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固定搭檔的私人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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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30,事務所。

  林雪盯著那行沒有寫完的條款。

  【固定搭檔關係可增加私人條款——】

  光標在破折號後閃了十幾次。

  陸觀站在她身後,沒有替她補。

  「你別看。」她說。

  「這是共同守則。」

  「私人條款由提出人先起草。」

  「可以。你起草,我等。」

  他在對面坐下。

  林雪反而寫得更慢了。

  第一版是:【固定搭檔在非工作時間單獨外出,可視具體情況認定為私人安排。】

  陸觀看完:「具體情況是什麼?」

  「雙方是否排除工作目的。」

  「今天排除了。」

  「中途去了書店。」

  「沒看犯罪心理學。」

  「鑰匙扣和事務所鑰匙有關。」

  「那兩隻貓呢?」

  「屬於攝影資料。」

  「你一定要把今天解釋成出差?」

  「我只是在定義。」

  陸觀把第一版退回去。

  「不通過。」

  林雪皺眉:「哪裡有問題?」

  「沒有寫雙方是什麼關係。」

  「固定搭檔。」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ᴛᴡ看書📕sʜᴜ.ᴛᴡ】

  「那是職業關係。」

  「同住人。」

  「租賃關係。」

  「學姐和學弟。」

  「學校關係。」

  「社長和員工。」

  「勞動關係。」

  她每說一個身份,陸觀便把它原樣退回來。

  林雪合上電腦。

  「身份已經很多,沒必要增加。」

  「那就不增加。」

  她抬眼,像沒料到他會這麼快同意。

  「什麼意思?」

  「如果你只想保持固定搭檔,我們就保持。今天算私人慶祝,不默認成別的關係。」

  「你不打算爭取?」

  「關係不能靠我在守則里搶一條。」

  「那你剛才一直退回?」

  「因為你想寫,卻不肯說清楚。」

  林雪把電腦重新打開。

  第二版是:【固定搭檔對彼此享有私人時間的優先邀約權。】

  陸觀搖頭。

  「為什麼?」

  「優先權聽起來像排隊。」

  「難道不該優先?」

  「可以優先想起,不是強制接受。」

  「拒絕要說明理由。」

  「普通私人邀請不需要提交拒絕報告。」

  「否則怎麼判斷是不是有別的安排?」

  「可以問,不能調查。」

  林雪的手停住。

  「我沒有說調查。」

  「我提前寫清。」

  「肖靜約你呢?」

  「正常同學聚會,我會告訴你。」

  「單獨呢?」

  「如果我們確定交往,我會尊重讓你不安的事,提前溝通。但同樣的規則也適用於你,不是我向社長報備。」

  「我不會和別人單獨約會。」

  「我也沒打算約別人。你不放心就問我,別又一個人跟出去。」

  林雪盯著他,手指懸在鍵盤上。原本打出的「單獨邀約需經對方同意」被她一個字一個字刪掉。

  「可以提前溝通。」她說。

  「雙方。」

  「雙方。」

  第二版被刪除。

  第三版是:【固定搭檔可在職業合作以外,建立長期、排他的私人關係。】

  陸觀看到「排他」兩個字,差點笑出來。

  「這是一份合同嗎?」

  「關係當然需要邊界。」

  「你先寫了期限?」

  「長期。」

  「解除條件?」

  「不允許單方面失聯。」

  「危險情況?」

  「必須告知。」

  「爭吵呢?」

  「二十四小時內解決。」

  「解決不了?」

  「繼續解決。」

  「林雪。」

  「幹什麼?」

  「我不是在審一份商業合同。」

  她敲鍵盤的聲音停了。

  陸觀把電腦屏幕輕輕壓低一點,讓兩人能隔著桌面直接看見對方。

  「不用社長身份安排,不用學姐身份解釋,也不用拿固定搭檔當作默認答案。」

  林雪沒有移開目光。

  「那用什麼身份?」

  「林雪。」

  他叫的是她的名字,不是林偵探,也不是林社長。

  「你希望今天算約會嗎?」

  「希望。」

  「你想和我交往嗎?」

  她的手指按在鍵盤邊緣。

  「我已經允許你繼續住樓上,也把接案權改成共同決定,門牌上還有你的名字。」

  「那些都不是回答。」

  「我不會阻止你自己的職業選擇。」

  「也不是。」

  「我願意把私人時間優先留給你。」

  「接近了。」

  林雪抿緊嘴唇,指尖在鍵盤邊緣來回蹭了兩下。

  「陸觀,你不要得寸進尺。」

  「這一步必須清楚。」

  「你明明知道。」

