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虛假工分誰來負責
「我只讓每一筆分數有出處。」
蘇見青把扣分表折好,放回桌上。
門外的馬保國沒有走。
「出處就在她名下。」
他抬腳跨進院子,身後跟著大隊文書。
「工分是陳露的名字,推薦材料也是她的名字。現在出了問題,不扣她,難道扣帳本?」
陳露站在桌邊,手裡的材料袋掉到地上。
紙袋碰到磚地,裡面的幾張紙散出來。
沈秀蘭趕緊蹲下去收。
「馬主任,事情還沒查完。」
「查什麼?」
馬保國指著那張扣分表。
「她自己交過空白工分條,後來工分多出三十六個。誰能證明不是她讓人補的?」
「我能證明。」
何向東從院牆邊走過來。
「陳露沒有讓人替她虛報工分。」
馬保國看向他。
「你聽見她說了?」
「聽見過。」
何向東把手裡的舊登記冊放到桌上。
「六月十八日,陳露問過林秀梅,為什麼工分還沒核。林秀梅說月底統一算,讓她先去忙回城材料。」
陳露抬頭看向他。
「你當時也在?」
「我在門口修木架。」
何向東說道。
「她問過兩遍,林秀梅都這麼說。」
林秀梅立刻反駁:「我只是讓她別著急,沒說過讓誰給她補假工分。」
「所以更要查。」
蘇見青拿出一張白紙。
「現在把責任分開。」
(由於緩存原因,請用戶直接瀏覽器訪問看書就上 TW 看書網,精彩盡在𝐬𝐡𝐮.𝐭𝐰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她在紙上寫下第一欄。
陳露。
「陳露把空白工分條交給林秀梅保管,沒有及時核對,屬於個人疏忽。」
陳露看著那行字,拿起筆。
「我認。」
她在旁邊寫下自己的名字,又按下手印。
馬保國說道:「既然認了,就說明她知道工分會被補。」
「認的是沒有核對,不是故意造假。」
蘇見青抬頭。
「這兩件事不能混在一起。」
她在第二欄寫下:
登記、補寫、代簽。
「六張工分條的簽名與陳露平時寫法不一致。」
「六月二十六日、六月二十七日、六月二十九日和六月三十日,陳露分別在縣裡、公社、衛生所或外出辦事。」
「同組人員證明她沒有完成帳面上的挑糧、修渠、翻曬和夜間看守。」
「誰填寫,誰登記,誰負責蓋印,需要單獨查。」
林秀梅看著紙面。
「這些事不能全算在我頭上。」
「所以我沒有全算在你頭上。」
蘇見青將登記冊推過去。
「登記人寫著你的名字。」
「你可以在異議欄說明自己只負責保管,或者列出實際填寫的人。」
「不能只說以前都是這樣記的。」
林秀梅拿起筆,寫了幾行字。
「本人曾代為保管陳露工分條,部分工分按小組記錄補登,具體填寫人記不清。」
蘇見青看完,將紙壓住。
「部分是哪幾張?」
「記不清。」
「按小組記錄補登,依據是哪一頁?」
「也記不清。」
「那就暫列待核。」
蘇見青把她的說明貼到第二欄下方。
王春妮站在旁邊,說道:「她都說了記不清,你還要繼續問,這不是逼人認錯嗎?」
「記不清不是結論。」
「是需要補證的地方。」
蘇見青將三張異常工分條取出來。
「六月二十六日,挑糧三分。」
「同組人員只證明陳露上午協助捆袋,沒有參加挑糧。」
「六月二十七日,修渠八分。」
「同組人員證明陳露當天在公社。」
「六月二十九日,翻曬七分。」
「衛生所和翻曬組的記錄證明她沒有出工。」
「這三筆不能算在陳露名下。」
馬保國說道:「可工分已經記上了。」
「記上了就不能改?」
「改了以後,誰來承擔影響?」
