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又一個好消息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那兩天的回憶像潮水一樣湧來,又像潮水一樣退去。林逸從夢裡醒過來的時候,天已經亮了。他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腦子裡還殘留著西湖邊的那條長椅、菜市場裡的討價還價、廚房裡那束雛菊的味道。那些畫面太近了,近得像昨天才發生。但他知道已經過去三年多了。

  他翻了個身,摸過手機。認養群里已經有十幾條新消息。最上面一條是晚照發的:「林逸,陳伯那個竹籃,有人下單了嗎?」他回了一個字:「有。」然後把那個定製訂單的截圖發到群里。「用戶在籃底刻四個字:吾妻秋蘭。」

  群里一下子熱鬧起來。晚照說:「天哪,好浪漫。這人是給老婆訂的吧?」深圳那個姑娘說:「吾妻秋蘭。這四個字比任何情話都重。」倔崽子的認養人發了一個捂臉哭的表情:「為什麼我一個單身狗要在早上八點被這種狗糧砸到。」有人說:「我也想要一個刻字的,但我不知道刻誰的名字。」另一個人回他:「刻你自己的。吾妻未至,先備籃。」

  林逸看著那些消息,嘴角動了一下。他起床洗漱,騎上電動車去了陳伯家。

  陳伯已經在院子裡了。他沒有編竹籃,而是坐在門檻上,手裡拿著一根已經劈好的竹篾,用指甲在上面划來划去。林逸走近了才看清,他在練字。「吾妻秋蘭」四個字,被他反反覆覆刻了好幾個版本,有的筆畫粗,有的筆畫細,有的歪歪扭扭,有的勉強端正。地上散著幾根刻廢的竹篾。

  林逸蹲下來,撿起一根看了看。「陳伯,您練了一早上?」

  陳伯沒抬頭,手裡的竹篾還在劃。「人家花了錢,不能刻丑了。我的字不好看,但至少要工整。」他抬起頭,把手裡那根遞過來,「這個怎麼樣?」

  林逸接過去。四個字刻得很慢,每一筆都用力均勻,雖然沒有書法家的筋骨,但有一種樸拙的認真。「吾」字的橫平,「妻」字的豎直,「秋」字的撇捺舒展,「蘭」字的最後一橫穩穩收住。他看了好一會兒,說:「好看。比我寫的好看。」

  陳伯把那根竹篾拿回去,翻來覆去看了兩遍,然後放在膝蓋上。「那就用這個。編的時候嵌進去,跟籃身一起成型。比刻上去的牢。」

  林逸把那根竹篾拍了一張照片,發給用戶。「陳伯練了一早上,這是刻的效果。您看行不行。」用戶秒回了一個豎大拇指的表情,然後說:「替我謝謝陳伯。我老婆屬兔,能不能在籃底加一隻小兔子?不用太複雜,簡筆畫就行。」

  林逸把手機遞給陳伯。陳伯眯著眼睛看了半天,皺了皺眉。「兔子?沒刻過。」他想了一會兒,拿起一根新的竹篾,試著刻了一個圈,兩個長耳朵。那個兔子不像兔子,更像一隻長了耳朵的湯圓。他又刻了一個,這次耳朵短了一點,身子圓了一點,看起來像個正經的兔子了。他刻到第三個的時候,兔子有了眼睛,圓圓的,兩顆小點。

  「第三個好。」林逸說。

  陳伯看了又看,把第三個兔子翻過來,用手指摸了摸刻痕的深度。「那就這個。你告訴他,兔子小,刻在秋蘭旁邊,不占地方。」

  林逸把三個兔子的照片都發給了用戶。用戶選了第三個,說「可愛,像我和我老婆」。然後又發了三個字:「值了。」

  從陳伯家出來,林逸沒有直接回二叔家。他騎著電動車去了鎮上,找到了老供銷社的那個院子。二叔說的沒錯——三間房,帶一個院子,院牆是用石塊壘的,牆頭上長著青苔。院子裡有一棵老槐樹,樹幹粗得一個人抱不住。三間房都不大,但加起來比二叔家的雜物間大多了。窗戶是老式的木框玻璃窗,玻璃碎了兩塊。地上全是灰,牆角堆著一些爛木頭和破瓦片。但屋頂是好的,牆壁也是乾的。

  林逸站在院子中間,轉了一圈。陽光從槐樹葉子縫隙里漏下來,在地上落了一地碎金。他想,這裡可以放兩張長桌當辦公區,那間最大的可以當會議室,另外兩間住人。老周不用睡沙發了,李琳也不用擠在那間搭木板的空房裡了。他拿出手機拍了幾張照片,發到團隊群里。「老供銷社的院子。三間房,帶院子。月租不知道,明天去問。」

  老周第一個回覆:「看著不錯。有廁所嗎?」林逸回:「不知道。明天看了告訴你。」阿傑發了一個OK的手勢。小陳說:「離二叔家遠不遠?騎電動車十分鐘。不遠。李琳什麼都沒發,只發了一個表情——一株嫩芽。

  林逸把手機揣進口袋,騎上車往回走。路過菜市場的時候,他停下來買了幾個西紅柿、一把蔥、一塊豆腐。買完菜後,又往前走了一段,在一家五金店門口停下來。他進去買了幾片砂紙、一罐清漆、一把毛刷。陳伯的竹籃編好了要打磨上漆,這些以後用得上。

