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春晚彩排前夕,兩女約見江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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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能不喝酒嗎?」

  江楓在橫店喝多了,所以現在看到酒,就想吐。

  「不行。」

  「你不在的這段時間,都沒人陪我喝酒。」

  「這酒,你必須得喝。」

  鄧之琪當即搖頭。

  「好吧。」

  江楓拗不過鄧之琪。

  只能聽從。

  「你這段時間,做什麼去了?」

  「是不是網上的輿論太大了?」

  「讓你害怕了?」

  鄧之琪好奇的問道。

  「當然不是,我連網都不上的人,怕什麼輿論?」

  江楓冷冷一笑。

  那些輿論,對他來說,根本沒用。

  「那你為什麼躲起來?」

  鄧之琪說道。

  「我躲個毛。」

  「我那是去開闊新的事業去了。」

  江楓說道。

  「新的事業?什麼事業啊?」

  鄧之琪表示十分的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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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過段時間,你就知道了。」

  江楓表示,這是秘密。

  他可不想讓鄧之琪知道,他去當群演去了。

  這也太丟人了。

  「要等多久?」

  鄧之琪追問道。

  「可能,就一個月?」

  江楓想了想說道。

  「好吧。那我就等一個月,我看你能夠給我什麼驚喜。」

  鄧之琪笑著說道。

  接著,兩人喝了不少的酒。

  鄧之琪也是再次有些迷糊了。

  甚至,連腦袋,都搭在了江楓的肩膀上了。

  說話,也是迷迷糊糊的了。

  「讓你的經紀人來接你吧。」

  「我要回家了。」

  江楓看到鄧之琪這個樣子,也是知道自己該走了。

  再不走,真得出事了。

  「嗯?我飯都請你吃了,你說你要回家?」

  鄧之琪當即拉著江楓的胳膊,不讓他走。

  「那我們接下來要幹嘛?」

  江楓咽了咽口水。

  「當然是......」

  「接著喝!!!」

  「今天誰先慫,誰是孫子。」

  鄧之琪突然大笑起來。

  「.........」

  「我先走一步。」

  「有事再聯繫。」

  江楓當即啟用了尿遁。

  順便,給鄧之琪的經紀人打了個電話。

  當然,少不了被鄧之琪的經紀人數落一通。

  不過,江楓已經習慣了。

  .........

  回家第三天。

  江楓終於是收到了春晚那邊發來的彩排邀請。

  另外,需要他把節目歌曲,提前送過去,方便節目組的人審核。

  江楓想了想,也是寫了兩首歌,發給了春晚的節目組。

  雖然說,春晚並不是江楓想上的。

  但是既然已經發展到這裡了。

  不上,似乎也不太好。

  另外。

  江楓沒有想到的是。

  鄭超竟然給他打了個電話。

  並且問他在哪。

  說覺得他挺有趣的,想和他一起吃個飯。

  「超哥,我已經回魔都了,有時間一起唄。」

  江楓抱歉說道。

  「好吧,我馬上離開橫店了,去下一個組了,本來還想著走之前,和你吃個飯呢。」

  「沒想到,你比我跑的還快。」

  鄭超苦笑一聲說道。

  「這馬上都要過年了,超歌還有工作呢?」

  江楓關心道。

  「哎,沒辦法,春晚節目組,今年邀請了我。」

  「我得先去彩排啊。」

  「不然,到時候來不及啊。」

  鄧超嘆了一口氣說道。

  「啊?」

  江楓一愣。

  春晚節目組,竟然也邀請了鄧超?

  那完犢子了。

  這彩排一見面,自己的身份,不就暴露了嗎?

  「怎麼了?」

  鄧超聽到江楓驚異的聲音,也是問道。

  「沒,沒事。」

  江楓連忙說道。

  看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吧。

  暴露就暴露了吧,他不可能連彩排都不去吧?

  那也太大牌了。

  「好,那我們下次有機會再聚。」

  鄭超在電話那頭也是說道。

  「嗯嗯。」

  「下次再聚,超哥。」

  江楓面色怪異的說道。

  希望超哥在春晚的彩排現場見到自己的時候。

  不會太驚訝。

  ..........

  第四天。

  林甜來找江楓玩了。

  顯然,有段時間沒見到江楓。

  林甜也是挺想見江楓的。

  江楓想了想,也沒有拒絕。

  畢竟,他在魔都的朋友不多。

  林甜算是一個。

  見面之後,林甜想要一起去吃飯。

  「我吃過了,一起去逛會街吧。」

  江楓想了想說道。

  回到魔都的幾天,他都在等春晚節目組那邊的消息。

  所以基本也沒怎麼出門。

  也想出去散散心。

  「好。」

  林甜自然沒什麼意見。

  畢竟,江楓能夠答應和他一起出去。

  就已經很好了。

  接著,是林甜開著車,來接的江楓。

  林甜雖然剛畢業沒多久。

  但是開的車子,也已經是幾十萬的車子了。

  江楓坐在副駕駛,一時間,感覺自己像是吃軟飯的一樣。

  不過,他也沒辦法。

  誰讓他攤上這個一個坑爹的系統呢。

  只希望,能夠早點捐款達到十億吧。

  江楓沒事的時候,就會關注自己的捐款金額。

  現在一看,僅僅不到五千萬。

  只能說,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任需努力啊。

  不過,其實只是江楓的要求太高了。

  他這不到半年的時間,已經賺了幾千萬。

  對於普通人來說,可能一輩子都賺不到這麼多錢。

  雖然說,到江楓手裡的錢,僅僅不到幾萬塊。

  所以,江楓的日子,才會過的如此的貧苦。

  很多人覺得,幾萬塊已經很多了。

  那只是對於普通人而言。

  對於江楓來說,他需要用錢的地方太多了。

  無論是現實中的柴米油鹽,還是人際交往。

  甚至錄歌,發歌,都要錢。

  另外,魔都這個地方的生活成本,實在是太高了。

  江楓其實也想過,要不要搬去一個偏僻的地方。

  但是他的工作,註定就需要住在一個繁華一點的地方。

  因為他隨時可能接到通告。

  ........

  大街上。

  林甜將車子停在路邊。

  隨後和江楓一起逛馬路。

  這邊大概的位置,在魔都的外灘。

  不得不說,魔都的外灘,風景還是十分不錯的。

  不但能夠看到華麗的東方明珠塔。

  還能夠看到江上的夜景。

  江楓聽說,在這黃浦江邊上,有個地方叫做湯臣一品。

  裡面的房子,幾十萬一平。

  一套房子的價值,可能上億。

  江楓暗暗發誓。

  等他捐款夠了十億。

  他也要掙錢去買一套。

  他也想享受一下,住在江景房的感覺。

  「楓哥,在想什麼呢。」

  就在江楓走神的時候。

  林甜的小腦袋湊了過來,出現在江楓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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