「真實記錄不會影響任何人。」
蘇見青把何向東叫到桌邊。
「你說六月二十六日陳露做了什麼。」
「她上午幫著扎麻袋口,沒跟隊伍去糧倉。」
「按當天同組標準,這種幫工能不能算工分?」
「可以算,但不能按挑糧三分算。」
「具體應是多少?」
何向東翻開工分冊。
「同組半天是四分,不過扎袋口這一項平時沒有單獨標準,需要找當天負責分工的人確認。」
蘇見青在表上寫下:
「挑糧三分,暫不計入。」
「上午協助捆袋,具體工分待核。」
陳露點頭。
「這筆我接受重算。」
馬保國哼了一聲。
「她倒會給自己留退路。」
陳露看向他。
「我若想留退路,昨晚就不會把三十六個工分交出來。」
「我可以少拿,但不能替別人背故意造假的名聲。」
屋裡的人沒有出聲。
蘇見青繼續寫第三欄。
提前定人、補寫分數、填寫推薦材料。
她把昨天封存的推薦草表擺到眾人面前。
「陳露的名字先排在第一位。」
「『推薦優先』四個字先寫在旁邊。」
「之後才出現三十六個異常工分。」
「現實表現說明里還冒用了陳露的名字,寫下她自願放棄其他知青競爭資格。」
「這些屬於推薦程序問題,不能全部壓在陳露身上。」
大隊文書站在馬保國身後,手裡的夾子不斷換著位置。
蘇見青看向他。
「這張草表是誰先填的?」
「我只是按通知整理。」
「誰先給的名單?」
文書沒有說話。
馬保國說道:「名單是幹部集體商量的。」
「哪幾位幹部?」
「你查這個做什麼?」
「推薦材料需要經手記錄。」
蘇見青將一張經手錶遞給文書。
「誰提出候選人,誰提供工分,誰填寫現實表現,誰蓋章,分別寫清。」
文書低聲道:「馬主任,真要寫嗎?」
「你怕什麼?」
馬保國看向他。
「照實寫。」
文書只好拿起筆。
「候選人名單由馬主任提出。」
「陳露近期工分由林秀梅提供。」
「現實表現由我按口頭意見整理。」
「推薦優先章由辦公室蓋。」
蘇見青問:「陳露本人是否核對過?」
「沒有。」
「候選人的分數是否按同一套標準計算?」
文書看了看舊錶。
「沒有統一標準。」
「有沒有群眾評議原始記錄?」
「沒有。」
蘇見青把每一項都記進材料。
馬保國的手掌拍在桌上。
「這只是草表!」
桌上的墨水瓶跳了一下,瓶口濺出兩滴黑墨。
「草表還沒有正式上報,你們現在抓著不放,有什麼用?」
「正因為還沒上報,才應該在此時改正。」
蘇見青說道。
「若等公社退回材料,再來查誰負責,已經晚了。」
「你說得輕巧。」
馬保國指向陳露。
「她名下的工分多了,推薦材料也因此排在第一。事情已經發生,難道一句疏忽就能算了?」
蘇見青看向陳露。
「陳露,站到這裡。」
陳露走到桌前。
「你是否主動要求林秀梅替你補寫工分?」
「沒有。」
「是否知道三十六個工分會被寫進推薦材料?」
「不知道。」
「是否因為這些工分提前向任何人表示過,要放棄其他知青的競爭?」
「沒有。」
「你是否承認自己交出空白工分條後,沒有及時核對?」
「承認。」
蘇見青轉向馬保國。
「陳露承擔管理疏忽。」
「異常工分清零,重新核定。」
「誰登記、誰補寫、誰提前鎖定人選,繼續調查。」
「這才是按證據分責任。」
馬保國說道:「她受益了。」
「受益不是故意造假的證明。」
「如果有人把錢放進你口袋,難道你說不知道就不用查?」
「要查。」
蘇見青答道。
「查清錢是誰放的,誰經手,誰最終拿走。」
「不能因為錢進了我的口袋,就把所有環節都算成我做的。」
「陳露也一樣。」
何向東把一張舊紙遞給蘇見青。
