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5章 魏來身上的疑點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韓旭隨即又將小紙條的事情詳細說了一遍。

  老張這才恍然,「小啞巴剛剛是在往門縫裡塞這個?」

  李樂點頭道,「嗯,沒錯!看來魏來也不簡單啊!之前咱們去雲山二院的時候,應該就是這小子通風報信的吧!」

  「什麼雲山二院,怎麼又跟那邊扯上關係了?」老張還是有些懵圈。

  這次輪到李樂解釋了。

  完事之後,老張變成了一臉難以置信,「什麼玩意兒啊,你們是在懷疑小啞巴?他才多大了啊?你們的意思是,小啞巴是別人安插在你們身邊的眼線麼?」

  「叮咚,答對了,可惜沒有獎勵。」李樂嘴上這麼說著,但臉色卻也有些不太好看。

  因為任誰也不想往那個方向去想。

  小啞巴畢竟跟著韓旭與橙子生活了一段時間,早就相處出感情來了。

  所以誰也不想去懷疑小啞巴啊!

  甚至包括了李樂!

  「韓旭,這是真的嗎?」老張在李樂這裡得不到想要的答案,只好看向了一旁默不作聲的某人。

  韓旭見狀只好微微點頭,又是一句口頭禪,「不排除這種可能性!」

  「那他才多大啊?不可能吧?!更何況他的來歷挺乾淨的啊!別忘了小啞巴可是燈塔案的受害人之一啊!那個魏大光可沒少虐待小啞巴啊,而且要不是小啞巴提供的證據,咱們想給魏大光定罪,都難比登天呢!」老張一口氣說了一大堆,就是不想接受小啞巴是眼線的這個事實。

  「誰說不是呢,不過咱們現在也只懷疑嘛!否則你怎麼解釋小啞巴兩次給韓旭他們塞小紙條示警呢?」李樂雖然也不想承認,但理智還是戰勝了情緒。

  「塞小紙條就一定是示警麼?第一次還能說的過去,但是早上這起爆炸案,應該和小啞巴過來示警沒什麼關係吧?除非……」老張說到這裡不吭聲了。

  但在場幾人都明白他這個除非後面跟著什麼。

  「除非炸彈是小啞巴安裝的。」李樂最後還是補充說道。

  「當然不排除這種可能性,但出現在案發現場的這個人又該怎麼解釋呢?」老張又在電腦上調出陳楓林的畫面。

  李樂聞言不說話了,因為他也搞不清楚,到底是誰才是這起爆炸案的始作俑者。

  「目前來看,小啞巴和陳楓林都有嫌疑!陳楓林的嫌疑更大一些。」韓旭見眾人都不說話了,只好歸總了一句。

  雖然不想承認,但所有人都很清楚,韓旭說的就是不爭的事實。

  「小啞巴有問題,我還是不能接受啊!你們對他那麼好,不應該啊!」老張還在糾結這個問題。

  李樂坦言道,「如果不是這樣,小啞巴也不可能前後兩次冒著風險回來給他們示警了!」

  「那倒也是,這孩子還是有點兒良心的。」老張聞言搖了搖頭,「但我還是有點兒不能接受啊。」

  「別說你了,我也接受不了啊!」李樂頓了一下,接著說道,「首先就是小啞巴的來歷!他最早是出現在魏大光的漁船上,而且是魏大光的遠房親戚!韓旭,你們當初見到小啞巴的時候,他是不是已經在船上生活過一段時間了?」

  韓旭聞言點了點頭,「沒錯。」

  「那就怪了,難道只是適逢其會麼?小啞巴又是怎麼跟骸骨案背後那幫人搭上線的?這有點兒說不通啊?!」李樂銼著牙花子,努力分析道。

  「李樂說的有道理啊!小啞巴跟著你們原本就只是一個意外吧?他怎麼突然就有問題了?」老張也疑惑問道。

  韓旭也沒辦法回答這些問題。

  本書首發𝐓𝐖看書網→𝐬𝐡𝐮.𝐭𝐰,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因為都是擺在明面上的。

  除非另有隱情!

  「魏大光!難不成這傢伙說謊了?!」李樂很快抓到問題的癥結。


  「他還上訴了?人證物證俱全,魏大光這小子就是上訴一萬次,也是個死啊!」李樂冷哼一聲,補了一句,「哥們最看不慣就是欺負女人的,雖然那個龔什麼的也不是什麼好女人。」

  「你就別糾結這個了,咱們要弄清楚小啞巴的事情,就只能去找找這個魏大光了!」老張提議道。

  韓旭微微點了點頭,「魏大光被關在哪個看守所了?」

  「和王東林,不對,應該是劉遠華關在一塊的。」老張回道。

  「那倒是省事了!」李樂撇撇嘴,就準備開路了。

  「急什麼!你這邊還有事兒了!」韓旭攔住著急溜號的李樂。

  李樂回頭一看韓旭那個嚴肅的表情,頓時耷拉下了腦袋。

  「怎麼了?」老張疑惑問道。

  韓旭直言道,「我想讓他跟王芳談一談。」

  「跟王芳談?」老張眉頭微皺,「這好像不合規矩吧,李樂再怎麼說也跟她處過一段時間啊。」

  「現在這個節骨眼上,已經顧不上太多了。李樂或許是一個很好的突破口。」韓旭已經打定主意了。

  「那倒也是,」老張回頭一想也是這麼個道理,便不再多說什麼。

  李樂這頭可就慘了,「大哥,你這不是趕鴨子上架嗎?」

  「沒把你架火上烤,就已經很照顧你了!」韓旭看都沒看這小子一眼,便通知其他警員,把王芳帶到審訊室。

  王芳身上背的案子其實並不重。

  照目前收集到的信息來看,她頂多算個幫凶,甚至還只是一個幫忙丟棄屍體的罪名。

  當然還有涉嫌妨礙警方辦案。

  不過無論哪一條,都構不成什麼非常嚴重的犯罪行為。

  頂格了,也就是判處幾個月監禁的。

  當然有一個前提是,姜璇之死確實是一個意外!

  如果是涉嫌謀殺後的棄屍,那就是幫助毀滅與偽造證據罪了。

  那至少要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事實上,李樂也非常清楚這一點兒,所以對於審訊王芳還是持有牴觸情緒的。

  他可不想再多審出點兒什麼來,導致王芳踩縫紉機的時間會越來越長!

  甚至達到吃花生米的地步。

  因為有一點兒並不確定,那就是姜璇的真正死因。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