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我這算是犯罪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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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正常情況之下,誰會在這個地方,放這麼多的空酒瓶。

  孫啟榮不怕絆到別人,還不怕絆到他自己嗎?

  萬一孫啟榮喝大了,這一堆酒瓶子放在這個位置,最後會釀出什麼樣的慘劇,誰都說不準。

  所以,這些空酒瓶子出現在這個位置,意味著三個字——不合理。

  顯然,它們是有人故意擺在這兒的!

  「韓隊,你有沒有覺得,這酒瓶子似乎是被人擺出了一個形狀。」但因為後面出了意外,被摔成了一團,導致原本擺著的形狀,不那麼容易再辨認得出來了。

  這些空酒瓶,是兇手殺了孫啟榮,看著孫啟榮咽氣之後,刻意擺出來的!

  兇手這是料准了,沒人那麼巧注意到這些酒瓶子,他更覺得,這些酒瓶子在這個位置,肯定會被人碰倒。

  總之,他留下了宣洩一般的挑釁和提示,又嘲弄地覺得,沒人可以捕捉到這些信息。

  多少有點高端局的味道了。

  韓辰拿出小靈通,給齊飛翔打電話,讓齊飛翔過來,「還有,再通知下痕檢部門的同志,也過來一趟。」

  GET到沈夢晴的點之後,韓辰看這些酒瓶子的眼神都變得不一樣了。

  他才不管這些酒瓶子是不是兇手留下挑釁他們警方的,他只知道,兇手做得越多,就越容易留下可以證明他身份的證據。

  沈夢晴:「……」有沒有一種可能……兇手是戴著手套擺這些酒瓶子的?

  沈夢晴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兇手行兇的時候,竟然刻意戴上了手套……所以他至少懂指紋這東西。

  普通村民連犯不犯法都弄得不是很清楚,需要做些什麼準備,可以避免被警方查出來,成為定罪的證據,普通人就更不懂了。

  至少90年代的多數人,在缺少「電視劇」的科普,指紋、DNA,都屬於知識盲區。

  好比才查完的溫正堂一案,溫父可是在溫正堂的不少地方,都留下了他作案時的指紋。

  至於她查過的其他案子,哪怕有幾個兇手的確也是戴了手套,但他們的情況跟這次的案子完全不一樣。

  之前的那些案子戴手套,都是為了作案的時候,可以更好地用力氣。

  殺孫啟榮的這一個,戴手套,純是為了不留下自己的指紋。

  她有理由相信,這次連環兇殺案里的兇手,很有可能是一個有文化的知識分子。

  來的人除了齊飛翔,還有錢大氣,錢大氣奔過來,「韓隊,你和小沈有什麼新發現了?!」

  這個案發現場,他們跑了不下10次,都翻個底兒朝天了,真的還能有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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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隊,沈姐。」齊飛翔緊張地跑到沈夢晴和韓辰的面前,「需要我做什麼嗎?」

  韓辰看向沈夢晴,沈夢晴:「別喊我沈姐,你比我還大幾個月!」

  齊飛翔:「……」是、是嗎?那喊?「沈妹……」

  「喊我沈同志!」

  「沈同志!」

  齊飛翔改口,沈夢晴才指著倒地兒的酒瓶子問,「那天你來這裡拍照留證的時候,這些酒瓶子都是現在這個狀態?」

  齊飛翔:「呃……」讓他仔細想想,「好、好像不是……」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什麼叫好像是。」錢大氣不滿。

  「那天,我們重案組的人,還有痕檢部門的同志……特別是比我們先來的報案人……這麼多人進進出出,肯定碰到過這些酒瓶子。我記得其中一個痕檢部門的同志就被這些酒瓶子給絆了一下。可為了維持案發現場的原樣,被絆了之後,也沒一個人去動那些酒瓶子,讓酒瓶子繼續這麼堆著。」

  所以嚴格意義上來說,原樣已經不是完整的原樣了。

  韓辰:「把報案人喊過來,再做一次口供。」

  錢大氣:「我現在就把人帶過來。」

  大概過了10分鐘,一個有點瘦,身上穿著一件洗得發黃的白汗衫的男人被帶了過來,錢大氣道:「他叫李大光,孫啟榮的案子是他發現後報的警。」

  李大光表現得很拘謹,因為是第一個發現孫啟榮屍體的人,孫啟榮死得又那麼慘,李大光被刺激得,好幾個晚上沒睡好,這會兒黑眼圈兒重得都能跟國寶比一比了,「警、警察同志,你們喊我來,有什麼事兒嗎?殺老孫的人,抓到沒?!」

  沒抓到的話,他怕他以後的日子,還是容易睡不好。

  誰不怕成為第二個老孫,睡著睡著,就見不到第二天的太陽了。

  太可怕了!

  沈夢晴指著地上的酒瓶子,「你仔細想想,你是怎麼進的屋子,剛進來的時候,這些酒瓶子大概是什麼樣子的。」

  「我……」

  「別著急,可以慢慢想,想好了再回答。」

  「那、那我再想想。」李大光剛好不敢亂說話,皺著眉毛,想得頭頂都快冒煙了,「啊」了一聲後,終於想到了,「我進來的時候,這些酒瓶子都是立著的!對,就是立著的!」

  因為還沒有看到孫啟榮的死狀,李大光以為孫啟榮還活著,就是經過孫家的時候,發現這老大早的,門開著,又沒聽到什麼動靜,就進去喊了孫啟榮一聲,沒人應,他才又往裡走了走。

  沒想太多的李大光看到這一地的酒瓶子,還無語地搖了一下頭,「酒都喝完了,這瓶子擺這樣,都不好走路。老孫是不是因為離婚了,腦子不正常了?」

  空了的酒瓶子,誰家不是放在牆角,或者直接還到店裡去,換點錢回來。

  放家裡,還是放在走的道兒上,萬一碰一碰,踢兩腳,碎成渣渣,店裡可就不收了。

  所以說,一個家裡怎麼能沒個女人。

  孫啟榮沒離婚之前,家裡都是乾乾淨淨,從來不這麼亂放東西的,擋道兒啊!

  「後、後來我看到孫啟榮那樣……嚇得不行,連忙往外跑,這些立著的瓶兒,可能是被我給踢倒的……」他他、他幹的?「警察同志,我不當心踢倒了幾個瓶子,算是犯錯誤,要被你們帶回警察局蹲幾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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