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1章 你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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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夢晴:「???」

  她來什麼來?她來偷師的!

  而且,韓辰按程序,才一個開場白就丟給她,幾個意思?防著她偷師?

  「韓隊,還是你來吧。」沈夢晴婉拒,「我不……」她還偏要偷這個師了。

  「不會?」

  「不、太、熟!」

  「那就你來,學校的時候應該學過,基本培訓應該也有。」

  光坐一邊狂寫筆記有什麼用?得真槍實彈自己上,慢慢積累經驗才可以。

  沈夢晴有什麼不對的地方,他也好及時糾正。

  實踐出來的記憶才是最深刻、最不容易忘的。

  為了防止被韓辰氣死,沈夢晴做了一個深呼吸,一邊給自己打氣,一邊回想著學到過的知識,開啟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審問嫌疑犯:「沈旺財,你知道你犯了什麼罪嗎?」

  韓辰:「……」「咚咚」兩聲是韓辰敲桌子敲出來的,提醒沈夢晴,這麼問,既不合適,也沒有意義。

  沈旺財,絕對不可能承認。

  審問方向不對。

  沈旺財慌得一批,還時刻謹記絕不能承認:「沒有,我沒有犯罪。」

  沈夢晴:「……」

  莫慌莫慌,自己可以的。

  沈旺財是嚇得出了一身的冷汗,沈夢晴則是急得出了一腦門子的熱汗,只有唯一不姓沈的韓辰,冷靜得跟座石像似的,沒有太多的存在感。

  沈夢晴抬手擦汗的時候,看到沈旺財也是一樣的動作,心神反而能定一定了,「沈旺財,你這汗是熱的還是冷的?」

  沈旺財:「……」什麼破問題?「不知道。」嚇得沒感覺了。

  「大家都是沈家村兒的人,又都姓沈,你說你什麼都沒有做,所以別緊張,也別害怕,我們警察,從來不冤枉好人,放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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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雞皮疙瘩的沈旺財:「……」更緊張,更害怕了怎麼辦?

  今天見面,沈夢晴可從來沒對自己客氣過。

  不是沈夢晴這個小妮子,他都不可能被逮到派出所來。

  沈旺財鼓起勇氣,跟沈夢晴套近乎,「晴晴,按照輩份,你既可以叫我一聲叔,也能喊我一聲哥。大家都是一個村兒的人,你怎麼能這麼害我呢?我真的什麼都沒做,這個女的,我不認識!」

  至於身上的傷,甭管是被撓出來的還是被咬出來的,他都不承認是被陳芸弄的!

  大不了,他不記得了!

  怎麼的,警察了不起,因為他身上有這麼一點傷,還真能讓他蹲號子?

  審訊室外面。

  郭衛宏:「譚所,這……能行嗎?沈旺財一直在打轉兒,這樣下去,問不出什麼的。」

  小沈再聰明,也是第一次。

  沈旺財又擺明了在他們沒有找到陳芸之前,咬死不承認的態度,完全沒有突破口。

  譚泉明:「別著急啊,沈旺財被我們帶回來都還沒有一個小時呢,再看看,再看看……」

  郭衛宏不說話了,像沈旺財這樣的嫌疑人,他們見得多了。

  才一個小時,審問總共還沒10分鐘,的確是不該急的。

  問24小時都沒問出個什麼的情況,他們都遇到過。

  可能因為小沈是大學生,最近的表現又特別驚艷,不知不覺,自己對小沈抱有太大的期待,覺得這次的審問,小沈同樣可以用她在大學時學到的方法,極快地讓沈旺財認罪。

  沈夢晴喝了一口水,端上了老幹部的架子,「沈旺財,我覺得你說得對,大家總是沾親帶點故的關係。」

  這句話出來,神經緊繃著的沈旺財猛地長舒了一口氣,放鬆不少,小姑娘,就是好糊弄,打打感情牌,好使!

  「既然這樣,我跟你聊點5毛錢的天吧。」沈旺財放鬆了,沈夢晴就笑了,她收回陳芸的照片,「你說,你不認識她,沒見過,那咱聊聊其他的天兒?」

  沈旺財放鬆地身體往後靠了靠,「行啊。」只要相信他沒犯罪,什麼天他都能聊。

  郭衛宏:「譚所,要不……」

  譚泉明:「看看韓辰,多沉得住氣。他還沒說話呢,你也別著急。」

  讓老郭換小沈出來,那不如直接讓韓辰上,小沈坐一邊學。

  還得等等。

  「你知道我是幹什麼的,咱聊聊我專業的事兒,算是一場小普法吧。」沈夢晴琢磨著,沈旺財怕是肯定怕的。

  就因為怕,不想踩縫紉機,可能的話,能白得一個媳婦兒就更好了,才咬死了不承認。

  這說明了什麼?

  這說明了沈旺財還不夠怕!

  「普法?」沈旺財沒懂這意思。

  「科普法律知識的意思。」沈夢晴是個好老師,從最基礎的解釋起,「比如說,你三更半夜,在外面『撿』到了一個姑娘,不經過姑娘的同意,把姑娘帶回家,這叫綁架。」

  沈旺財:「……」撿撿、撿的也犯法?

  綁架,光聽這兩個字,沈旺財就感覺到了有「億」點嚴重。

  看到沈旺財開始抽動的臉皮子,沈夢晴說道:「別緊張,更別怕,怕得早了,我還沒開始呢。後面還有。」

  「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條有一條罪名叫非法拘禁罪。那什麼是非法拘禁罪呢?」

  「強制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就叫非法拘禁罪,好比你把綁架的那個小姑娘關起來,不讓她走,還想讓她給你當媳婦兒,那可不行,國家不允許,這是犯罪。」

  沈夢晴的一字一句「你啊」、「小姑娘」、「當媳婦兒」,完全正中靶心,讓沈旺財幾次想張嘴反駁,不是他,跟他沒關係,偏被戳得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犯了非法拘禁罪的人,情節不嚴重,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3年?

  3年以下?

  好像還好?

  「那、那嚴重呢?」提到具體刑法,沈旺財根本就控制不住自己,只能按照沈夢晴的思路來了。

  「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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