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普羅米修斯的火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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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六,蘇青媚和甄呈銘先是去了馬文聯的別墅,將里外搜了個遍,卻一無所獲。

  接著,兩人又匆匆趕往許跡租的房子。

  一進屋,蘇青媚就看到了那些熟悉的小動物們。

  那隻眼角受傷的小狗見到蘇青媚,立刻搖著尾巴圍了過來。

  蘇青媚蹲下身,輕輕摸了摸它的腦袋,隨後從包里拿出火腿腸、狗狗零食和貓糧,分別放在它們的碗裡,又招呼其他貓咪和狗狗過來吃東西。

  甄呈銘看著這一幕,嘴角微微上揚說:「它們好像很喜歡你。」

  蘇青媚一邊給鸚鵡換水,一邊輕笑著說:「它們都沒有什麼攻擊性,而且只要你釋放一些善意,它們就會記很久。其實如果不喜歡它們,遠離就好……真搞不懂那些虐待動物的人,心裡到底怎麼想的。」

  甄呈銘低頭看著正在爭食的貓貓狗狗們,輕聲說道:「總有人會恃強凌弱,也總有人會施以援手。」

  蘇青媚點了點頭,笑得溫柔:「還好它們碰上了心軟的許跡和孫家豪。」

  甄呈銘笑了笑,視線在屋內掃視,最終定格在角落裡那堆珠寶上。

  他邁步走過去,隨手拿起一串項鍊看了起來。

  蘇青媚跟在其身後解釋道:「這些都是孫家豪在寶寶家偷來的東西。」

  甄呈銘點了點頭,又扭頭看向大廳一側的魚缸問:「當時那個油畫框是不是墊在這個魚缸下面?」

  蘇青媚順著他的視線看過去,頷首說道:「對,就是墊在這個魚缸底下。」

  甄呈銘托著下巴思索了片刻,突然抬頭篤定地說:「我知道那本日誌放在哪裡了!」

  蘇青媚驚訝地問:「是在這裡嗎?可是我們之前已經找過一圈,並沒有發現任何類似筆記本的東西啊。」

  甄呈銘神秘一笑:「那是因為它並不在這裡。」

  看到蘇青媚滿臉疑惑的樣子,甄呈銘耐心解釋道:「如果我的推測沒有錯的話,那本日誌應該被孫家豪藏在了唐寶寶的公寓裡。」

  蘇青媚驚訝地瞪大了眼睛:「為什麼你覺得會在寶寶的公寓裡呢?」

  甄呈銘眯著眼睛分析道:「許跡不是說過,他們三人各自藏一樣東西,等劉思陽任務完成後再交給他嗎?那麼,孫家豪一定是將日誌藏在了東市,可他並不是東市人,他能藏在哪兒呢?」

  「首先,他肯定不會藏在這間屋子裡,因為一旦出了意外,任何人第一時間就會想到來搜這間屋子找線索。那麼它還能藏在哪裡呢? 按照許跡的做法,他們都會選擇與案件無關但與自己生活軌跡有交集的人。」

  蘇青媚歪著頭,眼中透著一絲疑惑:「許跡是因為他哥哥的原因選了我,而孫家豪是因為他碰巧偷了寶寶的東西?」

  甄呈銘微微點頭:「沒錯。他來到東市後,只實施過兩次盜竊:一次是進入馬文聯的別墅,但他的目的是為了尋找線索;另一次就是唐寶寶家。馬文聯與宋天渝關係密切,他不太可能將關鍵線索藏在那裡。那麼就只剩下唐寶寶的公寓了。」

  蘇青媚眼睛一亮,急切地說:「極有可能!那我們趕緊去寶寶家看看吧!」

  兩人火速趕到了唐寶寶新山路的公寓。推開門後,他們便看到滿屋的畫作。

  蘇青媚一邊在房間裡翻找,一邊皺著眉頭自言自語:「會藏在哪裡呢?」

  甄呈銘環顧四周,目光快速掃過屋內的每個角落,沉聲說道:「他喜歡把東西墊在底部,所以應該是藏在了某件家具的下方。」

  蘇青媚聞言立刻開始翻找沙發底和茶几底,但還是沒有任何發現。

  甄呈銘若有所思地走進臥室,然後動手將床墊掀起。

  果不其然,在床墊底下發現了一本黑色筆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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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青媚見狀,立刻上前拿起筆記本,搖頭失笑道:「還真的是藏在床墊下面!」

