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3章 省廳會議
「也許是沒有自殺成功,讓兇手救了,因此原本留下的遺書便失去意義,銷毀了,除兇手外沒有任何人知道。」
「或者,父母知道女兒有過自殺行為,但在警察面前撒謊,因為女兒讓他們不要跟外人講這件事,就當什麼都沒發生過。」
吳臨風給出解釋。
韓凌點了點頭:「有這種可能,要不就是……部分女孩有自殺行為但沒有留遺書,部分女孩只是有自殺傾向還未付諸行動,還有部分女孩留了遺書最終銷毀。
否則連續十二個自殺者全都沒有遺書痕跡,我覺得概率上有點低。
不管怎麼說,自殺死因的非正常死亡依然可以作為篩查依據。」
兩人深入討論了一會,一致認同刻意去尋找自殺者,實際命中率更多的是看運氣。
剛才吳臨風提到了一個問題,在所有自殺案件中,發生在戶外的情況僅占百分之二十左右。
兇手不可能挨家挨戶去找,只能選擇戶外。
當然,他可以去高危地點,比如江邊、大橋、高樓平台、偏僻公園等,時間上也要選擇夜間,晚八點到凌晨六點。
相對於線下巡邏,其實疊加網絡篩選成功率更高,論壇、貼吧、qq群等社交平台,很多有自殺傾向的年輕女孩都喜歡在網絡上宣洩情緒,從而留下痕跡。
卷宗顯示,像張曉棠、黃欣、付寧寧這些女孩,她們確實經常使用網絡,畢竟年輕,生活中離不開電腦,但並沒有類似我想死、我想殺人等異常言論。
吐槽倒是有,無法作為線索和證據,每個人都會在網絡上宣洩憤懣,屬正常情況。
「我覺得可以想辦法落實一下。」吳臨風開口,「正如你所說,父母有可能知道女兒有自殺行為或者自殺傾向,甚至看過遺書,但是在警察面前撒謊了。
如果針對性去問,說明隱瞞所要承擔的風險,我想作為父母,他們肯定會說實話。」
風險來自包庇甚至合謀。
如果這些女孩事先知道殺人行為,甚至為兇手提供了情報上的幫助,那就涉嫌合謀作案。
從犯也是殺人犯,性質非常嚴重。
如果事先不知道,那也有可能涉嫌包庇罪,但包庇罪從概率上看比較小,因為兇手和這些女孩的聯繫很少,可以說完全不認識。
沒有協助行為,沒有窩藏行為,沒有撒謊行為,對普通群眾來說,夠不上包庇罪。
簡單來說:我知道兇手是誰,但保持了沉默,且只保持了沉默,其他的什麼都沒做,不構成犯罪。
這是站在警察角度看,女孩父母可不會這麼想,他們關心孩子,考慮不到那麼深。
韓凌同意:「當然要落實,讓各地刑偵支隊去問問,付寧寧這邊我們親自去一趟。」
吳臨風:「好。」
事不宜遲,兩人離開商場便直奔付寧寧父母的住處,付寧寧是齊州本地人,父親事業編在職母親開店,家庭條件還算可以。
路上,吳臨風給省廳那邊打了個電話,讓隊裡通知專案組內的各市局刑偵支隊,再次走訪受害者相關人的父母,詢問她們在案發前的異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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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不止一個,只要和受害者存在矛盾的,不論矛盾大小,都要走訪到,張曉棠、黃欣這種,屬於重點關注對象。
現在是下班時間,付寧寧的父母都在家。
經過半個多小時的交談,兩人得到了一些卷宗上所沒有的信息,但是不存在和自殺有關的跡象。
那段時間付寧寧的心情確實很差,生活習慣發生了很大改變,父母偶爾過來看看,發現女兒不在,打電話一問,說是在街上閒逛,一個人。
付寧寧的母親表示,女兒從小到大,很少一個人晚上在外面瞎溜達,她猜到對方應該是心情不好,後來知道來自感情問題。
和男朋友鬧矛盾了,分手了。
情感問題,他們也插不上手,只能靠孩子自己慢慢走出來。
全程,付寧寧父母都沒有提到女兒在公司的上司,韓凌隱晦的主動提起,他們興趣不大,反應很正常,看來是真的不知道這件事。
付寧寧估計是報喜不報憂的性格,不想讓父母擔心。
兩人離開。
晚飯直接在快餐店吃了。
「發現沒有,付寧寧的性格變化太大了。」吃著飯,韓凌對吳臨風說道。
今天見付寧寧,對方坐在副總經理的位子上,強勢,自信,獨立,而以前的付寧寧聽話懂事,多少有點軟弱,習慣性順從權威。
權威來自父母長輩或者上司。
這和家庭教育有關,有點討好型人格的意思。
吳臨風點頭:「性格的巨大變化,背後大概率有重大變故,應該和他上司以及男朋友有關。」
韓凌:「按照付寧寧以前的性格,她的自我價值依附外界的評價,羞恥感強,一旦遇到傷害,羞恥感要大於憤怒,不會怨恨施暴者,反而讓自己陷入內耗。
所以,她才沒有報警,起訴上司騷擾猥褻。」
吳臨風:「人只有在經歷挫折了才會快速成長,我覺得這對付寧寧來說不算壞事。
