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化悲憤為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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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豬回來了,吳老四也抓住了。

  鬧騰了大半天的秋遊,總算有了個圓滿結果。

  農婦站在豬圈邊上,又摸豬背,又看耳朵,確認除了渾身泥巴,沒缺胳膊少腿,這才真正放下心來。

  等高興勁過去,她再看嚴老師,臉上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上午到下午,她抱著人家大腿哭了不知道多少回,還一口一個要學校賠錢,連褲子都差點給嚴老師扯下來。

  「嚴老師,今天……真對不住。」

  嚴老師擺擺手,累了一天,沒心思計較。

  「豬回來就好。」

  旁邊幾個村里人也來笑話。

  「人家老師帶著學生出來秋遊,也不是故意幫賊。」

  「娃娃們最後還幫著把吳老四抓住了。」

  「這事誰能想到。」

  聯防隊的人也跟著說了幾句好話。

  農婦越聽越過意不去,回家找了個竹籃,裝了滿滿一籃橘子過來。

  「不能讓孩子們白白幫忙。我家也沒什麼好東西,只有這些橘子。」

  「都是自家種的,不值錢。」

  「給孩子們帶著路上吃。」

  周圍幾戶人家聽說以後,也有人從果園裡摘了些送過來。

  畢竟這東西在產地是真不值錢,便宜的時候才幾分錢一斤。就這還賣不出去,每年都要爛掉不少。

  最後初一三班四十多個學生,每人的書包里都塞了五六個橘子。

  原本被折騰得又累又餓的一群孩子,又高興起來。

  趙凱也被認作是出了大力的。他上午準備偷橘子的那個化肥袋,竟真裝滿了。

  不是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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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是村里人塞的。

  三十多斤橘子沉甸甸扛在肩膀上,趙凱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

  劉小軍酸溜溜地說:「你這趟最划算。」

  趙凱立即挺起胸膛。

  「運氣好,沒辦法。」

  鍾源看了眼他肩上的化肥袋。

  「你本來準備偷多少?」

  趙凱臉上的得意頓時少了一半。

  「都說了沒偷著。」

  「現在這一袋拿去賣,差不多能賣十塊錢了吧?」

  趙凱掂了掂。

  還真差不多。

  嚴老師看天色已經不早,也不敢再耽擱。

  今天的秋遊早就跟原計劃沒什麼關係了,再不往回趕,家長都該到學校找人。

  他清點人數。

  一個不少。

  這才終於真正鬆了口氣。

  「都跟緊了。」

  「回學校。」

  一群學生背著書包、拿著橘子,沿原路往回走。

  來的時候精神十足,回去就沒那麼整齊了。

  有人腳疼。

  有人褲腿全是泥。

  但所有男生一路都在講怎麼抓豬,怎麼用竹竿圍住吳老四,越講越覺得自己厲害。

  女生則在講大肥豬怎麼橫衝直撞不肯上車,農婦怎麼抱住嚴老師大腿號啕大哭。

  趙凱跟他們走了一段。

  到岔路口就該回家了。

  鍾源落後幾步,跟他並排走。

  「你真不準備回學校了?」

  趙凱肩上扛著化肥袋,隨口說道:「回去幹什麼?」

  「高中畢業證不要了?」

  趙凱沒說話。

  鍾源又問:「以後準備幹什麼?」

  「以後再說。」趙凱把袋子換了個肩膀,「大學又考不上,先混著唄。」

  鍾源聽到這個「混」字,扭頭看了他一眼。

  趙凱今天要不是碰見三班的學生,這時候袋子裡裝的也是橘子。

  只是來路不一樣。

  一次偷橘子算不了什麼。

  可一個十八九歲的年輕人要是以後就這麼混下去,今天偷幾個橘子,明天跟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遲早跟吳老四一樣下場。

