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事發,暴雷了
第二天一早,林默退了房,在鎮上的早餐鋪子喝了碗稀飯,吃了一根油條,一杯豆漿,一個大肉包。
結帳的時候他問了一句老闆,鎮上有沒有公墓。
老闆擦了擦手,說公墓就在鎮北那片坡上,民政辦的,價格不貴,你去看看就行。
林默開車過去,果然看到了。
不大的一處院子,圍了圈矮牆,門口掛著塊白底黑字的牌子,寫著「大窯鎮公益性公墓」。
裡面收拾得還算乾淨,水泥小徑兩側是一排排整齊的墓碑,大多數是老式的灰石碑,少數幾座貼了照片、修了圍欄,一看就是條件好的後人給翻修過的。
值班室坐著個穿保安制服的中年男人,見有人來,端著茶杯走出來。
林默開門見山。
「你好,我想買塊墓地,給我家寵物狗。面積不用太大,位置不用太好,能立個小小的碑就行。」
男人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大概是覺得這事有點新鮮,但嘴上沒說什麼,只在心裡嘟囔了一句「城裡人名堂真多,死了條狗還要買塊公墓」。
不過臉上還是堆起了笑。
「有有有,我們這邊也有不少人給寵物買地方的。你看那邊,那塊角落就挺好,清靜,旁邊還有棵桂花樹,開花的季節可香了。」
他指了指院子東側最邊上一塊空地,確實偏,挨著圍牆,旁邊種著一棵不算大的桂花樹,樹蔭剛好蓋住那一小片。
林默點點頭回道:「就這塊吧,多少錢?」
值班的男人搓了搓手,笑呵呵地說:「這塊位置偏,價格不貴。可以租,五年三千塊,後續如果統一規定漲價,那就需要補交剩餘年份的租金,沒有補交會被移除。當然也可以直接買斷,一次性付清,地就永遠歸你。買斷的話,二十萬。」
林默沒怎麼猶豫,直接回道:「買斷吧。」
二十萬不算小數目,但對他來說,這筆錢花得不虧。
村里那塊山坡地是一處大的藏錢點,裡面埋了上百萬的現金和金條,規模大、東西比較多,是他為自己準備的第一層保障。
而眼前這塊公墓角落,是第二層,一處更小、更隱蔽的後備方案。萬一哪天他重生的地方離這邊不遠,那處山坡地出了什麼意外,錢和金條都不見了的話,至少這裡還有一筆錢能應急。
兩處藏錢點,一大一小,互為備份,總不至於全出問題。
公墓這個地方最大的好處就是穩。
不會像租房一樣被房東收走,不會像存銀行一樣被凍結,不會像放在別人手裡一樣被私吞。只要他不說,沒人知道這個骨灰盒裡裝著的不是骨灰而是錢和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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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只要這處公墓還在,東西就會還在。
至於二十萬買一塊寵物墓地值不值,對他這種活法的人來說,沒什麼值不值的。用得上的時候,它值一座金山。用不上的時候,扔在那兒也不礙事。
手續辦得很快,值班的男人拿出一份制式合同,填了地塊編號和買受人信息,一式兩份,雙方各留一份。
林默掃了一遍條款,簽了字,當場轉帳。
男人收了錢,把其中一份合同遞給他,臉上的笑容又熱絡了幾分,說。
「先生放心,這塊地以後就是您的了,誰來也不讓動。」
林默點點頭,接過合同折好塞進口袋,沒再多說。
他回車上拿了一個事先準備好的小號骨灰盒。
方形的,深灰色陶瓷質地,巴掌大小,比常見的圓形罐子規整得多,方便擺放,也更能塞進那些邊邊角角的位置。擰開蓋子,入眼先是一層白花花的麵粉,細得跟真骨灰沒什麼兩樣,乍一看還真能騙過外行人的眼睛。
他把麵粉輕輕撥開,底下露出來的是嚴嚴實實包好的幾捆現金和十根小金條,壓得整整齊齊,一點多餘的縫隙都沒留。
總價值大概幾十萬,不算多。
他把骨灰盒小心蓋好,抱在懷裡,走回那塊角落,蹲下身,用手把預先挖好的淺坑又掏深了一些,然後放了進去,填土,踩平。