至少現在的她,沒人能占到便宜。」
韓凌點了點頭。
現如今的付寧寧,若是再遇到像猥瑣上司那種人,已經完全知道如何保護自己了,對方的下場會很慘。
以前是白兔,現在是刺蝟,無人敢靠近。
翌日上午,省廳刑偵總隊召開會議,會議內容圍繞本案的最新進展,以及下一步的重點偵查方向。
參會人員很多,殷運良到了,副總隊長邱向北到了,重案偵查支隊大部分警員到場,還有齊州市局刑偵支隊長盧哲。
第一起案件發生在齊州,齊州分局在長時間調查無果後,刑偵支隊介入,所以盧哲也是專案組重要成員之一。
韓凌和盧哲沒什麼交集,只在拐賣團伙案的時候和對方見過,彼此說了幾句寒暄場面話。
會議上,吳臨風提出自殺和自殺傾向的推斷,並給出了足夠合理的依據,在每一起案件中,受害者身邊都存在另一個「受害者」,且都是年輕女性。
自殺案件中確實女的比較多,但其中包含自殺未遂,和男性相比,女性更多的是情緒宣洩,並非絕對求死。
間接說明兇手尋找目標的時候難度較低,大晚上在河邊看到一個哭得稀里嘩啦的女孩,上去一問就能產生交集。
「角度刁鑽,之前還真沒注意到這一點。」齊州市局刑偵支隊長盧哲開口,說話的同時,他看向坐在殷運良旁邊的韓凌。
他知道江原有韓凌這麼個人,但具體沒怎麼去關注,只記得青昌市局高秉陽的案子了。
畢竟高秉陽也是支隊長。
一個支隊長讓分局一個小警察給滅了,可真是前無古人,甚至可能後無來者。
盧哲身為警察,對待犯罪分子零容忍,不會去否定韓凌的所作所為,就是心裡多少有點彆扭。
相同的職位,難免去換位思考。
說實話,高秉陽確實有點慘,在同事的圍追堵截下飲彈自盡,就因為韓凌穿上了警服,調到分局後加入了造假案專案組。
聽說,還是高秉陽自己同意的。
把一個警察拉進來,然後這個警察把自己給查了,不知高秉陽臨死前是否後悔,聽著無奈又滑稽。
韓凌覺得盧哲的眼神怪怪的,第一時間想到了四大隊的隊長劉穆,之前調查拐賣團伙案的時候,他和劉穆發生過一點不愉快。
這小子找領導告狀了?
不至於這么小心眼吧?
盧哲繼續開口:「自殺,外加年齡,兩個篩選依據,可以嘗試進行數據檢索。
不過在此之前,我們至少要確定有一個人,產生過自殺行為或者自殺傾向吧?」
這句話沒毛病,投入大量警力去調查,總要有翔實的線索,不能僅靠推測就去下達命令。
上面一句話下面跑斷腿,要多為基層警員考慮,降低做無用功的概率。
「這是當然。」吳臨風開口,「我已經讓各地市局刑偵支隊針對性去調查,重點詢問相關人父母和親近的好友,找一找受害者死亡前她們的異常。
自殺或者自殺傾向,應該不會悄無聲息。
現在,我們和澤州的劉貫群面對面聊聊,他查到了一些東西。」
聽到最後一句話,眾人視線看向大屏幕。
劉貫群在澤州,面對面交流只能通過視頻。
大屏幕很快亮起,劉貫群應該早就準備好了,接通視頻通話邀請。
吳臨風說道:「我在離開澤州時,讓劉支深入調查了一下黃欣的情況,時間點是鋼琴比賽失利之後到受害者劉瑤死亡之前。
現在已經過去七八天了。
劉支,你詳細講一講。」
屏幕上的男子點頭,向會議室各位問了聲好,解釋道:「案發有點久了,因此我們重查黃欣的行動軌跡主要靠走訪、網絡痕跡和消費記錄,還有她自己的證詞。
線索,還是來自於那家酒吧。」
盧哲問:「半盞燈酒吧?」
所有案子都已經併案,他又是專案組成員,因此對卷宗非常了解。
黃欣在比賽失利後非常難過,去酒吧借酒消愁頻繁,並且每次都去同一個地方,就是澤州市區的半盞燈。
是個鬧吧,很吵,有駐場歌手,還能點古風舞蹈。
每次去的時候,黃欣都是一個人坐在那裡,對周邊一切視而不見,偶爾有前來搭訕的,也都是很冷漠的拒絕。
劉貫群:「是的,半盞燈酒吧。
黃欣有不在場證明且無動機,我們之前走訪黃欣人際關係的時候,只局限於親朋好友和突然結識的陌生人,然而在酒吧里,有個駐唱女歌手對她有印象。
雙方不認識,打過照面,有一天該女歌手下班回家的時候,在一座橋上碰到了站在那發呆的黃欣,出於關心便問了幾句。
那座橋,就是劉瑤被殺的橋。」
盧哲奇怪:「黃欣是死者好友,我記得半盞燈酒吧劉瑤也去過,是重點調查地,怎麼會突然冒出一個女歌手?」
劉貫群解釋:「她並非常駐,存在感不強,缺人的時候偶爾頂替,那段時間她只在半盞燈待過幾個小時,連老闆都不知道。
前天我們去半盞燈的時候剛好遇到她,就拿出照片問了問,沒想到她還能記得。
平時很少有女孩一個人在半盞燈喝悶酒,該女歌手就多看了黃欣幾眼,所以記住了,因此後來在橋上偶遇的時候能認出來。」
盧哲哦了一聲:「劉支繼續。」
劉貫群接著說道:「她詢問黃欣是否需要幫助,黃欣只是說自己喝多了,但她能明顯看到黃欣哭過的眼睛,本想送黃欣回家,黃欣拒絕。
那個時候,距離劉瑤被殺已經不到十天。
她認為黃欣可能因為什麼事情想不開,離開後偷偷折返跟著,但黃欣一切正常,自己溜達著回家了。」
