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8章 離婚協議書
林夏到大院門口是下午兩點。
謝過司機,拿上自己的帆布包,拎上孫姐給打包的菜,往家屬院走去 。
先去春鳳家拿鑰匙,正好把這些菜給她送過去。
可心在門口和小朋友們玩,遠遠看到林夏來了也不玩了,倒騰著小短腿興奮的跑過來。
親昵的拉著林夏的手,仰著小臉看著她。
好幾天都沒見到林夏嬸嬸了,想她了。
林夏沒白疼這個小丫頭,可心知道跟她親。
林夏揉了揉可心的小腦袋,把桶放一邊,從包里拿出用油紙包裹的拔絲地瓜,打開,
「可心,看看嬸嬸給你帶了什麼。」
哇……
黃燦燦的拔絲地瓜。
這可是小孩子最愛的東西,只有在酒席上才能吃到,可心直勾勾的看著拔絲地瓜,吧唧吧唧嘴,饞的都快流口水了。
林夏把這一包都給她,笑盈盈的說道,
「去和你的小夥伴分著吃吧。」
春鳳正在院子裡給肚子裡的寶寶做衣服,聽到林夏的聲音,丟下手裡的活快步走出來,
「我的個親娘嘞,你可回來了,我都擔心死了。」
林夏昨天去市里後,春鳳心裡就七上八下的,她昨晚都沒睡好,就怕林夏一個女同志,身邊又沒個自己人,在市里遇到點什麼事可怎麼辦?
有人惦念,是最幸福的,林夏笑容滿面的,
「春鳳,你懷著孩子呢,可不能情緒緊張,你看我不好好的嗎。」
好好的就好,看林夏臉色很好,心情看著也不錯,春鳳也放心了。
兩人說著話進了院子,春鳳回屋拿了鑰匙給她,林夏並沒著急走,又和春鳳聊了會天。
馬上就要離開大院了,挺捨不得她的。
林夏來到大院後交的第一個朋友就是春鳳,兩人天天一起做衣服,和她在一起比和陸北霆在一起的時間都多,沒起過一次爭執,比親姐妹還親。
只是不知道要怎麼把這幾天發生的事告訴她。
春鳳要是知道她要離婚以及馬上就要搬走的事肯定會擔心、會攔著,那今天怕是走不成了。
還是先回去收拾好,等走的時候,再來和她說一聲吧。
林夏把桶給她留下,打開蓋子,
「春鳳,這是孫姐給打包的大席菜,都是在後廚打的,沒沾過筷子,你們晚上熱著吃,待會敞開蓋子,別捂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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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年代,大席菜可是好東西,不僅油水大,而且各種菜折到一起那個味道絕了。
平時誰家辦大席,那最後剩的菜都是會折到一起,挨家挨戶給送點。
不過那都是湯湯水水的,林夏拎來的這一桶都是貨真價實的好菜。
春鳳不捨得都留下,
「林夏,我留一碗,晚飯熱給可心吃就行,剩下的你帶回去。」
「我上午吃席都吃撐了,晚上吃不下了,你都留著。」
春鳳還不知道林夏待會就要搬走,晚上根本不會在這吃了。
林夏在春鳳家有說有笑的,但回到自己家,情緒不由有些低落。
把包放到臥室,沒急著收拾東西, 倚靠在堂屋的門旁,靜靜的打量著這乾淨整潔的小院。
這是她和陸北霆一起一點點經營起來的家,就要離開了,再看看吧。
花園裡花開正艷。
陸北霆知道她喜歡花,每次出去見到有賣花的,就會買回來幾盆。
她和陸北霆說玫瑰花象徵著愛情,陸北霆沒打聽哪有賣玫瑰花的, 便買了兩株月季栽到了花園裡。
菜園裡綠意盎然。
那些青菜韭菜蔥和青椒都是她學著栽的,陸北霆只要回來的早,都會把菜澆一下。
林夏還記得,蓋洗澡間那天,好多人都來幫忙很熱鬧。
那天是她第一次學包餃子,包的餃子站不起來,陸北霆笑她包的餃子困了,都在睡覺呢。
但出鍋後,她包的都讓他給吃了,破的爛的也一個沒剩。
林夏還記得,雞仔買回來的時候,陸北霆調侃她,你能把自己養活就不錯了,被林夏揮著拳頭揍了一頓, 下蛋了你別吃。
每天下班,他都要親一下抱一下,林夏有時候忙,晚抱一會,陸北霆就會撒嬌抱怨林夏根本就不想他。
他做飯的時候,也不讓她走遠,他說一天不見了,他想一回頭一轉身就能看到她。
一點點、一滴滴、一幕幕……
這個家裡,有太多太多他們的美好回憶……
可,怎麼說不愛就不愛了呢。
淚水無聲滑落……
不行,不能讓自己陷入到這種低沉壓抑的情緒中,不愛就是不愛了,哪有那麼多原因。
林夏深吸一口氣,擦乾眼淚,又去洗了把臉。
多大點事,為了一個渣男至於嗎,哭啥呀,不哭。
該幹啥幹啥。
林夏回到臥室,從寫字檯抽屜里拿出紙筆,在第一行的正中間,認真而鄭重的寫下五個字:
離婚申請書。
然後洋洋灑灑又寫了兩行,意思就是,自願離婚,請求部隊儘快批准,加急。
看在奶奶、公公和念念對她都那麼好的份上,林夏寫的離婚原因是性格不合,沒把陸北霆有外遇的事抖摟出來。
夫妻一場, 讓他保留著個工作,繼續做個人吧。
最後在申請書右下角寫上申請人的名字。
女方:林夏。
男方,本想給他打個冒號放在那,等陸北霆回來自己填空。
但他和白月光玩的那麼嗨,還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回來。
林夏離婚心切,不想等了,於是便仿照陸北霆的字體大差不差的替他簽了個名。
寫好名字後還要按手印。
林夏從抽屜里拿出印泥。
先在自己名字上按了個手印,然後再幫陸北霆按。
他的手大,按出來的手印也應該比自己的大。
怎麼辦?
