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水泥藏屍5
審訊室里,燈光慘白。
張海軍坐在那把固定在地上的鐵椅子上,雙手被銬在身前。他的臉上看不出任何表情,像一張被水泡過的紙,皺巴巴的、蒼白的、空洞的。
審訊的刑警姓王,四十多歲,見慣了殺人犯,但對眼前這個人還是多看了兩眼。
不因為別的,就因為太普通了。
一米七出頭,瘦,頭髮油乎乎地貼在腦門上,下巴上還有沒刮乾淨的胡茬。穿著從萊蕪地攤上買的廉價T恤,脖子上掛著他自己買的那條金項鍊,整個人看起來就像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打工仔。
但就是這麼一個人,殺了兩個女人,把她們分屍,塞進行李箱,澆進水泥里,然後拿著被害人的銀行卡取走了六十萬塊錢,在KTV里一晚上消費四萬。
「張海軍,知道為什麼抓你嗎?」
「知道。我殺人了。」
王警官愣了一下。他審過很多殺人犯,大部分人會先否認、狡辯、裝無辜,直到證據擺在面前才會鬆口。但張海軍不一樣,他認得太乾脆了,乾脆得讓人懷疑他是不是在撒謊。
「殺了誰?」
「馬小霞和馬小紅。」
「怎麼殺的?」
「捅死的。」
「用的什麼?」
「水果刀。」
「為什麼殺她們?」
張海軍抬起頭,看著審訊室牆上的那面單面鏡,像是能從鏡子裡看到鏡子後面站著什麼人。他的嘴唇動了動,說了一句讓人後背發涼的話:
「因為她們擋我的路。」
接下來兩個小時,張海軍斷斷續續地交代了整個作案過程。
7月28日下午,他事先將一把水果刀藏在客廳的沙發墊子下面。馬小紅當天心情不錯,因為張海軍前幾天告訴她「房子的事有眉目了,五萬塊錢定金已經交給開發商了」。事實上那五萬塊錢早被他花光了。
下午三點左右,馬小紅從臥室出來,坐在客廳沙發上喝水。張海軍從她身後走過去,把水果刀從墊子底下抽出來,握在手裡,猶豫了幾秒鐘。
他說他猶豫過。
「她那會兒要是回頭看我一眼,我就不一定會動手了。但她沒回頭,一直在看電視。」張海軍說這話的時候,語氣平淡得像在描述今天中午吃了什麼飯。
他走到馬小紅身後,左手捂住她的嘴,右手持刀刺入她的頸部。
馬小紅掙扎了大約三十秒。
三十秒後,她不動了。
張海軍鬆開手,站在客廳中間,大口大口地喘氣。他後來對民警說,那三十秒是他這輩子最緊張的時刻,但緊張過後,他感到了一種奇異的平靜。
「就像考試考完了,不管考得好不好,反正結束了。」
但考試遠沒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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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小紅倒在血泊中的時候,她的姐姐馬小霞正在臥室里午睡。張海軍說,他本來沒想殺馬小霞,但馬小霞聽到了動靜,推門出來,看到了地上的妹妹和渾身是血的張海軍。
她尖叫了一聲。
張海軍衝過去,捂住了她的嘴。
第二刀。
第三刀。
第四刀。
他說他記不清到底捅了多少刀。
兩具屍體橫在客廳的地板上,鮮血漫過地磚的縫隙,流進了廚房和衛生間的門檻。
張海軍站在那裡,看著眼前的一切,腦子飛速運轉。他需要時間處理現場,而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外界以為這兩個人還活著。
他把馬小紅的手機拿起來,翻看通訊錄,找到馬華的號碼。他打了幾行字:「房子買好了,我跟小紅出去旅遊幾天,別擔心。」
發送。
然後他看了一眼躺在血泊中的馬小紅的身體。
他蹲下來。
他的手指碰到了馬小紅臉上的血跡,順著臉頰往下,停在了鎖骨的位置。他後來說,那時候他腦子裡一片空白,什麼都在想,什麼都沒想清楚。
「我就是……就是想……」他在審訊室里停頓了很久,最終沒有把那個詞說完整。