值班的男人遠遠看著,心想這城裡人辦事真講究,埋條狗還搞得跟真的一樣,又是買地又是立盒子的。不過錢到位了,人家愛怎麼弄就怎麼弄,他也懶得管。
林默站起來拍了拍手上的土,看了一眼那塊被踩實的地面,轉身走了。
林默走回那塊角落,把骨灰盒放進事先挖好的淺坑裡,蓋上土,踩平。
值班的男人還貼心地遞了塊小石板過來,說是可以刻字用,免費。
「謝謝,你隨便讓人刻個愛犬之墓就好了。」
他確實沒打算弄得太像樣,越不起眼越好,越普通越好。
旁邊那些排著隊的墓碑當中多一個刻了四個字的小石板,誰都不會多看一眼。
做完這些,林默上了車,發動引擎,掉頭往市區的方向開。
從劉陽到市區,一個多小時的高速。
他把車窗開了一條縫,風灌進來吹在臉上,帶著夏天午後那種微燙的溫度。車裡放著廣播,是一個本地的情感熱線節目,主持人用溫柔得近乎做作的嗓音解答著聽眾的婚姻問題,林默聽了一段就關了。
他腦子裡其實沒在想什麼。該做的都做完了,剩下就是等。等那頓飯,等那具身體的倒計時走完,等下一扇門在他面前打開。
林默回到市區已經是下午三點多了。
在酒店門口停了車,他把鑰匙扔給門童,上了樓。
房間裡那扇落地窗還跟他走之前一樣,俯瞰著整座城市,玻璃上有一層薄薄的灰,陽光從西邊打進來,把地板和床單都染成暖黃色。
屏幕上跳出來三個字:「沈芷蘭」。
他盯著這個名字看了兩秒。
陳旭他媽。
林默接了,還沒開口,那邊先傳來說話聲,語氣明顯繃著:「小旭,你在哪兒?」
「媽,我剛回市里,怎麼了?」
「你大平層怎麼回事?我剛才過去,門禁刷不開了。物業說那房子已經賣掉了,新業主都住進去了。」
林默張了張嘴,正想說點什麼,那邊又說。
「我又去看了別墅,門口停著別人的車,門鎖都換了。你是不是出什麼事了?」
她的語速比平時快了不少,呼吸也略重。林默聽出來,她在極力維持平穩,努力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不像在發抖。
「媽,你先別急,這事……」
「我能不急嗎?那是你爸給你的房子!你說賣就賣了,招呼都不打一聲?」
那邊忽然頓了一下,像是被什麼東西堵住了喉嚨。
停頓只有短短一兩秒,然後她的聲音明顯低了下來,帶著一絲說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小旭,你跟媽說實話,你是不是在外面惹什麼麻煩了?」
林默握著手機,指腹在屏幕上輕輕摩挲了一下。
「媽,真沒惹麻煩。這事我回頭當面跟你們說,電話里說不清楚。」
「那……那你什麼時候回來?」
「今天晚上。」
沈芷蘭那邊沉默了好一會兒,輕輕吐了口氣:「行……那你晚上回來,我跟保姆說你愛吃紅燒排骨,給你做。」
「嗯,掛了媽。」
林默掛斷電話,把手機擱在床頭柜上。
剛擱下,屏幕又亮了。
這一次來電顯示「陳建忠」,陳旭他爸。
林默嘆了一口氣,接了起來。
「爸。」
那邊沉默了兩秒。然後陳建忠開口,語氣冷靜,冷靜得近乎壓抑,像是一層薄冰下面是正在翻滾的水。
「你媽去你那邊了,大平層和別墅都賣了,你最喜歡的三台車也賣了,你這是在幹什麼?」
林默深吸了一口氣,把準備好的那段話說出來:「爸,電話里說不清楚。等我回家,當面跟你們說。」
陳建忠那邊安靜了幾秒。
他聽得出這個兒子說話的語氣跟以前不太一樣。以前陳旭被問話的時候要麼嘻嘻哈哈打岔,要麼不耐煩地敷衍兩句。這一次,他沒有躲閃,沒有敷衍,語氣裡帶著一種陳建忠從未聽過的沉穩。
他沉默了幾秒,說了一句:「行,你媽現在情緒不好,你今天晚上回來吃飯。」
「幾點?」
「七點。」
「好。」
林默掛斷電話,把手機擱在床頭柜上,仰面躺倒在那張大床上,盯著天花板的吊燈看了好一會兒。
他在腦子裡把剛才兩通電話過了一遍,心裡那種「暴雷」的感覺越來越清晰。
老實說,他原本以為這件事不會這麼快被發現的。
他之前翻過陳旭的微信聊天記錄,發現陳旭跟父母的聯繫頻率其實很低。
