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離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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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梨聽見「離婚」兩個字後,足足安靜了五秒。

  「你在哪裡?」

  「賀氏樓下。」

  「別動,我去接你。」

  二十分鐘後,一輛白色轎車停在路邊。

  林見微拉開副駕駛車門,剛坐穩,唐梨便遞給她一瓶水。

  「想清楚了?」

  「想清楚了。」

  「不是因為今天生氣?」

  「不是。」

  唐梨沒有立刻發動車。

  她側過身,認真看著林見微:「我可以替你辦離婚,但在開始以前,你得告訴我,你想要什麼。」

  又是這個問題。

  昨晚,賀庭洲也問過她想要什麼。

  只是他問的是一支配方的價格,唐梨問的是她離開一段婚姻以後,要怎樣保護自己。

  同樣一句話,原來可以有完全不同的意思。

  「拿回我的手稿、封樣和父親的東西。」林見微說,「解除所有與賀氏有關的競業和成果歸屬條款。春雨雪松的侵權單獨處理。」

  「房產、存款、股權呢?」

  「婚房是他的婚前財產,賀氏股權也和我無關。我沒有要。」

  「法律上和你主觀上想不想要,是兩回事。」

  唐梨打斷她,「婚後三年,他的工資、分紅和新增投資收益存在夫妻共同財產部分。你在賀家做了大量無償勞動,也替賀氏處理過項目。不能因為房產證上沒有你的名字,就默認你應該空手走。」

  林見微看著車窗外。

  賀氏大樓的巨幕仍在播放簽約新聞。紅色標題一遍遍滾動:南城裡城市更新項目正式落地。

  「我不想再用這段婚姻換東西。」她說。

  「該分的財產不是交換,是你的權利。」

  「我知道。」

  「那為什麼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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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查清共同財產需要很久,也會讓所有人知道我們的關係。賀家會認為我離婚是為了分資產,賀庭洲也會覺得我終於開出了價格。」

  林見微轉回頭。

  「我不想再和他們證明我不是為了錢。我只想儘快結束。」

  唐梨皺著眉,沒有認同。

  「你沒必要為了證明清白損害自己。」

  「不是證明。」

  林見微輕輕搖頭,「是取捨。我知道自己放棄什麼,也知道自己必須拿回什麼。」

  她沒有不要一切。

  父親留下的手稿、自己的作品、自由使用專業能力的權利,這些比賀家的錢更重要。

  過去三年,她把太多東西混在一起。

  感情、恩情、婚姻、工作。

  賀家替她還過債,所以她不好意思談報酬;賀庭洲給了她實驗室,所以她默認替集團解決問題;她是他的妻子,所以每一次被忽略,都被她解釋成一家人不必計較。

  現在她要把它們一件件分開。

  該歸還的恩情,她會歸還。

  該追究的侵權,也不會因為三年婚姻算了。

  唐梨沉默半晌,終於發動車。

  「先去律所。」

  下午一點半,林見微坐在會議桌前,第一次把自己的婚姻變成一份可以逐條審視的文件。

  雙方姓名、結婚日期、財產情況、債權債務。

  無子女。

  無共同登記房產。

  無需要分割的共同經營實體。

  她放棄對賀庭洲名下婚後收益的分割請求;雙方個人物品各自帶走;賀氏及關聯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歸還屬於林見微的私人手稿、封樣、傳統香具和研究資料。

  看到「無子女」三個字時,她想起賀元廷昨天說的話。

  幸好沒有孩子。

  幸好在這段關係真正結束時,不需要另一個無辜的人替他們承擔後果。

  「智慧財產權不能只寫在離婚協議里。」唐梨說,「賀氏不是婚姻當事人,相關訴求要單獨發函和起訴。網頁、視頻、會議和門禁證據已經完成初步保全,鑑定機構今天下午接收封樣。」

  「多久能出結果?」

  「初步比對七到十個工作日。訴前禁令需要更完整的證據,但我們可以先發停止侵權通知。」

  「發吧。」

  「發給誰?」

  「賀氏集團、品牌中心、蘇晚棠。」

  「包括賀庭洲?」

  林見微停頓了一下。

  「他是審批人。」

  唐梨點頭,在委託書上標註。

  「好,一個都不少。」

  下午兩點四十分,離婚協議初稿完成。

  林見微在最後一頁簽下名字。

  字跡沒有抖。

  「協議離婚需要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唐梨提醒,「提交後有三十天冷靜期。對方不配合,就只能起訴。」