  甄呈銘將床墊放回原位,拉著蘇青媚來到客廳,翻開那本日誌。日誌里詳細記錄了劉思陽從成為臥底到遇害之前的心路歷程。

  兩人一頁頁翻閱著,當看到最後一頁時,蘇青媚的眼眶瞬間濕潤,忍不住低嘆說:「劉思陽真是一名非常優秀的警察。我終於理解為什麼許跡和孫家豪會這麼崇拜他了。」

  甄呈銘目光灼灼,斬釘截鐵地說道:「他不會白白犧牲!我一定會讓這個案子水落石出,還他一個公道。」

  蘇青媚望著甄呈銘堅定的神情,微微一笑:「接下來,就得看謝警官了。」

  時間很快來到周一晚,刑偵1隊照例在謝浩馳家召開會議。

  謝浩馳看眾人落座後,率先開口說:「周末兩天,我去北市找了一圈,去了思陽家還有他可能藏東西的地方,都沒找到孫家豪的手機。」

  曾良言在旁問道:「有沒有可能藏在青虎堂里?」

  謝浩馳皺眉琢磨片刻,隨後搖頭說:「我覺得不太可能。當時所有人都在找他,如果他把手機藏回青虎堂,那實在太冒險了。一旦被人發現,這個證據可就毀了。」

  甄呈銘轉頭看向徐少灃和餘勇:「陳正邦那邊有什麼線索嗎?」

  徐少灃搖頭回答:「我們已經都找過了,完全找不到那張照片。」

  甄呈銘點頭表示了解,接著從包里拿出那本日誌遞給謝浩馳說:「這是劉思陽的日誌,最後一頁有寫給你的話。」

  謝浩馳驚喜地接過日誌,立刻翻開閱讀起來。

  徐少灃在一旁問道:「你們在哪裡找到的?」

  甄呈銘回答道:「唐寶寶的公寓裡。」

  謝浩馳聞言詫異地說:「居然是在大小姐的公寓裡!我之前還去過呢,沒想到竟然咫尺天涯。」

  說罷,他翻到了日誌的最後一頁。

  眾人紛紛湊過來,只見上面寫著:「浩馳,要是你看到這篇日誌,那就說明,這真的是我人生中的最後一篇日誌了。」

  「記得當初我們一起考入警校,一起學習生活,一起立志要做一名好警察。那些快樂的日子好像還歷歷在目,沒想到轉眼已經畢業了那麼多年。而今年,也是我成為臥底的第三年。」

  「沒做臥底前,我總以為只要堅守本心、懲惡揚善,便是合格的警察。但進入青虎堂後,我才深知堅守本心談何容易,更別說懲惡揚善了。在這裡,我結識了家豪和小跡。他們雖有都有些小毛病,可本質不壞,只是沒機會接受良好的教育。我決心要搗毀青虎堂,好讓他們這樣的年輕人迷途知返。」

  「然而,我無意間撞見了宋天渝和王明遠虐殺臥底的場景。那一刻,我的信仰瞬間崩塌,內心開始動搖。就在我幾乎要放棄時,我想起了你,想起我們曾經立下的誓言。於是,我悄悄來到東市尋找證據。我打聽到,過幾天王明遠會有所行動。若我能成功抓住他,定會帶著所有證據去找你。」

  「可萬一我失敗了,你一定要找到這些證據:除了我這本日誌,還有一個叫陳正邦的攝影師拍下了當時的情景;小跡手中也有一幅含有指向性的油畫。而最重要的一段視頻證據,我把它放在了一個安全的地方,相信你一定能找到它。」

  「浩馳,普羅米修斯的火種,我交給你了。」

  眾人看完,心裡泛起陣陣酸澀。

  謝浩馳呆坐在沙發上,雙眼通紅,身子不受控制地發抖,像是在拼命壓抑著內心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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