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4章 下血本了1
被安排得明明白白的沈夢晴:「……」
有順風「車」可以搭,她還是想省一省自己的「11」路公交車。
畢竟,今天她都跑了不少的路,腳都酸了,「謝謝譚所,謝謝郭叔。」
回到沈家的時候,沈夢晴以為自己要面對的是冷鍋冷灶,想著隨便下碗面對付一下得了。
郭衛宏倒是提出了要請沈夢晴吃一頓,沈夢晴婉拒了。
好不容易陳芸的案子都調查清楚,勉強算是按時下班,郭叔空了,當然是陪家人吃飯。
所以沈夢晴藉口,回頭等郭衛宏請她吃一頓好的,今天暫時就先算了。
結果,剛到家門口,發現家裡不止燈火通明,還有霸道逼人的飯菜香味兒。
郭衛宏把車停好,讓沈夢晴下來,「幸好你沒有跟我在外面吃,不然你爸媽準備的這大餐,你就得錯過了,那多可惜啊。」
聽到動靜,沈國華連忙扔下手頭上的活兒奔出來看,「是晴晴回來了嗎?」
「爸,是我,我回來了。」沈夢晴揚聲回答。
「這……」沈國華看到還有一個郭衛宏在,想起來,郭衛宏應該是女兒在派出所的同事,「老哥,你好你好。」
「你是小沈的爸爸?那托大,喊你一聲老弟。沈老弟,小沈這個孩子你是怎麼教,怎麼培養的啊,小腦袋瓜子這麼靈光,聰明得不行,簡直是天生吃這碗飯的人!」
郭衛宏是真心想向沈國華取經。
想到當初自己有多看輕沈夢晴,做好了每次外勤,都把沈夢晴留在派出所做後援,他就想批評自己一句,門縫兒里看人了不是?
他自己讀書少,還敢看不起大學生?
讀書出來的大學生,怎麼就不會破案、抓壞人了?
明明這一切,小沈做得特別溜,自己這個前輩都得追在小沈的後面跑。
教?
帶新人?
到底是誰教誰,又是誰帶誰?
反正他沒那個臉說自己是教和帶的那一個。
「我兒子原本挺想接我的班的……估計就不是那塊料,別給大家拖後腿了。但我孫子還有機會啊。你怎麼培養的小沈,告訴我,回頭我就這麼養我孫子,我孫子來得及!」
被吊成翹嘴的沈國華一把拽住了郭衛宏的手,把郭衛宏往家裡拖,「哪兒的話啊,我們也只是普通的家長,哪兒懂什麼培養不培養。最多是孩子需要什麼,只要咱當爸媽有能力的,就多提供一點支持。」
「當年我家晴晴的高考成績出來,老師就念叨,晴晴報的學校太保守,報虧了。她的分數連京城的學校都能讀。知道晴晴報了那麼一個專業,我和她媽嚇了一大跳。」
「你說晴晴這個孩子,從來沒跟我們提過,她一個小姑娘家家的,細胳膊上都沒有二兩肉,竟然想當警察、破案!但孩子喜歡,我們能怎麼辦?」
「幸好,就晴晴現在的表現,大學那5年書,沒白讀,對得起她身上穿的衣服。」
郭衛宏聽得極認真,時不時就點點頭,「說來說去,還是得多讀書。」
書讀得多,幹什麼工作,都有用。
「我總以為,干我們這一行,靠的是經驗,知識不頂用。哎……知識太頂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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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她爸跟郭叔聊得特別起勁兒,沈夢晴鑽到廚房找她媽了,「媽,不是說在爺爺家住一晚嗎?」
都逃回來了?
她爸肯?
爺爺不生氣?
「氣什麼?」孫愛玲捏了一下女兒的鼻子,往沈國華那兒瞥了一眼之後,揚眉吐氣地說道,「沈家變天了。」
沈夢晴:「?」
「知道誰讓我們回來的嗎?」
「誰?」
「你爺爺!」
「豁!」真嘟假嘟?
她爺爺為了向村裡的人證明,即使她爸一家子都生活在城裡,心仍然留在沈家村兒,對沈家老死忠了。
只要他們一家三口回沈家村兒,至少一晚必須住。
鐵一般的規矩。
誰敢破例,以後就別叫她爺爸,以後也別想再回沈家,沈家全當少個人。
孫愛玲繼續說道:「你爺爺擔心我跟你爸不回來,家裡只有你一個人,你得餓肚子。」
「就為了讓我吃口飽飯,不被餓著?」
四個字:受、寵、若、驚。
「老沈家,孫女兒的待遇提高了?」怎麼沒人通知她?