一個月也就聊那麼三四次,每次不超過兩頁屏幕,內容大多是「爸,錢收到了」「媽,這周末不回來吃飯了」之類的短句。
陳建忠管著一個上市公司,一年到頭不是在開會就是在出差。沈芷蘭自己做連鎖餐飲和美容院,忙起來也顧不上一周見兒子一面。
林默當時想著,只要他不主動露餡,以陳旭跟父母這種疏淡的相處模式,賣房賣車這事至少能拖到他重開之前都不會被發現。
到時候他拍拍屁股走了,陳旭父母就算以後知道了,也只當是「兒子生前最後的瘋狂」,來不及追查細節。
可這才過了十幾天,沈芷蘭就親自去了大平層。
他算漏了一件事,沈芷蘭不是不關心兒子,她只是以為自己兒子一直好好的,不需要操心。一旦發現不對勁,她親自上門的速度比誰都快。
暴雷的速度比他預想的快了太多。
現在他不僅要面對「房子車都去哪了」的追問,還要在飯桌上面對兩個對陳旭了如指掌的親生父母。
林默心裡清楚,論對陳旭的了解,陳建忠和沈芷蘭加起來能甩他幾條街。
他只是接收了陳旭的記憶碎片,那些碎片像一部被快進過的電影,畫面和台詞能看個大概,但細節、表情、說話的調子、被問話時下意識的小動作,這些東西他根本沒有消化透。
他演得了一時,能不能演完一頓飯,他心裡也沒底。
林默翻了個身,側躺著,目光落在床頭柜上那部已經暗了屏幕的手機上。
他在心裡把今晚可能面對的問題一個一個列出來,又逐一想好對應的答覆。
陳建忠如果問錢去哪兒了,他怎麼答。沈芷蘭如果紅著眼問「你是不是出什麼事了」,他怎麼哄。如果兩個人同時開口,一個冷一個熱,他怎麼撐住中間那個位置。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
陽光從落地窗斜照進來,在地板上拉出一道金黃色的長條,從床腳慢慢爬到了床頭櫃的邊緣。
他半眯著眼看著那道光一寸一寸地挪動,終於坐了起來,穿上鞋,把褶皺的襯衫下擺往褲腰裡塞了塞,站在穿衣鏡前面整理了一下頭髮和領口。
鏡子裡的那張臉年輕、英俊,寸頭利落,下頜線條鋒利。
林默對著鏡子呼了口氣。
「加油。」
他拍了拍臉頰,讓自己精神一點,然後轉身出了門。
結帳的時候他問了一句老闆,鎮上有沒有公墓。
老闆擦了擦手,說公墓就在鎮北那片坡上,民政辦的,價格不貴,你去看看就行。
林默開車過去,果然看到了。
不大的一處院子,圍了圈矮牆,門口掛著塊白底黑字的牌子,寫著「大窯鎮公益性公墓」。
裡面收拾得還算乾淨,水泥小徑兩側是一排排整齊的墓碑,大多數是老式的灰石碑,少數幾座貼了照片、修了圍欄,一看就是條件好的後人給翻修過的。
值班室坐著個穿保安制服的中年男人,見有人來,端著茶杯走出來。
林默開門見山。
「你好,我想買塊墓地,給我家寵物狗。面積不用太大,位置不用太好,能立個小小的碑就行。」
男人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大概是覺得這事有點新鮮,但嘴上沒說什麼,只在心裡嘟囔了一句「城裡人名堂真多,死了條狗還要買塊公墓」。
不過臉上還是堆起了笑。
「有有有,我們這邊也有不少人給寵物買地方的。你看那邊,那塊角落就挺好,清靜,旁邊還有棵桂花樹,開花的季節可香了。」
他指了指院子東側最邊上一塊空地,確實偏,挨著圍牆,旁邊種著一棵不算大的桂花樹,樹蔭剛好蓋住那一小片。
林默點點頭回道:「就這塊吧,多少錢?」
值班的男人搓了搓手,笑呵呵地說:「這塊位置偏,價格不貴。可以租,五年三千塊,後續如果統一規定漲價,那就需要補交剩餘年份的租金,沒有補交會被移除。當然也可以直接買斷,一次性付清,地就永遠歸你。買斷的話,二十萬。」
林默沒怎麼猶豫,直接回道:「買斷吧。」
二十萬不算小數目,但對他來說,這筆錢花得不虧。
村里那塊山坡地是一處大的藏錢點,裡面埋了上百萬的現金和金條,規模大、東西比較多,是他為自己準備的第一層保障。
而眼前這塊公墓角落,是第二層,一處更小、更隱蔽的後備方案。萬一哪天他重生的地方離這邊不遠,那處山坡地出了什麼意外,錢和金條都不見了的話,至少這裡還有一筆錢能應急。