只要肯動腦筋,辦法總比困難多的。
手指頭小但腳指頭大呀,林夏脫了鞋襪,在腳趾的大拇指上塗上一層印泥。
然後往陸北霆的名字上一踩,這不就成他的手印了嗎?
一個離婚申請而已,也不會有人大動周章的去驗指紋的真偽吧。
再說,她是願意離婚的,陸北霆更是求之不得吧。
只要他們兩個當事人都同意離,別人才犯不著管這些閒事。
林夏把寫好的離婚協議書放在帆布包里,待會走的時候,把離婚申請遞交到團部那邊。
事不宜遲,快速收拾下東西。
林夏打開衣櫃,把自己的衣服通通打包,放進空間。
她的衣服拿走後,一個衣櫃基本上就空了,只有陸北霆的兩身衣服和一條內褲孤零零的躺在角落裡。
沒給他撕了,算是好脾氣的了。
畫本、平時看的書、雪花膏、洗漱用品等等……只要是她的東西,通通放空間帶走。
再去東屋,把縫紉機、鎖邊機、裁剪台、針頭線腦全部收進空間,還有那些給客人做好沒來得及送去的衣服,也放進去。
按理說夫妻離婚,所有財產應該一人一半,她應該和陸北霆商量一下財產分配的。
但陸北霆可是出軌方,過錯方本就應該淨身出戶,就是房子給帶走,也沒有他嗶嗶的份。
謝過司機,拿上自己的帆布包,拎上孫姐給打包的菜,往家屬院走去 。
先去春鳳家拿鑰匙,正好把這些菜給她送過去。
可心在門口和小朋友們玩,遠遠看到林夏來了也不玩了,倒騰著小短腿興奮的跑過來。
親昵的拉著林夏的手,仰著小臉看著她。
好幾天都沒見到林夏嬸嬸了,想她了。
林夏沒白疼這個小丫頭,可心知道跟她親。
林夏揉了揉可心的小腦袋,把桶放一邊,從包里拿出用油紙包裹的拔絲地瓜,打開,
「可心,看看嬸嬸給你帶了什麼。」
哇……
黃燦燦的拔絲地瓜。
這可是小孩子最愛的東西,只有在酒席上才能吃到,可心直勾勾的看著拔絲地瓜,吧唧吧唧嘴,饞的都快流口水了。
林夏把這一包都給她,笑盈盈的說道,
「去和你的小夥伴分著吃吧。」
春鳳正在院子裡給肚子裡的寶寶做衣服,聽到林夏的聲音,丟下手裡的活快步走出來,
「我的個親娘嘞,你可回來了,我都擔心死了。」
林夏昨天去市里後,春鳳心裡就七上八下的,她昨晚都沒睡好,就怕林夏一個女同志,身邊又沒個自己人,在市里遇到點什麼事可怎麼辦?
