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捍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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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個小時後,一位擅長打婚姻官司的專業律師,匆匆趕到了醫院。

  律師一邊喘著粗氣,一邊遞出一份剛列印出來,餘溫還燙手的《同居財產約定書》。

  「藍小姐,您需要的文件,我全給您帶過來了!」

  劉志遠接過文件一看,頓時傻眼了,「這什麼鬼東西?」

  藍雨娟冷靜地道:「結婚四年,女兒都要上幼兒園了,你都沒時間領證,我總得給自己一份保障吧?」

  「你說,如果我想走,卡里80萬存款可以不要,20萬的黃金也可以不要,你只要留下孩子。」

  「既然你都這麼說了,我自然信你。」

  「這是同居財產約定書,雖然比不上結婚證有儀式,但對我而言,也算是另一種安全感!」

  「劉志遠,你把這個簽了,今後你去哪,我都不管你。」

  劉志遠猶豫了,拿著手裡的文件,心裡直打鼓。

  他打量著藍雨娟的神色,半開玩笑半試探道:「老婆,這個沒必要吧?」

  「咱們又不是不領證,這不今天才初一,民政局還沒開門嘛!」

  「現在簽這東西,簡直是多此一舉!」

  「瞧你這嚴肅的模樣,知道的,是你想用這幾張紙拴住我。不知道的,還以為你想跟我離婚,在提前做打算呢!」

  藍雨娟沒有辯駁,直接抬頭凝視著劉志遠:

  「這四年來,我為什麼會留在老家,你心裡還不清楚嗎?」

  「你料准了,我即使身上揣著100萬,也不會離開,不就是知道小曼的戶口在劉家,而我離不開小曼嗎?」

  「小曼,就是我的命!」

  「劉志遠,我是什麼樣的人,我最在意的是什麼,你一直看得清清楚楚。」

  「但你是什麼樣的人,我是越來越看不明白了。」

  劉志遠心虛地收回了目光,開始低頭翻看手裡的文件。

  他一邊逐字逐句地看《同居財產約定書》,一邊隨口敷衍道:

  「嗯,我知道!你一直是個最重感情,對金錢方面沒有要求……」

  這話才說到一半,劉志遠就說不下去了。

  因為他手中的這一份約定書里,白紙黑字的寫清楚了:

  倆人從擺酒結婚那一天起,同居的這三年多時間裡,女方負責懷孕、生子,在老家照顧孩子和老人,男方負責掙錢養家。

  同居的這三年多時間裡,男方掙的所有合法收入,男女約定平分。

  劉志遠看完合約書內容後,臉都黑了,「嘩!」一揮手,把合約書全揚了,言語間滿是不敢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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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雨娟,你拿出這麼個東西讓我簽, 到底想幹什麼?」

  「我身上所有的錢,除了交給咱媽的那部分,其他的已經全部都轉到你卡里了!」

  「我的行動,還不能說明一切嗎?你還想要我怎麼證明自己?」

  「要不你現在給我一把刀子,我直接把心剖出來給你看看,行不行!」

  劉志遠用力戳著自己的心臟位置,言辭激動。

  這番拙劣的深情表演,藍雨娟懶得多看一眼。

  她默默彎腰低頭,撿起地上飄落的約定書,重新按順序整理好。

  她今年26歲了,不再是啥事都不懂的小姑娘了,也不再天真。

  這四年來,她獨自在異省他鄉生孩子、帶孩子,把20多年在娘家當女兒沒吃過的苦,全吃了一遍。

  只要她對劉家還有一丁點用,劉家就會想盡一切辦法拴住她。

  她想要帶走女兒劉小曼,遷走女兒的戶口?難於登天!

