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2章 軍分
府兵制一言以貫之,實際上就是一個以皇家為「世家」、超級擴大版的「世兵制」,世家圈了土地、收了流民、養成私兵,那麼府兵就是國家直接拿土地出來供養士兵及其家人,讓士兵成為國家的「私兵」。
然而世家到最後是會拖垮皇權的,因為世家的部曲就是在掘國家世兵制的根,前期有足夠的土地,國家還能學一學世家,到後面就學不來了,內部還有一群小世家在掘楊、李這個大世家的根呢,此類事情在《紅樓夢》亦有記載;
所以府兵制自然而然地崩潰了,歸根到底還是皇家內府、中央朝廷、地方官署和鄉鎮裡村這些環節,隨著時間推移出現了大量權力解構和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沒了實實在在的土地托底,兵制就無以為繼。
世家可以吃朝廷,甩鍋給皇權,皇權又能甩鍋給誰?從哪裡偷得土地?
在這前提下,皇權還在持續地要求轉移支付,讓各地都繳納超額賦稅供養天子所在的長安,久而久之自是會引起不滿,所以出現了安史之亂,繼而節度使割據,實際上就是對於不負責任的朝廷,各地啟動自救程式,不能真的把本地血脂全部上繳而讓自己餓死;
於是牙兵叛亂、自選節度使,兵制也變成絕對有利於勞務方的募兵制,相當於一群員工拿著大爺條款逼著當地官員以超高規格的待遇招募自己,如有不從就是「你牙兵爺爺的鐵槊來了」,五代各國的精銳部隊基本都是牙兵轉型成為中央軍,本質還是一個問題:誰更能搞錢,誰就是新主子。
而北宋的更戍法,就是既要削弱牙兵戰鬥力,又用錢來收買這幫人的不滿,最後拖垮了財政,又看著五代風氣已改良大半,所以又啟用了將兵法。
及至朱明,則是乾脆給這些將兵們世代固定的編制,以及軍戶科舉資格,許多明朝進士乃至尚書閣臣都是軍戶出身,最有名的當屬李東陽、張居正、葉向高等人,某種意義上恢復了漢初良家子的政治地位。
清朝就很簡單了,民族分化政策擴張到了極限,表面上強調民族平等,但在朝廷體制內重視滿漢之防,保持滿族和八旗士兵的純粹性,同時大予特權以保證自己始終有軍隊可用,只是仍舊不能解決帝國中央軍腐化的問題,最後也倒在這一點上。
歷數各朝兵制就能發現,軍隊體制的腐化不可避免,只能拖延,到了後世還越是想改革,就越會作繭自縛,此時的齊國正處在南北朝和一統盛世的交界,如何快速凝聚一支足以踏平天下、又能在平定後把這些驕兵悍將消化,不讓他們打完了比賽排位發起對皇權的挑戰,就是高殷對兵制改革的核心。
像更戍法那樣用錢收買各軍,同時削弱戰力,以防內患為絕對優先的選擇是絕對不可取的,那樣以後打不過突厥和吐蕃,還得出醜;但也不能不用,除非高殷確定自己能在皇位上把這批人全部熬死,還用大量的賞賜俸祿體體面面地把他們送走,不然就只能開啟大清洗了,而這又會引發無窮後患。
漢有七國之亂,晉有八王之亂,唐有玄武門繼承法,明有燕王靖難;
內部排位總是要打的,只是現在設計好制度,就能決定下次開賽的優勢,周國在滅齊後就開始內部自相殘殺,齊國當然也會有,高殷已經在提前備戰將來了。
所以高殷吸取了後世的優秀管理經驗,引入三權分立的概念,將近現代軍事體系中軍政、軍令、軍需三權分立的核心邏輯在齊軍內部豎立起來。
既然兵制腐化的根源在於將領管兵加用兵,最終士兵成為將領的依附,那就分割出這部份權力,由軍府內部管理士兵的戶口,也就是旗籍,與食干制相結合,可以在朝廷的官方允許下,透過功勳來獲得奴婢與土地,而這些工作就要透過專項官員來管理了;
然後是行台,除了一部分將領有被皇帝許可,擁有的私人部曲外,大部分將領只能透過出現戰事而受朝廷調撥才能獲批兵馬,如果是地區戰爭,就專門設定行台,打完仗後主將回朝交權,兵歸軍府,朝廷自派官員論功行賞。
在更戍法方面,高殷的改動是主帥按任期輪流更換,自統領開始的中低層軍官長期服役;這點還是跟《是大臣》學的,大臣們來來去去,但作為事務官的秘書們雷打不動,他們的人事關係也透過旗籍託庇在軍府中,將領們也要給夠他們足夠的尊重,不然無法開展事務,只能內耗;
