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不過如此
「沒事別跺腳,別跺腳!」
被鄧肯嘲諷過一句「傳得好」的和平有點羞臊,路過斯隆扔下一句話就跑了。
「你怎麼不早說,你怎麼不早說!」
傑里·斯隆教練順嘴回了一句,才想起你丫傳錯球了還指責我?
How dare you?(你怎麼敢?)
等等……
斯隆想到了什麼……
我剛才確實急得抬腳踩了兩下地板,他如果看見了這個動作,那應該不會無視皮鞋。
看見皮鞋,那肯定不能是球員啊,那就不會傳給我。
嗯,皮斯知道我的鞋子發出了聲音,但是不是用眼睛看到的。
「叮」主帥腦子裡有盞燈亮了。
誒,不用眼睛,那就是耳朵了?
那就是說,他在練習用耳朵分辨人,只是還不太準確。
上一次搶斷蓋帽數據爆發就能講得通了……
我去,世界這麼大,果然什麼人都有啊,第一次碰到用耳朵感受球和人的位置的球員!
不是盲人聽覺才靈敏的嘛?
難道和平以前瞎過……
不太像。
斯隆正胡思亂想間,鄧肯憋著笑從他手裡拿過球,發出界外球。
和平的落葉聞聲在馬刺面前發揮的餘地並不大,他們是那種按部就班球隊。
很多時候,你明知道他們會怎麼攻,怎麼防,可就是防不住,也攻不去。
很不巧的,爵士風格近似,但是內線……
有點距離。
如果單單是馬龍對鄧肯,差不多可以互爆。
但是,還有個但是,羅賓遜海軍上將餘威猶在。
這就有點天克了。
而且,現在進攻時落葉聞聲很難奏效。
因為防守球員和進攻球員四隻腳糾纏在一起,現在的和平,還沒練到分出誰前誰後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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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錯了就到別人手裡了。
不過,還有個不過,即使小花招不奏效,和平這個變數很不小。
兩分鐘後,爵士落後的分差到了5分。
「知道了,打進去!」
看著斯隆在那拼命做手勢,和平衝著他喊了一句。
孫玉樹的某個帳號其實說對了,原來的歷史裡,馬刺確實在常規賽橫掃了爵士。
核心秘密是鄧肯+羅賓遜體系剛好能拆解馬龍+斯托克頓的14位擋拆。
羅賓遜負責撲出去防守他們兩個的中投,而鄧肯則在籃下護框。
外線防守球員埃弗里・詹森從掩護上方擠過,追防斯托克頓。
他的速度足夠干擾,羅賓遜不用跟得太靠外。
整體站位的思路是封鎖中路,逼斯托克頓往邊路靠,始終堅持單防,不夾擊。
斯托克頓遇到夾擊一定會第一時間出球。
98年季後賽的時候,馬刺就實驗過這套戰術了。
當時被爵士紳士橫掃,鄧肯還不夠強。
現在雙煞老了兩歲半,鄧肯又熟了點。
此消彼長……
可是現在有了和平,那可不一樣了。
「反正我受傷恢復得快!」和平突然想起了很多年前的韋德……
或者說幾年以後的韋德……
不就是把自己扔到空中嘛?
我也會。
來個人給我遞球就行。
這個人就是斯托克頓了,他又一次被逼到邊路,甚至都到底線了,手不得不伸到界外繞到埃弗里・詹森背後把籃球扔了出去。
以他手掌大小做到這一點真不容易,差點球到了。
和平怎麼也想不到,斯托克頓沒有超級聽力,怎麼知道自己剛到這個位置。
但是不想了,沖吧!
接球身子一轉,我飛我飛,我飛得更高!
這次鄧肯還是不給機會,長臂遮天!
他站位預判和封蓋也是歷史級的。
如果是手小的球員,只能想辦法隨便扔高拋球碰運氣,不過和平有太極勁。
高舉籃球的右手縮回來,從鄧肯右側伸出去
應該剛剛能夠到籃筐,往下一扣,誒,空的!
感覺錯了?
還有點點時間,抬起換個方向!再往下砸!
嘭!
有了!
這一球看得巴克利不知道說啥。
你說和平厲害吧,大部分球員在這個距離不看籃筐都不知道差不離的位置。
你說他不厲害,這個滯空時間,單手抓球的動作,似是故人來。
很快華夏有ps高手,把動圖做出來了。
和平跳到空中,單手往下砸了幾十下,沒找到籃筐,脖子伸長几十公分,繞過鄧肯瞟一眼,縮回來,再灌籃,進了。
「差一點點哈!」垃圾話回敬。
「嗶,防守犯規,打手,罰球一個。」
裁判還送一分,不過扣籃的時候,鄧肯確實有觸碰到和平前臂的嫌疑,還有一點點下壓動作。
打開了貌似不過如此?