「哪兒能啊。」孫愛玲盛了一碗雞湯,裡頭還有一隻雞翅和雞胗,都是沈夢晴愛吃的,「餓了吧?墊墊。」
「老母雞湯?你和爸回來得很早啊。」殺雞快,處理麻煩啊,沒一個鐘頭搞不好,還要燉成湯,「我走的時候,你們也走了?」
否則,肯定趕不及。
「豁!」輪到孫愛玲反豁了,「還真是當警察的人啊?連這個都知道?」
沈夢晴:「……」這不是掰著手指都能算出來的嗎?又沒多難。
「雞……爺奶送的?下血本了。」沈夢晴喝了一口雞湯,味道鮮美地讓她「啊」了一聲。
21世紀前養的家禽就是考究、乾淨啊,正宗散養的走地雞,一點飼料都沒有拼,養的時間還夠久。
味道完全不一樣。
哪兒像她生活的那個年代,雞都養得不怎麼樣。
她鄉下那個家養家禽,多少都得拼點飼料,長得快啊。
「可不是。」孫愛玲的這句話回答里充滿了諷刺。
孫愛玲生沈夢晴那一樣,物資還緊張,不允許私人買賣,像老沈家這樣的鄉下人,哪怕可以養家禽,但是每家每戶可以養多少只,都是按照人口來的,多養一隻都不行。
於是,每一隻家禽都是家裡一筆寶貴的財富。
再寶貴,又不是沒有,更何況,吃了一隻,還可以再養一隻。
卻因為孫愛玲生的沈夢晴是個姑娘,不是小子,整個月子期間,她最多就是吃了婆家送來的幾個雞蛋。
雞,一隻沒瞅見。
但其他兩個嫂子以及姑子,坐月子的時候,都吃到了老沈家的雞。
雖然以他們家現在的條件,每個星期都能吃一次雞,一隻雞又可以吃上幾天,這件往事仍然是孫愛玲心裡一個過不去的坎兒,想到就委屈、憤怒。
有順風「車」可以搭,她還是想省一省自己的「11」路公交車。
畢竟,今天她都跑了不少的路,腳都酸了,「謝謝譚所,謝謝郭叔。」
回到沈家的時候,沈夢晴以為自己要面對的是冷鍋冷灶,想著隨便下碗面對付一下得了。
郭衛宏倒是提出了要請沈夢晴吃一頓,沈夢晴婉拒了。
好不容易陳芸的案子都調查清楚,勉強算是按時下班,郭叔空了,當然是陪家人吃飯。
所以沈夢晴藉口,回頭等郭衛宏請她吃一頓好的,今天暫時就先算了。
結果,剛到家門口,發現家裡不止燈火通明,還有霸道逼人的飯菜香味兒。
郭衛宏把車停好,讓沈夢晴下來,「幸好你沒有跟我在外面吃,不然你爸媽準備的這大餐,你就得錯過了,那多可惜啊。」
聽到動靜,沈國華連忙扔下手頭上的活兒奔出來看,「是晴晴回來了嗎?」
「爸,是我,我回來了。」沈夢晴揚聲回答。
「這……」沈國華看到還有一個郭衛宏在,想起來,郭衛宏應該是女兒在派出所的同事,「老哥,你好你好。」
「你是小沈的爸爸?那托大,喊你一聲老弟。沈老弟,小沈這個孩子你是怎麼教,怎麼培養的啊,小腦袋瓜子這麼靈光,聰明得不行,簡直是天生吃這碗飯的人!」
郭衛宏是真心想向沈國華取經。
想到當初自己有多看輕沈夢晴,做好了每次外勤,都把沈夢晴留在派出所做後援,他就想批評自己一句,門縫兒里看人了不是?
他自己讀書少,還敢看不起大學生?
讀書出來的大學生,怎麼就不會破案、抓壞人了?
明明這一切,小沈做得特別溜,自己這個前輩都得追在小沈的後面跑。
教?
帶新人?
到底是誰教誰,又是誰帶誰?
