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美女分屍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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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控追蹤顯示,計程車最終停在了荔灣區的一個農貿市場門口。男人下車,手裡攥著那個黑塑膠袋包著的長條物體,走進了市場。

  周隊長帶人趕到那個農貿市場時已經是下午三點。

  市場裡人來人往,豬肉攤、蔬菜攤、水產攤,叫賣聲此起彼伏。

  五一小長假的最後一天,大媽們忙著採購,小販們扯著嗓子吆喝,誰也不知道就在他們腳下幾米遠的下水道里,有一個年輕女孩的血肉正順著水流漂向珠江。

  警方分散進入市場,花了兩個半小時,最終在一個豬肉鋪旁邊的垃圾桶里找到了那根脛骨。

  黑色塑膠袋完好無損,裡面的人骨被仔細地剔除了所有軟組織,白森森的,乾淨得像是商店裡賣的教學標本。

  法醫說,這種剔骨手法非常專業,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需要長時間的練習和對人體骨骼結構的深刻了解。

  什麼人最了解剔骨?

  殺豬的,賣肉的,屠宰場的。

  專案組立刻把目光轉向了農貿市場裡的豬肉販子。

  周隊長讓人把監控截圖中男人的照片列印出來,拿給市場裡的商戶辨認。結果出乎意料地順利,幾乎每一個被問到的人都認出了他。

  「這不是小張嗎?張健啊,在前面那條街賣豬肉的。」

  「殺豬的張健嘛,化成灰我都認得,欠我八百塊錢還沒還呢。」

  甚至有個摩托車司機主動湊上來,拍著胸脯說:「公安同志,我知道他住哪兒,你們上車,我給你們帶路,這人渣早該抓了!」

  張健,三十五歲,在農貿市場經營一個豬肉攤位。有前科,年輕時因為搶劫坐了五年牢,出獄後改行殺豬賣肉,一直干到現在。

  抓捕過程毫無波瀾。張健正在出租屋裡看電視,嗑著瓜子,翹著二郎腿,腳邊放著半箱啤酒。

  民警破門而入的時候他甚至沒有起身,只是淡淡地掃了他們一眼,繼續嗑瓜子。

  審訊室里,張健的態度出奇地平靜。他不緊張,不恐懼,不急躁,甚至帶著一種讓人不舒服的從容——那種從容不是裝出來的,而是一個殺了幾千頭豬、見慣了血與骨的人才會有的,一種對生死的漠然。

  「說吧,楊慕晴的事。」審訊的民警把照片推到他面前。

  張健看了一眼照片,把目光移開,語氣輕描淡寫得像是在說今天中午吃了什麼:「我不認識她。我只是收錢幫別人幹活而已。那個女的,我不認識。」

  「你不認識?那316房間的監控你怎麼解釋?你去那裡幹什麼?」

  張健沉默了幾秒,忽然笑了。那笑容讓審訊室里兩個經驗豐富的民警都感到了一陣寒意——不是兇殘的笑,而是一種發自內心的、近乎天真的笑,像是在回憶一件讓他覺得愉快的事情。

  「我平常殺豬殺慣了吧,」他說,「我覺得分開處理會好一點。」

  這句話被完整地記錄了下來。在場所有人都沉默了。

  張健招供了。但他招供的內容,讓這起原本已經足夠駭人聽聞的案件,又往下墜了一層,墜進了一個更加黑暗的深淵。

  他告訴警方,這不是他第一次殺人。一年前,他就殺過一個人——楊慕晴的丈夫。

  事情要從兩年前說起。楊慕晴的丈夫叫陳志遠,三十六歲,做建材生意的,小有資產。

  兩人的婚姻在外人看來相當美滿,丈夫能掙錢,妻子漂亮大方,住著珠江邊的大房子,開著奧迪A4。

  但關起門來是什麼光景,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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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慕晴認識賀強是在一次飯局上。賀強,四十三歲,某機關的部門領導,體面光鮮,有家有室,手裡握著不大不小的權力和不小不大的錢。