同時加上對這些士官的定期考核,以及令未來的武舉人們擔任各地軍官,就基本保證了以營、即八百人到一千人的作戰單位有足夠戰力,這個過程中,朝廷的官員也能撈取一筆,至於錢從哪來,不要多問。
這樣基本的制度框架就建構好了,更戍就在服役的基礎上增加了皇帝的考校內容,等於來國都接受考核,到這個時候,全軍都得好好訓練,不能在皇帝和貴人面前丟份兒。
而且需要更戍的部隊不是全國各地,天龍八部和天策八旗作為中央軍的構成,是國家的軍隊主力,也是職業化的軍隊,在大爭之世承擔主要的作戰任務,等天下太平就讓他們在各地鎮守州郡,那時候才開始他們的更戍任務,此時的更戍主要以各地的郡戍兵為主,目的也主要是挖出地方上的精銳力量,填充進王牌部隊、甚至是百保的序列中,不讓大齊的程咬金、李靖、王伯當流入各地軍閥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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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應的就是裁軍了,朝廷也要檢閱出不合格的部隊並加以遣散,或是更折磨的充入敢死營和食干隊伍里,用本事重新爬上來再說話。
到目前為止,這套制度已經基本能完成高殷和齊國的軍事需要,暫時也只在一部分軍隊中進行試驗,好的話就繼續實行,不行就找出原因再修補。
實際上大多數的制度崩壞都來自於人禍而不是法治,不是時代發展使得法律不得其宜,就是執法隊伍沒能完成職責;
就好像高殷閉著眼睛也能想到,士官們會行賄,將領們會虛報,考核的官員也會昧著良心欺君,畢竟皇帝和朝廷公卿很少在一線,所以一線什麼情況只能聽取匯報,存心的矇騙很難提防,後世總要有子孫被這些傢伙忽悠瘸了。
所以高殷才會努力率兵親征,保證自己資訊渠道的真實性,而且東廠西廠不良人等特務機構也不能停歇,軍中還要設定憲兵隊進行監管;
就是要有好幾種職責衝突的部門進行對抗,才會尋求朝廷和皇帝的仲裁,他這個皇帝也就玩轉起制衡之術,打一派拉一派,就是偶爾死掉幾個真正的忠臣良將,那也是必要的犧牲。
然而世家到最後是會拖垮皇權的,因為世家的部曲就是在掘國家世兵制的根,前期有足夠的土地,國家還能學一學世家,到後面就學不來了,內部還有一群小世家在掘楊、李這個大世家的根呢,此類事情在《紅樓夢》亦有記載;
所以府兵制自然而然地崩潰了,歸根到底還是皇家內府、中央朝廷、地方官署和鄉鎮裡村這些環節,隨著時間推移出現了大量權力解構和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沒了實實在在的土地托底,兵制就無以為繼。
世家可以吃朝廷,甩鍋給皇權,皇權又能甩鍋給誰?從哪裡偷得土地?
在這前提下,皇權還在持續地要求轉移支付,讓各地都繳納超額賦稅供養天子所在的長安,久而久之自是會引起不滿,所以出現了安史之亂,繼而節度使割據,實際上就是對於不負責任的朝廷,各地啟動自救程式,不能真的把本地血脂全部上繳而讓自己餓死;
於是牙兵叛亂、自選節度使,兵制也變成絕對有利於勞務方的募兵制,相當於一群員工拿著大爺條款逼著當地官員以超高規格的待遇招募自己,如有不從就是「你牙兵爺爺的鐵槊來了」,五代各國的精銳部隊基本都是牙兵轉型成為中央軍,本質還是一個問題:誰更能搞錢,誰就是新主子。
而北宋的更戍法,就是既要削弱牙兵戰鬥力,又用錢來收買這幫人的不滿,最後拖垮了財政,又看著五代風氣已改良大半,所以又啟用了將兵法。
及至朱明,則是乾脆給這些將兵們世代固定的編制,以及軍戶科舉資格,許多明朝進士乃至尚書閣臣都是軍戶出身,最有名的當屬李東陽、張居正、葉向高等人,某種意義上恢復了漢初良家子的政治地位。
清朝就很簡單了,民族分化政策擴張到了極限,表面上強調民族平等,但在朝廷體制內重視滿漢之防,保持滿族和八旗士兵的純粹性,同時大予特權以保證自己始終有軍隊可用,只是仍舊不能解決帝國中央軍腐化的問題,最後也倒在這一點上。
