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打雞血
葉昭幾人不想逛,紀英就先把他們送了回去。
隨後又開車帶著李恬出了門。
為了給李恬找個伴,紀英去把紀平的兒子接了出來。
不圖別的,只為帶個大孩子省心,還能幫著照顧李恬。
至於翹課什麼的,學習好不好也不在乎這一天半天的。
「恬恬,我是紀東辰。」
十歲的少年比李恬高出了一頭。
大舅媽是土生土長的滬市人,所以紀東辰也有著一口純正的滬市腔。
「哥哥好。」
「恬恬,你有什麼愛好?」
李恬沒有炫耀的打算,挺煩應酬式的親屬關係,但也不能不回答。
「我才開始學鋼琴。」
紀東辰點點頭。
「女孩子學琴挺好,妹妹跳舞,我在學畫畫,師從國畫大師。」
都說滬市人傲慢,從語氣里,李恬聽得出這小表哥的優越感。
當然,人家有資本。
但她也不差啊!
他們只是血脈相連,又沒有什麼情分在,冷淡點也很正常。
點點頭後,李恬假裝困了,開始閉著眼睡覺。
紀東辰見李恬沒有圍著他轉,也沒了說話的興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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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沒忘父母的囑咐。
對於這個小表妹,要交好,必須交好。
不管理解還是不理解,都得執行!
紀英帶著倆孩子開車到了外灘。
先瀏覽了一下風格各異的小洋樓。
只是這些樓現在多是辦公樓,並不能進去參觀。
「恬恬,我爸就在那個樓里上班。」
李恬順著紀東辰手指看了過去。
竟然是市政府辦公樓。
紀平這幾天應該都請了假,若還在裡面上著班,倒是可以進去參觀一下。
開著車,即便再緩慢,也很快就過去了。
「英叔,我們這是去坐輪渡?」
「對!」
紀英回頭看看李恬。
「恬恬沒意見吧?」
李恬笑著說道:「我喜歡坐船。」
外灘是黃浦江「第一灣」,此時對面陸家嘴還是一片農田和廠房。
花幾分錢坐輪渡過江,樂趣就在坐船本身上。
江面很寬,流水湍急。
李恬張著胳膊迎風而立感受著浪頭的起起伏伏。
「大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
李恬並沒有因為這裡不是長江而打斷小少年,能觸景生地情吟誦古詞,只說明他文學修養深厚!
「哥哥懂得真多。」
紀東辰被誇贊後說話反倒謙虛起來。
一方願意交好,一方也願意好好相處,自然說話也就越來越和諧。
「英叔,給我們兄妹照相。」
紀英的任務就是陪著孩子玩,李恬高興就好。
在船上給倆人照了不少相。
對面沒什麼好玩兒的,三人隨便逛了逛就又坐著輪渡回來了。
「恬恬,你喜歡小籠包嗎?」
「喜歡!」
「英叔,帶我們去吃吧。」
紀英戳了戳紀東辰的額頭。
「是你小子想吃了吧!」
「英叔!好不好嘛?」
李恬一直觀察著紀東辰,這孩子並沒有大毛病。
那點傲氣無關品性。
「舅舅,看哥哥這麼喜歡,應該很好吃吧,我也想嘗嘗。」
紀東辰衝著李恬擠眉弄眼點了點頭。
「你們不想去和平飯店看看?不想聽聽裡面的爵士樂?」
李恬雙眼冒光。
莫非這就是有著幾國風格房間的大酒店?
老年爵士樂也是這裡的招牌!