反正他沒那個臉說自己是教和帶的那一個。
「我兒子原本挺想接我的班的……估計就不是那塊料,別給大家拖後腿了。但我孫子還有機會啊。你怎麼培養的小沈,告訴我,回頭我就這麼養我孫子,我孫子來得及!」
被吊成翹嘴的沈國華一把拽住了郭衛宏的手,把郭衛宏往家裡拖,「哪兒的話啊,我們也只是普通的家長,哪兒懂什麼培養不培養。最多是孩子需要什麼,只要咱當爸媽有能力的,就多提供一點支持。」
「當年我家晴晴的高考成績出來,老師就念叨,晴晴報的學校太保守,報虧了。她的分數連京城的學校都能讀。知道晴晴報了那麼一個專業,我和她媽嚇了一大跳。」
「你說晴晴這個孩子,從來沒跟我們提過,她一個小姑娘家家的,細胳膊上都沒有二兩肉,竟然想當警察、破案!但孩子喜歡,我們能怎麼辦?」
「幸好,就晴晴現在的表現,大學那5年書,沒白讀,對得起她身上穿的衣服。」
郭衛宏聽得極認真,時不時就點點頭,「說來說去,還是得多讀書。」
書讀得多,幹什麼工作,都有用。
「我總以為,干我們這一行,靠的是經驗,知識不頂用。哎……知識太頂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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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她爸跟郭叔聊得特別起勁兒,沈夢晴鑽到廚房找她媽了,「媽,不是說在爺爺家住一晚嗎?」
都逃回來了?
她爸肯?
爺爺不生氣?
「氣什麼?」孫愛玲捏了一下女兒的鼻子,往沈國華那兒瞥了一眼之後,揚眉吐氣地說道,「沈家變天了。」
沈夢晴:「?」
「知道誰讓我們回來的嗎?」
「誰?」
「你爺爺!」
「豁!」真嘟假嘟?
她爺爺為了向村裡的人證明,即使她爸一家子都生活在城裡,心仍然留在沈家村兒,對沈家老死忠了。
只要他們一家三口回沈家村兒,至少一晚必須住。
鐵一般的規矩。
誰敢破例,以後就別叫她爺爸,以後也別想再回沈家,沈家全當少個人。
孫愛玲繼續說道:「你爺爺擔心我跟你爸不回來,家裡只有你一個人,你得餓肚子。」
「就為了讓我吃口飽飯,不被餓著?」
四個字:受、寵、若、驚。
「老沈家,孫女兒的待遇提高了?」怎麼沒人通知她?
「哪兒能啊。」孫愛玲盛了一碗雞湯,裡頭還有一隻雞翅和雞胗,都是沈夢晴愛吃的,「餓了吧?墊墊。」
「老母雞湯?你和爸回來得很早啊。」殺雞快,處理麻煩啊,沒一個鐘頭搞不好,還要燉成湯,「我走的時候,你們也走了?」
否則,肯定趕不及。
「豁!」輪到孫愛玲反豁了,「還真是當警察的人啊?連這個都知道?」
沈夢晴:「……」這不是掰著手指都能算出來的嗎?又沒多難。
「雞……爺奶送的?下血本了。」沈夢晴喝了一口雞湯,味道鮮美地讓她「啊」了一聲。
21世紀前養的家禽就是考究、乾淨啊,正宗散養的走地雞,一點飼料都沒有拼,養的時間還夠久。
味道完全不一樣。
哪兒像她生活的那個年代,雞都養得不怎麼樣。
她鄉下那個家養家禽,多少都得拼點飼料,長得快啊。
「可不是。」孫愛玲的這句話回答里充滿了諷刺。
孫愛玲生沈夢晴那一樣,物資還緊張,不允許私人買賣,像老沈家這樣的鄉下人,哪怕可以養家禽,但是每家每戶可以養多少只,都是按照人口來的,多養一隻都不行。
於是,每一隻家禽都是家裡一筆寶貴的財富。
再寶貴,又不是沒有,更何況,吃了一隻,還可以再養一隻。
卻因為孫愛玲生的沈夢晴是個姑娘,不是小子,整個月子期間,她最多就是吃了婆家送來的幾個雞蛋。
雞,一隻沒瞅見。
但其他兩個嫂子以及姑子,坐月子的時候,都吃到了老沈家的雞。
雖然以他們家現在的條件,每個星期都能吃一次雞,一隻雞又可以吃上幾天,這件往事仍然是孫愛玲心裡一個過不去的坎兒,想到就委屈、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