會議室眾人相互對視,這個細節放在以前不重要,心情不好喝多了很正常,可是基於當前推斷,能合理懷疑黃欣有著自殺傾向。
不排除已經做出了自殺行為,沒死成是因為被救了。
若判斷正確,那麼兇手當時就在澤州,就在黃欣住處和酒吧附近活動,因黃欣的異常從而注意上了她。
「誒?黃欣做驅汞治療,是在劉瑤死亡之後吧?」盧哲突然想起這件事。
吳臨風點頭:「是的。」
盧哲:「假設黃欣汞中毒和劉瑤有關,那她到底知不知道?我想應該是不知道的吧?」
吳臨風看向韓凌,兩人目光交流了一會,前者開口:「不知道的可能性更大,黃欣的性格和付寧寧不同,不是個忍氣吞聲的人。」
盧哲:「那兇手是怎麼知道的?有點不合理啊。」
不等吳臨風說話,韓凌給出一個推斷:「盧支,兇手非常聰明,且很有可能形成了受害者心態,如果黃欣不知道自己中毒和劉瑤有關,那麼只有一種可能,兇手猜出來的。
換位思考,如果我們當時處在兇手的位置,在得知黃欣賽前突發震顫的時候,是否也會在心裡產生一定疑慮,這也太巧了。」
盧哲皺眉思索。
可能性倒是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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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父母知道女兒有過自殺行為,但在警察面前撒謊,因為女兒讓他們不要跟外人講這件事,就當什麼都沒發生過。」
吳臨風給出解釋。
韓凌點了點頭:「有這種可能,要不就是……部分女孩有自殺行為但沒有留遺書,部分女孩只是有自殺傾向還未付諸行動,還有部分女孩留了遺書最終銷毀。
否則連續十二個自殺者全都沒有遺書痕跡,我覺得概率上有點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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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他可以去高危地點,比如江邊、大橋、高樓平台、偏僻公園等,時間上也要選擇夜間,晚八點到凌晨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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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我知道兇手是誰,但保持了沉默,且只保持了沉默,其他的什麼都沒做,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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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凌同意:「當然要落實,讓各地刑偵支隊去問問,付寧寧這邊我們親自去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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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凌:「按照付寧寧以前的性格,她的自我價值依附外界的評價,羞恥感強,一旦遇到傷害,羞恥感要大於憤怒,不會怨恨施暴者,反而讓自己陷入內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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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上午,省廳刑偵總隊召開會議,會議內容圍繞本案的最新進展,以及下一步的重點偵查方向。
參會人員很多,殷運良到了,副總隊長邱向北到了,重案偵查支隊大部分警員到場,還有齊州市局刑偵支隊長盧哲。
第一起案件發生在齊州,齊州分局在長時間調查無果後,刑偵支隊介入,所以盧哲也是專案組重要成員之一。
韓凌和盧哲沒什麼交集,只在拐賣團伙案的時候和對方見過,彼此說了幾句寒暄場面話。
會議上,吳臨風提出自殺和自殺傾向的推斷,並給出了足夠合理的依據,在每一起案件中,受害者身邊都存在另一個「受害者」,且都是年輕女性。
