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企鵝藏鑰,返回老家
林默想了一夜,最後想到了QQ。
他以前那個Q號,大號是用了十幾年的老號,七位數,1開頭,裡面同學、親戚、各種群亂七八糟一大堆。
小號是以前玩遊戲註冊的,八位數,基本沒怎麼用過,聯繫人列表里空空蕩蕩,但好友申請欄里躺著好幾個同遊戲的網友,加是加了,從沒說過話。
兩個號他都記得密碼,十幾年了從沒改過。
另外他以前還註冊過三個九位數的Q號,專門用來當「護身符「的。
那會兒QQ流行好友申訴找回密碼,他就琢磨了個主意,多註冊幾個小號,互相加好友,萬一哪天大號被盜了,可以靠小號幫忙申訴回來。
三個備用號躺在他的好友列表里好幾年了,從來沒派上過用場,他也快把這茬忘了。沒想到這會兒,這幾個閒置多年的小號反倒可能派上大用場。
他花了一整天時間把兩個號的密保、安全中心全部重新設置了一遍。
沒有綁定手機號,綁了反而麻煩,等這具身體一斷氣,陳旭那張卡遲早停機,到時候收不到驗證碼反而把自己鎖在外面。
他只設置了密保問題和備用郵箱,密保問題設了三組,答案是他自己腦子裡早就記住的東西,跟陳旭這個人沒有任何關係。
一切弄妥之後,他把私鑰打散成三段。
第一段和第三段發在大號的秘密日誌里,標題是一串誰看了都不會點進去的亂碼,像是隨手敲的鍵盤臉滾。中間那一段發在小號的秘密日誌里,標題同樣毫無意義。
秘密日誌設置了僅自己可見。就算有人盜了他的號,翻進日誌後台也看不懂這些字符是什麼意思,三截斷開的亂碼,沒有任何前後文,既不是網址也不是密碼,任何人看了都會以為是系統自動生成的垃圾數據。
兩條日誌的發布時間隔了兩個小時,IP位址也不一樣。
就算有人湊巧翻到了這兩條日誌,也聯想不到一塊去。除非有人知道他在幹什麼,否則這兩段亂碼在任何人眼裡都只是一堆毫無意義的字符串。
後面就算哪天他記混了私鑰,或者某個數字記岔了,QQ里的備份也能幫他找回來。他腦子裡記一份,QQ上存一份,兩邊互相佐證,出了錯也能對著糾回來。
林默把兩個QQ號都退出登錄,清除了手機上的所有瀏覽記錄和登錄痕跡。然後把帳號和密碼單獨記在腦子裡,跟私鑰的完整順序放在一起。
三樣東西,私鑰原文、第一段和第三段的QQ號與密碼、中間那段的QQ號與密碼,全部刻在腦子裡。三者缺一,都拿不回那些比特幣。
做完這些,林默合上手機,靠在酒店柔軟的床頭靠墊上,長長地呼了一口氣。
窗外的城市已經入夜,萬家燈火在他腳下鋪開,像一片金色的海。
遠處的寫字樓還有幾層亮著燈,隔著玻璃幕牆能看到有人影在走動。
他看了一會兒,忽然覺得那些人影有點眼熟,以前他也是那樣,在某個格子間裡擰螺絲,或者在某個快遞站的傳送帶前面彎腰分揀。那些亮著燈的窗戶里,有一扇曾經是他的。
不過他很快把目光收了回來。
他算了算日期。
從醒過來那天算起,今天是第十四天,還有十六天。
錢、金條、古董、比特幣、秘鑰、兩處寵物墓地的選址,這些事他都辦得差不多了。
剩下來就是把手頭那一百萬現金、四公斤金條和那幾件古董分兩批,分別埋進選好的那兩處農村墓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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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不能急。得找合適的時間、合適的天氣,最好是個沒月亮的晚上,免得被人撞見。
他計劃著回老家那邊先買一塊山坡地,就以「想給去世的寵物找個好地方「的名義跟村里人談,錢給到位,地到手,再找個深夜把東西埋進去。
林默伸手拿起床頭柜上的水杯喝了一口,溫的,他咽下去的時候喉嚨發出輕輕一聲響。
他把杯子擱回去,目光重新落在那扇落地窗上。