  「要不去當兵?」

  趙凱愣了一下,很快搖搖頭,「我去不了。我爸坐過牢。他以前跟人打架,把人傷得挺重,蹲了好幾年。」

  鍾源沒再往下問。

  家裡有這種情況,確實麻煩。

  兩個人又走了一段。

  鍾源忽然問:「你要不找個技校去學汽修。」

  趙凱奇怪地看他。

  鍾源繼續說道:「現在摩托越來越多,學會修摩托,再學汽車,能讓你有口飯吃。」

  「若是修得好,將來還能自己採購零件組裝。你就可以自己開公司對外銷售。」

  趙凱笑了。

  「你越說越沒邊了。」

  鍾源看了他一眼。

  「怎麼就『沒邊』?以後你開個摩托廠,叫『趙凱摩托』。」

  趙凱當場樂了。

  「你是不是笑話我?」

  「你愛信不信。」

  「我還能自己辦廠組裝摩托?我能有這本事?」趙凱一邊走一邊笑,念了兩遍廠名,更覺得實在不像話。

  「沒想像中那麼難的。」鍾源認真道,「信我,能賺大錢,一年上億。」

  趙凱笑罵了一句,走到岔路口,「行了,我回去了。」

  鍾源也不再勸,話說多了,惹人厭。

  只是趙凱扛著一袋橘子走出去幾步,又回頭。

  「鍾源。」

  「嗯?」

  「你班上同學都聽你的,你比我更像個『老大』。」

  「那當然。」

  「修摩托真能賺錢?」

  「信我的,這對你是條出路。」

  趙凱點點頭。

  沒再問。

  這趟秋遊到這裡,本來應該結束了。

  結果星期一語文課,嚴老師又拿它布置作業。

  「上周秋遊,每個人要以此寫一篇作文。」

  「題目就叫——《一次難忘的秋遊》。」

  教室里頓時一片小聲議論。

  嚴老師敲了敲講台。

  「八百字左右。」

  「星期三交。」

  鍾源聽完就低頭寫自己的東西去了。

  這種作文實在沒什麼難度。

  可等星期三收上來以後,嚴老師很快發現了一個問題。

  第一本。

  《一次難忘的秋遊》。

  開頭寫了幾句水庫風景。

  後面開始抓豬。

  第二本。

  前兩段寫同學們高興地去秋遊。

  第三段開始抓偷豬賊。

  第三本更直接。

  第一句話就是:

  星期六,我們全班幫一個偷豬賊趕了一頭三百多斤的大肥豬。

  嚴老師繼續翻。

  豬。

  抓豬。

  偷豬。

  找豬。

  抓偷豬賊。

  豬自己回家。

  四十多篇作文,內容出奇地統一。

  就連女生都如此。

  水庫長什麼樣,沒幾個人記得。

  山上有什麼,也沒人關心。

  連野餐都只是順手寫一句。

  真正寫得詳細的,全是那頭豬。

  嚴老師越批臉越黑。

  尤其李衛東的作文,半篇都在寫自己怎麼「英勇地用竹槍阻擋偷豬賊」。

  嚴老師在旁邊狠狠批了一句:

  【此舉危險,不可模仿。】

  唯一正兒八經寫『秋遊』的只有鍾源——啊,水庫好美;啊,野餐好快樂;啊,祖國的山水真好,我們真幸福!

  一看就是在瞎編。

  第二天語文課,嚴老師抱著一摞作文本進來,臉色不大好看。

  作文本往講台上一放,他先問了一句:

  「上星期秋遊,我們去的什麼地方?」

  「水庫!」

  下面回答得挺整齊。

  「水庫怎麼樣?」

  這回聲音立刻小了。

  嚴老師等了一陣。

  「沒人記得?」

  劉小軍舉起手。

  「有水,挺大的。」

  教室里有人笑。

  嚴老師忍住氣,又問:「還有呢?」

  李衛東立刻答道。

  「有豬。」

  這下全班都笑了。

  這幫小兔崽子就是故意的。

  作文雖然寫得亂七八糟,但大多比平時有意思。

  李衛東平時湊五百字都困難,這回寫了一千三百多字,光自己拿竹竿抓吳老四就寫了三頁,言語樸實,但生動活潑。

  嚴老師昨天看到這裡,本來想批評。

  連現在他自己閉上眼睛回想那天,首先想起來的都不是水庫,不是山,也不是秋天的景色。

  是那頭豬。

  三百多斤。

  白花花的。

  嚴老師站在講台上想到這裡,自己也想笑。

  下面一群學生還等著挨訓。

  他把作文本放下。

  「算了。」

  「作文不是非得寫風景。」

  「真覺得那頭豬最難忘,把事情寫清楚,也算切題。」

  教室里頓時歡呼。

  嚴老師馬上補充:

  「但是李衛東!」

  「到!」

  「以後再碰到這種事,不准拿削尖的竹竿往人身上扔,太危險了!」

  李衛東趕緊解釋:「老師,我們是抓賊。」

  旁邊幾個男生立刻幫腔。

  「對。」

  「抓賊又不是打架。」

  「他要跑,我們才動手的。」

  嚴老師看著這群理直氣壯的傢伙,懶得跟他們爭。

  「反正以後先找大人。」

  「聽見沒有?」

  「聽見了。」

  答應得倒挺整齊。

  至於下回碰見會不會照辦,嚴老師心裡一點底都沒有。

  當天晚上,他吃完飯,又把那四十多篇作文翻出來看了一陣。

  越看越覺得這件事有意思。

  當老師十幾年,帶學生秋遊不是第一次。

  把全班學生帶出去,齊心協力幫偷豬賊把贓物送走,肯定是第一次。

  被失主抱著大腿哭了幾個鐘頭,也是第一次。

  學生丟下老師,自己追出去把賊給逮住,更是頭一次。

  最後所有人為了找一頭豬跑得精疲力盡,結果豬比他們都聰明,早幾個鐘頭自己回了家。

  嚴老師拿出稿紙。

  既然學生都能寫,他為什麼不能寫?

  他語文老師好歹也是正經吃這碗飯的。

  題目很快就有了。

  《一次特別的秋遊》。

  想想又覺得太普通。

  劃掉。

  改成:

  《秋遊奇遇記》。

  然後開始寫。

  第一稿完全是老師的視角。

  【星期六,我帶領初一三班四十餘名學生前往郊外水庫秋遊。

  出發之前,我一再強調紀律,卻怎麼也沒有想到,這次真正應該提醒學生的,不是不要下水,也不是不要離隊,是......

  不要隨便幫陌生人趕豬。】

  寫到這裡,嚴老師自己笑了一下。

  寫了四千多字,有些精彩的情節實在捨不得刪。

  從頭讀了一遍。

  挺滿意。

  有起有伏。

  還有教育意義。

  學生熱心助人本來是好事,卻也提醒老師,做好事之前還得弄清情況;後面學生們勇敢抓賊,又能體現當代中學生的正義感。

  這種文章,投教育刊物應該合適。

  嚴老師平時訂了兩本教師雜誌,對投稿也不陌生。

  按這個年月專業刊物常見的稿酬,普通文章大約就是千字十幾塊錢;有些按國家稿酬標準高一點給,也不過二三十塊。

  嚴老師心算一下。

  四千字。

  要是按十五塊一千字。

  六十塊。

  如果編輯刪掉一些,三千來字,也就是四五十塊。

  對於鄉鎮中學老師來說,當然不少了。

  何況發表文章還能留個名。

  他把信封找出來了。

  可寫地址時,又停下來。

  桌邊正好放著一本舊《故事會》。

  學校閱覽室淘汰下來的,他拿回來隨便看看。

  嚴老師盯了一會兒,把雜誌拿過來。

  《故事會》這幾年賣得厲害,一期幾百萬冊,全國到處都有人看;它的稿酬也比一般專業刊物活泛,實行優稿優酬。

  質量好、篇幅長的故事,一篇就能拿到百元上下,相當於正式職工大半個月工資,相當扎眼。

  嚴老師又看了一眼自己那四千字。他拿著信封坐了幾分鐘,重新把文章讀了一遍。

  從老師角度寫,不夠好玩。

  自己一直被農婦抱著大腿,確實很慘。

  可真正把整件事情串起來的人不是他。

  是鍾源。

  這小子嫌秋遊無聊。

  跑出去瞎逛。

  幫錯了人。

  又不服氣。

  帶著一大票學生追出去。

  如果從一個十二歲學生的角度開始——

  【我本來覺得秋遊很無聊。】

  下一句:

  【直到我碰見一個偷豬賊。】

  嚴老師眼睛亮了一下。

  這個開頭比自己的好多了。

  他重新抽了幾張稿紙。

  第一稿沒扔。

  放旁邊。

  第二稿從頭再寫。

  這回老師嚴某隻剩下一個倒霉的配角。

  而且嚴老師下筆一點沒客氣。

  該抱腿就抱腿。

  該掉褲子就差點掉褲子。

  甚至寫到自己剛聽說賊抓住,滿心以為終於解脫,農婦聽說豬沒找到,又掉頭沖回來時,他自己都覺得這一段不能刪。

  寫完已經快十一點。

  嚴老師重新數了一遍。

  六千多字。

  故事跌宕起伏,一環扣一環,也更好看。

  他拿過信封,一筆一畫寫下:

  SH市紹興路七十四號。

  《故事會》編輯部收。

  寫完以後,他又把信封放在桌上看了好一會兒。

  四五十塊也是錢。

  百把塊更是錢。

  嚴老師覺得,既然都丟過一次人了......

  總得爭取多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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