法醫的屍檢報告比他的口供更誠實:兩名死者的遺體均有被性侵的痕跡,其中一具遺體的損傷程度表明,性侵行為發生在死亡後。
張海軍在審訊中沒有否認這一點。
他只是低著頭,說了一句:「我當時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王警官坐在他對面,一動不動地看著他,目光里沒有憤怒,沒有厭惡,只有一種冰冷的審視。
「你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王警官的聲音很輕,「你知道。你把她們塞進行李箱的時候知道,你往水泥里摻粘合劑的時候知道,你取走她們銀行卡里錢的時候更知道。」
張海軍沒有說話。
「你唯一不知道的,是你會這麼快被抓住。」
沉默。
張海軍忽然笑了一下,那個笑容轉瞬即逝,像是一個習慣性的表情,而不是真實的情緒流露。
「我想過會被抓,」他說,「但沒想到這麼快。我以為至少能撐一年。」
他以為的。
他以為水泥能擋住臭味,以為簡訊能騙過家人,以為跑路到山東就能重新開始,以為六十萬現金夠他花天酒地好一陣子。
他以為的事情太多了。
但他不知道的是,他犯下的所有罪行中,最蠢的一件不是殺人,不是分屍,不是藏屍水泥,而是——他用馬小紅的手機發簡訊的時候,忘了改輸入法。
馬小紅用的是手寫輸入,他用的拼音輸入。
馬華就是從那一條簡訊開始,確定母親已經不在人世了。
……
審判那天,法庭外面圍滿了人。
馬華坐在旁聽席上,眼睛紅腫,手裡攥著母親和小姨的遺像。瑪麗沒有來——她在老家帶孩子,她告訴律師,她不想看到那個男人的臉,一眼都不想。
張海軍被帶上被告席的時候,旁聽席上有人喊了一聲「畜生」,被法警制止了。
他不看旁聽席,只是低著頭,偶爾抬起來看一眼前方的法官。
公訴人的聲音在法庭里迴蕩:
「被告人張海軍,又名張涵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構成詐騙罪。」
「被告人張海軍,有配偶而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構成重婚罪。」
「被告人張海軍,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構成故意殺人罪。」
「被告人張海軍,殺人後對屍體進行侮辱,構成侮辱屍體罪。」
「被告人張海軍,以暴力手段竊取他人銀行卡內存款,構成盜竊罪。」
五宗罪。
法官問他:「被告人,你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有無異議?」
張海軍站在被告席上,嘴唇動了幾下,聲音很小,但法庭太安靜了,每個人都聽到了他說的話:
「我家裡人從頭到尾,都不知道我在外面做的這些事,我從來沒有和他們提過。」
旁聽席上有人嗤笑了一聲。
從頭到尾,他不知道,他騙了所有人——馬小紅、馬小霞、瑪麗、夏小燕、劉芳,還有那些他連名字都記不全的女人們。
但站在法庭上的這一刻,他想的不是那些被他殺死、欺騙、糟蹋的女人們。
他想的是他的家人。
不知道他們以後怎麼做人。
法官宣讀判決書的時候,張海軍的表情終於出現了變化。不是恐懼,不是悔恨,而是一種茫然——好像他到現在都沒搞明白,自己是怎麼從橫店那個小村子走到這一步的。
死刑。
附帶民事賠償。
張海軍聽到判決的時候,嘴角又出現了那個轉瞬即逝的微笑。法警把他帶出法庭的時候,他忽然回過頭,朝旁聽席上看了一眼。
那個方向,坐著馬華,坐著馬家其他的親屬。
他沒有看他們。
他看的是法庭角落裡一個抱著孩子的年輕女人。
那是瑪麗。她最後還是來了。
張海軍看了她一眼,又看了她懷裡的孩子一眼,然後被法警推走了。
瑪麗抱著孩子,坐在角落裡,沒有哭,也沒有說話。她只是把孩子的臉貼在自己的臉上,輕輕地、反覆地蹭著,像在確認這個小小的生命是真實的、是活著的。
