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狗符咒
第89章 狗符咒
【即將進入位面:行屍走肉】
【倒計時:3分鐘】
3096。
姜明眼神一凜,這次竟然是美劇,而且,還是喪屍麼?!
不過,行屍走肉里最可怕的反而不是喪屍,而是人!和槍!
即便他有硬氣功護體,身體素質遠不是普通人能比,但依舊是肉體凡胎,別說子彈,就是菜刀他也怕,被砍到是會流血,真的會死!
故,面對槍火彈藥,七步之內,他有把握在對面開槍之前嫩死他,七步之外,有多遠跑多遠,而且這七步之說還有個前提,那就是對方身手一般,若是精通格鬥,甭管啥七不七步,跑就是了。
三分鐘到,姜明身形一閃,進入《行屍走肉》。
亞特蘭大。
.
購物中心。
商場邊上,一處高樓的天台上。
姜明的身形憑空出現,腦子裡系統給的記憶冥冥玄玄,倒無他人的過往,僅是一些言語上的東西,這一刻,他的英語、美語直接精通,仿佛土生土長的外國人一樣。
放眼看去,整座亞特蘭大鋪面而來的是一股濃烈的屍臭味,地面街道,滿是報廢的車子堆積,以及一具具圍滿蒼蠅的行屍,發出嘶嘶的怪叫。
這些行屍比起普通人還不如,走路還沒老奶奶過馬路來得快,也無其他影視里喪屍進化變異之說,單獨拎出來,只要克服恐懼,小學生能夠嫩死這些個東西。
唯一能夠造成生命危險的地方那就是數目,螞蟻多了還能咬死象,這些行屍和蝗蟲一樣烏央烏央聚在一起,要是被堵住,縱然身手再好也只能等死。
姜明根據劇情設定對《行屍走肉》的行屍打上以下幾個標籤:只能走、個體不懼威脅、毫無智慧、聽覺靈敏、嗅覺中上、視力Iow爆了、無法進化和變異、具有感染性、爆頭死亡。
是的,倘若弄個從Iow到夯的喪屍排行榜,毋庸置疑,姜明沒見過比行屍走肉的喪屍還要Iow的存在的,這些行屍只對聲音有反應,一聽見聲就會圍上來,初步定位獵物,眼睛就是擺設,後續得靠嗅覺才能進一步追蹤獵物。
理論上,只要遮掩自身氣味,就算迎面撞上,他們都沒有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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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出現的低語者,弄個屍皮破頭套就能把這群東西給騙了。
當然,也有可能是現在才變異不久,屍體比較新鮮、嗅覺細胞最是豐富的緣故,還無法做到用一張屍皮騙過行屍,但到了後面,十幾二十年後,這些行屍越來越不新鮮,腐爛的越來越嚴重,嗅覺細胞也死得差不多,弄一張屍皮就能矇混過關。
簡單在腦子裡過了一遍關鍵信息,姜明抬手,一條24k鈦合金螺旋紋鋼筋出現在手裡,嗯,這可是他特制定做的鋼筋,威力絕對比沒有神話色彩的神兵利器要強,管你什麼古代刀劍,寶刀寶劍,和我的鋼筋說去吧。
同時,順手簽到。
下一刻,一塊表面閃爍黃色光芒的八邊形符石出現在他手上,正是姜明心心念念的狗符咒。
和他想的一樣,是削弱版的,比起正版長生不死,能夠讓身體一直保持在巔峰狀態不同,這削弱版僅能每天免疫一次死亡傷害,連讓身體保持巔峰的基本功能都沒有。
雖然他有馬符咒,能夠讓身體一直保持最健康的狀態,但人一旦上了年紀,氣血就會衰敗,身體就會走下坡路,和健不健康無關,是人就會死,這是千古不變,誰也不能逃脫的自然規則,是馬符咒無法解決的。
但,狗符咒雖然沒達到姜明的預期,他亦是十分滿足,畢竟每天一把名刀,誰不喜歡?
想著,姜明從背包里拿出特製腰帶,將牛符咒和狗符咒挨個塞進去,然後貼身綁好,其他符咒倒是無所謂,但狗符咒必須一直佩戴在身上。
畢竟,總不能等死後再去用吧。
死了!就來不及了!
