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人證
「白團長說得對,孟同志,剛才我過來的時候,
已經和路口下棋的大爺門打聽了一下,昨天晚上還真有人起夜上廁所的時候看著過一個女同志在這邊偷摸的來回走了好幾趟。
我已經讓他一會兒跟著我回去確認一下是不是林念慈,
如果有人證昨天晚上在你家附近見過她。那就可以直接拘留。」
孟晚晴聽到小王這麼說,心裡那口氣總算順了點,不過還是問了一句,
「那大爺眼神兒行嗎?天黑乎乎的,能看清人臉?別到時候見著林念慈說不認識。」
「放心,我們認犯罪嫌疑人,不光是看臉,走路的姿態,穿的衣服,頭型這些都可以辨認。
如果孟同志你不放心,可以和我們一起回局裡等著確認結果出來。」
「行,我和你一起去。」這比啥事兒都重要。
早一天抓住放火的人,她晚上睡覺才會安心。
「我也去。」
白宴清不等孟晚晴拒絕,回頭喊了一聲。
「二排長!」
「到!」剛才喊嫂子的那個戰士答應了一聲,快步跑了過來。
「我出去一下,一會兒這邊的活幹完,你就帶著隊伍回去。」
「是!」
「走吧。這邊不用管。」
白宴清說著已經邁開步子,回頭看了孟晚晴一眼,那意思是,
你還愣著幹什麼,不抓緊過去看看結果是啥樣的。
孟晚晴趕緊快步跟了上去,三個人往胡同口走。下棋的那幾個老頭正好散局。
「李大爺,咱們過去吧,做個筆錄,認一下人就回來,耽誤不了您多長時間。」
小王過去和坐在大樹下的一個老爺子打了聲招呼。
「那個警察同志,昨天晚上我就是瞥了一眼,天黑,瞅著進去小孟家的是個扎著倆辮子,個頭不高的女同志,手裡還拎著個鐵鍬。
具體長啥樣真沒瞅清,這過去要是萬一認錯了人咋辦?你們不會埋怨我吧?」
李大爺搓著手心裡有點沒底。
追書就去 TW 看書網,𝘴𝘩𝘶.𝘵𝘸超靠譜
「大爺,您別緊張,認出多少說多少,只要實話實說就行。不管認不認得清,都和您沒關係。」
小王這麼說,李大爺才放下心來。
「行,那就走一趟。」
「大爺,上我的車吧。」公安局離著這邊也兩個路口呢,白宴清拿出車鑰匙把門打開。
讓李大爺上了后座。
他前邊慢點開車,小王騎著自行車在後頭跟著,很快到了公安局。
小王先領著李大爺做了個筆錄。然後有警察給安排了幾個不同的女同志和林念慈站成了一排,單獨在一個屋子裡頭,
李大爺隔著窗戶玻璃在外頭看著。
「這都長得差不多高矮啊,不過我瞅著右邊數第三個女同志像,衣服顏色雖然不一樣,但是頭髮上夾著個紅色的髮夾我昨天看著了。
燈光一照還會反光。要不是有那個髮夾,我也不會看著路上有人鬼鬼祟祟地走。」
小王一看,
李大爺說的正是林念慈。
這五個女同志,就她腦袋上夾了個夾子。
「好的,謝謝李大爺,您先回接待室休息一會兒,等會兒有人送你回去。」
等著李大爺走了,
小王才朝著旁邊的民警點了點頭,低聲說了兩句。
民警開門進屋把林念慈叫了出來,
她剛走出門口,一眼就看著了在走廊裡頭站著的孟晚晴和白宴清,
眼睛一下就紅了。
嘴一癟,瞅著那樣子委屈的不行,眼淚噼里啪啦地往下掉,大聲的哭著撲了過來,想要抓孟晚晴的手,被她一閃身給躲開了。
林念慈撲了個空,乾脆往那一站,扯著嗓子哭著喊,
「晚晴,你來了,快幫我和警察說說,我沒有去你家放火,你是知道我的,膽子小,走路連只螞蟻都不敢踩死。
怎麼會幹放火的事兒?昨天晚上我真在家了。媽可以作證,你不相信可以去問問她啊,
媽這一陣身體不好,一會兒都離不開人,我在家照顧她都忙得沒有時間,怎麼會大老遠地往你家跑。」
哭的委屈極了,好像是她真受了多大是冤屈。
「林念慈,別裝了,昨天你去沒去我家你自己心裡清楚,有人親眼看著你拿著鐵鍬去我家放火,