孩子的名字是她自己取的,沒有用張海軍的姓。
叫「安」。
平安的安。
庭審結束後,負責此案的林隊在法院門口點了一根煙。他身邊站著法醫老吳,兩個人誰也沒說話,一根煙抽完,林隊把菸頭掐滅在垃圾桶上的沙盤裡。
「老吳。」
「嗯。」
「那個指甲油的事,後來查清楚了嗎?」
老吳摘下眼鏡擦了擦,重新戴上:「查了。紅色指甲油,美甲店做的,一百二十塊錢。刮痕是在箱子裡面摩擦出來的,箱子裡面太窄了,她蜷在那個地方,手一直在劃拉。」
「所以指甲油刮痕是在……」
「她還沒死透的時候。或者剛死不久,神經還在反應。」老吳說,「人死後肌肉還會收縮一段時間,指甲在箱子內壁上刮來刮去,把指甲油刮花了。」
林隊又點了一根煙。
「你說那些殺人的,是不是都不把人當人?」
老吳想了想,說了句大實話:「他們只把自己當人。」
樓外的天色漸漸暗了下來,街燈一盞一盞亮起來。東陽市區那條主街上,警戒線早就撤了,行人來來往往,沒人知道腳下十幾米深的地方,曾經挖出過兩個大號行李箱。
但那個地下室,後來再也沒有人租過。
不是臭味。
說不清是什麼味。
像是什麼東西在水泥裡面,永遠地爛著,永遠地散發著微弱的氣味,提醒每一個路過的人——這世上有一種惡,藏在最普通的面孔背後,藏在我們每天經過的樓道里,藏在說「我愛你」的嘴唇上。
張海軍被執行死刑的那天,東陽下了很大的雨。
瑪麗在老家哄孩子睡覺,手機響了一聲,是新聞推送。她看了一眼,把手機翻過去扣在桌上,繼續拍著孩子的背。
「安安乖,睡覺覺。」
窗外的雨聲很大,像是有誰在天上倒水。
她把孩子抱緊了一點。
那個姓張的,以後不會再出現在任何人的夢裡了。
張海軍坐在那把固定在地上的鐵椅子上,雙手被銬在身前。他的臉上看不出任何表情,像一張被水泡過的紙,皺巴巴的、蒼白的、空洞的。
審訊的刑警姓王,四十多歲,見慣了殺人犯,但對眼前這個人還是多看了兩眼。
不因為別的,就因為太普通了。
一米七出頭,瘦,頭髮油乎乎地貼在腦門上,下巴上還有沒刮乾淨的胡茬。穿著從萊蕪地攤上買的廉價T恤,脖子上掛著他自己買的那條金項鍊,整個人看起來就像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打工仔。
但就是這麼一個人,殺了兩個女人,把她們分屍,塞進行李箱,澆進水泥里,然後拿著被害人的銀行卡取走了六十萬塊錢,在KTV里一晚上消費四萬。
「張海軍,知道為什麼抓你嗎?」
「知道。我殺人了。」
王警官愣了一下。他審過很多殺人犯,大部分人會先否認、狡辯、裝無辜,直到證據擺在面前才會鬆口。但張海軍不一樣,他認得太乾脆了,乾脆得讓人懷疑他是不是在撒謊。
「殺了誰?」
「馬小霞和馬小紅。」
「怎麼殺的?」
「捅死的。」
「用的什麼?」
「水果刀。」
「為什麼殺她們?」
張海軍抬起頭,看著審訊室牆上的那面單面鏡,像是能從鏡子裡看到鏡子後面站著什麼人。他的嘴唇動了動,說了一句讓人後背發涼的話:
「因為她們擋我的路。」
接下來兩個小時,張海軍斷斷續續地交代了整個作案過程。
7月28日下午,他事先將一把水果刀藏在客廳的沙發墊子下面。馬小紅當天心情不錯,因為張海軍前幾天告訴她「房子的事有眉目了,五萬塊錢定金已經交給開發商了」。事實上那五萬塊錢早被他花光了。
下午三點左右,馬小紅從臥室出來,坐在客廳沙發上喝水。張海軍從她身後走過去,把水果刀從墊子底下抽出來,握在手裡,猶豫了幾秒鐘。
他說他猶豫過。
「她那會兒要是回頭看我一眼,我就不一定會動手了。但她沒回頭,一直在看電視。」張海軍說這話的時候,語氣平淡得像在描述今天中午吃了什麼飯。
他走到馬小紅身後,左手捂住她的嘴,右手持刀刺入她的頸部。
馬小紅掙扎了大約三十秒。
三十秒後,她不動了。
張海軍鬆開手,站在客廳中間,大口大口地喘氣。他後來對民警說,那三十秒是他這輩子最緊張的時刻,但緊張過後,他感到了一種奇異的平靜。