也就在姜明做完這一切,一陣噠噠的馬蹄聲響起,順著聲音看去,卻是戴著牛仔警長帽、背著一大袋槍枝的瑞克騎著一匹黃棕白額大馬從街道另一頭闖了進來。
而此時的瑞克並不知曉這座城已經是屍城,正在駕馬狂奔,等他反應過來的時候,卻是一頭扎進一處滿是行屍的小巷,隨後,徹底沸騰。
看著密密麻麻移動的屍塊,瑞克暗罵一聲「fuck」立即調轉馬頭就要跑,結果才跑出去半條街,就被後面聞聲趕來的屍群堆住。
前是屍,後亦是屍。
瑞克當場頭皮發麻,他在想對策,但行屍可不會給他時間,蜂擁而至。下一刻,他屁股下的馬兒就被撲倒,瑞克連人帶一大袋槍枝摔倒在地,看著那馬兒痛苦嘶鳴,他顧不上為馬感到悲哀,急忙一腳蹬開一隻抓向他的行屍,連滾帶爬朝著一輛坦克下鑽去。
周圍的行屍跟著趴下往裡鑽,瑞克一邊用腳踹,一邊掏出插在腰間的手槍接連射擊,擺脫後面的糾纏,他想從另一頭鑽去,卻看見前面也有行屍蹲下來,朝他爬來。
上天無門,下地無路。
絕望!
濃濃的絕望包裹下,瑞克自言自語般說了一聲:「洛莉!卡爾!對不起!」
然後用槍口對準腦門想要自我了斷,好在天無絕人之路,他眼睛餘光突然瞥見坦克底部的逃生艙口大開著。
一激靈,急忙直起身子鑽了進去,把逃生艙門合上,躲過一劫。
「看來是劇情剛開始的時候。」
天台上,目睹這一幕的姜明淡淡收回目光,他知道瑞克不會有事的,主角嘛,死了那還能叫做主角麼。
旋即,移動視線想要尋找格倫的身影。
他需要抓住這次機會,直接加入主角團。
因為,這一次的回歸任務是:建立屬於自己的國度。
透!國度都整出來了!
姜明眼皮狂跳,到底什麼樣規模的勢力?才稱得上是國度!
當真是難呀。
他需要主角團的幫忙,加入是必然的。
從空間取出雜七雜八物件里的望遠鏡,一番搜尋,姜明沒找到格倫的身影,但隔著兩條街,他在一處商品樓天台上,看見莫爾的身影。
一個五大三粗的白人漢子,一滾刀肉,混不吝的性子叫他正擺弄著狙擊槍,對準街面的行屍就要扣動扳機,進行射殺。
全然無視胡亂開槍帶來的槍聲會吸引來更多行屍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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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行屍走肉里最可怕的反而不是喪屍,而是人!和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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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面對槍火彈藥,七步之內,他有把握在對面開槍之前嫩死他,七步之外,有多遠跑多遠,而且這七步之說還有個前提,那就是對方身手一般,若是精通格鬥,甭管啥七不七步,跑就是了。
三分鐘到,姜明身形一閃,進入《行屍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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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明的身形憑空出現,腦子裡系統給的記憶冥冥玄玄,倒無他人的過往,僅是一些言語上的東西,這一刻,他的英語、美語直接精通,仿佛土生土長的外國人一樣。
放眼看去,整座亞特蘭大鋪面而來的是一股濃烈的屍臭味,地面街道,滿是報廢的車子堆積,以及一具具圍滿蒼蠅的行屍,發出嘶嘶的怪叫。
這些行屍比起普通人還不如,走路還沒老奶奶過馬路來得快,也無其他影視里喪屍進化變異之說,單獨拎出來,只要克服恐懼,小學生能夠嫩死這些個東西。
唯一能夠造成生命危險的地方那就是數目,螞蟻多了還能咬死象,這些行屍和蝗蟲一樣烏央烏央聚在一起,要是被堵住,縱然身手再好也只能等死。
姜明根據劇情設定對《行屍走肉》的行屍打上以下幾個標籤:只能走、個體不懼威脅、毫無智慧、聽覺靈敏、嗅覺中上、視力Iow爆了、無法進化和變異、具有感染性、爆頭死亡。