  「今天能申請嗎?」

  「四點半以前趕到,可以取最後一批號。證件都在你手裡?」

  「結婚證在家。」

  「他會來嗎?」

  林見微看著自己剛剛簽下的名字。

  「我問一次。」

  回到賀宅時,房子裡很安靜。

  陳叔告訴她,賀庭洲還在簽約午宴,晚上不確定是否回來。

  林見微上樓,打開臥室保險柜。

  兩本結婚證放在最下面,和房產文件、護照裝在一起。紅色封皮沒有落灰,卻也沒有被翻動過的痕跡。

  她取出證件,又從手包里拿出昨晚摘下的戒指。

  素圈在掌心裡躺了一會兒。

  保險柜里屬於兩人的文件少得可憐。

  沒有婚禮合同,沒有共同旅行的票據,也沒有一份雙方共同制定的家庭計劃。兩本結婚證旁邊放著賀庭洲歷年的體檢報告,是她按照日期整理好的;再下面是老爺子的用藥備忘,也是她怕傭人疏忽,特意抄了一份留存。

  這段婚姻留下的大部分痕跡,都與她如何照顧別人有關。

  至於她喜歡什麼、去過哪裡、做成過哪些作品,柜子里一張紙也沒有。

  林見微拿出自己的結婚證,又將另一份留在原處。紅色封皮翻開,登記照里的兩個人肩膀隔著很窄的距離。她努力笑得自然,賀庭洲面對鏡頭,神情像在簽署一份普通文件。

  那是他們唯一一張合照。

  她看了幾秒,合上證件。

  最後,她把它放進原本存放結婚證的位置。


  「四點半,南城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申請。」

  消息發出不到一分鐘,電話便打了過來。

  「你在哪裡?」

  賀庭洲那邊很安靜,應該剛從宴會廳出來。

  「家裡。」

  「你又想做什麼?」

  「信息里寫得很清楚。」

  「因為南城項目?」

  「不只是。」

  「簽約已經完成。你現在拿離婚逼我,也改變不了合同。」

  林見微閉了閉眼。

  到了這一刻,他仍然認為這是一場談判。

  配方、聞春堂、離婚。

  所有東西都只是她層層加碼的籌碼。

  「我沒有讓你改變合同。」

  「那就不要鬧。」

  「賀庭洲,我不是在徵求你的同意。」

  電話那頭驟然安靜。

  「協議離婚需要你到場。如果你不來,唐梨明天會提交起訴材料。」

  「你連律師都找好了?」

  「是。」

  「什麼時候開始準備的?」

  「今天。」

  他的聲音冷下來。

  「今天準備,今天就要離婚,這就是你說的想清楚了?」

  「有些決定用了三年。」

  林見微看了一眼時間。

  「四點半,我等你。」

  她掛斷電話。

  四點二十分,婚姻登記處即將停止取號。

  賀庭洲沒有出現。

  唐梨站在門口看了一眼手錶:「再等五分鐘。不來就走訴訟。」

  四點二十四分,一輛黑色轎車停在台階下。

  賀庭洲推門下車。

  他還穿著簽約儀式上的深色西裝,領帶一絲不亂,眉眼間卻壓著明顯的冷意。周驍抱著文件跟在後面,被他留在了門外。

  「進去吧。」

  林見微沒有問他為什麼來。

  辦事大廳里只剩下最後幾對夫妻。

  工作人員核驗完證件,把離婚登記申請書遞給兩人。

  「雙方是自願申請離婚嗎?」

  「是。」林見微回答。

  工作人員看向賀庭洲。

  他沒有立刻出聲。

  「先生?」

  「是。」

  他接過筆,在申請人一欄簽下名字。

  筆尖落得很重,最後一筆幾乎劃破紙面。

  提交材料後,工作人員列印受理回執,按例提醒:「從明天開始計算三十天離婚冷靜期。期滿後三十天內,雙方需要共同回來申請離婚證。期間任何一方不願離婚,都可以撤回。」

  賀庭洲接過回執,像是直到這時才認真看向林見微。

  「聽見了?」

  「聽見了。」

  「三十天,夠你冷靜。」

  林見微把自己的回執折好,放進包里。

  「也夠我搬走。」

  賀庭洲眸色一沉。

  兩人走出登記處時,周驍正站在車邊,神情複雜。

  與此同時,賀庭洲的手機連續震動了幾下。

  一封律師函同步送達他的郵箱。

  標題是《關於立即停止使用「春雨雪松」相關創作成果的通知》。抄送名單里有賀氏集團、品牌中心、蘇晚棠和他本人。

  賀庭洲看完,抬眼看向林見微。

  「離婚、律師函、第三方鑑定。」

  他聲音很冷,「你以為把籌碼全壓上來,我就會叫停南城項目?」

  林見微看著他,忽然覺得很累。

  她不想再解釋第四次。

  「你怎麼想都可以。」

  「林見微。」

  「三十天後見。」

  她轉身走向唐梨的車。

  身後是賀庭洲冰冷的目光,手包里是離婚申請受理回執,青梧巷的方向則亮起了城市更新項目的第一塊圍擋燈。

  賀庭洲以為她終於把婚姻押上了談判桌。

  只有林見微知道,她不是在加碼。

  她只是終於決定離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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