作。
這一點自然是為了能讓伊卡斯獲得更多的信仰之力。
姜天做遊戲,從一開始就是為了能讓伊卡斯獲得更多信仰之力,進而拯救帕拉沙世界。假如海外代理商在海外宣傳和發行遊戲時,刻意規避神光互娛的女神商標,讓伊卡斯無法從玩家處獲得信仰之力,那麼姜天從一開始做遊戲的理由就沒了。
第三,遊戲的聯機模式必須和國內一樣,綁定光源平台。
這一點就是純粹為了未來考慮。
假如姜天想把光源平台做成前世steam那種能在全世界發行遊戲的遊戲平台,就必須讓玩家知道這個平台的存在。而有什麼辦法,還能比讓玩家在殺戮之裔里聯機時,必須使用光源平台更有效呢?
雖然這種方法肯定會讓許多玩家感到厭惡,就像前世育碧等廠商在steam上發行遊戲,最後還要使用他們的平台啟動一樣。
但姜天對此只能說這是必要的犧牲!
對於第一個條件,矛盾公司的代表在糾結一會後,選擇了同意。
因為矛盾公司的代表也知道,對於《殺戮之裔》這種風格獨特的遊戲來說,用庸俗的宣傳手段抹殺對方的風格,幾乎就是抹殺遊戲本身。
一旦遊戲宣發失誤最終在海外褒姒,那麼受損的還是在發行中投入大量資源的矛盾公司。
既然如此,那麼不如讓神光互娛擁有宣傳策略的否決權。
第二個條件,矛盾公司的代表雖然很疑惑為什麼姜天要在意這種事情,但還是很爽快地選擇了同意。
無非就是在啟動頁面多加一個商標罷了。
可是對於第三個條件,矛盾公司的代表終於忍不住和姜天扯皮。
矛盾公司自然能看出姜天提出這個條件,是為了借他們的渠道在海外宣傳光源平台。
可是問題來了,矛盾公司又憑什麼任由姜天搞這種借雞生蛋的工作?
將來等到神光互娛的光源平台發展起來,利益受損的反倒是矛盾公司自身。
假如光源平台真在海外發展起來,那麼矛盾公司不僅可能再也拿不到神光互娛的遊戲發行權,而且本土市場中也將多出一個名為光源平台的競爭者。
雙方經過一番激烈的談判,最終互相妥協。
神光互娛這邊主動放棄五五分帳,交出一成《殺戮之裔》的海外收益,矛盾公司可以從遊戲利潤中拿走六成收益,同時光源平台在北美市場銷售的《殺戮之裔》,矛盾公司同樣可以拿走兩成收益,此外未來神光互娛的遊戲在北美發行時,必須優先考慮矛盾公司。
矛盾公司這邊也做出退讓。
未來遊戲宣傳時,矛盾公司必須主動宣傳神光互娛的光源平台,並且遊戲光碟刻錄時,也將刻一份光源平台軟體在光碟中。
也就是說光源平台將和《殺戮之裔》捆綁銷售。
在和這位公司代表的閒聊之中,姜天也終於意識到為什麼之前的《植物大戰惡魔》很難找到靠譜的代理公司。
原因也很簡單,《植物大戰惡魔》是一款休閒遊戲。
和能一眼就看出好壞的大型遊戲不同,休閒遊戲的成功與否往往被很多機緣巧合所影響。很多時候,就連製作遊戲的公司本身也不懂自己的遊戲為什麼會大火,並且這種公司做出的下一款遊戲,往往會迅速撲街。
就比如說開心農場這類模擬經營遊戲。這類遊戲或許在歐美等地也有大火的時候,但絕對沒有到達國內這種影響一代人的程度。
那麼為什麼國內農場遊戲可以大火到這樣的地步?
自然和華夏玩家骨子裡的種田愛好有關。
甚至對於國內很多遊戲廠商來說,遊戲中內置農場遊戲已經是一個默認的操作了。
可是如果將環境放到國外呢?
情況還能一樣嗎?
開心農場還能像當初在國內那樣大火嗎?
大概率不能。
剛做出《植物大戰惡魔》的神光互娛在那些代理商眼中就是這樣一個公司。在很多發行商看來,當時的神光互娛,就是偶然做出了一個爆款小遊戲的初創公司,《植物大戰惡魔》轉到海外發行很有可能會火,但大概率是撲街,和那時候的神光合作壓根沒有什麼利潤可言。
對此,姜天也不好說什麼。
難道說《植物大戰惡魔》和其他遊戲不一樣?