瞅得清楚的,你就是狡辯也無用。」
「不可能,誰看著我了?那是誣陷!警察同志,你可別聽孟晚晴瞎說,我根本就沒出過屋門,怎麼會拿著東西去她家。」
林念慈說這話的時候,底氣明顯有些虛。
就是在撒謊。
「是不是誣陷警察說了算。林念慈,你就等著判刑吧。」
孟晚晴根本就不想和她多說。
這樣的人壞到了骨子裡頭。為了爭奪一個她不要的男人把自己送進監獄,也是愚蠢到家了。
「不,我冤枉,警察同志,我沒有放火,你們要相信我!」林念慈看到孟晚晴說完這句話轉身就走。
也不哭了,扯著嗓子喊了起來。
原本維持的嬌滴滴的孕婦的人設這會兒一點沒想起來。
「這是公安局,禁止大聲喧譁!」
小王說完對拉著林念慈的民警一揮手,
就把她給押著關進了旁邊的審訊室。
「白團長,我過去審問一下,你們是在這繼續等?還是先回去?」小王跟著走了兩步,才想起回頭問。
「我們去辦公室等著。你忙你的。」
小王點點頭進了審訊室,把門帶上。
孟晚晴和白宴清一起去了隔壁的辦公室,
隔著一道牆,聽不見審訊室裡頭說什麼,但偶爾能聽到林念慈拔高的嗓門,又很快被壓下去。
白宴清給她倒了杯熱水,孟晚晴捧在手裡沒喝。倆人都沉默著誰也沒說話,
大約過了半個多小時,小王才推門出來,手裡拿著筆錄本,一進來就說,
我把指紋比對結果擺出來,她又說那個鐵鍬是她以前用過的,後來丟了,她也不知道被誰給偷去了。上邊有她的手指頭印兒正常。
不過最後我說了有人指認昨天晚上親眼看著過她,還有頭上的髮夾,她才沒話說。
審到最後承認確實是她放的火。
不過她是一時衝動,沒考慮到後果。
放火的動機,林念慈說她恨你。因為你的摻和,陸宸嶼不想娶她了。肚子裡頭的孩子都不要。
想要讓她打胎。讓她回自己娘家,她恨你讓她在慶林待不下去。這是筆錄,你們可以自己看看。」
已經和路口下棋的大爺門打聽了一下,昨天晚上還真有人起夜上廁所的時候看著過一個女同志在這邊偷摸的來回走了好幾趟。
我已經讓他一會兒跟著我回去確認一下是不是林念慈,
如果有人證昨天晚上在你家附近見過她。那就可以直接拘留。」
孟晚晴聽到小王這麼說,心裡那口氣總算順了點,不過還是問了一句,
「那大爺眼神兒行嗎?天黑乎乎的,能看清人臉?別到時候見著林念慈說不認識。」
「放心,我們認犯罪嫌疑人,不光是看臉,走路的姿態,穿的衣服,頭型這些都可以辨認。
如果孟同志你不放心,可以和我們一起回局裡等著確認結果出來。」
「行,我和你一起去。」這比啥事兒都重要。
早一天抓住放火的人,她晚上睡覺才會安心。
「我也去。」
白宴清不等孟晚晴拒絕,回頭喊了一聲。
「二排長!」
「到!」剛才喊嫂子的那個戰士答應了一聲,快步跑了過來。
「我出去一下,一會兒這邊的活幹完,你就帶著隊伍回去。」
「是!」
「走吧。這邊不用管。」
白宴清說著已經邁開步子,回頭看了孟晚晴一眼,那意思是,
你還愣著幹什麼,不抓緊過去看看結果是啥樣的。
孟晚晴趕緊快步跟了上去,三個人往胡同口走。下棋的那幾個老頭正好散局。
「李大爺,咱們過去吧,做個筆錄,認一下人就回來,耽誤不了您多長時間。」
小王過去和坐在大樹下的一個老爺子打了聲招呼。
「那個警察同志,昨天晚上我就是瞥了一眼,天黑,瞅著進去小孟家的是個扎著倆辮子,個頭不高的女同志,手裡還拎著個鐵鍬。
具體長啥樣真沒瞅清,這過去要是萬一認錯了人咋辦?你們不會埋怨我吧?」
李大爺搓著手心裡有點沒底。
追書就去 TW 看書網,𝘴𝘩𝘶.𝘵𝘸超靠譜
「大爺,您別緊張,認出多少說多少,只要實話實說就行。不管認不認得清,都和您沒關係。」
小王這麼說,李大爺才放下心來。