  那頓飯吃完,賀強加了楊慕晴的微信,第二天就發了一條消息:「昨晚的裙子很襯你,襯得你整個人都在發光。」

  楊慕晴回了一個笑臉。

  然後就是曖昧,試探,一步步越界。賀強送包,送表,送卡,楊慕晴半推半就地收下。

  兩人從微信聊到見面,從見面聊到開房。

  楊慕晴覺得自己找到了真愛,賀強溫柔、大方、有地位,跟只會悶頭做生意的陳志遠比起來,簡直是天上地下的差別。

  陳志遠很快就發現了端倪。

  男人的直覺有時候比女人還准,他發現妻子開始頻繁地晚歸,開始買一些超出他們消費水平的奢侈品,開始在洗澡的時候把手機鎖進抽屜里。

  他查了楊慕晴的通話記錄,翻來覆去地看那個出現頻率最高的號碼,最終在一場爭吵中甩出了那個名字。

  「賀強是誰?」

  楊慕晴沒有否認。她說她不愛陳志遠了,她想要離婚。

  但離婚沒有那麼容易。陳志遠掌握了楊慕晴婚內出軌的證據,按照他們婚前的協議,過錯方要淨身出戶。

  那套珠江邊的房子,那輛奧迪,帳戶里的七位數存款,楊慕晴一樣都拿不到。

  沒有錢,賀強還會要她嗎?楊慕晴不是傻子,她知道賀強圖的不過是她的身體和新鮮感,一旦她變成一窮二白的離異女人,賀強那條線上的魚多的是,不缺她這一條。

  賀強給她出了一個主意。

  「你有沒有想過,如果他不在了,你就什麼都不用擔心了。」

  楊慕晴猶豫了三天,然後給賀強發了一條消息:「你有辦法嗎?」

  賀強找到了張健。或者說,張健這個名字是賀強通過某個中間人拿到的。

  在廣州的地下世界裡,張健是一個不起眼但很好用的工具,他殺豬為生,但從來不覺得殺人和殺豬有什麼本質區別。

  三十萬,一條人命,張健覺得這個價格合理。

  一年前的那場車禍被偽裝得天衣無縫。陳志遠的車在高速上爆胎,失控撞上護欄,翻滾三圈後起火燃燒。

  等消防隊把人從車裡拖出來的時候,屍體已經燒得面目全非。

  交警的結論是車輛故障導致的單方事故,沒有兇手,沒有嫌疑人,只有一份意外身亡的鑑定報告和一個哭得死去活來的遺孀。

  葬禮上,楊慕晴哭得梨花帶雨,幾乎要暈過去。

  親戚朋友攙著她,安慰她,說她還年輕,日子還長。

  她哽咽著說這輩子再也不嫁人了,她要守著陳志遠的骨灰過完餘生。

  說得那麼動情,連她自己都差點信了。

  楊慕晴以為一切塵埃落定了。丈夫死了,錢到手了,賀強也該兌現承諾了——離婚,跟她在一起,給她一個名分。

  她甚至開始在珠江新城看房子,打算買一套大平層,等賀強離婚後就搬進去,開始他們的新生活。

  但賀強的態度變得微妙起來。

  消息回得慢了,見面次數少了,以前每周兩三次的約會變成了半個月一次,有時候楊慕晴打四五通電話他才接,接了也只是敷衍幾句就掛斷。

  楊慕晴不是那種會忍氣吞聲的女人。她直接殺到了賀強的辦公室,當著秘書的面摔了他的茶杯,質問他到底什麼意思。

  賀強把她拉進了裡間的休息室,關上門,壓低聲音說:「你冷靜一點,這裡是單位。」

  「我冷靜不了!你說過你會離婚的!你說過我們要在一起的!」

  「我會離婚,但我需要時間,」賀強按著太陽穴,一臉疲憊,「你知道我的情況,我老婆那個人……她娘家在省里有人,我要是現在提離婚,我這份工作就保不住了。你再給我一點時間,好不好?」

  楊慕晴盯著賀強的眼睛看了很久。

  她在那雙眼睛裡看到了一些讓她心寒的東西,不是為難,不是猶豫,而是——不耐煩。

  像是一個已經玩膩了玩具的孩子,想扔掉又怕玩具鬧,在想著怎麼才能體面地脫手。

  她沒有再鬧,安靜地離開了辦公室。但賀強不知道的是,楊慕晴在進辦公室之前就打開了手機的錄音功能,從摔杯子到「她娘家在省里有人」,一字不落地錄了下來。

  錄音發到了賀強的手機上,附了一句話:「一個星期之內不給我答覆,這段錄音就會出現在省紀委的舉報郵箱裡。」

  賀強看完消息,沉默了很久。他關掉手機,給自己倒了一杯酒,慢慢喝完。然後拿起座機撥了一個號碼。

  電話接通了,那邊傳來菜刀落在砧板上的聲音,篤、篤、篤,一下一下,節奏均勻。

  「喂,有件事你再幫我做一下。」


  「去年那個女的。三十萬。」

  「老價錢?」

  「翻倍。六十萬。」

  對面沉默了三秒鐘,那三秒鐘里只有砧板上篤篤篤的切菜聲,單調,機械,帶著一種讓人頭皮發麻的規律性。

  「行。」

  「做乾淨點。」

  「放心,我殺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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