送的這一分沒拿到,和平罰丟了,他的罰球率正在均值回歸中。
很快鄧肯也還了他一個不過如此,一巴掌扇飛。
飛就飛吧,繼續沖就是了。
馬龍也沒閒著,他在側翼60度角12英尺處用跳投引誘鄧肯拿到第一節的第二次犯規。
鄧肯下,同樣年輕力壯的馬利克・羅斯上。
羅斯這場比賽得分方面不如鄧肯,他作為一名替補,很珍惜有限的上場機會,防守時對馬龍寸土不讓,豁出所有。
但他畢竟不是鄧肯,老馬追回了幾分也下了,他的體力已經不允許他整節整節的打滿四節。
現在平均上場時間都不到36分鐘。
換上丹尼·曼寧。
大前鋒曼寧,中鋒波力尼斯,小前鋒和平繼續猛攻羅賓遜這個點,甚至斯托克頓也在掩護下突破到內線,盯著上將打。
終於在第一節結束的時候,也搞到手兩次犯規。
和平犯規一次,不是每次衝擊內線都能成功,也有可能會變成帶球撞人。
成與不成看防守球員有沒有及時到達防守位置,人先到的,你撞上去,就是進攻犯規。
你先來,人橫移過來用肩膀撞的進攻球員,就是防守犯規。
和平勝在速度快,羅賓遜則強在經驗豐富,籃下橫移距離不用太長。
第一節22比22兩隊打平。
第二節斯隆讓德肖恩·史蒂文森試了試,快攻還是打不起來。
馬刺早有準備,進攻回合,己方球員一旦出手便隨時準備退防的球員又多了一名。
這樣他們對進攻籃板的控制力減弱了。
和平等可以放心地沖搶。
但是快攻嘛,那是想都不用想的。
鄧肯這一節上了6分鐘,又領到一個犯規……
和平對他有點開始怯魅了……
似乎還能打一打?
還不是因為他是他,NBA歷史上也沒幾個203能跳那麼高沖還那麼快的。
準確的說,是沒有誰。
被鄧肯嘲諷過一句「傳得好」的和平有點羞臊,路過斯隆扔下一句話就跑了。
「你怎麼不早說,你怎麼不早說!」
傑里·斯隆教練順嘴回了一句,才想起你丫傳錯球了還指責我?
How dare you?(你怎麼敢?)
等等……
斯隆想到了什麼……
我剛才確實急得抬腳踩了兩下地板,他如果看見了這個動作,那應該不會無視皮鞋。
看見皮鞋,那肯定不能是球員啊,那就不會傳給我。
嗯,皮斯知道我的鞋子發出了聲音,但是不是用眼睛看到的。
「叮」主帥腦子裡有盞燈亮了。
誒,不用眼睛,那就是耳朵了?
那就是說,他在練習用耳朵分辨人,只是還不太準確。
上一次搶斷蓋帽數據爆發就能講得通了……
我去,世界這麼大,果然什麼人都有啊,第一次碰到用耳朵感受球和人的位置的球員!
不是盲人聽覺才靈敏的嘛?
難道和平以前瞎過……
不太像。
斯隆正胡思亂想間,鄧肯憋著笑從他手裡拿過球,發出界外球。
和平的落葉聞聲在馬刺面前發揮的餘地並不大,他們是那種按部就班球隊。
很多時候,你明知道他們會怎麼攻,怎麼防,可就是防不住,也攻不去。
很不巧的,爵士風格近似,但是內線……
有點距離。
如果單單是馬龍對鄧肯,差不多可以互爆。
但是,還有個但是,羅賓遜海軍上將餘威猶在。
這就有點天克了。
而且,現在進攻時落葉聞聲很難奏效。
因為防守球員和進攻球員四隻腳糾纏在一起,現在的和平,還沒練到分出誰前誰後的程度。
全網首發更新 TW 看書網體驗佳,𝘴𝘩𝘶.𝘵𝘸超讚
傳錯了就到別人手裡了。
不過,還有個不過,即使小花招不奏效,和平這個變數很不小。
兩分鐘後,爵士落後的分差到了5分。
「知道了,打進去!」
看著斯隆在那拼命做手勢,和平衝著他喊了一句。
孫玉樹的某個帳號其實說對了,原來的歷史裡,馬刺確實在常規賽橫掃了爵士。
核心秘密是鄧肯+羅賓遜體系剛好能拆解馬龍+斯托克頓的14位擋拆。
羅賓遜負責撲出去防守他們兩個的中投,而鄧肯則在籃下護框。
外線防守球員埃弗里・詹森從掩護上方擠過,追防斯托克頓。
他的速度足夠干擾,羅賓遜不用跟得太靠外。
整體站位的思路是封鎖中路,逼斯托克頓往邊路靠,始終堅持單防,不夾擊。
斯托克頓遇到夾擊一定會第一時間出球。
98年季後賽的時候,馬刺就實驗過這套戰術了。
當時被爵士紳士橫掃,鄧肯還不夠強。
現在雙煞老了兩歲半,鄧肯又熟了點。
此消彼長……
可是現在有了和平,那可不一樣了。
「反正我受傷恢復得快!」和平突然想起了很多年前的韋德……
或者說幾年以後的韋德……
不就是把自己扔到空中嘛?