自殺案件中確實女的比較多,但其中包含自殺未遂,和男性相比,女性更多的是情緒宣洩,並非絕對求死。
間接說明兇手尋找目標的時候難度較低,大晚上在河邊看到一個哭得稀里嘩啦的女孩,上去一問就能產生交集。
「角度刁鑽,之前還真沒注意到這一點。」齊州市局刑偵支隊長盧哲開口,說話的同時,他看向坐在殷運良旁邊的韓凌。
他知道江原有韓凌這麼個人,但具體沒怎麼去關注,只記得青昌市局高秉陽的案子了。
畢竟高秉陽也是支隊長。
一個支隊長讓分局一個小警察給滅了,可真是前無古人,甚至可能後無來者。
盧哲身為警察,對待犯罪分子零容忍,不會去否定韓凌的所作所為,就是心裡多少有點彆扭。
相同的職位,難免去換位思考。
說實話,高秉陽確實有點慘,在同事的圍追堵截下飲彈自盡,就因為韓凌穿上了警服,調到分局後加入了造假案專案組。
聽說,還是高秉陽自己同意的。
把一個警察拉進來,然後這個警察把自己給查了,不知高秉陽臨死前是否後悔,聽著無奈又滑稽。
韓凌覺得盧哲的眼神怪怪的,第一時間想到了四大隊的隊長劉穆,之前調查拐賣團伙案的時候,他和劉穆發生過一點不愉快。
這小子找領導告狀了?
不至於這么小心眼吧?
盧哲繼續開口:「自殺,外加年齡,兩個篩選依據,可以嘗試進行數據檢索。
不過在此之前,我們至少要確定有一個人,產生過自殺行為或者自殺傾向吧?」
這句話沒毛病,投入大量警力去調查,總要有翔實的線索,不能僅靠推測就去下達命令。
上面一句話下面跑斷腿,要多為基層警員考慮,降低做無用功的概率。
「這是當然。」吳臨風開口,「我已經讓各地市局刑偵支隊針對性去調查,重點詢問相關人父母和親近的好友,找一找受害者死亡前她們的異常。
自殺或者自殺傾向,應該不會悄無聲息。
現在,我們和澤州的劉貫群面對面聊聊,他查到了一些東西。」
聽到最後一句話,眾人視線看向大屏幕。
劉貫群在澤州,面對面交流只能通過視頻。
大屏幕很快亮起,劉貫群應該早就準備好了,接通視頻通話邀請。
吳臨風說道:「我在離開澤州時,讓劉支深入調查了一下黃欣的情況,時間點是鋼琴比賽失利之後到受害者劉瑤死亡之前。
現在已經過去七八天了。
劉支,你詳細講一講。」
屏幕上的男子點頭,向會議室各位問了聲好,解釋道:「案發有點久了,因此我們重查黃欣的行動軌跡主要靠走訪、網絡痕跡和消費記錄,還有她自己的證詞。
線索,還是來自於那家酒吧。」
盧哲問:「半盞燈酒吧?」
所有案子都已經併案,他又是專案組成員,因此對卷宗非常了解。
黃欣在比賽失利後非常難過,去酒吧借酒消愁頻繁,並且每次都去同一個地方,就是澤州市區的半盞燈。
是個鬧吧,很吵,有駐場歌手,還能點古風舞蹈。
每次去的時候,黃欣都是一個人坐在那裡,對周邊一切視而不見,偶爾有前來搭訕的,也都是很冷漠的拒絕。
劉貫群:「是的,半盞燈酒吧。
黃欣有不在場證明且無動機,我們之前走訪黃欣人際關係的時候,只局限於親朋好友和突然結識的陌生人,然而在酒吧里,有個駐唱女歌手對她有印象。
雙方不認識,打過照面,有一天該女歌手下班回家的時候,在一座橋上碰到了站在那發呆的黃欣,出於關心便問了幾句。
那座橋,就是劉瑤被殺的橋。」
盧哲奇怪:「黃欣是死者好友,我記得半盞燈酒吧劉瑤也去過,是重點調查地,怎麼會突然冒出一個女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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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我們去半盞燈的時候剛好遇到她,就拿出照片問了問,沒想到她還能記得。
平時很少有女孩一個人在半盞燈喝悶酒,該女歌手就多看了黃欣幾眼,所以記住了,因此後來在橋上偶遇的時候能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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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判斷正確,那麼兇手當時就在澤州,就在黃欣住處和酒吧附近活動,因黃欣的異常從而注意上了她。
「誒?黃欣做驅汞治療,是在劉瑤死亡之後吧?」盧哲突然想起這件事。
吳臨風點頭:「是的。」
盧哲:「假設黃欣汞中毒和劉瑤有關,那她到底知不知道?我想應該是不知道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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