「就像考試考完了,不管考得好不好,反正結束了。」
但考試遠沒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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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小紅倒在血泊中的時候,她的姐姐馬小霞正在臥室里午睡。張海軍說,他本來沒想殺馬小霞,但馬小霞聽到了動靜,推門出來,看到了地上的妹妹和渾身是血的張海軍。
她尖叫了一聲。
張海軍衝過去,捂住了她的嘴。
第二刀。
第三刀。
第四刀。
他說他記不清到底捅了多少刀。
兩具屍體橫在客廳的地板上,鮮血漫過地磚的縫隙,流進了廚房和衛生間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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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馬小紅的手機拿起來,翻看通訊錄,找到馬華的號碼。他打了幾行字:「房子買好了,我跟小紅出去旅遊幾天,別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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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他看了一眼躺在血泊中的馬小紅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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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的屍檢報告比他的口供更誠實:兩名死者的遺體均有被性侵的痕跡,其中一具遺體的損傷程度表明,性侵行為發生在死亡後。
張海軍在審訊中沒有否認這一點。
他只是低著頭,說了一句:「我當時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王警官坐在他對面,一動不動地看著他,目光里沒有憤怒,沒有厭惡,只有一種冰冷的審視。
「你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王警官的聲音很輕,「你知道。你把她們塞進行李箱的時候知道,你往水泥里摻粘合劑的時候知道,你取走她們銀行卡里錢的時候更知道。」
張海軍沒有說話。
「你唯一不知道的,是你會這麼快被抓住。」
沉默。
張海軍忽然笑了一下,那個笑容轉瞬即逝,像是一個習慣性的表情,而不是真實的情緒流露。
「我想過會被抓,」他說,「但沒想到這麼快。我以為至少能撐一年。」
他以為的。
他以為水泥能擋住臭味,以為簡訊能騙過家人,以為跑路到山東就能重新開始,以為六十萬現金夠他花天酒地好一陣子。
他以為的事情太多了。
但他不知道的是,他犯下的所有罪行中,最蠢的一件不是殺人,不是分屍,不是藏屍水泥,而是——他用馬小紅的手機發簡訊的時候,忘了改輸入法。
馬小紅用的是手寫輸入,他用的拼音輸入。
馬華就是從那一條簡訊開始,確定母親已經不在人世了。
……
審判那天,法庭外面圍滿了人。
馬華坐在旁聽席上,眼睛紅腫,手裡攥著母親和小姨的遺像。瑪麗沒有來——她在老家帶孩子,她告訴律師,她不想看到那個男人的臉,一眼都不想。
張海軍被帶上被告席的時候,旁聽席上有人喊了一聲「畜生」,被法警制止了。
他不看旁聽席,只是低著頭,偶爾抬起來看一眼前方的法官。