窗外的高樓燈光一盞一盞亮著,每一盞下面都有人在過著各自的人生。
有剛下班回家的人,有還在加班的白領,有窩在沙發里看電視的一家三口,有跟他一樣住酒店但可能正在發愁出差報告的銷售員。
這些人的生活各有各的煩惱,可大部分人都安安穩穩地活在同一個身份里,不用每三十天換一副皮囊、換一座城市、換一段人生。
林默輕輕吐了口氣,嘴角不知怎麼扯了一下,說不清是自嘲還是別的什麼。
他把被子拉上來蓋住胸口,枕頭的凹陷讓他後腦勺陷進去一小塊,整個人慢慢放鬆下來。
他不知道下一站會是誰,也不知道下一站在哪座城市。但他至少知道,自己下一站的日子應該不會過的太拮据。
第二天一早,林默就動了身。
他把那輛奧迪A6的後備箱塞得滿滿當當。
四個大號防水箱,兩個裝現金,兩個裝金條和古董,外面裹了好幾層黑色塑料布,捆得嚴嚴實實。還有挖土工具,鋤頭、鐵鍬。後備箱蓋勉強合上,他用力按了兩下,確認鎖好了。
導航設的目的地是劉陽,一個他閉著眼都能找到的地方。
從市區到老家,高速加縣道,三個半小時的車程。
他一路開得不快,刻意壓著速度,像是在給自己留一點緩衝的時間。
窗外的景色從高樓逐漸變成矮樓,從矮樓變成田野和村莊,空氣里的味道也變了,沒了尾氣和油煙,多了泥土和草木的氣息。
林默認得這條路。
以前過年回家,他就騎著那輛電動車從縣城車站一路顛回來,屁股顛得生疼。
那時候他總想著,等攢夠了錢就買輛二手車開回來,讓村里人看看他林默在外面混得還行。可一直到他死,那輛電動車還是那輛電動車。
路邊閃過一塊路牌,上面寫著「劉陽界」。
林默的手指在方向盤上輕輕敲了兩下。
快了。
又開了二十多分鐘,車子拐進一條窄窄的水泥路,兩邊是農田和稀稀拉拉的十幾棟房子。再往前開一陣,就能看到那棟兩層的小磚房了,外牆貼了白色的瓷磚。
那是他爸林磊當年咬牙借錢蓋的,說「總不能讓孩子在土房子裡結婚」。
林默把車速放慢,遠遠就看到了那棟房子。
和他記憶里一模一樣。
二樓的窗戶上掛著他媽晾的幾件衣服,門口的水泥地上曬著一排乾辣椒,屋檐底下堆著一些農具和雜物。
他爸那輛舊摩托車停在牆角,後視鏡歪了一邊,一直沒修。
他以前那個Q號,大號是用了十幾年的老號,七位數,1開頭,裡面同學、親戚、各種群亂七八糟一大堆。
小號是以前玩遊戲註冊的,八位數,基本沒怎麼用過,聯繫人列表里空空蕩蕩,但好友申請欄里躺著好幾個同遊戲的網友,加是加了,從沒說過話。
兩個號他都記得密碼,十幾年了從沒改過。
另外他以前還註冊過三個九位數的Q號,專門用來當「護身符「的。
那會兒QQ流行好友申訴找回密碼,他就琢磨了個主意,多註冊幾個小號,互相加好友,萬一哪天大號被盜了,可以靠小號幫忙申訴回來。
三個備用號躺在他的好友列表里好幾年了,從來沒派上過用場,他也快把這茬忘了。沒想到這會兒,這幾個閒置多年的小號反倒可能派上大用場。
他花了一整天時間把兩個號的密保、安全中心全部重新設置了一遍。
沒有綁定手機號,綁了反而麻煩,等這具身體一斷氣,陳旭那張卡遲早停機,到時候收不到驗證碼反而把自己鎖在外面。
他只設置了密保問題和備用郵箱,密保問題設了三組,答案是他自己腦子裡早就記住的東西,跟陳旭這個人沒有任何關係。
一切弄妥之後,他把私鑰打散成三段。
第一段和第三段發在大號的秘密日誌里,標題是一串誰看了都不會點進去的亂碼,像是隨手敲的鍵盤臉滾。中間那一段發在小號的秘密日誌里,標題同樣毫無意義。
秘密日誌設置了僅自己可見。就算有人盜了他的號,翻進日誌後台也看不懂這些字符是什麼意思,三截斷開的亂碼,沒有任何前後文,既不是網址也不是密碼,任何人看了都會以為是系統自動生成的垃圾數據。
兩條日誌的發布時間隔了兩個小時,IP位址也不一樣。
就算有人湊巧翻到了這兩條日誌,也聯想不到一塊去。除非有人知道他在幹什麼,否則這兩段亂碼在任何人眼裡都只是一堆毫無意義的字符串。
後面就算哪天他記混了私鑰,或者某個數字記岔了,QQ里的備份也能幫他找回來。他腦子裡記一份,QQ上存一份,兩邊互相佐證,出了錯也能對著糾回來。