  劉志遠嘴上說,她若想走,就放她走。

  剛轉給她的80萬和剛買的20萬黃金首飾,也不要了。

  可此時的藍雨娟,早已看穿了劉家人的真面目。

  這些話,都只是劉志遠嘴上說說,逼她就範,給自己立深情人設而已。

  一方面,劉志遠早已拿捏准了她,篤定她哪怕放棄一切,也會守在女兒身邊。

  另一方面,她若真的放棄女兒,帶著那100萬離開劉家。

  怕是她前腳還沒離開縣城,後腳官司就追到頭上了。

  就像劉志遠背地裡,跟她婆婆田秀華說的那番話一樣:

  兩人沒有領證,如果兩人感情破裂分開,她不僅得不到孩子,而且一分錢都拿不到。

  轉給她的80萬,會被以各種理由追回。剛到手還沒捂熱的五金,也會因為最終沒有領證而被要求退回。

  法律不承認,只擺酒不領證的婚姻關係。法律只會保護,領證後的婚姻內合法權益。

  曾經那個戀愛腦的藍雨娟,早已死在了月子裡。

  她不再相信男人,除了骨肉至親,這世上再沒有人值得她全心全意地去愛。

  這四年裡,她吃夠了苦,也受夠了窮。

  女兒她要帶走,該分給她的錢,也一分都不能少。

  她只有自己能掙錢,卡里又有錢,才有獨自撫養女兒長大的底氣。

  藍雨娟理清楚思緒後,緩緩抬起了頭。

  「劉志遠,我認識你,又不是一天兩天了,剜你的心做什麼?」

  「為了嫁給你,我已經4年沒回過娘家了。我爸媽若是願意給我戶口本,我倆早就領證了,不是嗎?」

  「現在女兒的戶口在劉家,撫養權在你這裡,難道你還擔心我跑了不成?」

  這番話,明顯讓劉志遠腦海里緊繃的弦,開始慢慢鬆懈,臉色也緩和了些。

  「既然道理你都懂,那你還請什麼律師,搞出這狗屁玩意兒來做什麼?」

  「這幾張廢紙,除了傷害咱們的夫妻感情,難道還能起什麼狗屁作用嗎?」

  「你放心!只要你還是我劉志遠的老婆一天,我就不會缺你吃、缺你穿!」

  「只要你不過分攀比,以後四季的新衣服,看上的首飾、手機,想買就買!」

  「畢竟我在外面掙錢也不容易,你也得學會體諒我!」

  「錢咱們省著點花,等回頭生了兒子,開銷的大頭還在後面呢!」

  藍雨娟直白地道:「你若是不在家,也不簽這個字,我手裡這80萬怕是守不住。」

  劉志遠皺了下眉,沒有說話。

  藍雨娟繼續道:「你弟弟馬上要訂婚結婚了,彩禮和五金給多少?需不需要買房、買車?」

  「你媽雖然嘴上說,一碗水肯定會端平。咱們家上交的錢,只是幫咱們攢著,不會動。」

  「可萬一呢?」

  「你自己的弟弟,你自己心裡清楚,掙的不如花的多,這些年換了幾個對象,都一直靠家裡補貼。」

  「你妹妹雖然掙錢,卻也從不給家裡交家用,都是自己攢著。」

  「萬一到時候,家裡逼我交出這80萬,我一個沒領證的外地兒媳婦,連個拒絕的藉口都沒有。」

  劉志遠默默聽著,眉間的皺紋越來越深。

  藍雨娟靜靜地望著對方,輕聲道:「你在京市工作,雖然掙得多,卻回家少。」

  「在爸媽心裡,你除了多給家裡拿錢,平時他們是指望不上你的。」

  「先不說,他們有個頭疼腦熱,你弟弟一喊就回來了,你爸媽心裡也踏實。」

  「要是今年,你弟弟結婚後,再給家裡添個大孫子呢?那二老得多開心……」

  「你簽了這份約定書,財產還是在咱們小家。」

  「你又不是獨生子,錢若是到了爸媽手裡,再如何分配,那可就不一定了。」

  劉志遠聽到這裡,果斷上前兩步,扯過了藍雨娟手裡的《同居財產約定書》。

  「說吧,名字簽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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