  「知道不等於可以替你說。」

  林雪沒再敲鍵盤。

  陸觀等著她。這一次,他沒有替她補上答案。

  21:07,林雪終於開口。

  「我願意和你交往。」

  她按在鍵盤邊緣的手指還繃著。

  「不是因為你是我的助手,也不是因為你住在樓上。系統……也不是。」

  「是我自己願意。」

  「我也願意。」

  「你不用考慮?」

  「我從江邊問你那句的時候就考慮過。」

  「只考慮了一個多小時?」

  「更早。」

  「多早?」

  「現在不做時間線復盤。」

  「這是私人信息。」

  「那也不告訴你。」

  林雪按在鍵盤邊緣的手指鬆開了。

  「不說就算了。」

  她伸手去拿電腦,陸觀先握住她的手。

  他把她的手牽住,掌心貼緊。

  林雪看了兩人交握的手幾秒。

  「這條也要寫進守則嗎?」

  「不用。」

  林雪低頭看著他的手,拇指慢慢抵住他掌心。

  「那以後在外面呢?」

  「你想牽就牽。」

  「工作的時候不許搗亂。」

  「林偵探,剛才是誰先攥緊的?」

  她沒松,反而把他的手往自己這邊拉了拉。

  「你不能再單獨穿過雷暴找我。」

  「你也不能把邀請函和返程信息藏起來。」

  林雪收緊手指。

  「這兩件事不一樣。」

  「都寫。」

  最終的私人條款沒有第三版那麼像合同。

  【一、雙方尊重彼此的職業選擇與正常社交,不以跟蹤、隱瞞或代替決定維持關係。感到不安時,可以直接詢問。】

  林雪要求把「可以」改成「應當」。陸觀同意。

  【二、涉及人身危險、失聯風險或可能影響雙方的重大決定,應當提前告知並共同商量。緊急情況除外,但事後必須說明。】

  陸觀補上「緊急情況除外」。林雪看見了,在後面的「事後必須說明」下面劃了一道線。

  【三、私人關係不改變案件證據標準、執業權限、迴避義務與獨立職業選擇。】

  陸觀按下回車,跳到第四條。

  第四條只寫了一句話。

  【約會不算加班。】

  林雪在後面補:【不得報銷。】

  陸觀又補:【雙方提前同意的工作餐除外。】

  「你一定要留報銷口子?」她問。

  「經營成本要準確。」

  「今天誰付的?」

  「我。」

  「下次我付。」

  「這算已經安排第二次?」

  「履行對等義務。」

  「約會義務?」

  「陸觀。」

  「好,私人安排。」

  22:00,條款列印出來。

  林雪在左邊簽字,陸觀在右邊。簽完以後,兩人都沒有把它放進公開制度夾,而是收進樓上住處的私人抽屜。

  兩人把紙本留在樓上,又回到事務所收拾桌面。

  22:20,陸觀的手機響了。

  來電人是母親。

  他剛接通,陸母便問:「你什麼時候帶林雪回來吃飯?」

  事務所很安靜。

  林雪站在一米外,聽得一清二楚。

  陸觀看向她。

  她剛才簽私人條款時都沒躲開視線,此刻卻立刻轉向電腦,點開剛保存的電子版,盯著第一條已經看過的幾個字。

  「媽,你打電話就為了這件事?」

  「還有正事。新快遞櫃啟用以後,取件碼總對不上。梁爺爺今天開了櫃門,裡面是空的,已經有三戶說東西被別人拿走。物業不想再讓大家來回跑,問你能不能回來看看。」

  梁爺爺就住在陸家樓上一層。小時候電梯壞了,他沒少幫老人把米和油往上搬。父親那輛代步車常年停在樓下,車位正對著新裝快遞櫃的位置。

  陸觀捂住聽筒,問林雪:「明天先去看看?」

  「讓物業把幾戶丟件的情況先留好。」林雪說,「別又重啟櫃機,把記錄沖了。」

  「我跟他們說。明天到場,先聽梁爺爺怎麼丟的。」

  林雪點了點頭,手卻伸向自己的包,摸到記事本才停住。

  「說好今天不談案。」陸觀提醒。

  「是你先接的電話。」

  電話那邊的陸母還在問:「林雪在你旁邊嗎?」

  陸觀鬆開聽筒。

  「在。」

  林雪猛地抬頭。

  「那明天一起回來,正好看看快遞。」陸母說,「晚上在家吃飯,我讓你爸買菜。」

  陸觀沒有替她答應。

  「你想去嗎?」

  林雪的手指仍停在「直接詢問」四個字上。

  她安靜兩秒。

  「去。只是為了委託。」

  「晚上吃飯呢?」

  「屬於必要溝通。」

  「見家長也算必要溝通?」

  「陸觀,你再問就不去了。」

  電話那邊傳來陸母的笑聲。

  23:00,事務所關燈。

  樓上私人抽屜里多了一張簽過名的條款。兩把事務所鑰匙上,則多了黑白兩隻放大鏡鑰匙扣。

  陸觀關門前問:「明天先查快遞櫃,還是先見我爸媽?」

  「先查案。」

  「飯呢?」

  林雪已經走上樓梯。

  「查完再吃。」

  (第六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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