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55章 誰是軟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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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鐘路38號。

  兜兜轉轉那麼久,丁蟹的案子還是進入了司法流程。

  過去這三個月,丁孝蟹一直在找人,瘋狂的找,甚至親自去了寶島,但,根本找不到行蹤。

  拖著,拖著,丁蟹的延期也拖不住了。

  事實上這不是第一次開庭,準確來說,今天是控方證人出庭的日子。

  上午九點多,一輛黑色商務車和一輛豐田,先後停到了法院門口,車門開啟,玲姐和方芳等人陸續下車。

  跟著一起下來的還有兩位便衣。

  他們是李文彬安排的保護人員,這一點,很有必要,誰知道四隻死螃蟹,不對。

  應該是三隻死螃蟹。

  丁益蟹已經提前去見了閻王。

  沒了吉吉之後,這傢伙越來越瘋狂,在調查忠青社的過程中,李傑順手把他給做掉了。

  丁益蟹死後,丁孝蟹下了江湖懸賞令,不過,他要是能找到人,那就見鬼了。

  「大哥。」

  下車後,看見李傑,方敏立刻朝他揮了揮手。

  三個多月過去,李傑的變化其實挺大的,畢竟,警校那邊天天都要訓練,人曬黑是必然的事。

  同理,壯了一點點也很正常,肌肉線條都明顯了不少。

  「哥,你是不是快畢業了?」見面後,大妹方芳直接問道。

  「早的很。」

  李傑領著他們往上走,一邊走,一邊關注著周圍的情況。

  「二十二周的課程,哪有那麼快。」

  「你不是全科第一?」一旁的方婷插嘴道:「這也不能提前畢業嗎?」

  「那得你什麼時候成了長官,然後再給我改條例?」

  李傑笑著打趣道:「不過,你即便有意,也未必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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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吖。」

  方婷嘻嘻一笑,這段時間她在寶島過得還不錯,性格也跟著開朗了不少,就是有點想念大哥,還有學校的同學們。

  但。

  也就那樣。

  她是新轉學生,同學之間的情誼肯定有,卻沒多到要回香江的地步。

  何況。

  她又不是小孩,不知道大哥安排的目的嗎?

  幾人有說有笑的走上台階,倏地,丁孝蟹帶著丁旺蟹出現在了大法院門口。

  領頭的丁孝蟹,站在高處,冷冷的看著方家幾人。

  見狀,跟著保護的兩位阿sir明顯繃緊了神經,雖然丁家不至於喪心病狂到在這裡動手。

  可。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丁孝蟹當然沒有瘋到那個地步,要是老二在的話,瑪德,想到這裡,他就火大。

  別讓他查到是誰幹的!

  查到了,踏馬的,直接剁碎了餵狗!

  不!

  應該犬決!