「哥哥,小籠包什麼時候都能吃,我想去飯店開開眼界。」
還不等紀東辰說什麼,紀英先給李恬豎了根大拇指。
「有眼光!想聽爵士樂,可要花外匯券的。」
「但很正宗,這個錢花的值!」
一聽這樣,紀東辰也來了興趣。
時間還早,紀英進去後先領著倆孩子去喝了個下午茶。
當然,他喝茶,孩子們喝牛奶。
「這蛋糕好好吃,比友誼商場吃的還正宗。」
「是很不錯!恬恬你嘗嘗我的。」
李恬把自己的也遞了過去。
相互從邊上挖了一塊去品嘗。
李恬什麼也吃過,什麼也見過,言談又不俗,紀東辰從聽命令跟她交好,倒真心有了好好交朋友的意願。
紀英也只是聽說了爵士樂隊的事情,因為是去年才重新入駐,他還沒有來過。
問過侍者才知道,酒吧晚上大約7點才營業。
紀英帶著倆孩子自然等不到那個時候。
而且明天是大喜的日子,他也要跟著去迎親的。
「這次安排要食言了,咱們沒法等到那個時候。」
倆孩子都是懂事的,誰也沒說什麼,並沒有非聽不可的理由。
吃完下午茶,李恬又讓紀英帶她去了書店。
李子龍喜歡書,回去時要給他帶幾本新書。
逛了書店,又去買了小籠包。紀英才把李恬送回了招待所。
紀家怎麼迎親怎麼安排,李源朝只是簡單問了問,知道他腿腳不方便,人家也並沒有給他安排任務。
送走了紀英,李恬撒嬌著說了說玩的情況。
反正孩子高興就行。
二十二一早,李源朝沒有參與迎親。
但一家子連帶劉賀劉威早早趕到了酒店。
李恬穿了條新裙子,是外婆聶茜年前才給買的,像個花童,但實際上今天婚禮的花童安排給了紀東辰的妹妹,紀東珺。
對於這些,李恬是無所謂的。
婚禮嘛,古來就是社交場。
跟在葉昭身邊,讓叫人就叫人,讓打招呼就打招呼。
一副乖乖巧巧的樣子。
是怎麼樣無所謂,但該怎麼樣就得怎麼樣!
大多數客人有紀平兄弟出面招待,少數貴客由紀明澤和聶茜親自作陪。
葉昭自然是上客。
李恬就賴在了葉昭身邊,儘管有些無聊,但收穫也不少。
「打雞血、吃醋蛋、喝紅菌茶、做甩手操,都不靠譜,想強身健體,還是要打太極拳,沒有捷徑。」
……
打雞血?
難道這不是個形容詞?
未必?
「奶奶,打雞血是真的往身體打雞血嗎?」
葉昭點點頭。
還點頭?
李恬的驚訝無遮無攔。
「是真的,是不是現在聽著不可思議?」
李恬點點頭。
不過這詞能流傳起來,肯定是有故事的。
「六十年代,一個醫生說,打了雞血能提神還能治病,這做法很快就流傳了起來,甚至風靡大江南北。」
「對,醫生說的,大家都信,我公公就打過。」
同桌之人提起過往也來了精神。
「那時候很多醫院都有打雞血這業務,甚至還專門養了一群大公雞,捉雞抽血,整天雞飛狗跳的。」
隨後又開車帶著李恬出了門。
為了給李恬找個伴,紀英去把紀平的兒子接了出來。
不圖別的,只為帶個大孩子省心,還能幫著照顧李恬。
至於翹課什麼的,學習好不好也不在乎這一天半天的。
「恬恬,我是紀東辰。」
十歲的少年比李恬高出了一頭。
大舅媽是土生土長的滬市人,所以紀東辰也有著一口純正的滬市腔。
「哥哥好。」
「恬恬,你有什麼愛好?」
李恬沒有炫耀的打算,挺煩應酬式的親屬關係,但也不能不回答。
「我才開始學鋼琴。」
紀東辰點點頭。
「女孩子學琴挺好,妹妹跳舞,我在學畫畫,師從國畫大師。」
都說滬市人傲慢,從語氣里,李恬聽得出這小表哥的優越感。
當然,人家有資本。
但她也不差啊!
他們只是血脈相連,又沒有什麼情分在,冷淡點也很正常。
點點頭後,李恬假裝困了,開始閉著眼睡覺。
紀東辰見李恬沒有圍著他轉,也沒了說話的興致。
本書首發TW看書網,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不過,他沒忘父母的囑咐。
對於這個小表妹,要交好,必須交好。
不管理解還是不理解,都得執行!
紀英帶著倆孩子開車到了外灘。
先瀏覽了一下風格各異的小洋樓。
只是這些樓現在多是辦公樓,並不能進去參觀。
「恬恬,我爸就在那個樓里上班。」
李恬順著紀東辰手指看了過去。
竟然是市政府辦公樓。
紀平這幾天應該都請了假,若還在裡面上著班,倒是可以進去參觀一下。
開著車,即便再緩慢,也很快就過去了。
「英叔,我們這是去坐輪渡?」
「對!」
紀英回頭看看李恬。
「恬恬沒意見吧?」
李恬笑著說道:「我喜歡坐船。」
外灘是黃浦江「第一灣」,此時對面陸家嘴還是一片農田和廠房。
花幾分錢坐輪渡過江,樂趣就在坐船本身上。
江面很寬,流水湍急。
李恬張著胳膊迎風而立感受著浪頭的起起伏伏。
「大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
李恬並沒有因為這裡不是長江而打斷小少年,能觸景生地情吟誦古詞,只說明他文學修養深厚!