歷數各朝兵制就能發現,軍隊體制的腐化不可避免,只能拖延,到了後世還越是想改革,就越會作繭自縛,此時的齊國正處在南北朝和一統盛世的交界,如何快速凝聚一支足以踏平天下、又能在平定後把這些驕兵悍將消化,不讓他們打完了比賽排位發起對皇權的挑戰,就是高殷對兵制改革的核心。
像更戍法那樣用錢收買各軍,同時削弱戰力,以防內患為絕對優先的選擇是絕對不可取的,那樣以後打不過突厥和吐蕃,還得出醜;但也不能不用,除非高殷確定自己能在皇位上把這批人全部熬死,還用大量的賞賜俸祿體體面面地把他們送走,不然就只能開啟大清洗了,而這又會引發無窮後患。
漢有七國之亂,晉有八王之亂,唐有玄武門繼承法,明有燕王靖難;
內部排位總是要打的,只是現在設計好制度,就能決定下次開賽的優勢,周國在滅齊後就開始內部自相殘殺,齊國當然也會有,高殷已經在提前備戰將來了。
所以高殷吸取了後世的優秀管理經驗,引入三權分立的概念,將近現代軍事體系中軍政、軍令、軍需三權分立的核心邏輯在齊軍內部豎立起來。
既然兵制腐化的根源在於將領管兵加用兵,最終士兵成為將領的依附,那就分割出這部份權力,由軍府內部管理士兵的戶口,也就是旗籍,與食干制相結合,可以在朝廷的官方允許下,透過功勳來獲得奴婢與土地,而這些工作就要透過專項官員來管理了;
然後是行台,除了一部分將領有被皇帝許可,擁有的私人部曲外,大部分將領只能透過出現戰事而受朝廷調撥才能獲批兵馬,如果是地區戰爭,就專門設定行台,打完仗後主將回朝交權,兵歸軍府,朝廷自派官員論功行賞。
在更戍法方面,高殷的改動是主帥按任期輪流更換,自統領開始的中低層軍官長期服役;這點還是跟《是大臣》學的,大臣們來來去去,但作為事務官的秘書們雷打不動,他們的人事關係也透過旗籍託庇在軍府中,將領們也要給夠他們足夠的尊重,不然無法開展事務,只能內耗;
同時加上對這些士官的定期考核,以及令未來的武舉人們擔任各地軍官,就基本保證了以營、即八百人到一千人的作戰單位有足夠戰力,這個過程中,朝廷的官員也能撈取一筆,至於錢從哪來,不要多問。
這樣基本的制度框架就建構好了,更戍就在服役的基礎上增加了皇帝的考校內容,等於來國都接受考核,到這個時候,全軍都得好好訓練,不能在皇帝和貴人面前丟份兒。
而且需要更戍的部隊不是全國各地,天龍八部和天策八旗作為中央軍的構成,是國家的軍隊主力,也是職業化的軍隊,在大爭之世承擔主要的作戰任務,等天下太平就讓他們在各地鎮守州郡,那時候才開始他們的更戍任務,此時的更戍主要以各地的郡戍兵為主,目的也主要是挖出地方上的精銳力量,填充進王牌部隊、甚至是百保的序列中,不讓大齊的程咬金、李靖、王伯當流入各地軍閥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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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應的就是裁軍了,朝廷也要檢閱出不合格的部隊並加以遣散,或是更折磨的充入敢死營和食干隊伍里,用本事重新爬上來再說話。
到目前為止,這套制度已經基本能完成高殷和齊國的軍事需要,暫時也只在一部分軍隊中進行試驗,好的話就繼續實行,不行就找出原因再修補。
實際上大多數的制度崩壞都來自於人禍而不是法治,不是時代發展使得法律不得其宜,就是執法隊伍沒能完成職責;
就好像高殷閉著眼睛也能想到,士官們會行賄,將領們會虛報,考核的官員也會昧著良心欺君,畢竟皇帝和朝廷公卿很少在一線,所以一線什麼情況只能聽取匯報,存心的矇騙很難提防,後世總要有子孫被這些傢伙忽悠瘸了。
所以高殷才會努力率兵親征,保證自己資訊渠道的真實性,而且東廠西廠不良人等特務機構也不能停歇,軍中還要設定憲兵隊進行監管;
就是要有好幾種職責衝突的部門進行對抗,才會尋求朝廷和皇帝的仲裁,他這個皇帝也就玩轉起制衡之術,打一派拉一派,就是偶爾死掉幾個真正的忠臣良將,那也是必要的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