「這是我從生產組拿回來的。」
紙上寫著六月二十六日的出工記錄,陳露的名字後面只有「扎袋半日」,旁邊沒有挑糧。
蘇見青將它貼到桌面。
「原始記錄已經證明,陳露沒有拿三分挑糧工分。」
沈秀蘭也拿出衛生所登記。
「六月二十九日,她在衛生所。」
陳露把公社辦事記錄放到最後。
「六月二十七日,我在公社。」
三張紙排在一起,異常工分條被壓在最下面。
王春妮看著那些證據,想開口,卻沒有找到可反駁的話。
蘇見青拿起扣分表。
「這十二分扣分依據是什麼?」
馬保國說道:「虛報工分,影響集體名譽。」
「陳露是否主動虛報?」
「工分在她名下。」
「這不是回答。」
「你要什麼回答?」
「誰證明她主動要求虛報?」
馬保國沒有出聲。
「誰證明她知道異常工分會進入推薦材料?」
院裡只聽見紙張被風吹動的聲音。
「誰證明她寫過那份自願放棄說明?」
蘇見青把那張冒名說明攤開。
「沒有證據,十二分不能留下。」
她將「扣十二分」劃掉,在旁邊寫上:
「扣分暫緩,責任待核。」
陳露看著那四個字,肩膀慢慢放鬆。
王春妮忽然說道:「你們這是包庇她。」
「我沒有替她抹掉疏忽。」
蘇見青說道。
「她承認空白工分條交接不清,也接受異常工分清零。」
「我只是拒絕把別人做的事扣到她頭上。」
蘇見青把責任說明遞給陳露。
「簽字。」
陳露拿起筆。
「我承認交出空白工分條、沒有及時核對,屬於管理疏忽。」
「我不承認主動虛報工分,也不承認自願放棄其他知青競爭資格。」
她寫完後,按下手印。
蘇見青將說明收進封存袋。
「明天公開評議。」
馬保國冷聲問:「你可以重算工分,但群眾評議這一項,誰敢保證不是你安排人給她說好話?」
蘇見青抬起頭。
「那就讓所有人當面說。」
「誰也別替誰寫。」
蘇見青把扣分表折好,放回桌上。
門外的馬保國沒有走。
「出處就在她名下。」
他抬腳跨進院子,身後跟著大隊文書。
「工分是陳露的名字,推薦材料也是她的名字。現在出了問題,不扣她,難道扣帳本?」
陳露站在桌邊,手裡的材料袋掉到地上。
紙袋碰到磚地,裡面的幾張紙散出來。
沈秀蘭趕緊蹲下去收。
「馬主任,事情還沒查完。」
「查什麼?」
馬保國指著那張扣分表。
「她自己交過空白工分條,後來工分多出三十六個。誰能證明不是她讓人補的?」
「我能證明。」
何向東從院牆邊走過來。
「陳露沒有讓人替她虛報工分。」
馬保國看向他。
「你聽見她說了?」
「聽見過。」
何向東把手裡的舊登記冊放到桌上。
「六月十八日,陳露問過林秀梅,為什麼工分還沒核。林秀梅說月底統一算,讓她先去忙回城材料。」
陳露抬頭看向他。
「你當時也在?」
「我在門口修木架。」
何向東說道。
「她問過兩遍,林秀梅都這麼說。」
林秀梅立刻反駁:「我只是讓她別著急,沒說過讓誰給她補假工分。」
「所以更要查。」
蘇見青拿出一張白紙。
「現在把責任分開。」
(由於緩存原因,請用戶直接瀏覽器訪問看書就上 TW 看書網,精彩盡在𝐬𝐡𝐮.𝐭𝐰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她在紙上寫下第一欄。
陳露。
「陳露把空白工分條交給林秀梅保管,沒有及時核對,屬於個人疏忽。」
陳露看著那行字,拿起筆。
「我認。」
她在旁邊寫下自己的名字,又按下手印。
馬保國說道:「既然認了,就說明她知道工分會被補。」
「認的是沒有核對,不是故意造假。」
蘇見青抬頭。