是的,倘若弄個從Iow到夯的喪屍排行榜,毋庸置疑,姜明沒見過比行屍走肉的喪屍還要Iow的存在的,這些行屍只對聲音有反應,一聽見聲就會圍上來,初步定位獵物,眼睛就是擺設,後續得靠嗅覺才能進一步追蹤獵物。
理論上,只要遮掩自身氣味,就算迎面撞上,他們都沒有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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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有可能是現在才變異不久,屍體比較新鮮、嗅覺細胞最是豐富的緣故,還無法做到用一張屍皮騙過行屍,但到了後面,十幾二十年後,這些行屍越來越不新鮮,腐爛的越來越嚴重,嗅覺細胞也死得差不多,弄一張屍皮就能矇混過關。
簡單在腦子裡過了一遍關鍵信息,姜明抬手,一條24k鈦合金螺旋紋鋼筋出現在手裡,嗯,這可是他特制定做的鋼筋,威力絕對比沒有神話色彩的神兵利器要強,管你什麼古代刀劍,寶刀寶劍,和我的鋼筋說去吧。
同時,順手簽到。
下一刻,一塊表面閃爍黃色光芒的八邊形符石出現在他手上,正是姜明心心念念的狗符咒。
和他想的一樣,是削弱版的,比起正版長生不死,能夠讓身體一直保持在巔峰狀態不同,這削弱版僅能每天免疫一次死亡傷害,連讓身體保持巔峰的基本功能都沒有。
雖然他有馬符咒,能夠讓身體一直保持最健康的狀態,但人一旦上了年紀,氣血就會衰敗,身體就會走下坡路,和健不健康無關,是人就會死,這是千古不變,誰也不能逃脫的自然規則,是馬符咒無法解決的。
但,狗符咒雖然沒達到姜明的預期,他亦是十分滿足,畢竟每天一把名刀,誰不喜歡?
想著,姜明從背包里拿出特製腰帶,將牛符咒和狗符咒挨個塞進去,然後貼身綁好,其他符咒倒是無所謂,但狗符咒必須一直佩戴在身上。
畢竟,總不能等死後再去用吧。
死了!就來不及了!
也就在姜明做完這一切,一陣噠噠的馬蹄聲響起,順著聲音看去,卻是戴著牛仔警長帽、背著一大袋槍枝的瑞克騎著一匹黃棕白額大馬從街道另一頭闖了進來。
而此時的瑞克並不知曉這座城已經是屍城,正在駕馬狂奔,等他反應過來的時候,卻是一頭扎進一處滿是行屍的小巷,隨後,徹底沸騰。
看著密密麻麻移動的屍塊,瑞克暗罵一聲「fuck」立即調轉馬頭就要跑,結果才跑出去半條街,就被後面聞聲趕來的屍群堆住。
前是屍,後亦是屍。
瑞克當場頭皮發麻,他在想對策,但行屍可不會給他時間,蜂擁而至。下一刻,他屁股下的馬兒就被撲倒,瑞克連人帶一大袋槍枝摔倒在地,看著那馬兒痛苦嘶鳴,他顧不上為馬感到悲哀,急忙一腳蹬開一隻抓向他的行屍,連滾帶爬朝著一輛坦克下鑽去。
周圍的行屍跟著趴下往裡鑽,瑞克一邊用腳踹,一邊掏出插在腰間的手槍接連射擊,擺脫後面的糾纏,他想從另一頭鑽去,卻看見前面也有行屍蹲下來,朝他爬來。
上天無門,下地無路。
絕望!
濃濃的絕望包裹下,瑞克自言自語般說了一聲:「洛莉!卡爾!對不起!」
然後用槍口對準腦門想要自我了斷,好在天無絕人之路,他眼睛餘光突然瞥見坦克底部的逃生艙口大開著。
一激靈,急忙直起身子鑽了進去,把逃生艙門合上,躲過一劫。
「看來是劇情剛開始的時候。」
天台上,目睹這一幕的姜明淡淡收回目光,他知道瑞克不會有事的,主角嘛,死了那還能叫做主角麼。
旋即,移動視線想要尋找格倫的身影。
他需要抓住這次機會,直接加入主角團。
因為,這一次的回歸任務是:建立屬於自己的國度。
透!國度都整出來了!
姜明眼皮狂跳,到底什麼樣規模的勢力?才稱得上是國度!
當真是難呀。
他需要主角團的幫忙,加入是必然的。
從空間取出雜七雜八物件里的望遠鏡,一番搜尋,姜明沒找到格倫的身影,但隔著兩條街,他在一處商品樓天台上,看見莫爾的身影。
一個五大三粗的白人漢子,一滾刀肉,混不吝的性子叫他正擺弄著狙擊槍,對準街面的行屍就要扣動扳機,進行射殺。
全然無視胡亂開槍帶來的槍聲會吸引來更多行屍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