  緊接著,丁孝蟹壓下火氣,往前走了兩步,看見兩位警察那麼緊張,他攤了攤手。

  「阿sir,別緊張,我什麼都沒帶,就是想跟方展博聊兩句家常,這總可以吧?」

  「沒什麼可聊的。」

  沒等李傑開口,玲姐直接回道。

  「香江是法治社會,我們聽法院的判決就好。」

  「好,好。」

  丁孝蟹皮笑肉不笑的點了點頭。

  「希望你能記住這句話。」

  「怎麼,你想幹什麼?」女警周思思上前一步,攔在他面前:「當著我們的面還敢威脅證人?你們忠青社好大的膽子。」

  「阿sir,說話要講證據。」

  丁旺蟹呵呵一笑:「我們哪句話有威脅他們?我們兩家是世交,方進新小時候還是我奶奶照顧的,我們提醒他們,有些事情沒必要做得太絕,有問題嗎?」

  「你還有臉說這些?」

  周思思剛剛從警校畢業不久,非常討厭這種混黑道,還喜歡顛倒黑白的人。

  「阿sir,你話太多了。」

  「幹什麼呢?」

  這時,一身西裝的李文彬走了過來,他今天也是『證人』之一,丁蟹襲警的事也不小。

  「你們精力這麼旺盛,要不要我請你們去警局裡坐坐,喝喝咖啡?」

  「李sir,警局的咖啡那麼難喝,誰喝的慣?」

  丁旺蟹還想再調侃兩句,但,收到大哥的眼神提示,也沒再多說。

  「你們慢慢聊,我們走了。」

  言罷。

  丁孝蟹帶著弟弟和律師轉身走進了法院,和原著中不太一樣,丁蟹沒有神經質的搞什麼自辯的戲碼。

  因為情況不一樣。

  那會他很有『自信』,現在哪有什麼自信,剛放出來,老二的老二就沒了。

  偷偷摸摸回香江,沒多久就被抓了。

  在寶島吃完牢飯,這邊又要繼續吃,關鍵是這邊的罪比寶島那邊重多了。

  一旦敗訴,下半輩子都得呆在裡面。

  所以。

  他老實地選擇了律師辯護。

  不一會,李傑跟李文彬聊了幾句就帶著玲姐和妹妹們去了休息室。

  丁蟹被指控的罪名當中,最主要的是謀殺,其他什麼非法入境、拒捕、襲警,擱在謀殺面前,都是弟弟。

  雖說這樁案子間隔很久,屬於舊案,但,當年的物證還算充足,丁蟹留下了大量的物證。

  再加上幾位證人。

  幾乎不可能輸。

  開庭的過程,丁蟹依舊在那詭辯,但,幾乎次次都被問得啞口無言。

  「我真的沒有想過殺進新!我們從小一起長大,我媽又在方家做事,跟一家人有什麼區別?」

  「你們算什麼一家人?人家是金融奇才,你是古惑仔,你是不是從小就覺得你媽偏心,所以,嫉妒方進新?然後,嫉妒變成仇恨?」

  「……」

  「誰知道他身體那麼差?他腦子受過傷啊!」

  「是誰給他打成植物人的?」

  「……」

  「我只是失手!」

  「一次失手,兩次也叫失手嗎?第一次把別人打成植物人,第二次上門,分明是蓄意謀殺!」

  「……」

  顯然。

  丁蟹的那套邏輯在法律面前根本站不住腳,兩天後,方家幾個人的作證基本結束。

  過程沒什麼特別的。

  反正辯方律師結束時臉色比司馬還要難看,他們很清楚,這場辯護幾乎不可能贏。

  塔喵的。

  丁蟹有時候說著說著就踏馬自曝了,這誰頂得住?

  除非法院是他家開的,否則,誰來了都得輸!

  結束當天,李傑就給玲姐她們買好了飛往寶島的機票。

  「又要走?」

  剛回到文華酒店,方敏就一屁股坐在行李箱上,說什麼也不想動。

  「大哥,我能不能再多留幾天啊,求求你了,好不好嘛?」

  「別鬧。」

  正在疊衣服的方芳轉頭瞅了她一眼。

  「你留在這裡幹嘛?不是添亂嗎?」

  「聽你姐的。」

  走進屋內的玲姐也沒有站在方敏那一邊,因為她知道為什麼要遠走寶島,是為了避災。

  她何嘗想一直留在寶島?

  幾個月前,方芳在讀夜校,方婷、方敏剛剛換了新學校,一切都往好的方向發展。

  但。

  金窩銀窩不如自家的狗窩,香江再差,也是他們從小長大的地方。

  「玲姐,你別擔心。」

  聽出她話里的語氣,李傑笑著道。

  「這件事很快就會解決的。」

  「嗯?」玲姐神色一愣,隨即反應過來:「展博,你別亂來啊,你別敏敏的話,她在寶島的時候可沒有那麼想家。」

  「沒錯,她追星的時候,不知道多瘋呢。」

  方婷也在一旁補刀。

  「不會亂來的。」李傑笑著幫忙收拾行李:「是忠青社自己日子都不好過,是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

  這話不是騙她們。

  跟東星的紛爭只是一個開始,雖說倪坤出面曾經調停過,但黑幫要是那麼守規矩,還能叫黑幫嗎?

  吃裡扒外、出賣兄弟、睡大嫂,這才是黑幫的真實生態。

  所以。

  雙方是磨擦不斷。

  尤其是烏鴉,他如今是街面上最靚的崽,踩著忠青社的人頭上位,不僅得了一個場子,還贏了幾百萬。

  關於他的各種傳說,不知道衍生出多少個版本。

  而且,烏鴉還經常踩忠青社。

  要不是三月之期未到,丁孝蟹早就把烏鴉給乾死了,不是砍死,是直接用槍!

  打黑槍,誰踏馬不會。

  什麼道上不許用槍的規矩,只要不被發現是自己乾的,有什麼關係?

  瑪德。

  要怪就怪這個逼太狂!