「這兩件事不能混在一起。」
她在第二欄寫下:
登記、補寫、代簽。
「六張工分條的簽名與陳露平時寫法不一致。」
「六月二十六日、六月二十七日、六月二十九日和六月三十日,陳露分別在縣裡、公社、衛生所或外出辦事。」
「同組人員證明她沒有完成帳面上的挑糧、修渠、翻曬和夜間看守。」
「誰填寫,誰登記,誰負責蓋印,需要單獨查。」
林秀梅看著紙面。
「這些事不能全算在我頭上。」
「所以我沒有全算在你頭上。」
蘇見青將登記冊推過去。
「登記人寫著你的名字。」
「你可以在異議欄說明自己只負責保管,或者列出實際填寫的人。」
「不能只說以前都是這樣記的。」
林秀梅拿起筆,寫了幾行字。
「本人曾代為保管陳露工分條,部分工分按小組記錄補登,具體填寫人記不清。」
蘇見青看完,將紙壓住。
「部分是哪幾張?」
「記不清。」
「按小組記錄補登,依據是哪一頁?」
「也記不清。」
「那就暫列待核。」
蘇見青把她的說明貼到第二欄下方。
王春妮站在旁邊,說道:「她都說了記不清,你還要繼續問,這不是逼人認錯嗎?」
「記不清不是結論。」
「是需要補證的地方。」
蘇見青將三張異常工分條取出來。
「六月二十六日,挑糧三分。」
「同組人員只證明陳露上午協助捆袋,沒有參加挑糧。」
「六月二十七日,修渠八分。」
「同組人員證明陳露當天在公社。」
「六月二十九日,翻曬七分。」
「衛生所和翻曬組的記錄證明她沒有出工。」
「這三筆不能算在陳露名下。」
馬保國說道:「可工分已經記上了。」
「記上了就不能改?」
「改了以後,誰來承擔影響?」
「真實記錄不會影響任何人。」
蘇見青把何向東叫到桌邊。
「你說六月二十六日陳露做了什麼。」
「她上午幫著扎麻袋口,沒跟隊伍去糧倉。」
「按當天同組標準,這種幫工能不能算工分?」
「可以算,但不能按挑糧三分算。」
「具體應是多少?」
何向東翻開工分冊。
「同組半天是四分,不過扎袋口這一項平時沒有單獨標準,需要找當天負責分工的人確認。」
蘇見青在表上寫下:
「挑糧三分,暫不計入。」
「上午協助捆袋,具體工分待核。」
陳露點頭。
「這筆我接受重算。」
馬保國哼了一聲。
「她倒會給自己留退路。」
陳露看向他。
「我若想留退路,昨晚就不會把三十六個工分交出來。」
「我可以少拿,但不能替別人背故意造假的名聲。」
屋裡的人沒有出聲。
蘇見青繼續寫第三欄。
提前定人、補寫分數、填寫推薦材料。
她把昨天封存的推薦草表擺到眾人面前。
「陳露的名字先排在第一位。」
「『推薦優先』四個字先寫在旁邊。」
「之後才出現三十六個異常工分。」
「現實表現說明里還冒用了陳露的名字,寫下她自願放棄其他知青競爭資格。」
「這些屬於推薦程序問題,不能全部壓在陳露身上。」
大隊文書站在馬保國身後,手裡的夾子不斷換著位置。
蘇見青看向他。
「這張草表是誰先填的?」
「我只是按通知整理。」
「誰先給的名單?」
文書沒有說話。
馬保國說道:「名單是幹部集體商量的。」
「哪幾位幹部?」
「你查這個做什麼?」
「推薦材料需要經手記錄。」
蘇見青將一張經手錶遞給文書。
「誰提出候選人,誰提供工分,誰填寫現實表現,誰蓋章,分別寫清。」
文書低聲道:「馬主任,真要寫嗎?」
「你怕什麼?」
馬保國看向他。
「照實寫。」
文書只好拿起筆。
「候選人名單由馬主任提出。」
「陳露近期工分由林秀梅提供。」
「現實表現由我按口頭意見整理。」
「推薦優先章由辦公室蓋。」
