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任務一完成,南下魔都(求推薦票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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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個月後的一天。

  江浩正在院內練拳,系統的提示音突然響起,提示江浩任務一完成了。

  在一個月前,江浩先是把霍府旁邊的旁邊的一個大院買了下來。

  隨後便從霍府搬了出來。

  任務一隨著時間流逝,完成是必然的。

  畢竟霍元甲人生最大的一個坎,江浩已經幫他邁了過去,他的命運和電影裡的未來,已經是兩條完全不同的道路。

  而他之所以從霍府搬出來。

  是為了方便完成任務二。

  畢竟在霍府,他做某些事還是有些不方便。

  任務一提示完成,江浩並未因此而停下,而是繼續練拳。

  直到又打了足足四遍。

  江浩方才停下。

  又是三個月過去,江浩的進步極大。

  身體素質又有所提升。

  雖然依舊稱不上質變,但提升不算小。

  如果說先前的他身體素質是普通人的兩倍。

  那麼現在的他,身體素質至少是普通人的2.2倍。

  看似就一成的提升,不大。

  但江浩身體素質本就高,在身體素質高的情況下還能有所進步,這已經十分難得。

  如果說先前的江浩,身體素質大概是頂級運動員的身體素質。

  那麼現在的江浩,身體素質已經稱得上打破人體極限,超越了普通人所能達到的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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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身體素質方面。

  江浩在外拳上,進步也十分誇張。

  霍家拳、迷蹤步都稱得上小成。

  打起來已經不用特意去思考,已經化為了身體的一種本能,也就是肌肉記憶。

  運勁也比三個月前更強。

  三個月前,江浩一拳打出,能打出自身力量總量的60%。

  而現在,江浩一拳打出,至少能打出自身力量總量的80%。

  20%的進步,看似不多,但實際上已經很恐怖。

  尤其是在江浩的身體素質還有所提升的情況下。

  現在的江浩,自身力量的總量,大概在600kg左右(手臂力量,不包含腿部力量)。

  80%,就是480公斤的力量。

  要知道就算是泰森,巔峰一拳的力量,也才八百磅,換成公斤,是363公斤。

  江浩現在的力量,不全力出手。

  隨手一拳,就是泰森巔峰全力一擊,別說打死人了,一拳打死牛都不難。

  不過拳頭力量再大,現在也是熱武器的時代。

  真要和人起衝突了,江浩絕對是第一時間拿槍。

  槍都不會玩兒?算什麼一代宗師。

  江浩剛坐下喝了口茶。

  府里讓農勁蓀幫忙找的管家便帶著一群人走了進來。

  一共二十來號人。

  領頭的是一個三十歲的男子,叫馬邦德。

  同樣是霍元甲的徒弟。

  早年當過兵,因為清廷老是不發餉,便從軍隊裡跑了出來。

  兩年前拜的霍元甲為師。

  馬邦德為人穩重,做事有腦子,江浩讓他幹嘛,他就幹嘛,因此現在是江浩的心腹之一。

  他旁邊還有兩個人,一個叫李雲龍,一個叫陳飛虎。

  兩人同樣是江浩的心腹。

  平日裡也是江浩讓幹嘛就幹嘛。

  因此江浩給他們單獨開了工資。

  一個月三十兩。

  在這年頭,一個月三十兩的價錢,那絕對是天價。

  就江浩現在住的這個大院子,整套下來也就一千多兩銀子。

  馬邦德他們只需要跟江浩幹個四五年,也能買得起。

  這相當於給江浩當五年保鏢,就能在一線超市買一套別墅。

  這薪資說不高,那是假的。

  「老闆。」

  「誒,叫什麼老闆,都是師兄弟,沒有外人的情況下,叫我師兄就行。」江浩起身笑著道。

  隨後,他目光掃過所有人。

  「各位師弟,你們出現在這裡,想必馬師弟、李師弟和陳師弟也都已經把情況都跟你們說清楚了。」

  「你們既然選擇出現在這裡,就意味著你們願意拋下一切,跟我去魔都,對於願意跟我走的,我絕不會虧待。」

  「除了一開始說好的兩百兩銀子的安家費外,你們所有人每個月的工錢,我給你們提到五十兩銀子。」

  「至於馬師弟、李師弟和陳師弟,你們三個是最早跟我的,也為我鞍前馬後這麼久了,你們三個,每個月的工錢提到一百兩銀子。」

  「多謝江師兄。」

  「多謝師兄。」

  「多謝師兄。」

  聽到江浩的話。

  馬邦德、李雲龍、陳飛虎三人都是面色一喜。

  雖然三人早知道江浩大方,但沒想到在他們決定跟江浩南下魔都後,江浩給他們的待遇竟然好到了這個程度。

  一個月一百兩銀子。

  這年頭,有多少人一個月能賺一百兩銀子?

  說難聽的,霍元甲的拳館,一個月都不一定能賺到一百兩銀子的利潤。

  霍元甲的拳館,每個月收的弟子拜師費自然不少,肯定是超過一百兩的。

  但這些錢,並非全部是利潤。

  拜入霍家拳館,霍元甲還要包每天的早餐和中餐的。

  去掉這些花費,霍元甲拳館的利潤,一個月也不一定能有一百兩銀子。

  而他們給江浩做事,是沒有實際成本付出的,相當於一百兩銀子都是純利潤。

  這很高了。

  而且三人還有著比其他人更高的安家費。

  他們身後那幫人也就兩百兩銀子的安家費。

  而他們三人每個都有一千兩銀子的安家費。

  當然,這件事除了他們三個,他們身後那幫人,是不知道的。

  兩天後。

  江浩就帶著這幫人南下魔都了。

  至於為什麼去魔都。

  這個時期的魔都是中國最繁華的城市之一。

  人口繁多。

  全縣人口超百萬。

  要知道就算是一百年以後,大部分縣城的人口也就二三十萬,四五十萬。

  在1902年這個時間點,魔都的人口超百萬,不可謂不多。

  而江浩之所以選擇來魔都,自然是為了完成任務二。

  讓他自己去日本幹掉田中安野,他肯定是不會去的。

  哪怕他現在有那個能力。

  他現在又不缺錢,花錢讓別人替他做事才是最優解。

  自己親自上,很愚蠢,因為風險過高。

  而要找人辦這件事,在魔都來找人無疑是最優解。


  到了魔都後。

  江浩沒有選擇住在華界。

  而是選擇了住到法租界去。

  此時的魔都分為三個部分,公共租界,法租界和華界。

  其中最混亂的,無疑是華界,公共租界治安稍微好些,而最安全的,自然就是法租界了。

  至少對有錢的華人而言,法租界相對而言是最安全的地方。

  畢竟滿怕洋,這是公認的。

  在法租界,你只要有錢有關係,清廷想動你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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