  回到二叔家,快中午了。李琳在院子裡坐著,手裡拿著一個竹籃翻來覆去地看。是陳伯送的那一個。她看到林逸進來,舉起竹籃對著陽光看。「這個籃底收得太好了,你看這裡的紋路,一圈一圈的,像水波。」

  林逸把西紅柿、蔥、豆腐放在石桌上,又把砂紙和清漆放在旁邊。

  李琳看了一眼。「你買清漆幹嘛?」

  「陳伯的竹籃編好了要上漆。」

  「你會?」

  「不會。學。」

  李琳沒再問。她把竹籃放回桌上,站起來伸了個懶腰。「老楊那邊你什麼時候去?」

  「下午。」

  「我跟你去。」

  林逸看了她一眼。「你去幹嘛?」

  「幫你拍照。你不是說他的蜂場要拍照片和視頻嗎?你拍的那些糊得不能看。」

  本書首發 追書神器 TW 看書網,ⓢⓗⓤ.ⓣⓦ超好用 ,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林逸想說「不糊」,但他知道糊。他沒有反駁。

  下午兩點,李琳騎著那輛電動車,林逸坐在后座,去了老楊的蜂場。老楊的蜂場在山裡,從鎮上騎了快半個小時才到。山路彎彎繞繞,兩邊是密密的竹林和杉樹。李琳騎得不快,但也不慢,風吹得她的頭髮往後飄。林逸坐在後面,手裡舉著手機導航,時不時說一句「前面左轉」「再過一座橋」。老楊站在蜂場門口等他們。他比阿木叔年輕一些,五十出頭,個子不高,但很壯實。頭上戴著斗笠,臉上罩著紗網,手上戴著橡膠手套。他正在搖蜜,看到林逸和李琳來了,摘下手套,脫下紗網。

  「你就是林逸?」他伸出手。手掌很厚,指節粗大,手背上有幾道被蜜蜂蜇過的紅印。

  「是。這是李琳,我同事。」

  老楊看了李琳一眼,點了點頭。他沒有多問,轉身帶他們走進蜂場。蜂箱一排一排地擺在林間的空地上,蜜蜂在箱口進進出出,嗡嗡的聲音像一條流動的河。空氣里瀰漫著蜜的甜味,混著野花的香氣。老楊打開一個蜂箱,抽出巢脾,密密麻麻的蜜蜂在上面爬。他用手指輕輕一彈,蜜蜂散開一些,露出底下金黃色的蜜。

  「烏桕蜜。」老楊說,「每年六七月是花期。今年春天來得早,烏桕花開得也早,下個月就能搖第一茬。」

  林逸拿出手機拍了幾張照片。李琳在旁邊說:「你把手機給我。」她把手機接過去,蹲下來,從低角度拍了一張。畫面里,老楊捧著巢脾站在蜂箱前,背後的陽光穿過樹葉落在他肩膀上,蜜蜂在光里飛成一個個小點。

  「這才叫照片。」李琳把手機遞迴來。

  林逸看了一眼,沒有說話。確實比他拍的好。

  他們在蜂場待了兩個小時。林逸跟老楊聊了合作細節——認養模式、定價、物流、品控。老楊聽得很認真,時不時問一句。他不怎麼識字,但腦子很清楚。每筆帳算得明明白白,連冷鏈包裝的泡沫箱多少錢一個都門清。李琳在旁邊拍了上百張照片,又錄了幾段視頻——老楊搖蜜的、老楊檢查蜂箱的、老楊站在蜂場門口指著遠處的烏桕樹說「那片山都是我的蜜源」。

  離開的時候,太陽已經開始往下走了。金色的光灑在山林間,蜜蜂還在嗡嗡地飛。老楊送他們到路口,摘了一朵不知名的野花遞給李琳。「姑娘,這個花泡水喝,清火。」

  李琳接過花,說了聲謝謝。回去的路上,她騎得更慢了。林逸坐在后座,手裡拿著那朵花。花瓣是紫色的,很小,聞起來有一股淡淡的草藥味。夕陽把他們的影子拉得很長,投在水泥路面上,一個在前,一個在後,挨在一起。

  晚上,林逸坐在雜物間裡,把老楊的頁面做好了。照片用的是李琳拍的那幾張,文案是他自己寫的。這一次他寫得比上次好,因為見過老楊本人了。

  「老楊養了二十年蜂。他的蜂場在福鼎的山裡,周圍全是烏桕樹。今天我們去他的蜂場,他打開蜂箱給我們看,蜜蜂爬滿了他的手背,但沒有蜇他。他說:『它們認得我。』我們走的時候,他摘了一朵野花,說泡水喝清火。他的蜜顏色淺,甜度低,有一種淡淡的果香。阿木叔說他可靠。阿木叔的話,我信。」

  他把頁面連結發到認養群里,配了一句話:「老楊的烏桕蜜。下個月搖第一茬,現在開始預約。」

  晚照第一個回:「『它們認得我』——這句話好。跟阿木叔說的那句一模一樣。養蜂的人怎麼都說一樣的話?」深圳那個姑娘說:「因為蜜蜂真的認得他們。」倔崽子的認養人發了一個表情:「我預約兩瓶。一瓶自己喝,一瓶送我媽。」

  林逸靠在椅背上,看著那些消息一條一條地彈出來。看完他關了電腦,走到院子裡。月光很好,照在老槐樹的影子上。那棵樹的影子落在地上,像一幅水墨畫。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