「哥哥懂得真多。」
紀東辰被誇贊後說話反倒謙虛起來。
一方願意交好,一方也願意好好相處,自然說話也就越來越和諧。
「英叔,給我們兄妹照相。」
紀英的任務就是陪著孩子玩,李恬高興就好。
在船上給倆人照了不少相。
對面沒什麼好玩兒的,三人隨便逛了逛就又坐著輪渡回來了。
「恬恬,你喜歡小籠包嗎?」
「喜歡!」
「英叔,帶我們去吃吧。」
紀英戳了戳紀東辰的額頭。
「是你小子想吃了吧!」
「英叔!好不好嘛?」
李恬一直觀察著紀東辰,這孩子並沒有大毛病。
那點傲氣無關品性。
「舅舅,看哥哥這麼喜歡,應該很好吃吧,我也想嘗嘗。」
紀東辰衝著李恬擠眉弄眼點了點頭。
「你們不想去和平飯店看看?不想聽聽裡面的爵士樂?」
李恬雙眼冒光。
莫非這就是有著幾國風格房間的大酒店?
老年爵士樂也是這裡的招牌!
「哥哥,小籠包什麼時候都能吃,我想去飯店開開眼界。」
還不等紀東辰說什麼,紀英先給李恬豎了根大拇指。
「有眼光!想聽爵士樂,可要花外匯券的。」
「但很正宗,這個錢花的值!」
一聽這樣,紀東辰也來了興趣。
時間還早,紀英進去後先領著倆孩子去喝了個下午茶。
當然,他喝茶,孩子們喝牛奶。
「這蛋糕好好吃,比友誼商場吃的還正宗。」
「是很不錯!恬恬你嘗嘗我的。」
李恬把自己的也遞了過去。
相互從邊上挖了一塊去品嘗。
李恬什麼也吃過,什麼也見過,言談又不俗,紀東辰從聽命令跟她交好,倒真心有了好好交朋友的意願。
紀英也只是聽說了爵士樂隊的事情,因為是去年才重新入駐,他還沒有來過。
問過侍者才知道,酒吧晚上大約7點才營業。
紀英帶著倆孩子自然等不到那個時候。
而且明天是大喜的日子,他也要跟著去迎親的。
「這次安排要食言了,咱們沒法等到那個時候。」
倆孩子都是懂事的,誰也沒說什麼,並沒有非聽不可的理由。
吃完下午茶,李恬又讓紀英帶她去了書店。
李子龍喜歡書,回去時要給他帶幾本新書。
逛了書店,又去買了小籠包。紀英才把李恬送回了招待所。
紀家怎麼迎親怎麼安排,李源朝只是簡單問了問,知道他腿腳不方便,人家也並沒有給他安排任務。
送走了紀英,李恬撒嬌著說了說玩的情況。
反正孩子高興就行。
二十二一早,李源朝沒有參與迎親。
但一家子連帶劉賀劉威早早趕到了酒店。
李恬穿了條新裙子,是外婆聶茜年前才給買的,像個花童,但實際上今天婚禮的花童安排給了紀東辰的妹妹,紀東珺。
對於這些,李恬是無所謂的。
婚禮嘛,古來就是社交場。
跟在葉昭身邊,讓叫人就叫人,讓打招呼就打招呼。
一副乖乖巧巧的樣子。
是怎麼樣無所謂,但該怎麼樣就得怎麼樣!
大多數客人有紀平兄弟出面招待,少數貴客由紀明澤和聶茜親自作陪。
葉昭自然是上客。
李恬就賴在了葉昭身邊,儘管有些無聊,但收穫也不少。
「打雞血、吃醋蛋、喝紅菌茶、做甩手操,都不靠譜,想強身健體,還是要打太極拳,沒有捷徑。」
……
打雞血?
難道這不是個形容詞?
未必?
「奶奶,打雞血是真的往身體打雞血嗎?」
葉昭點點頭。
還點頭?
李恬的驚訝無遮無攔。
「是真的,是不是現在聽著不可思議?」
李恬點點頭。
不過這詞能流傳起來,肯定是有故事的。
「六十年代,一個醫生說,打了雞血能提神還能治病,這做法很快就流傳了起來,甚至風靡大江南北。」
「對,醫生說的,大家都信,我公公就打過。」
同桌之人提起過往也來了精神。
「那時候很多醫院都有打雞血這業務,甚至還專門養了一群大公雞,捉雞抽血,整天雞飛狗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