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相識到「相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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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晚上,姜宸鈺沒有回家。

  他讓司機把他送到恆遠大樓附近的一家酒店。不是高檔酒店,是寫字樓底下那種商務連鎖。他沒有帶換洗衣服,沒有帶洗漱用品。他只是不想回到那個空蕩蕩的房子裡。

  酒店房間很小。一張床,一個寫字檯,一扇窗。窗外是寫字樓的後巷,路燈昏黃,照著幾輛停在牆根的電動車。


  檯燈的光照著那頁紙。白紙黑字。

  章念。AB型。2021年3月18日。

  他盯著這行字看了很久,然後拿出手機,打開備忘錄。

  他開始打字。

  不是工作內容。是他在理一條時間線。

  2020年1月——章子梅進入他的生活。經人介紹,到他公寓做鐘點工。不,不是鐘點工。她說她是來"幫忙"的。他那時候剛創業,一個人住,公寓亂得不像話。合伙人老許說他認識一個女孩,"踏實,話少,幫你收拾收拾房子"。

  他答應了。

  第一次見她的時候,她站在他公寓門口,穿一件洗得發白的牛仔外套,帆布鞋,頭髮紮成一個低馬尾。她比他矮一個頭,抬頭看他的時候,眼睛很黑,很亮,但很快垂下去了。

  "姜先生你好。我叫章子梅。"

  聲音很輕。像怕吵到誰。

  他讓她進來了。

  她幹活很利落。第一天就把他亂了一周的廚房收拾乾淨了,碗洗了,台面擦了,垃圾倒了。他坐在客廳簽文件,偶爾抬頭看一眼——她在廚房裡忙活,背對著他,動作很快,不出聲。

  後來她每天都來。上午來,下午走。收拾完屋子,有時候會多做一份飯,放在鍋里熱著。他回來的時候,廚房是乾淨的,飯菜是熱的。

  他習慣了。

  習慣這個東西很可怕。你習慣了一個人給你收拾屋子、做飯、換花,你就不會再覺得這有什麼特別。你甚至不會想——她為什麼每天來?她有沒有別的事?她是不是還有自己的生活?

  他沒有問過。

  後來他們在一起了。

  不是某一個瞬間的事。是一點一點的。

  他記得第一次注意到她。不是第一次見面。第一次見面她站在門口,他只看了一眼——牛仔外套,帆布鞋,普通。讓他簽字的時候手很穩,不抖。他見過太多人在他面前手抖。她不抖。他簽完字就進去了,沒有多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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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後來。第三天,還是第四天。他加班到很晚回來。十一點多。推開門的時候,屋裡是黑的。但廚房的燈亮著。小燈。灶台上面那種。她走的時候沒關。

  灶台上放著一碗麵。面上面蓋了一個盤子。掀開盤子,面還是溫的。盤子底下壓了一張紙條。她的字很小,很圓。"面在鍋里。熱一下就可以吃。"

  他站在廚房裡,端著那碗面,看著那張紙條。

  他二十六歲了。一個人住。從大學畢業到創業,四年。他的公寓從來沒有人給他留過燈。保姆不來的時候,廚房是黑的。回來就是黑的。開燈。黑的變成亮的。但那不是燈。那是開關。

  那天廚房的燈是別人留的。那碗面是別人煮的。那張紙條是別人寫的。

  他吃了那碗面。

  後來他發現她每天都在。不是每天來。是每天在。上午來,收拾完屋子,做完飯,有時候下午還在。他在書房簽文件的時候,能聽到客廳里有聲音。很輕的。吸塵器的嗡嗡。水龍頭的嘩嘩。剪刀剪枝葉的咔嚓。

  她在他的茶几上插了一瓶花。

  白玫瑰。配了幾支尤加利葉。插在一個玻璃瓶里。瓶子裡換了清水。花枝剪了斜口。她把花擺正的時候,側過身,從他的角度看剛好能看到她的側臉。

  他站在書房門口看了一會兒。

  她沒發現。

  他記得有一個下午。下雨。不大。毛毛雨。她走的時候沒帶傘。他看到她站在樓下,沒有走。在等雨停。他下樓了。不是因為關心她。是正好要出去。

  他走到她旁邊。撐著傘。

  "走吧。"

  她抬頭看他。那一眼。眼睛很黑。很亮。和第一天一樣。但不一樣。第一天她看了他一眼就垂下去了。這一次她多看了一秒。

  一秒。

  就多了一秒。

  他送她到公交站。傘不大。兩個人走得很近。她的肩膀碰到了他的手臂。碰了一下。她往旁邊讓了半步。他沒有動。

  公交站到了。她上車了。他站在路邊,收了傘。

  後來他想起那一秒。她多看的那一秒。不是感激。不是客氣。是那種——你忽然發現一個人在看你。你看了回去。然後你知道了。有什麼東西不一樣了。

  他不知道那是什麼。

  再後來。那個下雨天。她來的時候淋了雨。不是毛毛雨。是大的。夏天的暴雨。她站在玄關發抖。頭髮濕了。貼在臉上。衣服濕透了。牛仔外套顏色深了一塊。

  他遞了一條毛巾給她。

  她接過去的時候,手指碰到了他的手指。

  她縮了一下。

  他沒有縮。

  他看著她。她低著頭擦頭髮。毛巾擋住了半張臉。他只看到她的額頭和一縷濕頭髮。她的耳朵紅了。從耳尖紅到耳垂。

  他那時候想——她在怕什麼?

  不是怕。他後來知道了。不是怕,是那種——你碰到了一個人,你知道你不該碰。但你碰了,你縮開了,但那一下已經碰到了,碰到了就回不去了。

  那天晚上她沒有走。

  他記得她睡著以後的樣子。側著身。手縮在胸前。呼吸很輕。比他輕。他把被子往她那邊拉了一點。她沒醒。

  他躺在旁邊,看著天花板。

  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他只知道——他不想讓她走。

  後來他明白了。她怕的不是他。是她自己。她怕自己在他面前待得太久,就會忘了自己的"位置"。

  什麼位置?

  見不得光的位置。

  他知道她心裡清楚。他從沒帶她見過任何朋友,從沒在公開場合承認過她。他給她公寓鑰匙,給她一張副卡,偶爾在一起吃飯、看電影——都是關起門來的事。

  他以為這就夠了。他以為她要的就是這些。

  他從來沒問過她想要什麼。

  他打到這裡,停了。

  手機屏幕上的光照著他的臉。酒店房間很暗,只有這一小塊光。

  他繼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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