我也會。
來個人給我遞球就行。
這個人就是斯托克頓了,他又一次被逼到邊路,甚至都到底線了,手不得不伸到界外繞到埃弗里・詹森背後把籃球扔了出去。
以他手掌大小做到這一點真不容易,差點球到了。
和平怎麼也想不到,斯托克頓沒有超級聽力,怎麼知道自己剛到這個位置。
但是不想了,沖吧!
接球身子一轉,我飛我飛,我飛得更高!
這次鄧肯還是不給機會,長臂遮天!
他站位預判和封蓋也是歷史級的。
如果是手小的球員,只能想辦法隨便扔高拋球碰運氣,不過和平有太極勁。
高舉籃球的右手縮回來,從鄧肯右側伸出去
應該剛剛能夠到籃筐,往下一扣,誒,空的!
感覺錯了?
還有點點時間,抬起換個方向!再往下砸!
嘭!
有了!
這一球看得巴克利不知道說啥。
你說和平厲害吧,大部分球員在這個距離不看籃筐都不知道差不離的位置。
你說他不厲害,這個滯空時間,單手抓球的動作,似是故人來。
很快華夏有ps高手,把動圖做出來了。
和平跳到空中,單手往下砸了幾十下,沒找到籃筐,脖子伸長几十公分,繞過鄧肯瞟一眼,縮回來,再灌籃,進了。
「差一點點哈!」垃圾話回敬。
「嗶,防守犯規,打手,罰球一個。」
裁判還送一分,不過扣籃的時候,鄧肯確實有觸碰到和平前臂的嫌疑,還有一點點下壓動作。
打開了貌似不過如此?
送的這一分沒拿到,和平罰丟了,他的罰球率正在均值回歸中。
很快鄧肯也還了他一個不過如此,一巴掌扇飛。
飛就飛吧,繼續沖就是了。
馬龍也沒閒著,他在側翼60度角12英尺處用跳投引誘鄧肯拿到第一節的第二次犯規。
鄧肯下,同樣年輕力壯的馬利克・羅斯上。
羅斯這場比賽得分方面不如鄧肯,他作為一名替補,很珍惜有限的上場機會,防守時對馬龍寸土不讓,豁出所有。
但他畢竟不是鄧肯,老馬追回了幾分也下了,他的體力已經不允許他整節整節的打滿四節。
現在平均上場時間都不到36分鐘。
換上丹尼·曼寧。
大前鋒曼寧,中鋒波力尼斯,小前鋒和平繼續猛攻羅賓遜這個點,甚至斯托克頓也在掩護下突破到內線,盯著上將打。
終於在第一節結束的時候,也搞到手兩次犯規。
和平犯規一次,不是每次衝擊內線都能成功,也有可能會變成帶球撞人。
成與不成看防守球員有沒有及時到達防守位置,人先到的,你撞上去,就是進攻犯規。
你先來,人橫移過來用肩膀撞的進攻球員,就是防守犯規。
和平勝在速度快,羅賓遜則強在經驗豐富,籃下橫移距離不用太長。
第一節22比22兩隊打平。
第二節斯隆讓德肖恩·史蒂文森試了試,快攻還是打不起來。
馬刺早有準備,進攻回合,己方球員一旦出手便隨時準備退防的球員又多了一名。
這樣他們對進攻籃板的控制力減弱了。
和平等可以放心地沖搶。
但是快攻嘛,那是想都不用想的。
鄧肯這一節上了6分鐘,又領到一個犯規……
和平對他有點開始怯魅了……
似乎還能打一打?
還不是因為他是他,NBA歷史上也沒幾個203能跳那麼高沖還那麼快的。
準確的說,是沒有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