兩處藏錢點,一大一小,互為備份,總不至於全出問題。
公墓這個地方最大的好處就是穩。
不會像租房一樣被房東收走,不會像存銀行一樣被凍結,不會像放在別人手裡一樣被私吞。只要他不說,沒人知道這個骨灰盒裡裝著的不是骨灰而是錢和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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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只要這處公墓還在,東西就會還在。
至於二十萬買一塊寵物墓地值不值,對他這種活法的人來說,沒什麼值不值的。用得上的時候,它值一座金山。用不上的時候,扔在那兒也不礙事。
手續辦得很快,值班的男人拿出一份制式合同,填了地塊編號和買受人信息,一式兩份,雙方各留一份。
林默掃了一遍條款,簽了字,當場轉帳。
男人收了錢,把其中一份合同遞給他,臉上的笑容又熱絡了幾分,說。
「先生放心,這塊地以後就是您的了,誰來也不讓動。」
林默點點頭,接過合同折好塞進口袋,沒再多說。
他回車上拿了一個事先準備好的小號骨灰盒。
方形的,深灰色陶瓷質地,巴掌大小,比常見的圓形罐子規整得多,方便擺放,也更能塞進那些邊邊角角的位置。擰開蓋子,入眼先是一層白花花的麵粉,細得跟真骨灰沒什麼兩樣,乍一看還真能騙過外行人的眼睛。
他把麵粉輕輕撥開,底下露出來的是嚴嚴實實包好的幾捆現金和十根小金條,壓得整整齊齊,一點多餘的縫隙都沒留。
總價值大概幾十萬,不算多。
他把骨灰盒小心蓋好,抱在懷裡,走回那塊角落,蹲下身,用手把預先挖好的淺坑又掏深了一些,然後放了進去,填土,踩平。
值班的男人遠遠看著,心想這城裡人辦事真講究,埋條狗還搞得跟真的一樣,又是買地又是立盒子的。不過錢到位了,人家愛怎麼弄就怎麼弄,他也懶得管。
林默站起來拍了拍手上的土,看了一眼那塊被踩實的地面,轉身走了。
林默走回那塊角落,把骨灰盒放進事先挖好的淺坑裡,蓋上土,踩平。
值班的男人還貼心地遞了塊小石板過來,說是可以刻字用,免費。
「謝謝,你隨便讓人刻個愛犬之墓就好了。」
他確實沒打算弄得太像樣,越不起眼越好,越普通越好。
旁邊那些排著隊的墓碑當中多一個刻了四個字的小石板,誰都不會多看一眼。
做完這些,林默上了車,發動引擎,掉頭往市區的方向開。
從劉陽到市區,一個多小時的高速。
他把車窗開了一條縫,風灌進來吹在臉上,帶著夏天午後那種微燙的溫度。車裡放著廣播,是一個本地的情感熱線節目,主持人用溫柔得近乎做作的嗓音解答著聽眾的婚姻問題,林默聽了一段就關了。
他腦子裡其實沒在想什麼。該做的都做完了,剩下就是等。等那頓飯,等那具身體的倒計時走完,等下一扇門在他面前打開。
林默回到市區已經是下午三點多了。
在酒店門口停了車,他把鑰匙扔給門童,上了樓。
房間裡那扇落地窗還跟他走之前一樣,俯瞰著整座城市,玻璃上有一層薄薄的灰,陽光從西邊打進來,把地板和床單都染成暖黃色。
屏幕上跳出來三個字:「沈芷蘭」。
他盯著這個名字看了兩秒。
陳旭他媽。
林默接了,還沒開口,那邊先傳來說話聲,語氣明顯繃著:「小旭,你在哪兒?」
「媽,我剛回市里,怎麼了?」
「你大平層怎麼回事?我剛才過去,門禁刷不開了。物業說那房子已經賣掉了,新業主都住進去了。」
林默張了張嘴,正想說點什麼,那邊又說。
「我又去看了別墅,門口停著別人的車,門鎖都換了。你是不是出什麼事了?」
她的語速比平時快了不少,呼吸也略重。林默聽出來,她在極力維持平穩,努力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不像在發抖。
「媽,你先別急,這事……」
「我能不急嗎?那是你爸給你的房子!你說賣就賣了,招呼都不打一聲?」
那邊忽然頓了一下,像是被什麼東西堵住了喉嚨。