雖說玩法來自前世《植物大戰殭屍》的《植物大戰惡魔》和其他休閒遊戲確實不一樣,但這種話說出來,也要有人相信才行啊。
不過現在,情況不一樣了。
姜天和神光互娛,用《殺戮之裔》這款遊戲證明了自己。
對於那些代理商而言,或許《植物大戰惡魔》這種休閒遊戲一樣看不出好壞,但《殺戮之裔》這種大型單機遊戲如果再看不出,那麼他們就不用在遊戲這一行里繼續幹下去了。
西幻類型、黑暗風格,並且還和前段時間大火的《惡魔》畫風相似。
雖說遊戲中帶有一定折磨玩家的元素,但是就連華夏玩家都能忍受遊戲裡的這種折磨,最終賣出將近七百萬的銷量,那麼北美的玩家沒道理無法忍受。
要知道歐美玩家向來擅長赤石!
而在經過一番試探性的閒聊後,姜天也在接下來的談判中提出自己的條件。
第一,遊戲的推廣與修改神光互娛擁有最高審核權,如果發行時,代理商使用不符合遊戲風格的宣傳策略,那麼神光互娛將擁有否決權。
姜天提出這一點,是為了保證遊戲內的風格能保證一致。
要知道炫光和大翅膀這種土味審美,從來不只是國內某些玩家的愛好,很多國外玩家同樣有這類喜好,就比如說越南。而為了避免矛盾公司在發行時為了貼合北美玩家的某些喜好,而對遊戲內容進行不符合風格的修改,姜天必須擁有這個否決權。
畢竟《殺戮之裔》從來不只是他一個人的遊戲。
從前世的角度來說,這款遊戲充分「借鑑」了小高同學的《黑暗之魂》與《艾爾登法環》,從這一世的角度來說,《殺戮之裔》的一切內容都來自戰爭位面。
出於對前世小高和戰爭位面眾人的尊敬,姜天絕不允許任何人隨意修改遊戲內容。
【記住本站域名ᴛᴡ看書網→sʜᴜ.ᴛᴡ】
第二,遊戲在海外發行時,必須最大程度地曝光神光互娛的女神商標,如果做不到這一點,神光互娛有權終止雙方的合作。
這一點自然是為了能讓伊卡斯獲得更多的信仰之力。
姜天做遊戲,從一開始就是為了能讓伊卡斯獲得更多信仰之力,進而拯救帕拉沙世界。假如海外代理商在海外宣傳和發行遊戲時,刻意規避神光互娛的女神商標,讓伊卡斯無法從玩家處獲得信仰之力,那麼姜天從一開始做遊戲的理由就沒了。
第三,遊戲的聯機模式必須和國內一樣,綁定光源平台。
這一點就是純粹為了未來考慮。
假如姜天想把光源平台做成前世steam那種能在全世界發行遊戲的遊戲平台,就必須讓玩家知道這個平台的存在。而有什麼辦法,還能比讓玩家在殺戮之裔里聯機時,必須使用光源平台更有效呢?
雖然這種方法肯定會讓許多玩家感到厭惡,就像前世育碧等廠商在steam上發行遊戲,最後還要使用他們的平台啟動一樣。
但姜天對此只能說這是必要的犧牲!
對於第一個條件,矛盾公司的代表在糾結一會後,選擇了同意。
因為矛盾公司的代表也知道,對於《殺戮之裔》這種風格獨特的遊戲來說,用庸俗的宣傳手段抹殺對方的風格,幾乎就是抹殺遊戲本身。
一旦遊戲宣發失誤最終在海外褒姒,那麼受損的還是在發行中投入大量資源的矛盾公司。
既然如此,那麼不如讓神光互娛擁有宣傳策略的否決權。
第二個條件,矛盾公司的代表雖然很疑惑為什麼姜天要在意這種事情,但還是很爽快地選擇了同意。
無非就是在啟動頁面多加一個商標罷了。
可是對於第三個條件,矛盾公司的代表終於忍不住和姜天扯皮。
矛盾公司自然能看出姜天提出這個條件,是為了借他們的渠道在海外宣傳光源平台。
可是問題來了,矛盾公司又憑什麼任由姜天搞這種借雞生蛋的工作?
將來等到神光互娛的光源平台發展起來,利益受損的反倒是矛盾公司自身。
假如光源平台真在海外發展起來,那麼矛盾公司不僅可能再也拿不到神光互娛的遊戲發行權,而且本土市場中也將多出一個名為光源平台的競爭者。
雙方經過一番激烈的談判,最終互相妥協。
神光互娛這邊主動放棄五五分帳,交出一成《殺戮之裔》的海外收益,矛盾公司可以從遊戲利潤中拿走六成收益,同時光源平台在北美市場銷售的《殺戮之裔》,矛盾公司同樣可以拿走兩成收益,此外未來神光互娛的遊戲在北美發行時,必須優先考慮矛盾公司。
矛盾公司這邊也做出退讓。
未來遊戲宣傳時,矛盾公司必須主動宣傳神光互娛的光源平台,並且遊戲光碟刻錄時,也將刻一份光源平台軟體在光碟中。
也就是說光源平台將和《殺戮之裔》捆綁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