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搬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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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龍澤臉上還帶著傷,看見龍宇,下意識地往後退了一步。

  電梯下行,龍澤瞥了一眼錦齊凌。

  「這麼囂張,還把情人帶來公司?」

  「不是…」龍宇下意識反駁。

  想說不是情人,又覺得他跟錦齊凌的關係跟他說太清楚也不好。

  他冷冷地瞥了他一眼。

  「沒你爸囂張,他都敢帶著小三的兒子進公司,我帶他來怎麼了?」

  錦齊凌耳朵一下子就豎了起來。

  合著,他就是龍宇之前跟他說過的私生子,給他下藥那個?

  不過不對啊,他怎麼會知道自己和龍宇是那種關係?

  「什麼我爸,難道不是你爸?」

  「沒這種父親。」

  「呵呵,那你把屬於爸爸的股份還回來。」

  「那是爺爺分給我的,就是我的東西,哪裡屬於他?」

  龍澤惡狠狠地瞪他一眼,被懟得說不出話來。

  他也不明白那個老傢伙為什麼臨終分遺產的時候,會把大部分的股份分給龍宇。

  不應該分給龍城,以後再由龍城分給龍宇麼?

  害得他們現在還要在公司跟龍宇鬥智鬥勇。

  電梯很快就到了-2樓,地下車庫。

  分別前,龍澤還不忘給他們找不痛快。

  「雖說我答應你,不會告訴他們你喜歡男人的事情,但紙終究包不住火,你不可能瞞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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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龍澤走遠,錦齊凌跟上龍宇,走到他的車旁。

  看見這車,他一拍腦袋:

  「誒!哥,我想起來了,我車還在路邊停著呢!」

  "……路邊?停一會兒就會有交警給你貼罰單。"

  錦齊凌從口袋裡掏出車鑰匙,在指間轉了一圈。

  "那更得開回家了,停一晚上不得被拖走嗎?"

  龍宇把邁巴赫的車鑰匙收回口袋裡。

  "行,坐你車回去。"

  兩人走出車庫,沿著街邊走大約兩百米,在一棵梧桐下找到那輛紅色敞篷。

  擋風玻璃上果然夾著一張白色的罰單,在風裡微微翹起一角。

  他伸手把罰單抽下來,展開看了一眼,把罰單折好塞進手套箱裡,拉開車門坐進駕駛座。

  降下敞篷,車起步開了一會兒,便在一個十字路口堵住。

  前面排起一條長龍,暑氣還未被夕陽全部帶走,熱得人不太自在。

  錦齊凌把敞篷升上去,空調又調低了一個度,這才感覺活過來一些。

  京市的下班晚高峰,一個字,堵。

  錦齊凌扭頭看了看龍宇,問:

  「哥,剛剛那個人就是你跟我說的…私生子?」

  「嗯。」

  「他怎麼會知道我們的關係啊?」

  龍宇沉默了兩秒,才說:「想抓我把柄,自己查到的,你不用擔心,現在已經解決了。」

  「呃…我倒是不擔心被他知道,我只是在想,他臨走時說的最後那句話。」

  他在想,萬一哪天被龍宇媽媽知道他跟他在一起,會不會跟小說里寫的那樣,給他甩500萬,讓他離開他兒子?

  那不行,500w太少了,他跟龍宇在一起幾個月就賺回來了。

  甚至一個億都不行,他拿股份分紅,一年也賺回來了。

  擦。

  想到這裡,錦齊凌有點兒汗顏了。

  到底是什么女主,會被總裁母親撬走啊,總裁給她的就這麼少嗎?

  「我也在想,」龍宇說,「這次催婚不成,還會有下次,下次不成,還有下下次。」

  畢竟年紀到了,只要還沒結,就會一直催。

  這話題是不是有些沉重了?

  一時之間錦齊凌也不知該說什麼好,過了一會兒,才說:

  「反正目前…能瞞就瞞著,瞞不住就爆了唄。」

  「哥,你父母不同意我們在一起,你會跟我分手嗎?」

  「不會。」

  他回答得沒有一絲猶豫。

  錦齊凌忍不住笑起來,「嘿嘿,我也不會。」

  「當年我爸媽把我生活費斷了,還以為那樣可以拿捏我,結果我不還是過來了?」

  「現在我有錢了,而且我跟他們一南一北,大不了就把他們拉黑了,隔這麼遠,他們更管不了我了。」

  不過,真要到了那時候,他應該會給父母一筆錢,也算報了養育之恩。

  哦,哥哥和妹妹應該也會給一筆。


  不過,龍宇要面對的情況就比他複雜得多。

  他父母都在京市,跟他爸在一個公司,還有競爭關係在,就怕他們拿他的性取向做文章。

  大概堵了二十分鐘,錦齊凌受不了了。

  「我靠,哥,你每天就是這樣回家的?」

  他勾唇笑笑,「才二十分鐘就受不了了?」

  「你這什麼虎狼之詞?」

  他又笑了聲,沒說話。

  錦齊凌繼續抱怨道:「怎麼買房會買在星河灣啊?不買在離你公司近一些的地方嗎?」

  「…星河灣離你學校比較近。」

  聞言,錦齊凌呼吸一滯,這才慢慢轉頭,看向龍宇。

  龍宇似乎還沒有意識到,這麼普普通通的一句話,卻能在錦齊凌心裡掀起波瀾。

  他咬咬唇,良久,才慢慢憋出來一句:

  「買個離你公司近一點的房子,我們搬過去吧!你早跟我說不好嘛?我都畢業快一年了,才說。」

  要不是今天他跟他一起下班,遇到堵車,又恰好提到剛剛那句,龍宇估計一直都不會說吧?

  也忒悶騷了點。

  「習慣了,」他看向前面的車流,神色平靜,「就堵這麼一會兒,不覺得有什麼。」

  他沒告訴他,其實在遇見他之前,龍宇也很討厭堵車。

  畢竟,他的時間很貴。

  貴到每一個小時的空轉都會換算成某個項目的進度,某場談判的節奏,某個數字波動背後的利潤。

  半個小時,可以開完一個跨部門的簡報會;

  二十分鐘,可以敲定一份合同的最後條款;

  十分鐘,夠他翻完一份盡調報告的摘要部分,把要點批註出來遞給陸鳴謙去執行。

  他習慣了用分鐘來丈量每一件事,習慣了把時間精確地切成塊,分好優先級,按照重要性排列。

  所以他的時間不可能浪費在堵車這種毫無意義的事情上。

  那時的他,甚至會經常在公司加班一兩個小時,來逃過下班高峰期的擁堵車流。

  遇見他以後就不一樣了。

  他開始卡著下班時間走。

  只要可以早點回家見他,浪費一些時間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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