停頓只有短短一兩秒,然後她的聲音明顯低了下來,帶著一絲說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小旭,你跟媽說實話,你是不是在外面惹什麼麻煩了?」
林默握著手機,指腹在屏幕上輕輕摩挲了一下。
「媽,真沒惹麻煩。這事我回頭當面跟你們說,電話里說不清楚。」
「那……那你什麼時候回來?」
「今天晚上。」
沈芷蘭那邊沉默了好一會兒,輕輕吐了口氣:「行……那你晚上回來,我跟保姆說你愛吃紅燒排骨,給你做。」
「嗯,掛了媽。」
林默掛斷電話,把手機擱在床頭柜上。
剛擱下,屏幕又亮了。
這一次來電顯示「陳建忠」,陳旭他爸。
林默嘆了一口氣,接了起來。
「爸。」
那邊沉默了兩秒。然後陳建忠開口,語氣冷靜,冷靜得近乎壓抑,像是一層薄冰下面是正在翻滾的水。
「你媽去你那邊了,大平層和別墅都賣了,你最喜歡的三台車也賣了,你這是在幹什麼?」
林默深吸了一口氣,把準備好的那段話說出來:「爸,電話里說不清楚。等我回家,當面跟你們說。」
陳建忠那邊安靜了幾秒。
他聽得出這個兒子說話的語氣跟以前不太一樣。以前陳旭被問話的時候要麼嘻嘻哈哈打岔,要麼不耐煩地敷衍兩句。這一次,他沒有躲閃,沒有敷衍,語氣裡帶著一種陳建忠從未聽過的沉穩。
他沉默了幾秒,說了一句:「行,你媽現在情緒不好,你今天晚上回來吃飯。」
「幾點?」
「七點。」
「好。」
林默掛斷電話,把手機擱在床頭柜上,仰面躺倒在那張大床上,盯著天花板的吊燈看了好一會兒。
他在腦子裡把剛才兩通電話過了一遍,心裡那種「暴雷」的感覺越來越清晰。
老實說,他原本以為這件事不會這麼快被發現的。
他之前翻過陳旭的微信聊天記錄,發現陳旭跟父母的聯繫頻率其實很低。
一個月也就聊那麼三四次,每次不超過兩頁屏幕,內容大多是「爸,錢收到了」「媽,這周末不回來吃飯了」之類的短句。
陳建忠管著一個上市公司,一年到頭不是在開會就是在出差。沈芷蘭自己做連鎖餐飲和美容院,忙起來也顧不上一周見兒子一面。
林默當時想著,只要他不主動露餡,以陳旭跟父母這種疏淡的相處模式,賣房賣車這事至少能拖到他重開之前都不會被發現。
到時候他拍拍屁股走了,陳旭父母就算以後知道了,也只當是「兒子生前最後的瘋狂」,來不及追查細節。
可這才過了十幾天,沈芷蘭就親自去了大平層。
他算漏了一件事,沈芷蘭不是不關心兒子,她只是以為自己兒子一直好好的,不需要操心。一旦發現不對勁,她親自上門的速度比誰都快。
暴雷的速度比他預想的快了太多。
現在他不僅要面對「房子車都去哪了」的追問,還要在飯桌上面對兩個對陳旭了如指掌的親生父母。
林默心裡清楚,論對陳旭的了解,陳建忠和沈芷蘭加起來能甩他幾條街。
他只是接收了陳旭的記憶碎片,那些碎片像一部被快進過的電影,畫面和台詞能看個大概,但細節、表情、說話的調子、被問話時下意識的小動作,這些東西他根本沒有消化透。
他演得了一時,能不能演完一頓飯,他心裡也沒底。
林默翻了個身,側躺著,目光落在床頭柜上那部已經暗了屏幕的手機上。
他在心裡把今晚可能面對的問題一個一個列出來,又逐一想好對應的答覆。
陳建忠如果問錢去哪兒了,他怎麼答。沈芷蘭如果紅著眼問「你是不是出什麼事了」,他怎麼哄。如果兩個人同時開口,一個冷一個熱,他怎麼撐住中間那個位置。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
陽光從落地窗斜照進來,在地板上拉出一道金黃色的長條,從床腳慢慢爬到了床頭櫃的邊緣。
他半眯著眼看著那道光一寸一寸地挪動,終於坐了起來,穿上鞋,把褶皺的襯衫下擺往褲腰裡塞了塞,站在穿衣鏡前面整理了一下頭髮和領口。
鏡子裡的那張臉年輕、英俊,寸頭利落,下頜線條鋒利。
林默對著鏡子呼了口氣。
「加油。」
他拍了拍臉頰,讓自己精神一點,然後轉身出了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