林默把兩個QQ號都退出登錄,清除了手機上的所有瀏覽記錄和登錄痕跡。然後把帳號和密碼單獨記在腦子裡,跟私鑰的完整順序放在一起。
三樣東西,私鑰原文、第一段和第三段的QQ號與密碼、中間那段的QQ號與密碼,全部刻在腦子裡。三者缺一,都拿不回那些比特幣。
做完這些,林默合上手機,靠在酒店柔軟的床頭靠墊上,長長地呼了一口氣。
窗外的城市已經入夜,萬家燈火在他腳下鋪開,像一片金色的海。
遠處的寫字樓還有幾層亮著燈,隔著玻璃幕牆能看到有人影在走動。
他看了一會兒,忽然覺得那些人影有點眼熟,以前他也是那樣,在某個格子間裡擰螺絲,或者在某個快遞站的傳送帶前面彎腰分揀。那些亮著燈的窗戶里,有一扇曾經是他的。
不過他很快把目光收了回來。
他算了算日期。
從醒過來那天算起,今天是第十四天,還有十六天。
錢、金條、古董、比特幣、秘鑰、兩處寵物墓地的選址,這些事他都辦得差不多了。
剩下來就是把手頭那一百萬現金、四公斤金條和那幾件古董分兩批,分別埋進選好的那兩處農村墓地里。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TW 看書網書庫廣,𝕤𝕙𝕦.𝕥𝕨任你選 】
這件事不能急。得找合適的時間、合適的天氣,最好是個沒月亮的晚上,免得被人撞見。
他計劃著回老家那邊先買一塊山坡地,就以「想給去世的寵物找個好地方「的名義跟村里人談,錢給到位,地到手,再找個深夜把東西埋進去。
林默伸手拿起床頭柜上的水杯喝了一口,溫的,他咽下去的時候喉嚨發出輕輕一聲響。
他把杯子擱回去,目光重新落在那扇落地窗上。
窗外的高樓燈光一盞一盞亮著,每一盞下面都有人在過著各自的人生。
有剛下班回家的人,有還在加班的白領,有窩在沙發里看電視的一家三口,有跟他一樣住酒店但可能正在發愁出差報告的銷售員。
這些人的生活各有各的煩惱,可大部分人都安安穩穩地活在同一個身份里,不用每三十天換一副皮囊、換一座城市、換一段人生。
林默輕輕吐了口氣,嘴角不知怎麼扯了一下,說不清是自嘲還是別的什麼。
他把被子拉上來蓋住胸口,枕頭的凹陷讓他後腦勺陷進去一小塊,整個人慢慢放鬆下來。
他不知道下一站會是誰,也不知道下一站在哪座城市。但他至少知道,自己下一站的日子應該不會過的太拮据。
第二天一早,林默就動了身。
他把那輛奧迪A6的後備箱塞得滿滿當當。
四個大號防水箱,兩個裝現金,兩個裝金條和古董,外面裹了好幾層黑色塑料布,捆得嚴嚴實實。還有挖土工具,鋤頭、鐵鍬。後備箱蓋勉強合上,他用力按了兩下,確認鎖好了。
導航設的目的地是劉陽,一個他閉著眼都能找到的地方。
從市區到老家,高速加縣道,三個半小時的車程。
他一路開得不快,刻意壓著速度,像是在給自己留一點緩衝的時間。
窗外的景色從高樓逐漸變成矮樓,從矮樓變成田野和村莊,空氣里的味道也變了,沒了尾氣和油煙,多了泥土和草木的氣息。
林默認得這條路。
以前過年回家,他就騎著那輛電動車從縣城車站一路顛回來,屁股顛得生疼。
那時候他總想著,等攢夠了錢就買輛二手車開回來,讓村里人看看他林默在外面混得還行。可一直到他死,那輛電動車還是那輛電動車。
路邊閃過一塊路牌,上面寫著「劉陽界」。
林默的手指在方向盤上輕輕敲了兩下。
快了。
又開了二十多分鐘,車子拐進一條窄窄的水泥路,兩邊是農田和稀稀拉拉的十幾棟房子。再往前開一陣,就能看到那棟兩層的小磚房了,外牆貼了白色的瓷磚。
那是他爸林磊當年咬牙借錢蓋的,說「總不能讓孩子在土房子裡結婚」。
林默把車速放慢,遠遠就看到了那棟房子。
和他記憶里一模一樣。
二樓的窗戶上掛著他媽晾的幾件衣服,門口的水泥地上曬著一排乾辣椒,屋檐底下堆著一些農具和雜物。
他爸那輛舊摩托車停在牆角,後視鏡歪了一邊,一直沒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