蘇見青問:「陳露本人是否核對過?」
「沒有。」
「候選人的分數是否按同一套標準計算?」
文書看了看舊錶。
「沒有統一標準。」
「有沒有群眾評議原始記錄?」
「沒有。」
蘇見青把每一項都記進材料。
馬保國的手掌拍在桌上。
「這只是草表!」
桌上的墨水瓶跳了一下,瓶口濺出兩滴黑墨。
「草表還沒有正式上報,你們現在抓著不放,有什麼用?」
「正因為還沒上報,才應該在此時改正。」
蘇見青說道。
「若等公社退回材料,再來查誰負責,已經晚了。」
「你說得輕巧。」
馬保國指向陳露。
「她名下的工分多了,推薦材料也因此排在第一。事情已經發生,難道一句疏忽就能算了?」
蘇見青看向陳露。
「陳露,站到這裡。」
陳露走到桌前。
「你是否主動要求林秀梅替你補寫工分?」
「沒有。」
「是否知道三十六個工分會被寫進推薦材料?」
「不知道。」
「是否因為這些工分提前向任何人表示過,要放棄其他知青的競爭?」
「沒有。」
「你是否承認自己交出空白工分條後,沒有及時核對?」
「承認。」
蘇見青轉向馬保國。
「陳露承擔管理疏忽。」
「異常工分清零,重新核定。」
「誰登記、誰補寫、誰提前鎖定人選,繼續調查。」
「這才是按證據分責任。」
馬保國說道:「她受益了。」
「受益不是故意造假的證明。」
「如果有人把錢放進你口袋,難道你說不知道就不用查?」
「要查。」
蘇見青答道。
「查清錢是誰放的,誰經手,誰最終拿走。」
「不能因為錢進了我的口袋,就把所有環節都算成我做的。」
「陳露也一樣。」
何向東把一張舊紙遞給蘇見青。
「這是我從生產組拿回來的。」
紙上寫著六月二十六日的出工記錄,陳露的名字後面只有「扎袋半日」,旁邊沒有挑糧。
蘇見青將它貼到桌面。
「原始記錄已經證明,陳露沒有拿三分挑糧工分。」
沈秀蘭也拿出衛生所登記。
「六月二十九日,她在衛生所。」
陳露把公社辦事記錄放到最後。
「六月二十七日,我在公社。」
三張紙排在一起,異常工分條被壓在最下面。
王春妮看著那些證據,想開口,卻沒有找到可反駁的話。
蘇見青拿起扣分表。
「這十二分扣分依據是什麼?」
馬保國說道:「虛報工分,影響集體名譽。」
「陳露是否主動虛報?」
「工分在她名下。」
「這不是回答。」
「你要什麼回答?」
「誰證明她主動要求虛報?」
馬保國沒有出聲。
「誰證明她知道異常工分會進入推薦材料?」
院裡只聽見紙張被風吹動的聲音。
「誰證明她寫過那份自願放棄說明?」
蘇見青把那張冒名說明攤開。
「沒有證據,十二分不能留下。」
她將「扣十二分」劃掉,在旁邊寫上:
「扣分暫緩,責任待核。」
陳露看著那四個字,肩膀慢慢放鬆。
王春妮忽然說道:「你們這是包庇她。」
「我沒有替她抹掉疏忽。」
蘇見青說道。
「她承認空白工分條交接不清,也接受異常工分清零。」
「我只是拒絕把別人做的事扣到她頭上。」
蘇見青把責任說明遞給陳露。
「簽字。」
陳露拿起筆。
「我承認交出空白工分條、沒有及時核對,屬於管理疏忽。」
「我不承認主動虛報工分,也不承認自願放棄其他知青競爭資格。」
她寫完後,按下手印。
蘇見青將說明收進封存袋。
「明天公開評議。」
馬保國冷聲問:「你可以重算工分,但群眾評議這一項,誰敢保證不是你安排人給她說好話?」
蘇見青抬起頭。
「那就讓所有人當面說。」
「誰也別替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