「行,那就走一趟。」
「大爺,上我的車吧。」公安局離著這邊也兩個路口呢,白宴清拿出車鑰匙把門打開。
讓李大爺上了后座。
他前邊慢點開車,小王騎著自行車在後頭跟著,很快到了公安局。
小王先領著李大爺做了個筆錄。然後有警察給安排了幾個不同的女同志和林念慈站成了一排,單獨在一個屋子裡頭,
李大爺隔著窗戶玻璃在外頭看著。
「這都長得差不多高矮啊,不過我瞅著右邊數第三個女同志像,衣服顏色雖然不一樣,但是頭髮上夾著個紅色的髮夾我昨天看著了。
燈光一照還會反光。要不是有那個髮夾,我也不會看著路上有人鬼鬼祟祟地走。」
小王一看,
李大爺說的正是林念慈。
這五個女同志,就她腦袋上夾了個夾子。
「好的,謝謝李大爺,您先回接待室休息一會兒,等會兒有人送你回去。」
等著李大爺走了,
小王才朝著旁邊的民警點了點頭,低聲說了兩句。
民警開門進屋把林念慈叫了出來,
她剛走出門口,一眼就看著了在走廊裡頭站著的孟晚晴和白宴清,
眼睛一下就紅了。
嘴一癟,瞅著那樣子委屈的不行,眼淚噼里啪啦地往下掉,大聲的哭著撲了過來,想要抓孟晚晴的手,被她一閃身給躲開了。
林念慈撲了個空,乾脆往那一站,扯著嗓子哭著喊,
「晚晴,你來了,快幫我和警察說說,我沒有去你家放火,你是知道我的,膽子小,走路連只螞蟻都不敢踩死。
怎麼會幹放火的事兒?昨天晚上我真在家了。媽可以作證,你不相信可以去問問她啊,
媽這一陣身體不好,一會兒都離不開人,我在家照顧她都忙得沒有時間,怎麼會大老遠地往你家跑。」
哭的委屈極了,好像是她真受了多大是冤屈。
「林念慈,別裝了,昨天你去沒去我家你自己心裡清楚,有人親眼看著你拿著鐵鍬去我家放火,
瞅得清楚的,你就是狡辯也無用。」
「不可能,誰看著我了?那是誣陷!警察同志,你可別聽孟晚晴瞎說,我根本就沒出過屋門,怎麼會拿著東西去她家。」
林念慈說這話的時候,底氣明顯有些虛。
就是在撒謊。
「是不是誣陷警察說了算。林念慈,你就等著判刑吧。」
孟晚晴根本就不想和她多說。
這樣的人壞到了骨子裡頭。為了爭奪一個她不要的男人把自己送進監獄,也是愚蠢到家了。
「不,我冤枉,警察同志,我沒有放火,你們要相信我!」林念慈看到孟晚晴說完這句話轉身就走。
也不哭了,扯著嗓子喊了起來。
原本維持的嬌滴滴的孕婦的人設這會兒一點沒想起來。
「這是公安局,禁止大聲喧譁!」
小王說完對拉著林念慈的民警一揮手,
就把她給押著關進了旁邊的審訊室。
「白團長,我過去審問一下,你們是在這繼續等?還是先回去?」小王跟著走了兩步,才想起回頭問。
「我們去辦公室等著。你忙你的。」
小王點點頭進了審訊室,把門帶上。
孟晚晴和白宴清一起去了隔壁的辦公室,
隔著一道牆,聽不見審訊室裡頭說什麼,但偶爾能聽到林念慈拔高的嗓門,又很快被壓下去。
白宴清給她倒了杯熱水,孟晚晴捧在手裡沒喝。倆人都沉默著誰也沒說話,
大約過了半個多小時,小王才推門出來,手裡拿著筆錄本,一進來就說,
我把指紋比對結果擺出來,她又說那個鐵鍬是她以前用過的,後來丟了,她也不知道被誰給偷去了。上邊有她的手指頭印兒正常。
不過最後我說了有人指認昨天晚上親眼看著過她,還有頭上的髮夾,她才沒話說。
審到最後承認確實是她放的火。
不過她是一時衝動,沒考慮到後果。
放火的動機,林念慈說她恨你。因為你的摻和,陸宸嶼不想娶她了。肚子裡頭的孩子都不要。
想要讓她打胎。讓她回自己娘家,她恨你讓她在慶林待不下去。這是筆錄,你們可以自己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