  「哥,真的嗎?」

  方婷好奇地看向李傑,她和原著中完全不一樣,對丁孝蟹,她有恨,有怕,絕對沒有愛。

  躲得遠一點還來不及呢。

  「應該吧。」

  雖說李傑已經給忠青社判了死刑,但他沒把話說得太死,免得露出什麼破綻。

  現在這樣,剛剛好。

  因為除了東星,李文彬也在盯著他們,一個是為了查槍,另外一個是舊案,就是阿輝那個案子。

  李文彬稍微跟他提過這些,有對方提供的信源,李傑做出判斷,合情合理。

  當然。

  真正的原因是,李傑要給他們推一波。

  陳浩南那邊目前是用不上了,誰讓他們發育太慢,眼下只是街面上的小混混。

  還是烏鴉好啊。

  只要把訊息捅給烏鴉,不論對方是舉報,還是黑吃黑,讓摩擦升級,都會加速忠青社的覆滅。

  ……

  次日。

  送走玲姐幾人,李傑抽空去了一下烏鴉的住處,別看這傢伙看起來很衝動,很沒腦子。

  事實上卻很狡猾。

  私下有好幾個住處,不僅保密,還會不定期地輪換,李傑也不知道這廝具體每天住哪裡。

  因為是純隨機,不過,這些都不重要,李傑只是把東西放進他的窩點就好。

  其他的?

  自然發酵!

  這邊,李傑剛剛把『快遞』送到,那邊,金輝夜總會迎來了一批人馬,領頭的是丁孝蟹的心腹張城。

  「烏鴉,你可是真難找啊。」

  看見烏鴉正在跟小弟一起打牌,張城呵呵一笑,徑直坐到了他對面。

  「你踏馬誰啊?」

  烏鴉瞟了他一眼,故意裝出不認識的樣子。

  「還踏馬找我,老子給你臉了是吧?老子讓你坐了嗎?」

  話音剛落,烏鴉身邊的小弟,齊刷刷的站了起來,上次贏了四百萬,又拿了幾十萬的醫藥費。

  最最最重要的是,這個場子真塔喵賺錢啊,日進斗金。

  有了錢,烏鴉還能幹嘛?

  當然是招小弟!

  眼下他是兵強馬壯!

  「烏鴉,別踏馬給我裝傻!」


  「什麼三月之期?」

  烏鴉繼續裝傻充愣,看向周圍的小弟。

  「你們知道嗎?」

  「不……知……道!」

  幾十個小弟,齊刷刷的回應著。

  「呵呵,老子就知道你要搞這種把戲。」

  張城直接把簽的那份擔保書亮了出來。

  「這是你老大簽的字,你不認?」

  「哦~~」

  烏鴉拖了一個長長的尾音。

  「你說這個,認,當然認,大佬的話,我肯定聽。」

  「那你……」

  「誰踏馬讓你說話了?」

  烏鴉拿起一個酒瓶,刷的一聲就砸在了台子上。

  「能不能聽老子把話說完?」

  「好,好。」

  張城擦了擦臉上被玻璃渣子劃破的小傷口,氣急道。

  「我看看你能說出什麼卵蛋!」

  「呵呵,我這個人,最講道理了。」

  烏鴉掏了掏耳朵,順勢靠在沙發上。

  「我之前差點被砍死,住院、養傷用了多少……多少天來著?」

  「大佬,是四十天。」

  這時,一個立功心切的小弟立馬回答。

  「四十你媽個頭啊!」烏鴉踹了對方一腳:「你老母沒教過你傷筋動骨一百天嗎?」

  說著。

  他轉頭看向張城。

  「不過呢,我這個人很講道理,身體也夠好,用不著100天,打個折,50天就行,所以,理論上是從我傷好那天開始算,往後推三個月。」

  「好,記住你說的話,我去找你們老大。」

  張城不想繼續在這裡陪著烏鴉墨跡,對方擺明了是要賴帳,再談下去,半分作用都沒有。

  「去,歡迎,歡迎你們去。」

  烏鴉拍了拍手:「來人,送客!」

  少頃,張城倒是順利地離開了夜總會,烏鴉再怎麼瘋狂,大白天的也不可能在自家場子砍死人。

  是的。

  在他眼裡,這就是自家場子,下次來,他還有藉口!

  至於找什麼駱駝,開什麼玩笑,駱駝大佬怎麼會不知道這些?

  干之前,他就跟大佬商量好了,誰讓忠青社眼瞅著快不行了呢。

  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香江就這麼大,不止古惑仔想上位,幫派之間也有人想出頭。

  柿子,當然挑軟的捏!

  洪興、東星、倪家、忠青社,誰是軟柿子?

  瞎子都能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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