公訴人的聲音在法庭里迴蕩:
「被告人張海軍,又名張涵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構成詐騙罪。」
「被告人張海軍,有配偶而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構成重婚罪。」
「被告人張海軍,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構成故意殺人罪。」
「被告人張海軍,殺人後對屍體進行侮辱,構成侮辱屍體罪。」
「被告人張海軍,以暴力手段竊取他人銀行卡內存款,構成盜竊罪。」
五宗罪。
法官問他:「被告人,你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有無異議?」
張海軍站在被告席上,嘴唇動了幾下,聲音很小,但法庭太安靜了,每個人都聽到了他說的話:
「我家裡人從頭到尾,都不知道我在外面做的這些事,我從來沒有和他們提過。」
旁聽席上有人嗤笑了一聲。
從頭到尾,他不知道,他騙了所有人——馬小紅、馬小霞、瑪麗、夏小燕、劉芳,還有那些他連名字都記不全的女人們。
但站在法庭上的這一刻,他想的不是那些被他殺死、欺騙、糟蹋的女人們。
他想的是他的家人。
不知道他們以後怎麼做人。
法官宣讀判決書的時候,張海軍的表情終於出現了變化。不是恐懼,不是悔恨,而是一種茫然——好像他到現在都沒搞明白,自己是怎麼從橫店那個小村子走到這一步的。
死刑。
附帶民事賠償。
張海軍聽到判決的時候,嘴角又出現了那個轉瞬即逝的微笑。法警把他帶出法庭的時候,他忽然回過頭,朝旁聽席上看了一眼。
那個方向,坐著馬華,坐著馬家其他的親屬。
他沒有看他們。
他看的是法庭角落裡一個抱著孩子的年輕女人。
那是瑪麗。她最後還是來了。
張海軍看了她一眼,又看了她懷裡的孩子一眼,然後被法警推走了。
瑪麗抱著孩子,坐在角落裡,沒有哭,也沒有說話。她只是把孩子的臉貼在自己的臉上,輕輕地、反覆地蹭著,像在確認這個小小的生命是真實的、是活著的。
孩子的名字是她自己取的,沒有用張海軍的姓。
叫「安」。
平安的安。
庭審結束後,負責此案的林隊在法院門口點了一根煙。他身邊站著法醫老吳,兩個人誰也沒說話,一根煙抽完,林隊把菸頭掐滅在垃圾桶上的沙盤裡。
「老吳。」
「嗯。」
「那個指甲油的事,後來查清楚了嗎?」
老吳摘下眼鏡擦了擦,重新戴上:「查了。紅色指甲油,美甲店做的,一百二十塊錢。刮痕是在箱子裡面摩擦出來的,箱子裡面太窄了,她蜷在那個地方,手一直在劃拉。」
「所以指甲油刮痕是在……」
「她還沒死透的時候。或者剛死不久,神經還在反應。」老吳說,「人死後肌肉還會收縮一段時間,指甲在箱子內壁上刮來刮去,把指甲油刮花了。」
林隊又點了一根煙。
「你說那些殺人的,是不是都不把人當人?」
老吳想了想,說了句大實話:「他們只把自己當人。」
樓外的天色漸漸暗了下來,街燈一盞一盞亮起來。東陽市區那條主街上,警戒線早就撤了,行人來來往往,沒人知道腳下十幾米深的地方,曾經挖出過兩個大號行李箱。
但那個地下室,後來再也沒有人租過。
不是臭味。
說不清是什麼味。
像是什麼東西在水泥裡面,永遠地爛著,永遠地散發著微弱的氣味,提醒每一個路過的人——這世上有一種惡,藏在最普通的面孔背後,藏在我們每天經過的樓道里,藏在說「我愛你」的嘴唇上。
張海軍被執行死刑的那天,東陽下了很大的雨。
瑪麗在老家哄孩子睡覺,手機響了一聲,是新聞推送。她看了一眼,把手機翻過去扣在桌上,繼續拍著孩子的背。
「安安乖,睡覺覺。」
窗外的雨聲很大,像是有誰在天上倒水。
她把孩子抱緊了一點。
那個姓張的,以後不會再出現在任何人的夢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