有人惦念,是最幸福的,林夏笑容滿面的,
「春鳳,你懷著孩子呢,可不能情緒緊張,你看我不好好的嗎。」
好好的就好,看林夏臉色很好,心情看著也不錯,春鳳也放心了。
兩人說著話進了院子,春鳳回屋拿了鑰匙給她,林夏並沒著急走,又和春鳳聊了會天。
馬上就要離開大院了,挺捨不得她的。
林夏來到大院後交的第一個朋友就是春鳳,兩人天天一起做衣服,和她在一起比和陸北霆在一起的時間都多,沒起過一次爭執,比親姐妹還親。
只是不知道要怎麼把這幾天發生的事告訴她。
春鳳要是知道她要離婚以及馬上就要搬走的事肯定會擔心、會攔著,那今天怕是走不成了。
還是先回去收拾好,等走的時候,再來和她說一聲吧。
林夏把桶給她留下,打開蓋子,
「春鳳,這是孫姐給打包的大席菜,都是在後廚打的,沒沾過筷子,你們晚上熱著吃,待會敞開蓋子,別捂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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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年代,大席菜可是好東西,不僅油水大,而且各種菜折到一起那個味道絕了。
平時誰家辦大席,那最後剩的菜都是會折到一起,挨家挨戶給送點。
不過那都是湯湯水水的,林夏拎來的這一桶都是貨真價實的好菜。
春鳳不捨得都留下,
「林夏,我留一碗,晚飯熱給可心吃就行,剩下的你帶回去。」
「我上午吃席都吃撐了,晚上吃不下了,你都留著。」
春鳳還不知道林夏待會就要搬走,晚上根本不會在這吃了。
林夏在春鳳家有說有笑的,但回到自己家,情緒不由有些低落。
把包放到臥室,沒急著收拾東西, 倚靠在堂屋的門旁,靜靜的打量著這乾淨整潔的小院。
這是她和陸北霆一起一點點經營起來的家,就要離開了,再看看吧。
花園裡花開正艷。
陸北霆知道她喜歡花,每次出去見到有賣花的,就會買回來幾盆。
她和陸北霆說玫瑰花象徵著愛情,陸北霆沒打聽哪有賣玫瑰花的, 便買了兩株月季栽到了花園裡。
菜園裡綠意盎然。
那些青菜韭菜蔥和青椒都是她學著栽的,陸北霆只要回來的早,都會把菜澆一下。
林夏還記得,蓋洗澡間那天,好多人都來幫忙很熱鬧。
那天是她第一次學包餃子,包的餃子站不起來,陸北霆笑她包的餃子困了,都在睡覺呢。
但出鍋後,她包的都讓他給吃了,破的爛的也一個沒剩。
林夏還記得,雞仔買回來的時候,陸北霆調侃她,你能把自己養活就不錯了,被林夏揮著拳頭揍了一頓, 下蛋了你別吃。
每天下班,他都要親一下抱一下,林夏有時候忙,晚抱一會,陸北霆就會撒嬌抱怨林夏根本就不想他。
他做飯的時候,也不讓她走遠,他說一天不見了,他想一回頭一轉身就能看到她。
一點點、一滴滴、一幕幕……
這個家裡,有太多太多他們的美好回憶……
可,怎麼說不愛就不愛了呢。
淚水無聲滑落……
不行,不能讓自己陷入到這種低沉壓抑的情緒中,不愛就是不愛了,哪有那麼多原因。
林夏深吸一口氣,擦乾眼淚,又去洗了把臉。
多大點事,為了一個渣男至於嗎,哭啥呀,不哭。
該幹啥幹啥。
林夏回到臥室,從寫字檯抽屜里拿出紙筆,在第一行的正中間,認真而鄭重的寫下五個字:
離婚申請書。
然後洋洋灑灑又寫了兩行,意思就是,自願離婚,請求部隊儘快批准,加急。
看在奶奶、公公和念念對她都那麼好的份上,林夏寫的離婚原因是性格不合,沒把陸北霆有外遇的事抖摟出來。
夫妻一場, 讓他保留著個工作,繼續做個人吧。
最後在申請書右下角寫上申請人的名字。
女方:林夏。
男方,本想給他打個冒號放在那,等陸北霆回來自己填空。
但他和白月光玩的那麼嗨,還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回來。
林夏離婚心切,不想等了,於是便仿照陸北霆的字體大差不差的替他簽了個名。
寫好名字後還要按手印。
林夏從抽屜里拿出印泥。
先在自己名字上按了個手印,然後再幫陸北霆按。
他的手大,按出來的手印也應該比自己的大。
怎麼辦?
只要肯動腦筋,辦法總比困難多的。
手指頭小但腳指頭大呀,林夏脫了鞋襪,在腳趾的大拇指上塗上一層印泥。
然後往陸北霆的名字上一踩,這不就成他的手印了嗎?
一個離婚申請而已,也不會有人大動周章的去驗指紋的真偽吧。
再說,她是願意離婚的,陸北霆更是求之不得吧。
只要他們兩個當事人都同意離,別人才犯不著管這些閒事。
林夏把寫好的離婚協議書放在帆布包里,待會走的時候,把離婚申請遞交到團部那邊。
事不宜遲,快速收拾下東西。
林夏打開衣櫃,把自己的衣服通通打包,放進空間。
她的衣服拿走後,一個衣櫃基本上就空了,只有陸北霆的兩身衣服和一條內褲孤零零的躺在角落裡。
沒給他撕了,算是好脾氣的了。
畫本、平時看的書、雪花膏、洗漱用品等等……只要是她的東西,通通放空間帶走。
再去東屋,把縫紉機、鎖邊機、裁剪台、針頭線腦全部收進空間,還有那些給客人做好沒來得及送去的衣服,也放進去。
按理說夫妻離婚,所有財產應該一人一半,她應該和陸北霆商量一下財產分配的。
但陸北霆可是出軌方,過錯方本就應該淨身出戶,就是房子給帶走,也沒有他嗶嗶的份。